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我们被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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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
沈跃拼命的挣扎,却被孙尚香死死按住。
火枪是他最大依仗,不可能给任何人!
孙尚香吐气如兰,凑到他的耳边,轻声呢喃:“你猜,我舍不舍得杀你呢。”
说着,她手中长剑猛的一按,沈跃脖子顿时出现一道血迹,顺着长剑缓缓低落在地上。
沈跃艰难的咽下口水,他有些惊恐的看向自己的脖子。
难道,自己要死在穿越的路上了吗?
也不知道,自己死后还会不会再次穿越。
林子衿听到火枪动静,从后厨出来,惊讶的看着二人,她想不到前一刻两人还在心平气和的谈事,后一刻竟生死搏杀。
她连忙跑过来,想劝架,却被沈跃喝住:“别过来!”
林子衿看向孙尚香,眼中满是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她对孙尚香的印象很好,漂亮,能干,还会剑术,嫁给沈跃正正好,而她也一直给二人让出空间培养感情。
结果感情没培养出来,仇家倒是培养出来了。
“你想怎么样?火枪制作我是绝对不会交给你的!”
沈跃厉声道:“就算你杀了我!”
“那便杀了你吧。”
孙尚香冷哼道:“这样也为江东提前抹除一个祸患!”
两人对视几个呼吸后。
……
“呀……”
孙尚香忽然咯咯笑了起来:“人家还是舍不得哦。”
说着,她收回长剑,朝着沈跃抛了个媚眼,看的沈跃一阵恶寒。
沈跃脖子上伤到的只是皮肉,林子衿替他简单清理了一下伤口,不到半个时辰便结了痂。
“喂,说真的,我现在很确定,你有去江东的资本。”
半晌,孙尚香正经的看向他:“如果你愿意,到了江东,我们可立即完婚,你便是江东郡马,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还是算了吧,我没去江东的打算,至少现在没有。”
沈跃苦笑着拿起长枪,往里面塞着火药与铁珠。
“难道你就准备一辈子偏安一隅?做一个卑贱的商人?每日与钱打交道,落得浑身皆是铜臭味道?”
孙尚香叉腰挺胸站在沈跃面前,循循善诱道:“跟我走,我会让你做真正男人该做的事。”
沈跃一抬头,刚好看到她胸前圆滚滚的物件,又结合她说的话,老脸一红,连忙将脸别开:“你别劝我,我暂时没打算。”
与此同时,王家惨嚎声渐渐衰落下去,王墨满头大汗的跪在祖宗牌位前,重重拿着脑袋砸着地板,不一会儿额头便鲜血四溢。
“爹,您就是我的亲爹,我生是王家的人,死是王家的鬼,您放心,即便我流的不是王家的血,但我的心绝对是王家的。”
一旁的王乾擦干泪水,连忙将其扶起。
最后一刻,王墨还是心软了,毕竟是养了二十年的孩子,那份感情终归是难以割舍。
他叹口气:“事情都过去了,至于你娘,我只能将其休了,至于她去哪,你自己安排吧。”
“多谢父亲。”
王乾重重的对其磕了个头,随即试探的问道:“父亲,此时定然是那沈跃捣的鬼,我们什么时候报仇?”
“酒楼暂时动不得,我们一家人也指望酒楼收入,若是我们去他们家酒楼捣鬼,他以牙还牙,到时候两败俱伤,反而会被其他两家吞掉。”
王墨臀部的伤还没好,坐不得,他一直站着说话,时不时的转动拇指上的玉扳指。
毕竟双方都有产业,只要一搞起来就是两败俱伤,派人刺杀倒不失为一种办法,只是他刚刚弄过沈跃的酒楼,再搞一出刺杀,届时闹到县衙,他也讨不到好处。
他深吸一口气:“先避其锋芒,派人监视着他,若是有机会,咱们再刺杀他。”
“我听闻曹丞相在北方战事吃紧,粮草不是很充裕,这沈跃这么有钱的话,将其介绍给曹丞相,让曹丞相抄了他的家。”
所有人都知道,曹丞相是最恨商人,宁愿自己盗墓,也不愿意做生意凑军费,如果他知道沈跃是这许都城最大的商人,难保不会请他喝茶。
他冷笑一声:“或是让郭嘉以征兵名义,将其送入军中,我再找一个军中兄弟,好好的‘招待’他!”
王乾深吸一口气,这每个计谋,都能置沈跃于死地,他看向王墨,一股崇拜从他脸上表现出,这让王墨甚是得意。
……
却说孙钱,带着五十车酒水,浩浩荡荡的朝着徐州进发。
五十车,车夫共八十人。
待到黄昏,车队才到伏牛山一带,这里又没有客栈,只能选择野外露宿。
车夫各自拾来干柴,点起火堆,有身手敏捷的,还能抓来野物烤着吃,身手一般的,只能选择吃干粮。
火堆四散,火光四起,这也让伏牛山的山贼心生警惕。
司马家三子,司马孚见此火光冲天,心中大惊,莫不是官府围剿,放火烧山?
他忙差人查看。
半个时辰后,斥候归来,满心欢喜道:“三爷,不出意外,可能是来送酒的了!”
上次那酒兄弟们喝下去后,顿觉仙酿,如今半个月过去,酒水早已喝完,再喝其他酒水,跟踏马泔水一样,众人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
如今见送上门来的酒水,如何能不激动?
顿时山贼们怀揣着激动的心,趁着夜色摸到了孙钱的车队旁。
黑压压的一群人,身穿甲胄,手持利器,围着车队,顿时吓坏了孙钱。
他是个商人,虽然重利,但更重命!
从来也没听说过伏牛山有山贼的啊,这条路他前些年走了不知几百回了,也从没遇到过歹人啊?
他心中暗暗叫苦,一阵心疼,三百万钱啊!
“兄弟,有话好说,您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
他颤颤巍巍的出面搭话:“敢问你们是哪方的英雄好汉?”
“关你鸟事?”
司马府的副将趾高气扬,一脚踹翻他,拔剑指着八十马夫,睥睨众人:“你们都给老子听好喽!我们只要财,不夺命,识相的就赶紧滚,敢尼玛反抗,老子长剑可不长眼睛!”
他话音刚落,马夫们如鸟兽般四散逃离。
孙钱硬着头皮颤抖道:“好汉,还请报个名号,我回去好跟东家交代。”
“窝尼玛?”
副将叼着草枝,邪笑着看着他:“给你脸了是吧!”
说着他作势要砍,将孙钱吓的亡魂尽冒,屁滚尿流的逃回许都。
“哎呀,发了发了!”
副将打开酒坛。美滋滋的舀了一口,顿时感觉飘飘欲仙,浑身骨头都松软了几分。
……
而孙钱,在城门外躲了一夜,翌日一早便冲到沈跃的酒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叫唤道:“东家,我们被劫了!”
“不可能!”
沈跃拼命的挣扎,却被孙尚香死死按住。
火枪是他最大依仗,不可能给任何人!
孙尚香吐气如兰,凑到他的耳边,轻声呢喃:“你猜,我舍不舍得杀你呢。”
说着,她手中长剑猛的一按,沈跃脖子顿时出现一道血迹,顺着长剑缓缓低落在地上。
沈跃艰难的咽下口水,他有些惊恐的看向自己的脖子。
难道,自己要死在穿越的路上了吗?
也不知道,自己死后还会不会再次穿越。
林子衿听到火枪动静,从后厨出来,惊讶的看着二人,她想不到前一刻两人还在心平气和的谈事,后一刻竟生死搏杀。
她连忙跑过来,想劝架,却被沈跃喝住:“别过来!”
林子衿看向孙尚香,眼中满是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她对孙尚香的印象很好,漂亮,能干,还会剑术,嫁给沈跃正正好,而她也一直给二人让出空间培养感情。
结果感情没培养出来,仇家倒是培养出来了。
“你想怎么样?火枪制作我是绝对不会交给你的!”
沈跃厉声道:“就算你杀了我!”
“那便杀了你吧。”
孙尚香冷哼道:“这样也为江东提前抹除一个祸患!”
两人对视几个呼吸后。
……
“呀……”
孙尚香忽然咯咯笑了起来:“人家还是舍不得哦。”
说着,她收回长剑,朝着沈跃抛了个媚眼,看的沈跃一阵恶寒。
沈跃脖子上伤到的只是皮肉,林子衿替他简单清理了一下伤口,不到半个时辰便结了痂。
“喂,说真的,我现在很确定,你有去江东的资本。”
半晌,孙尚香正经的看向他:“如果你愿意,到了江东,我们可立即完婚,你便是江东郡马,荣华富贵享之不尽。“
“还是算了吧,我没去江东的打算,至少现在没有。”
沈跃苦笑着拿起长枪,往里面塞着火药与铁珠。
“难道你就准备一辈子偏安一隅?做一个卑贱的商人?每日与钱打交道,落得浑身皆是铜臭味道?”
孙尚香叉腰挺胸站在沈跃面前,循循善诱道:“跟我走,我会让你做真正男人该做的事。”
沈跃一抬头,刚好看到她胸前圆滚滚的物件,又结合她说的话,老脸一红,连忙将脸别开:“你别劝我,我暂时没打算。”
与此同时,王家惨嚎声渐渐衰落下去,王墨满头大汗的跪在祖宗牌位前,重重拿着脑袋砸着地板,不一会儿额头便鲜血四溢。
“爹,您就是我的亲爹,我生是王家的人,死是王家的鬼,您放心,即便我流的不是王家的血,但我的心绝对是王家的。”
一旁的王乾擦干泪水,连忙将其扶起。
最后一刻,王墨还是心软了,毕竟是养了二十年的孩子,那份感情终归是难以割舍。
他叹口气:“事情都过去了,至于你娘,我只能将其休了,至于她去哪,你自己安排吧。”
“多谢父亲。”
王乾重重的对其磕了个头,随即试探的问道:“父亲,此时定然是那沈跃捣的鬼,我们什么时候报仇?”
“酒楼暂时动不得,我们一家人也指望酒楼收入,若是我们去他们家酒楼捣鬼,他以牙还牙,到时候两败俱伤,反而会被其他两家吞掉。”
王墨臀部的伤还没好,坐不得,他一直站着说话,时不时的转动拇指上的玉扳指。
毕竟双方都有产业,只要一搞起来就是两败俱伤,派人刺杀倒不失为一种办法,只是他刚刚弄过沈跃的酒楼,再搞一出刺杀,届时闹到县衙,他也讨不到好处。
他深吸一口气:“先避其锋芒,派人监视着他,若是有机会,咱们再刺杀他。”
“我听闻曹丞相在北方战事吃紧,粮草不是很充裕,这沈跃这么有钱的话,将其介绍给曹丞相,让曹丞相抄了他的家。”
所有人都知道,曹丞相是最恨商人,宁愿自己盗墓,也不愿意做生意凑军费,如果他知道沈跃是这许都城最大的商人,难保不会请他喝茶。
他冷笑一声:“或是让郭嘉以征兵名义,将其送入军中,我再找一个军中兄弟,好好的‘招待’他!”
王乾深吸一口气,这每个计谋,都能置沈跃于死地,他看向王墨,一股崇拜从他脸上表现出,这让王墨甚是得意。
……
却说孙钱,带着五十车酒水,浩浩荡荡的朝着徐州进发。
五十车,车夫共八十人。
待到黄昏,车队才到伏牛山一带,这里又没有客栈,只能选择野外露宿。
车夫各自拾来干柴,点起火堆,有身手敏捷的,还能抓来野物烤着吃,身手一般的,只能选择吃干粮。
火堆四散,火光四起,这也让伏牛山的山贼心生警惕。
司马家三子,司马孚见此火光冲天,心中大惊,莫不是官府围剿,放火烧山?
他忙差人查看。
半个时辰后,斥候归来,满心欢喜道:“三爷,不出意外,可能是来送酒的了!”
上次那酒兄弟们喝下去后,顿觉仙酿,如今半个月过去,酒水早已喝完,再喝其他酒水,跟踏马泔水一样,众人嘴里都淡出个鸟来了!
如今见送上门来的酒水,如何能不激动?
顿时山贼们怀揣着激动的心,趁着夜色摸到了孙钱的车队旁。
黑压压的一群人,身穿甲胄,手持利器,围着车队,顿时吓坏了孙钱。
他是个商人,虽然重利,但更重命!
从来也没听说过伏牛山有山贼的啊,这条路他前些年走了不知几百回了,也从没遇到过歹人啊?
他心中暗暗叫苦,一阵心疼,三百万钱啊!
“兄弟,有话好说,您有什么要求我都答应你。”
他颤颤巍巍的出面搭话:“敢问你们是哪方的英雄好汉?”
“关你鸟事?”
司马府的副将趾高气扬,一脚踹翻他,拔剑指着八十马夫,睥睨众人:“你们都给老子听好喽!我们只要财,不夺命,识相的就赶紧滚,敢尼玛反抗,老子长剑可不长眼睛!”
他话音刚落,马夫们如鸟兽般四散逃离。
孙钱硬着头皮颤抖道:“好汉,还请报个名号,我回去好跟东家交代。”
“窝尼玛?”
副将叼着草枝,邪笑着看着他:“给你脸了是吧!”
说着他作势要砍,将孙钱吓的亡魂尽冒,屁滚尿流的逃回许都。
“哎呀,发了发了!”
副将打开酒坛。美滋滋的舀了一口,顿时感觉飘飘欲仙,浑身骨头都松软了几分。
……
而孙钱,在城门外躲了一夜,翌日一早便冲到沈跃的酒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叫唤道:“东家,我们被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