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他必定深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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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以安思索了一会儿,皱着眉头问我:“沈团子,你胡说什么?别再想那个人了,知不知道?”
“不是!”我摇了摇头,“温以安,你还记得吗?就是前年啊,前年发生的事,我之前一直没有想起来……”
“你也知道,都是前年了,那么久的事谁会记得?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事,但不管是不是他,都是和你没关系的事。”温以安按住我的肩膀,一字一句地提醒着我,末了缓和语气,看了眼安检口,轻声说道,“时间快到了,进去吧!”
我失魂落魄地过了安检上了飞机,经过十三个小时,抵达了这样一个令人陌生的城市。
因为时差的缘故,我上飞机时是傍晚,下飞机时外面的天空也是接近暮色的样子。
夕阳染红了大半遍天空,你知道,黄昏是最容易触景伤情的时间段。
来接应我的人是温以安联系的,一个会说中文的白人小伙,他叫George,开车带送我去了学校,一路上,用不太流利的中文和我介绍了很多纽约的风土人情,热情地说“elcome·to·NeYork!”
我因为晕机心里堵的慌,在去学校的车上就睡着了。
抵达学校的时候,白人小伙把我叫醒,带我去了留学生公寓。他说温以安认为我一个人住不习惯,所以让我住双人寝。
新室友Emily是一个美籍华人,父母在美国做生意,从小就在这边上学,她长的高高瘦瘦,不同于我们的审美和我们喜欢的肤白貌美筷子腿,Emily喜欢健身锻炼肌肉和小麦色的皮肤,看上去很有精神也很有吸引力。
George受温以安的委托,帮我打理好一切琐事。
第一次来这里,我昏睡了一天一夜,再次醒来,又是第二天傍晚了。
Emily站在我的床上拿手在我眼前挥了挥,“你知道今天是多少”
我疑惑地盯着她看,她耸了耸肩不可思议地摊着手说:“It's·already·the·night·of·June·3rd!Hey·guy,you·slept·24·hours!”
“June·3rd?”我重复了下她的话,倒没有惊奇自己睡了多长时间。
“Yeah,June3rd.”Emily爽朗大笑道,接着她发现我神情不对劲,停止了笑声小心翼翼地问我,“hat's·rong?”
没什么的。
你看这一天其实是很机缘巧合的,哦,是的,林澈的手机密码,六月三号,我们就是在那一天第一次见面的,我在机场把他错当成温以安的那天,就是六月三号,原来我们遇见整整两年了。
正式来到这里以后,我几乎切断了和之前所有人的联系方式。
还没有开学之前,我和Emily一起外出做兼职,每天晚上回到公寓都累死累活的,但还是要靠酒精才能入睡。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为了什么,大概纯粹只是想让自己忙碌起来吧!以此不再去频繁地想起之前的那些事情,想起林澈、想起我的姐姐……
来到纽约的第二十天,我渐渐地适应了这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时差也倒了过来,整个人差不多恢复正常,英语也开始说的比较麻溜了。
这时候温以安又过来找我了。
晚上我被Emily从酒吧带回来,刚走到公寓门口,就看见了温以安。
他站在我们的公寓门前,看着我醉醺醺的样子,十分怜惜地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过来拉住我。
我是喝了许多酒看上去东倒西歪不假,但实际上我还算清醒,而见着温以安那张脸,我倒真以为是自己喝醉出现幻觉了。
直到温以安把我抱起来,我伸出手去揪了下他的脸,感受到他温热的体温,才知道这是他真人。
“团子,你这一天天的,都是在干什么啊?”温以安无奈地问着我,他看向我的眼神,满是疼惜。
之后Emily和我形容,温以安那晚抱着我的样子,我们两个完全就像是一对分开的热恋情侣,她甚至以为,我那些日子的郁郁寡欢,全是因为温以安。
温以安这时候已经结束实习正式工作了,很巧的是他作为国际航班的飞行员,常飞的线路就是从北京到纽约。
难怪当时我离开北京时,他都没有和我来场正式的告别,就催着我赶紧离开。
之后的日子因为有了温以安的陪同,渐渐地,我的状态恢复了正轨,在新的学校新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生活。
我的室友Emily不是一个八卦的人,但她对温以安很感兴趣,有关这一点,她自己也从不否认。
她会主动对温以安抛媚眼请温以安喝酒跳舞。
可是打心眼里,我好像并不乐意撮合她和温以安在一起。就像之前温以安和季筱筱在一起时的那种心情一样。
但如果说我对季筱筱存在偏见,那么对Emily,她是我在异国他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关系很好。
我自己后来思索了很久,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特别自私,事实上,我的自私还是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我对温以安,大抵是存在着一种占有欲,我习惯依赖他了,就不忍心看见他对别的女孩好,虽然这不是爱情。
但是后来,我身边的很多人都不约而同地告诉我,让我产生这种占有欲的,只可能是爱,还是一种隐藏的极深、连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爱情。
Emily撩了温以安一阵子,发现温以安对她依旧没有任何兴趣后,甚至故意找别的男孩过来企图让温以安吃醋、故意拉黑温以安不告诉温以安关于我的任何消息,然而做了很多事情以后,她对温以安的喜欢,依旧迟迟得不到回音。
好在Emily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好姑娘,半年以后,她和温以安的朋友George顺利勾搭上,开始了甜甜腻腻的恋爱生活。
有时候想想,我其实挺感激沈振的,他让我离开祖国来到这里,虽然我不能再见到林澈了,但是新的生活给了我很多锻炼成长的机会。
这边的学习任务比在国内稍微繁重一些,加上语言的障碍,长这么大,我头一次开始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好好学习。
空闲下来的时候,我也会和一些志同道合的同学们一起,帮别人拍片子赚外快。
2010年的春天,我来纽约的第二年,周六的晚上,被同学们拉着一起去另外一个校区附近的酒杯喝酒聚餐。
Emily告诉我,那家酒吧里的一个驻唱和我们一样来自中国。是一个兼职的留学生,年纪轻轻,骨子里却带着一种沧桑。
我被她说的有点好奇,进去酒吧的时候,刚好就是那名驻唱在唱歌。
我一进门,就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站在台上,低沉着嗓音唱着一首英文老歌《YesterdayOnceMore》。声音里夹杂着淡淡地愁绪,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杨皓就在这个时候抬起了头,他剪掉了之前那一头犹如狮子头的长发,剃了干脆利落的平头,我们对视的那一刻,彼此都感觉到了惊讶。
但他比我要淡定,站在台上悠然地弹着吉他唱完了这首歌。
我站在台下听他唱歌,一曲完毕,杨皓从台上下来,他给我点了一杯我以前很喜欢喝的葡萄味鸡尾酒,走到我面前和我打招呼,说好久不见。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杨皓笑着,“当年在学校打架闯了祸,没办法待在那里了呗!之涵,我其实有听说你也要被发配到这里,但是一直没有去找你……”
“对不起。”当年他因为我和江俞打架,又因为我被林澈弄走,这句对不起,我欠了很长时间。
杨皓坐了下来,“别这么说,之涵,我开玩笑的,你好像误会了什么。其实呢,我在这里过的很好,从表演系转到了我喜欢的音乐表演,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自己的梦想了。”
“怎么说?”
“那什么,之涵,林澈对你,绝对不是兄妹之间的感情吧?当初他不让我接触你,因为他认定我那样懦弱的个性,不能给你带来什么。我被学校劝退以后,他也给了我后路。只不过我没想到,你也被打发到这里来了。因为我之前答应过林澈,不会再去纠缠你,所有我一直没有主动找你,我想和你说,之涵,其实林澈他真的很爱你。”
我有一瞬间的失措,关于林澈的事情,来到这里以后,我几乎从未和任何人提及过,就连我和温以安的日常调侃,也会十分默契地避开这个名字。
杨皓继续说:“去年我看过新闻,林澈为你受伤的事情。我猜想他必然是深爱着你的,要不然谁会那么傻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但是他妈,还要沈先生,之涵,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最在意的就是面子问题了。林澈是何总的儿子,这件事瞒不了一辈子,所有你们之间,注定没结果。”
“我知道。”我尴尬地笑了下,喝了口杨皓给我的鸡尾酒。
以前我很喜欢喝葡萄味的鸡尾酒,它的酒精含量不高,喝起来还酸酸甜甜的,但是现在我却不习惯这种口味了,我更喜欢和大家一起去喝口感纯正的威士忌,虽然第一次把这种酒倒进嘴里时,我辣的感觉喉咙里都在烧火。
你看,所有的事情,时间都会给我们一个适应过程,这样挺好的。
我把这个例子举给杨皓听,告诉他我早忘记了林澈。
但那晚和杨皓分别后,回去我倒在公寓里喝了半瓶威士忌,一个人清醒地哭到了第二天黎明。
我对林澈的那种忘记,架不住别人的提醒,这种明知没结果的牵挂,终究还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治疗。
温以安思索了一会儿,皱着眉头问我:“沈团子,你胡说什么?别再想那个人了,知不知道?”
“不是!”我摇了摇头,“温以安,你还记得吗?就是前年啊,前年发生的事,我之前一直没有想起来……”
“你也知道,都是前年了,那么久的事谁会记得?我不知道你指的是什么事,但不管是不是他,都是和你没关系的事。”温以安按住我的肩膀,一字一句地提醒着我,末了缓和语气,看了眼安检口,轻声说道,“时间快到了,进去吧!”
我失魂落魄地过了安检上了飞机,经过十三个小时,抵达了这样一个令人陌生的城市。
因为时差的缘故,我上飞机时是傍晚,下飞机时外面的天空也是接近暮色的样子。
夕阳染红了大半遍天空,你知道,黄昏是最容易触景伤情的时间段。
来接应我的人是温以安联系的,一个会说中文的白人小伙,他叫George,开车带送我去了学校,一路上,用不太流利的中文和我介绍了很多纽约的风土人情,热情地说“elcome·to·NeYork!”
我因为晕机心里堵的慌,在去学校的车上就睡着了。
抵达学校的时候,白人小伙把我叫醒,带我去了留学生公寓。他说温以安认为我一个人住不习惯,所以让我住双人寝。
新室友Emily是一个美籍华人,父母在美国做生意,从小就在这边上学,她长的高高瘦瘦,不同于我们的审美和我们喜欢的肤白貌美筷子腿,Emily喜欢健身锻炼肌肉和小麦色的皮肤,看上去很有精神也很有吸引力。
George受温以安的委托,帮我打理好一切琐事。
第一次来这里,我昏睡了一天一夜,再次醒来,又是第二天傍晚了。
Emily站在我的床上拿手在我眼前挥了挥,“你知道今天是多少”
我疑惑地盯着她看,她耸了耸肩不可思议地摊着手说:“It's·already·the·night·of·June·3rd!Hey·guy,you·slept·24·hours!”
“June·3rd?”我重复了下她的话,倒没有惊奇自己睡了多长时间。
“Yeah,June3rd.”Emily爽朗大笑道,接着她发现我神情不对劲,停止了笑声小心翼翼地问我,“hat's·rong?”
没什么的。
你看这一天其实是很机缘巧合的,哦,是的,林澈的手机密码,六月三号,我们就是在那一天第一次见面的,我在机场把他错当成温以安的那天,就是六月三号,原来我们遇见整整两年了。
正式来到这里以后,我几乎切断了和之前所有人的联系方式。
还没有开学之前,我和Emily一起外出做兼职,每天晚上回到公寓都累死累活的,但还是要靠酒精才能入睡。
其实我也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为了什么,大概纯粹只是想让自己忙碌起来吧!以此不再去频繁地想起之前的那些事情,想起林澈、想起我的姐姐……
来到纽约的第二十天,我渐渐地适应了这里快节奏的生活方式,时差也倒了过来,整个人差不多恢复正常,英语也开始说的比较麻溜了。
这时候温以安又过来找我了。
晚上我被Emily从酒吧带回来,刚走到公寓门口,就看见了温以安。
他站在我们的公寓门前,看着我醉醺醺的样子,十分怜惜地深呼吸了一口气,然后过来拉住我。
我是喝了许多酒看上去东倒西歪不假,但实际上我还算清醒,而见着温以安那张脸,我倒真以为是自己喝醉出现幻觉了。
直到温以安把我抱起来,我伸出手去揪了下他的脸,感受到他温热的体温,才知道这是他真人。
“团子,你这一天天的,都是在干什么啊?”温以安无奈地问着我,他看向我的眼神,满是疼惜。
之后Emily和我形容,温以安那晚抱着我的样子,我们两个完全就像是一对分开的热恋情侣,她甚至以为,我那些日子的郁郁寡欢,全是因为温以安。
温以安这时候已经结束实习正式工作了,很巧的是他作为国际航班的飞行员,常飞的线路就是从北京到纽约。
难怪当时我离开北京时,他都没有和我来场正式的告别,就催着我赶紧离开。
之后的日子因为有了温以安的陪同,渐渐地,我的状态恢复了正轨,在新的学校新的地方,认识了新的朋友有了新的生活。
我的室友Emily不是一个八卦的人,但她对温以安很感兴趣,有关这一点,她自己也从不否认。
她会主动对温以安抛媚眼请温以安喝酒跳舞。
可是打心眼里,我好像并不乐意撮合她和温以安在一起。就像之前温以安和季筱筱在一起时的那种心情一样。
但如果说我对季筱筱存在偏见,那么对Emily,她是我在异国他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关系很好。
我自己后来思索了很久,很小的时候我就觉得自己特别自私,事实上,我的自私还是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我对温以安,大抵是存在着一种占有欲,我习惯依赖他了,就不忍心看见他对别的女孩好,虽然这不是爱情。
但是后来,我身边的很多人都不约而同地告诉我,让我产生这种占有欲的,只可能是爱,还是一种隐藏的极深、连自己都没有发现的爱情。
Emily撩了温以安一阵子,发现温以安对她依旧没有任何兴趣后,甚至故意找别的男孩过来企图让温以安吃醋、故意拉黑温以安不告诉温以安关于我的任何消息,然而做了很多事情以后,她对温以安的喜欢,依旧迟迟得不到回音。
好在Emily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好姑娘,半年以后,她和温以安的朋友George顺利勾搭上,开始了甜甜腻腻的恋爱生活。
有时候想想,我其实挺感激沈振的,他让我离开祖国来到这里,虽然我不能再见到林澈了,但是新的生活给了我很多锻炼成长的机会。
这边的学习任务比在国内稍微繁重一些,加上语言的障碍,长这么大,我头一次开始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好好学习。
空闲下来的时候,我也会和一些志同道合的同学们一起,帮别人拍片子赚外快。
2010年的春天,我来纽约的第二年,周六的晚上,被同学们拉着一起去另外一个校区附近的酒杯喝酒聚餐。
Emily告诉我,那家酒吧里的一个驻唱和我们一样来自中国。是一个兼职的留学生,年纪轻轻,骨子里却带着一种沧桑。
我被她说的有点好奇,进去酒吧的时候,刚好就是那名驻唱在唱歌。
我一进门,就看见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站在台上,低沉着嗓音唱着一首英文老歌《YesterdayOnceMore》。声音里夹杂着淡淡地愁绪,给我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杨皓就在这个时候抬起了头,他剪掉了之前那一头犹如狮子头的长发,剃了干脆利落的平头,我们对视的那一刻,彼此都感觉到了惊讶。
但他比我要淡定,站在台上悠然地弹着吉他唱完了这首歌。
我站在台下听他唱歌,一曲完毕,杨皓从台上下来,他给我点了一杯我以前很喜欢喝的葡萄味鸡尾酒,走到我面前和我打招呼,说好久不见。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问他。
杨皓笑着,“当年在学校打架闯了祸,没办法待在那里了呗!之涵,我其实有听说你也要被发配到这里,但是一直没有去找你……”
“对不起。”当年他因为我和江俞打架,又因为我被林澈弄走,这句对不起,我欠了很长时间。
杨皓坐了下来,“别这么说,之涵,我开玩笑的,你好像误会了什么。其实呢,我在这里过的很好,从表演系转到了我喜欢的音乐表演,感觉自己越来越接近自己的梦想了。”
“怎么说?”
“那什么,之涵,林澈对你,绝对不是兄妹之间的感情吧?当初他不让我接触你,因为他认定我那样懦弱的个性,不能给你带来什么。我被学校劝退以后,他也给了我后路。只不过我没想到,你也被打发到这里来了。因为我之前答应过林澈,不会再去纠缠你,所有我一直没有主动找你,我想和你说,之涵,其实林澈他真的很爱你。”
我有一瞬间的失措,关于林澈的事情,来到这里以后,我几乎从未和任何人提及过,就连我和温以安的日常调侃,也会十分默契地避开这个名字。
杨皓继续说:“去年我看过新闻,林澈为你受伤的事情。我猜想他必然是深爱着你的,要不然谁会那么傻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一个和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妹妹?但是他妈,还要沈先生,之涵,这些所谓的上流社会,最在意的就是面子问题了。林澈是何总的儿子,这件事瞒不了一辈子,所有你们之间,注定没结果。”
“我知道。”我尴尬地笑了下,喝了口杨皓给我的鸡尾酒。
以前我很喜欢喝葡萄味的鸡尾酒,它的酒精含量不高,喝起来还酸酸甜甜的,但是现在我却不习惯这种口味了,我更喜欢和大家一起去喝口感纯正的威士忌,虽然第一次把这种酒倒进嘴里时,我辣的感觉喉咙里都在烧火。
你看,所有的事情,时间都会给我们一个适应过程,这样挺好的。
我把这个例子举给杨皓听,告诉他我早忘记了林澈。
但那晚和杨皓分别后,回去我倒在公寓里喝了半瓶威士忌,一个人清醒地哭到了第二天黎明。
我对林澈的那种忘记,架不住别人的提醒,这种明知没结果的牵挂,终究还需要漫长的时间来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