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12 辗平了地上多块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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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12??辗平了地上多块肥肉
回12辗平了地上多块肥肉如果你有日杀了人,且不管你是蓄意杀人、谋杀、刺杀、还是失手杀人,误杀、伤杀、意外杀害,你要是不打算去自首认罪,第一件收拾残局的要事,就是:一,逃离现场。
二,毁尸灭迹。
假设杀的不止于一人,你又选择了埋尸掩人耳目,而且又处身于古代,可就更不易办了。
若在现代,那还好一些,假定你不是太狠心,一气过杀的人不算很多,自己在家里杀人,又有部车子,又拥个院子,那可以把你一不小心或一心致之于死地的人,设法搬到车箱里,开车、载走,荒山野岭、沙漠泥淖、臭水沟护城河上海滩赛西湖那儿一扔,拍拍手,够道义的还下来用铲子掘个坑,顺便把哪个家伙没写完的长篇小说一并儿埋下去,就不再苦候着他生他世魂夸归来了。
不够意思的,才不管它曝死荒郊、田野或下水道等等,开车就走,留下一屁烟当烧了次奠祭的镪冥。
不过,要是开车运尸之际,你想速战速决,搞定了就可以上夜总会当你寻欢或是回家做宅男打机上网看老婆,可是,突然,车子后迅亮起了射灯,还响起了警号,许是你超车了还是行李箱剧透了,警车找你麻烦了。
那时,你该停车还是跟警方的车手比斗“挪移”?
通常,还是停车好。
一对一的事,可以做。
但所谓警方,有时候是电影里打打杀杀了一切或定局后才姗姗来迟的队伍,要不然,就是万一一对一开枪打不过你,或者一对一追车追不上你,就会用对讲机还是通话器招兵买马搬人运车过来堵你,俗称围剿。
十对一的事,还是不要做的好。
一个打十个,趴下叫哥哥。
你不是叶问哥,而且更不是电影里的叶问师傅最好不要把一代宗师强装成一代失踪。
可是,你刹了车后,警察按着枪袋,步步为营,且一直跟通话机说话,才到了你车边,先用电筒照得你睁不开眼——好像警匪电影的镜头一样,你该怎么办?
他叫你拿驾驶执照看看,你给不给?
然后,该死的,他还叫你打开车后箱,你开不开?
幸好,这是现代人的做法。
现在记述的是古代的事。
不过,杀人的事,今古都有。
运尸的事,也是古今不例外。
运送尸首途中,给人逮着、揭破,就像那部车尾箱有死人的车子一样,给警察截住了,在古代可有没有呢?
此际,就有一樁。
只不过,拦车的,似乎不是警察。
不,那时候叫\捕快,或是皂快、衙吏。
至少,不像是。
因为没有在刑部做事的人,那么脏,那么落拓,而又有的老病有的太干瘦有的太臃肿肥胖。
以上是温书者语,不爱看的,可以略去不理。
但所提到的,却与全文及故事有关。
包涵了。
以后有需要参与介说、解释或換个叙事评述的时候,温书者言还是会出来喋喋、唠叨一下,尾时依然要请侠友诸君不只包涵一两下鳥。
孟丁知道马车里边载的是一车的死人。
其中有鲁跑杀的马成,还有他亲手杀死的羊郎和朱虎。
杀害这两个人,尽管是该死的家伙,他还是感到刻骨铭心的痛苦。
很多人把刻骨铭心总是形容在情爱上,但对他而言,你害,还有杀害以及造成人无法弥补的伤亡,也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感受。
何况,他遵剑剑,即飞姑娘之令,混入严琼琼身边,设计逐走原先的侍从牛四,然后一直苦候良机,到今天里应外合,他先杀了朱虎、羊郎,鲁跑也扑杀了马成,然后,他索性把马车开进翠亭琼花楼的中庭,紧接天香阁,然后,透过芳芳、薇薇和佳佳的协助,把弄得一身酒气的三个死人,装成烂醉如泥,一一“扶”上绣鏽华丽的车箱内,然后由他开出翠宇琼花楼。
可是,他杀害两个曾跟他一起共事多时的羊郎和朱虎,在驾轡时仍浮现出杀戮的情境,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是的,这两个人该死……
如果是不相识的人,江湖仇杀,杀了就杀了,没有交往,心里也不会难受。
可是,毕竟,他跟这两个他认为不上道的人,还喝过酒、吃过肉、分过钱、嫖过女人!
他把毡帽压低,依照“剑剑姑娘”的指示:马车离开了传字胡同,特意绕到衙前路,他还举着坛子直灌几口,佯作与车内的人吆喝喊唱,洒了些酒在道上,还砸碎了酒坛,在衙吏干涉之前,已转入左角锷鼓楼,故意在马车疾过时还用手拍响了鼓二下,在大家注目下直入苍井大道,但藉密林掩映,转入小泽马利驿站,然后策马入林,取曲径,两子湾终于在望。
可是,就是在他出驿站之时,在驿站里原有三个人,在那又老又病的苍头手一扬下,拦住了去路。
孟丁心知不妙,但还是停了下来。
因为拦路的人很胖,看去还很臃肿,但一动身居然很轻巧灵活。
他就拦在马前,看来,除非马从他头上踏下去,这胖子是不准备让路的。
同时间,另一个彪型大汉已到了车后,看似只要马车一有异动,他就会抢入车内,自后头夹击自己。
他当然不能让对方窜入车内。
他不能冒这个险。
更不能予对方有这个藉口。
他心知肚明:马车里有一车死人。
所以他装得很不耐烦(其实他也真的很不耐烦)的说:“你是谁?
拦着老子作啥!?”
那胖子用手左右尽伸,笑说:“老哥勿躁!我们不是强梁,只是有一件事,要向老哥请教。”
孟丁见这又胖又邋遢的家伙,说话讲理而且有礼,当下也不敢怠慢,道:“爷要赶路!你有话就放明说了就是了。”
胖子说:“我就听大佬说,你老哥车里边的血腥味怎么这么浓烈?”
孟丁心中一悚,但脸色一沉,怒叱:“血腥?
那是酒味!客人的酒喝多了!你这胖不死,鼻子放血多了不成!尽闻到的是腥味!让开一边去,否则辗平了地上多块肥腊肉!”
那胖子也不生气,摊摊手却不让位,笑嘻嘻的道:“那可也不是。
我姓朱,江湖人称朱财猫,这血味儿不是我嗅出来的,我大佬鼻子可灵光得很,人人都叫他花甲大佬李老味。”
回12??辗平了地上多块肥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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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毁尸灭迹。
假设杀的不止于一人,你又选择了埋尸掩人耳目,而且又处身于古代,可就更不易办了。
若在现代,那还好一些,假定你不是太狠心,一气过杀的人不算很多,自己在家里杀人,又有部车子,又拥个院子,那可以把你一不小心或一心致之于死地的人,设法搬到车箱里,开车、载走,荒山野岭、沙漠泥淖、臭水沟护城河上海滩赛西湖那儿一扔,拍拍手,够道义的还下来用铲子掘个坑,顺便把哪个家伙没写完的长篇小说一并儿埋下去,就不再苦候着他生他世魂夸归来了。
不够意思的,才不管它曝死荒郊、田野或下水道等等,开车就走,留下一屁烟当烧了次奠祭的镪冥。
不过,要是开车运尸之际,你想速战速决,搞定了就可以上夜总会当你寻欢或是回家做宅男打机上网看老婆,可是,突然,车子后迅亮起了射灯,还响起了警号,许是你超车了还是行李箱剧透了,警车找你麻烦了。
那时,你该停车还是跟警方的车手比斗“挪移”?
通常,还是停车好。
一对一的事,可以做。
但所谓警方,有时候是电影里打打杀杀了一切或定局后才姗姗来迟的队伍,要不然,就是万一一对一开枪打不过你,或者一对一追车追不上你,就会用对讲机还是通话器招兵买马搬人运车过来堵你,俗称围剿。
十对一的事,还是不要做的好。
一个打十个,趴下叫哥哥。
你不是叶问哥,而且更不是电影里的叶问师傅最好不要把一代宗师强装成一代失踪。
可是,你刹了车后,警察按着枪袋,步步为营,且一直跟通话机说话,才到了你车边,先用电筒照得你睁不开眼——好像警匪电影的镜头一样,你该怎么办?
他叫你拿驾驶执照看看,你给不给?
然后,该死的,他还叫你打开车后箱,你开不开?
幸好,这是现代人的做法。
现在记述的是古代的事。
不过,杀人的事,今古都有。
运尸的事,也是古今不例外。
运送尸首途中,给人逮着、揭破,就像那部车尾箱有死人的车子一样,给警察截住了,在古代可有没有呢?
此际,就有一樁。
只不过,拦车的,似乎不是警察。
不,那时候叫\捕快,或是皂快、衙吏。
至少,不像是。
因为没有在刑部做事的人,那么脏,那么落拓,而又有的老病有的太干瘦有的太臃肿肥胖。
以上是温书者语,不爱看的,可以略去不理。
但所提到的,却与全文及故事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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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有需要参与介说、解释或換个叙事评述的时候,温书者言还是会出来喋喋、唠叨一下,尾时依然要请侠友诸君不只包涵一两下鳥。
孟丁知道马车里边载的是一车的死人。
其中有鲁跑杀的马成,还有他亲手杀死的羊郎和朱虎。
杀害这两个人,尽管是该死的家伙,他还是感到刻骨铭心的痛苦。
很多人把刻骨铭心总是形容在情爱上,但对他而言,你害,还有杀害以及造成人无法弥补的伤亡,也是一种刻骨铭心的感受。
何况,他遵剑剑,即飞姑娘之令,混入严琼琼身边,设计逐走原先的侍从牛四,然后一直苦候良机,到今天里应外合,他先杀了朱虎、羊郎,鲁跑也扑杀了马成,然后,他索性把马车开进翠亭琼花楼的中庭,紧接天香阁,然后,透过芳芳、薇薇和佳佳的协助,把弄得一身酒气的三个死人,装成烂醉如泥,一一“扶”上绣鏽华丽的车箱内,然后由他开出翠宇琼花楼。
可是,他杀害两个曾跟他一起共事多时的羊郎和朱虎,在驾轡时仍浮现出杀戮的情境,让他心里很不舒服。
是的,这两个人该死……
如果是不相识的人,江湖仇杀,杀了就杀了,没有交往,心里也不会难受。
可是,毕竟,他跟这两个他认为不上道的人,还喝过酒、吃过肉、分过钱、嫖过女人!
他把毡帽压低,依照“剑剑姑娘”的指示:马车离开了传字胡同,特意绕到衙前路,他还举着坛子直灌几口,佯作与车内的人吆喝喊唱,洒了些酒在道上,还砸碎了酒坛,在衙吏干涉之前,已转入左角锷鼓楼,故意在马车疾过时还用手拍响了鼓二下,在大家注目下直入苍井大道,但藉密林掩映,转入小泽马利驿站,然后策马入林,取曲径,两子湾终于在望。
可是,就是在他出驿站之时,在驿站里原有三个人,在那又老又病的苍头手一扬下,拦住了去路。
孟丁心知不妙,但还是停了下来。
因为拦路的人很胖,看去还很臃肿,但一动身居然很轻巧灵活。
他就拦在马前,看来,除非马从他头上踏下去,这胖子是不准备让路的。
同时间,另一个彪型大汉已到了车后,看似只要马车一有异动,他就会抢入车内,自后头夹击自己。
他当然不能让对方窜入车内。
他不能冒这个险。
更不能予对方有这个藉口。
他心知肚明:马车里有一车死人。
所以他装得很不耐烦(其实他也真的很不耐烦)的说:“你是谁?
拦着老子作啥!?”
那胖子用手左右尽伸,笑说:“老哥勿躁!我们不是强梁,只是有一件事,要向老哥请教。”
孟丁见这又胖又邋遢的家伙,说话讲理而且有礼,当下也不敢怠慢,道:“爷要赶路!你有话就放明说了就是了。”
胖子说:“我就听大佬说,你老哥车里边的血腥味怎么这么浓烈?”
孟丁心中一悚,但脸色一沉,怒叱:“血腥?
那是酒味!客人的酒喝多了!你这胖不死,鼻子放血多了不成!尽闻到的是腥味!让开一边去,否则辗平了地上多块肥腊肉!”
那胖子也不生气,摊摊手却不让位,笑嘻嘻的道:“那可也不是。
我姓朱,江湖人称朱财猫,这血味儿不是我嗅出来的,我大佬鼻子可灵光得很,人人都叫他花甲大佬李老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