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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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仁双手抱胸,面色沉稳地道:“你胜了一回,但后面还有两个回合,输了可别哭鼻子。”他对自己侄子向来严谨,即便曹昂是曹操之子,他也是按规矩行事。
曹昂笑道:“叔父权且放心,甘兴霸的马战也是一把好手,我只怕牛金打不过甘宁呀。”
曹仁冷笑道:“子久在军中,自知道马战之中,不单单只考验御马之术,甚至包括弓、刀、剑等诸般兵器,这甘兴霸是南方人,步战胜了不足为奇,马战他是输定了的。”
曹昂暗自偷笑,心想:“甘宁率一百飞骑就敢劫我老爹几万人的军营,隔船一箭射杀凌操,叔父要是知道他弓马娴熟到了这般境地,就不会这么说了。”
命人牵来二匹良马,牛金率先飞身上马,拍马舞刀,纵马来回奔走,踢得尘土飞扬,大叫道:“甘宁,若有种的,便在马背上一决胜负!”
甘宁冷笑一声,也一踩单边马镫,上了马匹,说道:“来吧,刀剑无眼,还望手下留情呀。”
牛金拍马上前,大刀挥动,仿佛撕裂了空气,犹如黑色铁幕一般。
甘宁眼看着这么一个嗜血魔将迅速靠近,一点儿惧意也没有,反而热血沸腾,暗想:“打败这个家伙,足以一战功成。也好教曹骑督、曹议郎知我甘兴霸,不是浪得虚名之辈!”
右手抽出长剑,迎着牛金冲去。
这时狂风大作,沙场一片黄沙乱舞。
曹仁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伸直了腰板,想让自己的双眼看得更远一些,然而茫茫尘土,遮天蔽日,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两马相交而过。
只听“铮”的一声大响。
曹仁顿时面露喜色:“牛金长年马战,臂力惊人,这一声动静,自是他那天生的蛮劲才能做到。”
可除了这么一声动静,又陷入了无尽的寂静之中。尘土一时间聚而不散,没人能看到其中的情况。曹仁略微有些紧张起来,“莫非牛金这厮下手不分轻重,将那水寇一刀斩了?我这侄子非恨我不可……”
然而下一刻,风沙归于平静,众人就看见了场中的变化。只见甘宁一人骑在马背上,那牛金庞大的身躯横在马下,面门鲜血淋漓,生死不明。
“牛金!”曹仁吃了一惊,没想到甘宁如此善战,不过交马一合,便将对手斩杀,实在超乎意料之外。他怒道:“水匪贼寇,敢擅杀我军中部将,来人呐,给我拿下!”
甘宁将剑插回鞘中,极为平静地道:“曹议郎放心,牛将军虽然中了在下一剑,但远远不足以要了性命。”说罢纵身下马,轻轻踢了牛金一脚。牛金呻吟一声,挣扎了几下,苦笑道:“老子——老子他娘的服了,老子从未见过有如此神鬼莫测的剑术。”
甘宁伸手将他扶起来,沉声道:“误伤一剑,我着实惭愧,多有得罪,切勿见怪。”
牛金摸了一把脖颈处的剑伤,苦笑道:“甘老弟武艺绝伦,要是再偏一二寸,俺的老命都要没了。”
他虽然武艺逊了一筹,但豪迈过人,输了就是输了,丝毫没有掩盖自己对甘宁的赞赏。
甘宁久居江湖,豪气不减,最为欣赏牛金这样的朋友,一拍他的肩膀,笑道:“牛老哥,今晚一起喝酒吧,不醉不归!”
牛金给他这么一拍,牵动伤口,疼得直咧嘴,强笑道:“好说——好说!”
曹仁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没想到牛金接连败了两个回合,当即沉声道:“第三个回合,文战!”
曹昂上前笑道:“那好,第三回合,不知叔父派何人上场?”虽然三局两胜定胜负,甘宁已经赢了步战、马战,照理说毋须再较量,可曹仁输得愤怒之下,竟忘了这一茬,还想着文战能扳回一局,出口恶气。
曹昂的本意就不是争个胜负,而是给甘宁一个展示才能的机会,索性连胜三局,教曹仁心服口服。
“由我上场。”曹仁哼了一声,他统领千军,戎马半生,以军事理论,自然不会输给甘宁。
甘宁听说曹仁亲自上场,也不由得震惊,曹仁可是曹氏大将之一,威名远播,可只在一瞬间,他那股不服输的劲又上来了,说道:“敢劳议郎赐教!”
文战就简单许多,不像马步战拳拳到肉、刀刀见血,但却更加考验一个帅才的资质。将军未必需要上战场,相反历史上许多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杰出将领,靠一枝锦绣纤笔,足抵百万雄狮。将在谋而不在勇,自有道理。
曹仁出题,以敌众我寡、守城攻城、粮草运押、下寨拔寨等诸般问题一一问难,甘宁一一解答,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对每一个环节都加以剖析,明明白白。
武人不善言辞,说起来未免有些词不达意,但曹仁却视听无碍,被甘宁流露于外的才华所震撼不已,长身而起,惊喜道:“兴霸天下奇才,非是促膝长谈,险些怠慢了荆襄俊杰!”
甘宁淡淡地一笑,“议郎过奖了。”
曹仁这下感到难堪了,没想到这小小水寇有如此才能,自己再三为难,还好没惹怒了对方,否则他要是跑到其他阵营被重用,必是一个极大的隐患,不由得瞪了一眼曹昂,暗自责怪他不肯明言。
曹昂无奈地一笑,心想:“我早已说了,是你自己不信而已。”
眼珠子一转,说道:“兴霸,此次立马步文三关,是曹议郎特意准备考验你的,故而言语上傲慢了些,可不能放在心上。”
“是。”甘宁大喜。
曹仁满意地一笑,心想这小侄子会做事,说道:“操练水军一事,非一日之功,挖掘湖泊练兵,更是耗费钱粮的大事,没有曹司空点头,我也不敢擅作主张。就先暂时在豫州的黄河分支中操练部分水军,虽然不是绝佳场所,却也能令你麾下几百将士不会钝了功夫。”
在曹仁这个暂代许都军权的议郎大力支持下,立即动用了民夫修筑二十多艘蒙冲,配备军械,由甘宁在江畔操练水军,虽然初期不过几百人的规模,但却是曹魏根本意义上的第一支水军,而这队伍规模还会逐渐扩充。
曹昂暂时让甘宁有事可做,自己亲自到了兖、豫二地寻找足以开掘人工湖泊的地方,经过足足十几天的时间,将位置定在了宛城,一来宛城靠近白河,湖泊挖成之时,可以采用疏通之法,将源源不断地白河之水引入湖泊;二来兵锋直抵荆州的大门口,形势有变,则进可攻退可守;三来则可以镇压一下张绣的锐气。张绣这种小军阀就是墙头草,投奔刘表,刘表割让南阳十七县让他作为地盘,给曹操一进军就吓唬得投降了,他刚降不久,不排除日后又会结合刘表背叛曹操的趋势,先以练水军之名,驻军宛城,然后逐渐分散张绣的军权,日后就算想背曹投刘,也力不从心了。
做完了这些,曹昂又关注寿春之战的情况。
在曹操、刘备、吕布、孙策的四路强劲围攻之下,袁术难以抵挡,兵败如山倒,势力范围逐渐缩减,已退至淮南一带。
袁术横征暴敛,当年在南阳之时就胡作非为,被刘表趁机断了粮道,致使不得不北上,直接促使袁曹二人的匡亭之战。
眼下称帝,更是给了人名正言顺的攻击,内忧外患的袁术,将会像历史上的记载那样,于三年后潦倒不堪,吐血身亡。
曹昂并不担心曹操的安危,毕竟整个汉末时期,自己的老爹都是纵横天下的存在,虽然“濮阳破吕布”、“赤壁遇周郎”、“避箭于渭水”等事情上吃了不少亏,但丝毫无碍他一生的光辉。
……
襄阳,刘表府中。
数以百计的细作混入豫州许都,已经探查到曹昂自招降几百名水盗后,居然开始训练水军,并且将其布置在荆州最北部的南阳郡里,其意图不言而喻。
刘表面有怒色:“曹昂大练水师,必有南侵之意。”
蒯越道:“张绣降曹,南阳一分为二,一半张绣手里,另一半由邓济将军镇守,主公若想复仇,就该挥师北上,先夺回失地,据宛城再进攻许都,轻而易举。张绣新降,民心尚未依附于曹氏,此时征伐,正合乎天意。”
刘表深以为然地点头,以他这样的老狐狸,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想法,既然曹操已露出吞并荆州的爪牙,那他也不能再放任下去了,淡淡地道:“不知哪位肯任征宛大将?”
蒯越长身而起,笑道:“由在下去便是,只须一万精甲,攻破宛城。宛城一破,与许都便只隔着一条白河而已,曹贼兵锋尽出,兖、豫空虚,只须夺了他的老巢,谅其本领再强,也是必死无疑。”
刘表捋须一笑,以儒雅著称的他露出了心胸狭窄地丑陋面目,阴沉沉地道:“那就由异度去吧,可领一万精甲,配备军马,毋须早日夺得宛城。”
“是。”
蒯越忍不住大喜。
曹仁双手抱胸,面色沉稳地道:“你胜了一回,但后面还有两个回合,输了可别哭鼻子。”他对自己侄子向来严谨,即便曹昂是曹操之子,他也是按规矩行事。
曹昂笑道:“叔父权且放心,甘兴霸的马战也是一把好手,我只怕牛金打不过甘宁呀。”
曹仁冷笑道:“子久在军中,自知道马战之中,不单单只考验御马之术,甚至包括弓、刀、剑等诸般兵器,这甘兴霸是南方人,步战胜了不足为奇,马战他是输定了的。”
曹昂暗自偷笑,心想:“甘宁率一百飞骑就敢劫我老爹几万人的军营,隔船一箭射杀凌操,叔父要是知道他弓马娴熟到了这般境地,就不会这么说了。”
命人牵来二匹良马,牛金率先飞身上马,拍马舞刀,纵马来回奔走,踢得尘土飞扬,大叫道:“甘宁,若有种的,便在马背上一决胜负!”
甘宁冷笑一声,也一踩单边马镫,上了马匹,说道:“来吧,刀剑无眼,还望手下留情呀。”
牛金拍马上前,大刀挥动,仿佛撕裂了空气,犹如黑色铁幕一般。
甘宁眼看着这么一个嗜血魔将迅速靠近,一点儿惧意也没有,反而热血沸腾,暗想:“打败这个家伙,足以一战功成。也好教曹骑督、曹议郎知我甘兴霸,不是浪得虚名之辈!”
右手抽出长剑,迎着牛金冲去。
这时狂风大作,沙场一片黄沙乱舞。
曹仁下意识地眯了眯眼睛,伸直了腰板,想让自己的双眼看得更远一些,然而茫茫尘土,遮天蔽日,根本什么也看不见。
两马相交而过。
只听“铮”的一声大响。
曹仁顿时面露喜色:“牛金长年马战,臂力惊人,这一声动静,自是他那天生的蛮劲才能做到。”
可除了这么一声动静,又陷入了无尽的寂静之中。尘土一时间聚而不散,没人能看到其中的情况。曹仁略微有些紧张起来,“莫非牛金这厮下手不分轻重,将那水寇一刀斩了?我这侄子非恨我不可……”
然而下一刻,风沙归于平静,众人就看见了场中的变化。只见甘宁一人骑在马背上,那牛金庞大的身躯横在马下,面门鲜血淋漓,生死不明。
“牛金!”曹仁吃了一惊,没想到甘宁如此善战,不过交马一合,便将对手斩杀,实在超乎意料之外。他怒道:“水匪贼寇,敢擅杀我军中部将,来人呐,给我拿下!”
甘宁将剑插回鞘中,极为平静地道:“曹议郎放心,牛将军虽然中了在下一剑,但远远不足以要了性命。”说罢纵身下马,轻轻踢了牛金一脚。牛金呻吟一声,挣扎了几下,苦笑道:“老子——老子他娘的服了,老子从未见过有如此神鬼莫测的剑术。”
甘宁伸手将他扶起来,沉声道:“误伤一剑,我着实惭愧,多有得罪,切勿见怪。”
牛金摸了一把脖颈处的剑伤,苦笑道:“甘老弟武艺绝伦,要是再偏一二寸,俺的老命都要没了。”
他虽然武艺逊了一筹,但豪迈过人,输了就是输了,丝毫没有掩盖自己对甘宁的赞赏。
甘宁久居江湖,豪气不减,最为欣赏牛金这样的朋友,一拍他的肩膀,笑道:“牛老哥,今晚一起喝酒吧,不醉不归!”
牛金给他这么一拍,牵动伤口,疼得直咧嘴,强笑道:“好说——好说!”
曹仁脸上有些挂不住了,没想到牛金接连败了两个回合,当即沉声道:“第三个回合,文战!”
曹昂上前笑道:“那好,第三回合,不知叔父派何人上场?”虽然三局两胜定胜负,甘宁已经赢了步战、马战,照理说毋须再较量,可曹仁输得愤怒之下,竟忘了这一茬,还想着文战能扳回一局,出口恶气。
曹昂的本意就不是争个胜负,而是给甘宁一个展示才能的机会,索性连胜三局,教曹仁心服口服。
“由我上场。”曹仁哼了一声,他统领千军,戎马半生,以军事理论,自然不会输给甘宁。
甘宁听说曹仁亲自上场,也不由得震惊,曹仁可是曹氏大将之一,威名远播,可只在一瞬间,他那股不服输的劲又上来了,说道:“敢劳议郎赐教!”
文战就简单许多,不像马步战拳拳到肉、刀刀见血,但却更加考验一个帅才的资质。将军未必需要上战场,相反历史上许多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杰出将领,靠一枝锦绣纤笔,足抵百万雄狮。将在谋而不在勇,自有道理。
曹仁出题,以敌众我寡、守城攻城、粮草运押、下寨拔寨等诸般问题一一问难,甘宁一一解答,并提出自己的观点,对每一个环节都加以剖析,明明白白。
武人不善言辞,说起来未免有些词不达意,但曹仁却视听无碍,被甘宁流露于外的才华所震撼不已,长身而起,惊喜道:“兴霸天下奇才,非是促膝长谈,险些怠慢了荆襄俊杰!”
甘宁淡淡地一笑,“议郎过奖了。”
曹仁这下感到难堪了,没想到这小小水寇有如此才能,自己再三为难,还好没惹怒了对方,否则他要是跑到其他阵营被重用,必是一个极大的隐患,不由得瞪了一眼曹昂,暗自责怪他不肯明言。
曹昂无奈地一笑,心想:“我早已说了,是你自己不信而已。”
眼珠子一转,说道:“兴霸,此次立马步文三关,是曹议郎特意准备考验你的,故而言语上傲慢了些,可不能放在心上。”
“是。”甘宁大喜。
曹仁满意地一笑,心想这小侄子会做事,说道:“操练水军一事,非一日之功,挖掘湖泊练兵,更是耗费钱粮的大事,没有曹司空点头,我也不敢擅作主张。就先暂时在豫州的黄河分支中操练部分水军,虽然不是绝佳场所,却也能令你麾下几百将士不会钝了功夫。”
在曹仁这个暂代许都军权的议郎大力支持下,立即动用了民夫修筑二十多艘蒙冲,配备军械,由甘宁在江畔操练水军,虽然初期不过几百人的规模,但却是曹魏根本意义上的第一支水军,而这队伍规模还会逐渐扩充。
曹昂暂时让甘宁有事可做,自己亲自到了兖、豫二地寻找足以开掘人工湖泊的地方,经过足足十几天的时间,将位置定在了宛城,一来宛城靠近白河,湖泊挖成之时,可以采用疏通之法,将源源不断地白河之水引入湖泊;二来兵锋直抵荆州的大门口,形势有变,则进可攻退可守;三来则可以镇压一下张绣的锐气。张绣这种小军阀就是墙头草,投奔刘表,刘表割让南阳十七县让他作为地盘,给曹操一进军就吓唬得投降了,他刚降不久,不排除日后又会结合刘表背叛曹操的趋势,先以练水军之名,驻军宛城,然后逐渐分散张绣的军权,日后就算想背曹投刘,也力不从心了。
做完了这些,曹昂又关注寿春之战的情况。
在曹操、刘备、吕布、孙策的四路强劲围攻之下,袁术难以抵挡,兵败如山倒,势力范围逐渐缩减,已退至淮南一带。
袁术横征暴敛,当年在南阳之时就胡作非为,被刘表趁机断了粮道,致使不得不北上,直接促使袁曹二人的匡亭之战。
眼下称帝,更是给了人名正言顺的攻击,内忧外患的袁术,将会像历史上的记载那样,于三年后潦倒不堪,吐血身亡。
曹昂并不担心曹操的安危,毕竟整个汉末时期,自己的老爹都是纵横天下的存在,虽然“濮阳破吕布”、“赤壁遇周郎”、“避箭于渭水”等事情上吃了不少亏,但丝毫无碍他一生的光辉。
……
襄阳,刘表府中。
数以百计的细作混入豫州许都,已经探查到曹昂自招降几百名水盗后,居然开始训练水军,并且将其布置在荆州最北部的南阳郡里,其意图不言而喻。
刘表面有怒色:“曹昂大练水师,必有南侵之意。”
蒯越道:“张绣降曹,南阳一分为二,一半张绣手里,另一半由邓济将军镇守,主公若想复仇,就该挥师北上,先夺回失地,据宛城再进攻许都,轻而易举。张绣新降,民心尚未依附于曹氏,此时征伐,正合乎天意。”
刘表深以为然地点头,以他这样的老狐狸,抱着敌不动我不动的想法,既然曹操已露出吞并荆州的爪牙,那他也不能再放任下去了,淡淡地道:“不知哪位肯任征宛大将?”
蒯越长身而起,笑道:“由在下去便是,只须一万精甲,攻破宛城。宛城一破,与许都便只隔着一条白河而已,曹贼兵锋尽出,兖、豫空虚,只须夺了他的老巢,谅其本领再强,也是必死无疑。”
刘表捋须一笑,以儒雅著称的他露出了心胸狭窄地丑陋面目,阴沉沉地道:“那就由异度去吧,可领一万精甲,配备军马,毋须早日夺得宛城。”
“是。”
蒯越忍不住大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