729.第729章 长街血漫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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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三十二章
子弹敲击身体的一刹那,血如鲜花绽放。叶欢扑向楚湘云,身体重重的压在楚湘云身上。
楚湘云脑后一痛,再抬起头看到叶欢紧闭双目,脸像死人一样苍白。
“叶欢,叶欢……”楚湘云剧烈的摇晃叶欢的身体。
哇呀!
叶欢再次睁开眼睛,哇呀吐出一口鲜血,口中恶狠狠的道出三个字:“狙击手!”
血喷在楚湘云脸上,给她一种异样的恐惧。在下一刻,她发觉叶欢忽然从地上爬起,手拉着她的手飞速的向前跑,带着她躲到小巷后一个墙角。
“叶欢你没事吧!”楚湘云紧张的叫道,因为恐惧,令她的眼泪都掉了出来。
“闭嘴!”
叶欢恶狠狠的骂了一声,右手艰难的伸向左边肩膀,从肉里掏出弹头。
过程中,叶欢疼地龇牙咧嘴,苍白的脸上渗出一粒粒豆大的汗珠。
子弹出现在叶欢掌心,叶欢端详了一眼,口中骂出一句话:“M4A01!”
对于现代枪械,叶欢并不在行,但这并不包括一种枪,那就是狙击枪。
对于叶欢而言,大部分枪械都无法发挥出太大效果,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自动步枪的射程在三百米到五百米之间,但精确度不够,足够让叶欢有时间躲开。唯一令叶欢忌惮,也是令所有修行者的枪只有一种,那就是杀人于千米之外,防不胜防的狙击枪。
对于可以要自己命的武器,叶欢曾专心了解过,因此只是扫了一眼子弹,他便可在第一时间叫出对方所使用狙击枪的型号。
M4A01,雷明顿700的换代品,现在广泛装备在美洲的军队已经警察执法部门,在东亚的局部战争中,经常可以看到它的身影,被称做绿色枪王。
装备7.6毫米子弹,弹匣装备五发,有效射程是八百米,最令人恐怖的是,这柄狙击枪装备了高达十倍的光学瞄准镜,其精准度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叶欢恨得咬牙切齿,万万没想到,林九为了杀自己,竟然不惜动用了狙击手。
说来也是自己大意了,小看了道上的英雄,也小看了林九想要杀自己的心。
叶欢不仅回忆其今天的经历:在早上见到张四目,然后与金娇娇吃了一顿饭,林九等人自然知道自己与金娇娇的见面,所以在路上埋伏。
在路上碰到被小混混骚扰的楚湘云,狙击手在这个时候开枪,这一切,是巧合,还是早有安排?
叶欢靠在冰冷的墙上,不断流逝的鲜血让他的脸变得更加苍白。叶欢摸了摸肩膀上的伤口,伤口是呈片状的,血迹斑斑一片。
幸亏叶欢身为一名修行者,已经将全身骨骼肌肉淬炼的无比坚固。子弹并没有穿透他的身体,而是停留在肌肉表面。
可即便如此,子弹的冲击力也并非人体可以承受的。子弹在肌肉表面爆开,造成鲜血淋漓的惨状。
叶欢的左手差不多废了。
叶欢咬紧牙关,用右手撕掉身上的衣物,艰难的绑在伤口上,止住不断流出的血。
楚湘云盯着他,整个脑袋是空的。叶欢上身完全赤果,肩膀斜缠着衬衫,血不断从伤口渗出,瞬间将雪白的衬衫浸湿成一片血红。
楚湘云哪里见过这些,吓得身体不停的颤抖。
楚湘云的生活向来是平静的,可今天发生的一切,对她的世界观来说,完全是致命的冲击。
枪击,子弹,鲜血,暗杀……
楚湘云一辈子到现在,久居云端,哪里见过这些。其实更令她恐怖的,却是叶欢那张脸。
那张脸咬牙切齿,凶神恶煞,但是却看不到半点慌张的意味在。就好像……这些事,他早已经习惯了一般。
直到此时此刻,楚湘云才恍然发觉,自己并不了解。
他蛮横,他聪明,他下流,他好色……可是同居一个屋檐下这么久,楚湘云绝对没有想过,叶欢的生活中还有如此一面。
枪,鲜血,杀人……你不杀人,就要被人杀!
这究竟是个什么人呐!
叶欢整理好伤口,一拉楚湘云的手,道:“走!”
楚湘云踉跄两下,身体忽然跌倒在地上,吓得大叫:“我跑不动了,我跑不动了……”
她的确是跑不动了,在恐惧的侵蚀下,她的腿抽筋了。
“别叫了!”
叶欢咆哮一声,对自己来说就是一场杀局。狙击手还躲在暗处,一定在寻找机会杀了自己。而林九的安排,也不会仅仅是一个狙击手,他手下的混混肯定也在向这边赶来。
不得不跑,不跑就是死!
可楚湘云已经被吓丢了魂,坐在地上脸色苍白,胸前不停的喘气,两脚却是再也站不起来。
叶欢手顺着她的大腿根摸上去,在大腿根部捏了两下,楚湘云感受到一种被侵犯的恐惧,她大叫:“你干什么!”
叶欢手伸到她的脚上,咔嚓两声折断了她的高跟鞋,一个耳光摔在她脸上,道:“快跑!”
楚湘云脸上一痛,左脸颊飞快的肿起,上次不堪入目的经历又浮现在脑中,她就知道,叶欢一生气,对自己来说,准没有好事。
“你又打我,你又打我……”
叶欢望着面前的楚湘云,楚湘云失声的乱叫,胸前不停起伏,张大嘴巴喘着粗气。
叶欢明白,她真的已经被吓着了。
其实这也是普通人,尤其是一个女人的常态。女人这种生物,见到老鼠都能吓得跳起来,何况今天是鲜血和枪炮的威胁呢。
毕竟,像韩听香那种,在枪林弹雨中还要和叶欢做一次的女人,实在是少数。
忽然,叶欢俯下身,嘴巴堵住了楚湘云的双唇。
楚湘云正感六神无主,忽然嘴巴被堵住,一口热气传入体内,叶欢口中的鲜血让她感觉一丝腥甜,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她要干什么,都这个时候了,他要干什么!
叶欢从楚湘云唇上立刻,这一刻,楚湘云感觉有种莫名的失落感。虽然说,在这种生死危机的时候,不应该有这种感觉,但毕竟,她就是有这种感觉。
叶欢双手落在她的肩膀上,楚湘云抬起头,看到叶欢双眼灼灼的盯着自己。
“楚湘云,告诉我,你想活下来嘛?”叶欢直呼其名,一字一字的追问。
楚湘云下意识的点点头。
“想活下来,那就不要想太多,只想活着。”叶欢拉着楚湘云的手站起来,一字一顿道:“现在,跑!”
在某一个瞬间,楚湘云心中似乎有了依靠,她不再胡思乱想,想自己能不能活下来,她心里想的是:我要活下来!
奔跑,脚步向前,流逝的不仅是鲜血,还有体力。
叶欢还未冲出巷口,就看到一群古惑仔冲了过来。
“他在这里!”
“杀!”
“谁杀了他,九爷给一百万!”
“****老母!”
叶欢握紧了楚湘云的手,道:“跟紧我。”
楚湘云点点头。
叶欢手腕一翻,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飞刀,扬手挥了出去。
“杀,干……”
一个小混混冲在前头,临死前最后一句话还没有喊出口,一柄飞刀就插在了他的喉咙中。
叶欢拉着楚湘云快步上前,夺过了这个小混混手中的砍刀。
然后,扬手一挥,鲜血淋漓!
一方是道上的古惑仔,足有五六十人。一方是叶欢和楚湘云,有两个人。
双方在小巷内,发生了一次激烈的碰撞。
叶欢右手拉着楚湘云,左手一柄砍刀,像一个地狱闯出的魔头,在街头,开始一场厮杀。
楚湘云心惊胆战,有鲜血溅在她脸上,让她魂飞魄散,只感觉身处的并非人间。
真正的杀场和想象中是完全不同的,也并非电视屏幕上演绎的那般:几具尸体倒卧在地上,身上泼一点黑血。
电视所能呈现的,至多就是这些了。而真正的杀场,你可以听见刀割破皮肤的声音,可以看到血冲伤口涌出的细节,冲喉咙里发出的惨叫,从肚子里流出的肠子!
这才是真正的修罗场,杀人地狱!
叶欢一人一刀,拼力向外闯去。身上的伤,身后的楚湘云都是他沉重的负担。
在这个样子撑下去,叶欢明白自己也撑不了多久。而更加令叶欢忌惮的,是那个躲在暗处一直没露面的狙击手。
虽然对方没有现身,但是无形中给自己带来的压迫,并不输给面前的人。
难道今天真要死在这里嘛!
叶欢嘴角露出一抹惨笑,这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能想到堂堂叶大少竟会落魄到如此地步。
这笑是自嘲的笑,也是不服的笑。
好,想要本大少的命,先看看你们准备拿多少命往里面填吧!
叶欢长啸一声,一刀将面前一人斩了,随即抬腿将对方踹飞。然后抓着楚湘云,继续向前。
漫漫长街,被叶欢闯出一条血路,血路之通前方光芒处。
“杀!”
“杀了他!”
一群混混大喊着,叶欢从他们中间冲出来,看到巷口停着十几辆摩托车。大概是这帮小混混骑来的。
叶欢没有任何犹豫,拉着楚湘云上了车,拧开钥匙,风驰电掣的向远方逃去。
第七百三十二章
子弹敲击身体的一刹那,血如鲜花绽放。叶欢扑向楚湘云,身体重重的压在楚湘云身上。
楚湘云脑后一痛,再抬起头看到叶欢紧闭双目,脸像死人一样苍白。
“叶欢,叶欢……”楚湘云剧烈的摇晃叶欢的身体。
哇呀!
叶欢再次睁开眼睛,哇呀吐出一口鲜血,口中恶狠狠的道出三个字:“狙击手!”
血喷在楚湘云脸上,给她一种异样的恐惧。在下一刻,她发觉叶欢忽然从地上爬起,手拉着她的手飞速的向前跑,带着她躲到小巷后一个墙角。
“叶欢你没事吧!”楚湘云紧张的叫道,因为恐惧,令她的眼泪都掉了出来。
“闭嘴!”
叶欢恶狠狠的骂了一声,右手艰难的伸向左边肩膀,从肉里掏出弹头。
过程中,叶欢疼地龇牙咧嘴,苍白的脸上渗出一粒粒豆大的汗珠。
子弹出现在叶欢掌心,叶欢端详了一眼,口中骂出一句话:“M4A01!”
对于现代枪械,叶欢并不在行,但这并不包括一种枪,那就是狙击枪。
对于叶欢而言,大部分枪械都无法发挥出太大效果,手枪的有效射程只有五十米,自动步枪的射程在三百米到五百米之间,但精确度不够,足够让叶欢有时间躲开。唯一令叶欢忌惮,也是令所有修行者的枪只有一种,那就是杀人于千米之外,防不胜防的狙击枪。
对于可以要自己命的武器,叶欢曾专心了解过,因此只是扫了一眼子弹,他便可在第一时间叫出对方所使用狙击枪的型号。
M4A01,雷明顿700的换代品,现在广泛装备在美洲的军队已经警察执法部门,在东亚的局部战争中,经常可以看到它的身影,被称做绿色枪王。
装备7.6毫米子弹,弹匣装备五发,有效射程是八百米,最令人恐怖的是,这柄狙击枪装备了高达十倍的光学瞄准镜,其精准度达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
叶欢恨得咬牙切齿,万万没想到,林九为了杀自己,竟然不惜动用了狙击手。
说来也是自己大意了,小看了道上的英雄,也小看了林九想要杀自己的心。
叶欢不仅回忆其今天的经历:在早上见到张四目,然后与金娇娇吃了一顿饭,林九等人自然知道自己与金娇娇的见面,所以在路上埋伏。
在路上碰到被小混混骚扰的楚湘云,狙击手在这个时候开枪,这一切,是巧合,还是早有安排?
叶欢靠在冰冷的墙上,不断流逝的鲜血让他的脸变得更加苍白。叶欢摸了摸肩膀上的伤口,伤口是呈片状的,血迹斑斑一片。
幸亏叶欢身为一名修行者,已经将全身骨骼肌肉淬炼的无比坚固。子弹并没有穿透他的身体,而是停留在肌肉表面。
可即便如此,子弹的冲击力也并非人体可以承受的。子弹在肌肉表面爆开,造成鲜血淋漓的惨状。
叶欢的左手差不多废了。
叶欢咬紧牙关,用右手撕掉身上的衣物,艰难的绑在伤口上,止住不断流出的血。
楚湘云盯着他,整个脑袋是空的。叶欢上身完全赤果,肩膀斜缠着衬衫,血不断从伤口渗出,瞬间将雪白的衬衫浸湿成一片血红。
楚湘云哪里见过这些,吓得身体不停的颤抖。
楚湘云的生活向来是平静的,可今天发生的一切,对她的世界观来说,完全是致命的冲击。
枪击,子弹,鲜血,暗杀……
楚湘云一辈子到现在,久居云端,哪里见过这些。其实更令她恐怖的,却是叶欢那张脸。
那张脸咬牙切齿,凶神恶煞,但是却看不到半点慌张的意味在。就好像……这些事,他早已经习惯了一般。
直到此时此刻,楚湘云才恍然发觉,自己并不了解。
他蛮横,他聪明,他下流,他好色……可是同居一个屋檐下这么久,楚湘云绝对没有想过,叶欢的生活中还有如此一面。
枪,鲜血,杀人……你不杀人,就要被人杀!
这究竟是个什么人呐!
叶欢整理好伤口,一拉楚湘云的手,道:“走!”
楚湘云踉跄两下,身体忽然跌倒在地上,吓得大叫:“我跑不动了,我跑不动了……”
她的确是跑不动了,在恐惧的侵蚀下,她的腿抽筋了。
“别叫了!”
叶欢咆哮一声,对自己来说就是一场杀局。狙击手还躲在暗处,一定在寻找机会杀了自己。而林九的安排,也不会仅仅是一个狙击手,他手下的混混肯定也在向这边赶来。
不得不跑,不跑就是死!
可楚湘云已经被吓丢了魂,坐在地上脸色苍白,胸前不停的喘气,两脚却是再也站不起来。
叶欢手顺着她的大腿根摸上去,在大腿根部捏了两下,楚湘云感受到一种被侵犯的恐惧,她大叫:“你干什么!”
叶欢手伸到她的脚上,咔嚓两声折断了她的高跟鞋,一个耳光摔在她脸上,道:“快跑!”
楚湘云脸上一痛,左脸颊飞快的肿起,上次不堪入目的经历又浮现在脑中,她就知道,叶欢一生气,对自己来说,准没有好事。
“你又打我,你又打我……”
叶欢望着面前的楚湘云,楚湘云失声的乱叫,胸前不停起伏,张大嘴巴喘着粗气。
叶欢明白,她真的已经被吓着了。
其实这也是普通人,尤其是一个女人的常态。女人这种生物,见到老鼠都能吓得跳起来,何况今天是鲜血和枪炮的威胁呢。
毕竟,像韩听香那种,在枪林弹雨中还要和叶欢做一次的女人,实在是少数。
忽然,叶欢俯下身,嘴巴堵住了楚湘云的双唇。
楚湘云正感六神无主,忽然嘴巴被堵住,一口热气传入体内,叶欢口中的鲜血让她感觉一丝腥甜,一瞬间,她的大脑一片空白。
她要干什么,都这个时候了,他要干什么!
叶欢从楚湘云唇上立刻,这一刻,楚湘云感觉有种莫名的失落感。虽然说,在这种生死危机的时候,不应该有这种感觉,但毕竟,她就是有这种感觉。
叶欢双手落在她的肩膀上,楚湘云抬起头,看到叶欢双眼灼灼的盯着自己。
“楚湘云,告诉我,你想活下来嘛?”叶欢直呼其名,一字一字的追问。
楚湘云下意识的点点头。
“想活下来,那就不要想太多,只想活着。”叶欢拉着楚湘云的手站起来,一字一顿道:“现在,跑!”
在某一个瞬间,楚湘云心中似乎有了依靠,她不再胡思乱想,想自己能不能活下来,她心里想的是:我要活下来!
奔跑,脚步向前,流逝的不仅是鲜血,还有体力。
叶欢还未冲出巷口,就看到一群古惑仔冲了过来。
“他在这里!”
“杀!”
“谁杀了他,九爷给一百万!”
“****老母!”
叶欢握紧了楚湘云的手,道:“跟紧我。”
楚湘云点点头。
叶欢手腕一翻,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飞刀,扬手挥了出去。
“杀,干……”
一个小混混冲在前头,临死前最后一句话还没有喊出口,一柄飞刀就插在了他的喉咙中。
叶欢拉着楚湘云快步上前,夺过了这个小混混手中的砍刀。
然后,扬手一挥,鲜血淋漓!
一方是道上的古惑仔,足有五六十人。一方是叶欢和楚湘云,有两个人。
双方在小巷内,发生了一次激烈的碰撞。
叶欢右手拉着楚湘云,左手一柄砍刀,像一个地狱闯出的魔头,在街头,开始一场厮杀。
楚湘云心惊胆战,有鲜血溅在她脸上,让她魂飞魄散,只感觉身处的并非人间。
真正的杀场和想象中是完全不同的,也并非电视屏幕上演绎的那般:几具尸体倒卧在地上,身上泼一点黑血。
电视所能呈现的,至多就是这些了。而真正的杀场,你可以听见刀割破皮肤的声音,可以看到血冲伤口涌出的细节,冲喉咙里发出的惨叫,从肚子里流出的肠子!
这才是真正的修罗场,杀人地狱!
叶欢一人一刀,拼力向外闯去。身上的伤,身后的楚湘云都是他沉重的负担。
在这个样子撑下去,叶欢明白自己也撑不了多久。而更加令叶欢忌惮的,是那个躲在暗处一直没露面的狙击手。
虽然对方没有现身,但是无形中给自己带来的压迫,并不输给面前的人。
难道今天真要死在这里嘛!
叶欢嘴角露出一抹惨笑,这当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谁能想到堂堂叶大少竟会落魄到如此地步。
这笑是自嘲的笑,也是不服的笑。
好,想要本大少的命,先看看你们准备拿多少命往里面填吧!
叶欢长啸一声,一刀将面前一人斩了,随即抬腿将对方踹飞。然后抓着楚湘云,继续向前。
漫漫长街,被叶欢闯出一条血路,血路之通前方光芒处。
“杀!”
“杀了他!”
一群混混大喊着,叶欢从他们中间冲出来,看到巷口停着十几辆摩托车。大概是这帮小混混骑来的。
叶欢没有任何犹豫,拉着楚湘云上了车,拧开钥匙,风驰电掣的向远方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