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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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眼前不是别人,正是昨天王远之翻墙,正美人出浴的小婶子,二十出头的年纪,也就比他大三四岁的模样。
至于小婶子的称呼,也就是老亲舍邻之间关系的排序,并没什么真正的亲戚关系。
有了这段引子,王远之瞬间记起来很多事,其实当年宋月蕊很早就离婚了,并没多少印象。
不过她的丈夫王亮,虽然跟王远之一个姓,可关系都不知道远几代了。
这是个人渣,不仅做人是个兔子专吃窝边草的乐色,谁都骗,成为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外,还是个窝里横,在家经常吵架,甚至打架,所以结了几次婚都没坚持多久就离婚了!
记得他后世离了四五次婚,可王亮就是能靠无耻骗到人,然后一到手就暴露本性,瞎折腾,贼不是个玩意。
不过最终碰到个硬茬子女人,真是说打他就打他,敢还手,就敢叫外面的男人把王亮往死里揍。
真是报应……
反应过来眼前的美女是谁后,想着之前炽热而肆意的眼神,王远之略显窘迫,收回了眼神,
不过久经锻炼的面皮也没怎么体现,反正只要我不尴尬,谁爱尴尬谁尴尬。
瞧着三轮车上还车一堆衣服,王远之信口胡扯道,“那个,小婶子,我特意在等你呢。想跟你解释一下,昨天晚上真是误会,我去照麻雀的。”
特意等我,跟我解释?
宋月蕊感觉王远之是真的会胡扯,昨天那双铮亮的贼眼……还误会?
至于特意等人,那就更可笑了,这里既不是上班的路,也不是回家的路,在这等人?
以往没发现王远之这么会扯啊,宋月蕊横了王远之一眼,这也不是个好东西,姓王的没一个好东西,包括这个隔壁的小子。
因为王亮,她是迁怒所有姓王的了。
没错,谁叫你姓王!
其实也不算迁怒,虽然之前对他印象还不错,不过昨天晚上翻墙,今天又是那炽热而肆意的眼神……宋月蕊已经确定。
是个流氓,没错了!
虽然确定这些,宋月蕊毕竟是少妇,没那么多羞涩,直接就怼了回去,“你是半仙啊,知道我今天要出门,走这条路?”
这直接怼回来,让王远之有点傻眼,这小婶子也太直接了吧,哪有这么直接拆穿人的,想着之前一句话就把他干的碎碎的嫂子婶子们,今天算是都遇到猛女了?
于是,王远之也只能一脸无语,无奈道,“人艰不拆啊!”
不过到现在,见到宋月蕊,王远之也明白之前他哥为什么翻墙了,就宋月蕊这熟透水蜜桃,性格还带着点真性情的女人,对一个情窦初开少年的吸引力确实巨大。
实乃天之亡我,非战之罪!
只是!
这么生猛硬怼,受不住啊!
虽然挺不要脸的,但毕竟看过人家,虽然不是他,但至少记忆里还有一些朦胧的画面,王远之还是解释了两句。
“你们家屋檐下,确实有两窝麻雀……”
“真的,就在窗户上面!”
对这种嘴硬死不要脸的家伙,宋月蕊瞥了王远之一眼,没吭声。
不冷不热的反应,让王远之感觉有点蛋疼。
自己也是毛病!
怎么想起跟这种婚后生活不幸福,或许欲求都不满的女人扯这么多?
想了想,王远之摇了摇头,也是没办法,谁让自己要帮那出息的老哥背锅呢。
既然话不投机,王远之干脆直接走人,管她是谁……反正他从来算不上什么好人,自己问心无愧就算了,管别人怎么想。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哼着歌,王远之继续溜达,去了解这个世界,准备给他领先这个时代的见识,寻找降落场。
至于这歌,是不是这个年代了,王远之就不抄这么多心了。
不刻意去抄人家的歌,就算对的起良心了,怎么,我还要先去查一查我会唱的每一首歌的年代?
“呸,流氓!”
王远之哼着歌离去的高大背影,满是不在乎,宋月蕊也是冷哼一声,啐了一声。
唱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歌,又是仗剑,又是轻狂的。
她确定了,如今王远之是真的化身流氓了。
“……”
正哼着歌的王远之听到后面的啐声,歌曲立即卡壳了,嘛的,自己这强化听力,就是让自己听人骂的?
这尼玛!
吐槽两句,宋月蕊推着三轮车去找地方卖衬衫。
王远之摇了摇头,只能满脸无奈的继续溜达,如今的城区不大,出了二环就是郊区。
七月天里,王远之溜达半天,满身大汗,都没想好领先三十年的卓越见识怎么落地,不由的感慨……
“我果然是个废物!”
当然,王远之认为自己主要是没启动资金,有些机会看到了也没办法去做。
就冲身上骗老爹的两块钱,他能干什么?
买双手套去搬砖,一天获利百分千?
算了吧,这么热的天,买瓶东方魔水健力宝,正正好好。
“砰!”
王远之打开了健力宝,记忆里的滋味,透心凉啊。
兜里没有一分钱……
“看来什么年代都不能阻挡我变成一个连一分钱都拿不出来的穷逼!”
其实说起九一年,王远之自然知道北边有大机会,罐头都能换飞机……真有心的话,拿烂番茄破土豆什么的换几个毛妹都不难。
可是到那边当倒爷,王远之不敢去,也没必要。
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没错。可他一重生人士,大好前景等着他,何必额外冒这种风险。
整不好他领先时代三十年的见识还没降落,就被毛子的喀秋莎劈头盖脸的一顿胖揍,当场陨落。
战斗民族嘛……干出什么都不稀奇!
再说了,这种黑不黑,灰不灰,反正白不了的东西,不碰也好,免得日后被人清算后账,就真换了一把毛妹,又能干什么?
开个地上天堂?
别逗,重生者不至于这么没出息。
一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突然见到前面有点混乱。
“……”
王远之看着前面遇到麻烦的宋月蕊,满脸无语,这真不是冤家不聚首啊!
旁边有两个人,正拽着她的车把……一个剃着那种可以看到头皮的寸头,满脸横肉,目露凶光。
另外一个也是一个壮汉,穿着紧身背心,露出一身健硕的腱子肉,脸上还有道疤痕,就这情况,王远之都不用去问,一看这两个家伙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到王远之,正头疼麻烦的宋月蕊面色一喜,这种情况,有个认识的男人,确实让人放心很多,虽然这个男人是个少年,之前才翻墙偷看她洗澡。甚至内心之前还把他划定为流氓……
但是在这一刻,相比眼前两个截着他的人,依然是救星。
当即宋月蕊也顾不得之前不冷不淡的尴尬,连忙招呼道,“远之!”
“……”
王远之感觉麻烦避不开了,头疼了起来,感觉宋月蕊这女人这会遇到麻烦,就认识我了,刚才不还不冷不淡,还骂我流氓的吗?
真好意思!
哼!
女人!
没错,眼前不是别人,正是昨天王远之翻墙,正美人出浴的小婶子,二十出头的年纪,也就比他大三四岁的模样。
至于小婶子的称呼,也就是老亲舍邻之间关系的排序,并没什么真正的亲戚关系。
有了这段引子,王远之瞬间记起来很多事,其实当年宋月蕊很早就离婚了,并没多少印象。
不过她的丈夫王亮,虽然跟王远之一个姓,可关系都不知道远几代了。
这是个人渣,不仅做人是个兔子专吃窝边草的乐色,谁都骗,成为一滩扶不上墙的烂泥外,还是个窝里横,在家经常吵架,甚至打架,所以结了几次婚都没坚持多久就离婚了!
记得他后世离了四五次婚,可王亮就是能靠无耻骗到人,然后一到手就暴露本性,瞎折腾,贼不是个玩意。
不过最终碰到个硬茬子女人,真是说打他就打他,敢还手,就敢叫外面的男人把王亮往死里揍。
真是报应……
反应过来眼前的美女是谁后,想着之前炽热而肆意的眼神,王远之略显窘迫,收回了眼神,
不过久经锻炼的面皮也没怎么体现,反正只要我不尴尬,谁爱尴尬谁尴尬。
瞧着三轮车上还车一堆衣服,王远之信口胡扯道,“那个,小婶子,我特意在等你呢。想跟你解释一下,昨天晚上真是误会,我去照麻雀的。”
特意等我,跟我解释?
宋月蕊感觉王远之是真的会胡扯,昨天那双铮亮的贼眼……还误会?
至于特意等人,那就更可笑了,这里既不是上班的路,也不是回家的路,在这等人?
以往没发现王远之这么会扯啊,宋月蕊横了王远之一眼,这也不是个好东西,姓王的没一个好东西,包括这个隔壁的小子。
因为王亮,她是迁怒所有姓王的了。
没错,谁叫你姓王!
其实也不算迁怒,虽然之前对他印象还不错,不过昨天晚上翻墙,今天又是那炽热而肆意的眼神……宋月蕊已经确定。
是个流氓,没错了!
虽然确定这些,宋月蕊毕竟是少妇,没那么多羞涩,直接就怼了回去,“你是半仙啊,知道我今天要出门,走这条路?”
这直接怼回来,让王远之有点傻眼,这小婶子也太直接了吧,哪有这么直接拆穿人的,想着之前一句话就把他干的碎碎的嫂子婶子们,今天算是都遇到猛女了?
于是,王远之也只能一脸无语,无奈道,“人艰不拆啊!”
不过到现在,见到宋月蕊,王远之也明白之前他哥为什么翻墙了,就宋月蕊这熟透水蜜桃,性格还带着点真性情的女人,对一个情窦初开少年的吸引力确实巨大。
实乃天之亡我,非战之罪!
只是!
这么生猛硬怼,受不住啊!
虽然挺不要脸的,但毕竟看过人家,虽然不是他,但至少记忆里还有一些朦胧的画面,王远之还是解释了两句。
“你们家屋檐下,确实有两窝麻雀……”
“真的,就在窗户上面!”
对这种嘴硬死不要脸的家伙,宋月蕊瞥了王远之一眼,没吭声。
不冷不热的反应,让王远之感觉有点蛋疼。
自己也是毛病!
怎么想起跟这种婚后生活不幸福,或许欲求都不满的女人扯这么多?
想了想,王远之摇了摇头,也是没办法,谁让自己要帮那出息的老哥背锅呢。
既然话不投机,王远之干脆直接走人,管她是谁……反正他从来算不上什么好人,自己问心无愧就算了,管别人怎么想。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看一看世界的繁华,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哼着歌,王远之继续溜达,去了解这个世界,准备给他领先这个时代的见识,寻找降落场。
至于这歌,是不是这个年代了,王远之就不抄这么多心了。
不刻意去抄人家的歌,就算对的起良心了,怎么,我还要先去查一查我会唱的每一首歌的年代?
“呸,流氓!”
王远之哼着歌离去的高大背影,满是不在乎,宋月蕊也是冷哼一声,啐了一声。
唱的什么乱七八糟的歌,又是仗剑,又是轻狂的。
她确定了,如今王远之是真的化身流氓了。
“……”
正哼着歌的王远之听到后面的啐声,歌曲立即卡壳了,嘛的,自己这强化听力,就是让自己听人骂的?
这尼玛!
吐槽两句,宋月蕊推着三轮车去找地方卖衬衫。
王远之摇了摇头,只能满脸无奈的继续溜达,如今的城区不大,出了二环就是郊区。
七月天里,王远之溜达半天,满身大汗,都没想好领先三十年的卓越见识怎么落地,不由的感慨……
“我果然是个废物!”
当然,王远之认为自己主要是没启动资金,有些机会看到了也没办法去做。
就冲身上骗老爹的两块钱,他能干什么?
买双手套去搬砖,一天获利百分千?
算了吧,这么热的天,买瓶东方魔水健力宝,正正好好。
“砰!”
王远之打开了健力宝,记忆里的滋味,透心凉啊。
兜里没有一分钱……
“看来什么年代都不能阻挡我变成一个连一分钱都拿不出来的穷逼!”
其实说起九一年,王远之自然知道北边有大机会,罐头都能换飞机……真有心的话,拿烂番茄破土豆什么的换几个毛妹都不难。
可是到那边当倒爷,王远之不敢去,也没必要。
瓦罐不离井边破,将军难免阵上亡没错。可他一重生人士,大好前景等着他,何必额外冒这种风险。
整不好他领先时代三十年的见识还没降落,就被毛子的喀秋莎劈头盖脸的一顿胖揍,当场陨落。
战斗民族嘛……干出什么都不稀奇!
再说了,这种黑不黑,灰不灰,反正白不了的东西,不碰也好,免得日后被人清算后账,就真换了一把毛妹,又能干什么?
开个地上天堂?
别逗,重生者不至于这么没出息。
一路想着这些乱七八糟的,突然见到前面有点混乱。
“……”
王远之看着前面遇到麻烦的宋月蕊,满脸无语,这真不是冤家不聚首啊!
旁边有两个人,正拽着她的车把……一个剃着那种可以看到头皮的寸头,满脸横肉,目露凶光。
另外一个也是一个壮汉,穿着紧身背心,露出一身健硕的腱子肉,脸上还有道疤痕,就这情况,王远之都不用去问,一看这两个家伙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见到王远之,正头疼麻烦的宋月蕊面色一喜,这种情况,有个认识的男人,确实让人放心很多,虽然这个男人是个少年,之前才翻墙偷看她洗澡。甚至内心之前还把他划定为流氓……
但是在这一刻,相比眼前两个截着他的人,依然是救星。
当即宋月蕊也顾不得之前不冷不淡的尴尬,连忙招呼道,“远之!”
“……”
王远之感觉麻烦避不开了,头疼了起来,感觉宋月蕊这女人这会遇到麻烦,就认识我了,刚才不还不冷不淡,还骂我流氓的吗?
真好意思!
哼!
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