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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小丧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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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宇和张艺诚已经许久没有正经吃过东西,肚子早已经开始抗议,不过此刻的他们,哪怕有麻雀送上的食物之后,也没有立刻打开,而是顶着饥饿,兴奋地把玩着手枪。

    男人这种生物永远年轻,或者说永远幼稚,在自己喜欢的东西面前,别说食物,哪怕女人他们也会不屑一顾。

    “你玩儿够没有,给我看看,嘶~你小心点,别走火了!”

    张艺诚终究还是少年心性,转眼间就忘记与麻雀分离的痛苦,急不可耐地看着秦宇摆弄着手枪。

    “你手上不是还有弓弩么,你先玩儿那个。”秦宇对这把手枪爱不释手。

    真枪,秦宇从未接触过,但是小时候每年春节的特殊日子里,他总会缠着父母,去学校附近的文具店买一把黄河玩具枪,虽然是拉一发打一发的劣质塑料货,但是基本结构跟真枪相差不大,加上男孩子总会将所有和枪形状沾边的物品拿来摆弄,脑子里幻想着上膛击发,所以稍微研究了一下这把手枪,秦宇就知道该怎么开关保险以及上膛。

    手枪正如麻雀所说,是从平民手里收缴的劣质土造手枪,外观仿的是着名的1911,虽然表面打磨很垃圾,但对于从未上手真枪的秦宇来说,这冰凉且沉重的手感,这金黄的子弹,怎么看怎么精致。

    “哎哎哎,怎么还上手抢啊!小心点!”秦宇只是一愣神的功夫,张艺诚直接上手抢走手枪,同时把那把弓弩塞进秦宇手中。

    弓弩不大,比手枪只是稍长一点,模样就像大一号的手枪前面加个两张弩片,这玩意儿秦宇倒是见过,农村那些开面包车的偷狗贼经常用这玩意儿发射注射器,然后将狗麻醉拖走。

    要说实用,秦宇其实更偏向这把手弩,因为这玩意儿除了小型弩箭,还可以发射飞镖,钢珠,至少弹药不用愁,实在不行还可以削点树枝做箭矢,而且非常安静,不会引起其他人和丧尸的注意。

    而那把手枪,只有区区十多发子弹,声音又大,而且子弹颜色还有色差,甚至其中有两发子弹还长了一点绿锈,一看就是私藏了许久,也不知道会不会炸膛。

    “真得劲儿啊!”

    张艺诚之前还稍显笨拙地卸下弹匣,拉动套筒,不过在上手之后,仅仅几下,就差不多摸到了门道。

    “这把枪归我了,弩归你,就这么说定了昂。”张艺诚快速把枪收进裤兜,然后紧紧捂住口袋。

    秦宇一愣,倒是没有那么在乎自己用什么东西,也就由他去了。

    “先吃点东西吧,再研究一下地图。”

    兴奋劲儿一过,两人才注意到肚子的抗议,来到路边,找了一个相对隐蔽的草窝蹲着,开始了不知道算哪一餐的饭食。

    “走国道肯定能遇到很多人,毕竟沿途村庄多,住户多,同时获取物资也更容易,不过也正是因为如此,危险性也更大。”

    “走高速也行不通啊,我敢百分百确定,不管我们走到哪儿,路上都是遗弃的车辆,物资方面肯定少很多,而且高速相对视野开阔,两边只是护栏还好,要是遇到防护网,万一碰到尸群,连躲的地儿都没有。”

    “但是高速更省事儿,国道七拐八绕的,路程要长很多。”

    “国道也不差,至少咱还能翻翻房子,说不定还能找辆车。”

    二人陷入了犹豫,都觉得对方说得有理,但又觉得自己的方案更好,兄弟二人第一次出现了分歧。

    “老规矩?”

    “来吧,交给天意。”

    “石头!”

    “剪刀!”

    “布!”

    “靠!我怎么老输!”张艺诚气得直跺脚。

    “那就走国道?”

    “走吧走吧,反正高速也不一定安全。”

    秦宇点点头,张艺诚说得没错,现在无论走哪条路都危险重重,但是至少国道两旁还有大片开阔地,跑起来也方便。

    现在食物也不算多,二人只是吃了个五分饱,便收起了东西,重新回到了大路上。

    留在安全区的人大部分都是逸江本地人,不少来此处打工的外地人跟秦宇他们一样,选择回老家,所以路上偶尔也能看到幸存者,但是大家都默契地保持着一定距离,谁也不招惹谁,尤其是拖家带口的队伍,更是见人就躲。

    “我说老秦,我总觉得咱还是找个丧尸练练手,以后跟这玩意儿打交道的机会多,要是遇上了也不至于慌乱。”

    兜里揣着的枪给了张艺诚信心,让他跃跃欲试,已经有点分不清大小王了。

    秦宇也知道这个道理,他俩现在想起那些残肢断臂的场景都还反胃,这样下去对他俩生存很不利,如今武器在手,是时候练练胆量,以防止直面丧尸的时候慌乱。

    “随缘吧,这玩意儿还是能躲就躲,不到万不得已千万不要正面接触。”

    不过,秦宇很冷静,他清楚的知道,要想在末日生存,就最好别没事儿找事儿。

    “切,你就是怂!”张艺诚再次隔着裤兜摸了一把手枪,略带嘲讽道。

    “怂就是苟,苟到最后才是王道啊。”秦宇倒是不在意,他没蠢到为了证明自己的胆量而去主动招惹那些恶心的丧尸。

    “呼呼!”

    一辆自行车从二人身边快速穿过,掀起一股微风,骑车的人后座上带着大包小包,还朝二人翻了个白眼,随后扬长而去。

    “妈的,破自行车嘚瑟什么!”张艺诚吐了口唾沫。

    “不对啊,我们后面的人怎么都在朝前面跑了?”秦宇有些纳闷儿。

    他们前后都有三三两两的幸存者,前面的还保持着一定距离,后面徒步的人却开始加速,秦宇已经勉强能看清最近的那人的五官。

    “小兄弟!快跑!后面丧尸追来了!”那人大喊了一声,好心提醒道。

    二人一惊,愣了一下,随即转头狂奔。

    “吼!”

    背后隐隐约约能听到丧尸的嘶吼,两人没命似地狂奔,背后的背包里面乱七八糟的负重不小,物品随着二人奔跑的节奏,一下接一下地将肩膀往下拽,仅仅跑了几分钟,张艺诚就跪在地上,扶着排水沟不停干呕。

    “呕~不行了!老秦,我咽炎犯了,跑不了了!”张艺诚面色通红,干呕得眼泪都出来了。

    毕竟奔三的人了,身上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一大堆,这也怪不得张艺诚。

    秦宇没有咽喉炎,体会不到那种痛苦,但是长期缺乏锻炼的身体也无法支撑他仅仅几百米的负重跑,张艺诚蹲在那里一泄气,他也跑不动了。

    “快跑!追上来了!”

    后面提醒他们的那位大哥一瞬间就超过他们,在风中留下这么一句话,依旧埋头狂奔。

    他们体力有限,但是丧尸不存在体力这种东西,依旧保持着冲刺的速度,嘶吼着,朝着二人迅速接近!

    “我靠?”秦宇趁着喘气的功夫,才有机会回头看看丧尸。

    他原本以为后面是一大股尸群,毕竟在市区里遇到的丧尸大部分都是成群结队,所以当那大哥大呼小叫的时候,他先入为主地认为后面丧尸的数量很多。

    结果回头一看,丧尸只有一个,而且看样子还是个七八岁的小孩儿。

    虽然是小孩儿,但是模样也堪称恐怖,它的嘴上还有新鲜的血液,一看就是不久前才进食,手臂上密密麻麻都是牙印,不少地方还缺肉,隐隐能看到白色的骨头,最为让人头皮发麻的是,这家伙的肚子基本已经被掏空,破碎的内脏就那么吊在肚皮上,好几节肠子就那么被它拖着,与地面摩擦  留下一条条血印。

    这还是大白天,要是晚上看到这一幕,秦宇觉得自己能被直接吓背过气去。

    丧尸虽然不知疲惫,但奔跑速度终归是不会超过生前的极限,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全力奔跑的速度也就那样,很容易甩开,只是,秦宇和张艺诚现在负重,甩开有些麻烦。

    “要不干它!”张艺诚好不容易顺了气儿,恶狠狠地看着越来越近的丧尸。

    “干个屁!赶紧跑!”秦宇拽起张艺诚,拖着他再次往前跑。

    张艺诚也是一时上头,看清丧尸的模样之后本来就有点怂了,秦宇拽着他跑,他也就顺水推舟,全然忘记刚刚说的要找丧尸练手的话。

    “不行啊,它是跑不过我们,可这小东西是个核动力啊,完全不带喘气儿的!”张艺诚呼哧呼哧回头一看,小丧尸被他俩拉开了一定距离,但是依旧张牙舞爪,速度丝毫不减。

    “走走走,这边!”

    秦宇眼尖,发现了一条小路,拉着张艺诚就拐了进去。

    说是小路也不准确,应该说是仅容纳两人错身通过的田埂,但这该死的地方一点儿遮掩也没有,小丧尸也跟着拐了进来。

    “怎么就盯着我俩追啊!”张艺诚哭笑不得。

    “肯定是你一夜风流留的种,现在人家来找爸爸了!”秦宇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