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三章 措手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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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我没有想到,单单是一个火树族的圣女,就如此难以对付。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心如急焚,毕竟不夜天只是给了我时间限制,如果我在规定时间之内,找不到她的话,那么就算我输了,我就得乖乖地跟着她回火树族,做她的新郎官。那样的话,让我这个新任城主情何以堪啊!
说句心里话,我已经没辙了,当然从外表看起来,我好像还非常镇定。我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在没辙的时候吸鼻子,所以现在我就不由自主地吸了好几下鼻子。
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幽香,这好像是不夜天身上的香味。不是什么香水味,而是她身上独有的香味。
这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闻香寻花,自然要比瞎人摸象靠谱多了,时候不大,我的心里就有了底,对着一株黑树后面叫了声:“不夜天姑娘,请出来呗!我真的已经看见你了。”
我的话音刚落,只见树枝轻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了一身黑色衣衫的不夜天走了出来,点了点头说道:“非常不错,我的城主大人,你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我,已经在我的意料之外了。”
说句实话,我心里有些发虚,因为我这一次不能说是误打误撞吧,但绝对是走了狗屎运。虽然我的运气一直不错,但是谁也不能我的狗屎运一直都能走下去。所以我这一次破天荒的没有装逼,而是表现得非常谦虚:“不夜天姑娘,其实这一次我之所以能够找到你,运气占了很大的比重。”
可是人世间的事情,往往很奇怪,有时候你本来不想装逼的,可是在别人眼里,你就是在装逼。也许这就是一个人装逼装习惯了,而留下来的后遗症吧。
只见不夜天的眉头皱了皱:“城主大人,一个人太骄傲可不好,但是过分的谦虚比骄傲更加令人气愤。”
说话间,我瞧见不夜天的手指搭在腰间的剑柄上,纤细的手指突然之间充满了张力,本来还觉得牲畜无害的一个小美女,陡然之间,变得杀气十足,简直就是一把已经出鞘的长剑。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没有想到,火树族的圣女竟然还是一个剑术高手。
不夜天美目一收缩,已经有两道寒光射了过来:“城主大人,听说你是青丘狐族胡一刀的高足,一手胡家刀法出神入化,所以小女子想讨教一二。”
说句实话,我有些诧异,因为我没想到,这位平时看上去并不显山露水的火树族圣女,竟然对我的过往掌握的如此清楚。
望着我一脸诧异的样子,不夜天又笑了:“虽然你是这里的城主,但是并没有放在本姑娘的眼里。你以为我是那种随随便便就找个人嫁了的女人吗?我之所以要抢亲,看中的是你的人,你的过往,而不仅仅是你目前的地位。”
听了不夜天如此表态,我心里也有些小感动,但是感动归感动,感情的事情是不能勉强的,想我堂堂的一个男子汉,岂能任由一个女子把我抢回去成亲?所以说,我们两个这一战势在必行。
“不夜天姑娘,对不起,喜欢上我不是你的错,要怪就怪我们两个相遇的时机不对吧!”我轻叹一声,亮出了柴刀,脚下不丁不八,就像是随随便便往哪儿一站,但是已经遮盖住了身上所有的破绽。
“胡家刀法,果然名不虚传!城主大人,请接我的火树银花剑法!”不夜天手中剑轻轻一挥,似乎吸走了太阳的所有光辉,而那些光辉全部都向我席卷而来。
我只是觉得浑身上下就像是被炭火炙烤一般,而且随着剑光的逼近,这种感觉越来越强,仅仅是眨眼功夫,我就觉得自己的身躯似乎就要燃烧起来了。
后发制人虽然能够装逼,也可以多几种选择,但是面对不夜天这种霸道的剑法来说,我如果继续选择后发制人的话,可能自己都被烤成乳猪了,而我的刀法还没递出去呢。
生死关头,我也顾不得什么面子问题了,保住性命才是王道。猛地往前面一趴,这是躲避火灾时的诀窍。我趴下之后,果然觉得不是那么热了,毕竟火树银花剑法,终究是剑法,并不能让整个空间都燃烧起来,看来地上这一处所在,正是不夜天这路剑法的破绽所在。
我趴在地上之后,并没有闲着,手中柴刀看似漫无边际的一砍,竟然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斩向了不夜天左腿的胫骨。
不夜天似乎有些措手不及,因为别说她了,就连我本人,也没有想到,我刚一交手,就使出这种看上去有些下三滥的招数,实在是有损于我城主的身份。其实,我也是有苦说不出,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再怎么样,也比站着挨烤强呀。
我这一招的确是有些出其不意,我自己估摸着,如果我是不夜天,这一招就只能是硬挨了,因为根本就无从抵挡,也没法躲。但我不得不承认,不夜天的反应速度的确在我之上,只见她来了一个旱地拔葱,直愣愣地把自己拔起了一米多高,这样不但躲过了我那出其不意的一刀,而且手中剑居高临下,斩向了我的右肩。
这一次她可是盛怒出手,那一把看上去其貌不扬的黑黝黝的剑,距离我还有一米多远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到了炙热,比刚刚更加浓郁的炙热。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太久,仅仅秒钟之后,形势已经逆转。不夜天这一次该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了,因为她刚刚那一个旱地拔葱,实在是精妙无比,就像是被人抓住自己的衣领,然后被生生拎起来一般。虽然我会乘风身法,大风越狠,我心越荡的乘风身法,但是自问呢,施展不出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旱地拔葱。
有人说了,旱地拔葱有什么稀奇的,只要练过几招庄稼把式的人,都会这一招,只是看蹦的高、蹦的低而已。如果真的这样理解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一般人的旱地拔葱,都是先弯曲膝盖,然后再纵身跃起。但是刚才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不夜天根本就没有弯曲膝盖的机会,也就是说,她的旱地拔葱是直愣愣拔起来的,岂能与寻常的旱地拔葱相提并论。
当然,头上一剑袭来,我也根本没有时间欣赏她刚刚这一招旱地拔葱的妙处,急忙一个赖驴打滚,躲开了不夜天势在必得的一剑。
我轻身功夫一向不错,这一招赖驴打滚又是全力以赴,所以这个时候,我的人和不夜天已经相距一丈多远了,这在一般人的眼里,我们两个已经没有办法再互相伤害了。可是,这恰恰已经进入了我的攻击范围之内。
“不夜天姑娘,来而不往非礼也,我送你一刀!”我回手一刀,也是劈向了不夜天的右肩。当然我并不是做做样子,而用的是无形之刀。
什么叫无形之刀呢?说穿了就是刀气。只不过这是刀气的初级阶段而已,如果把无形之刀练到巅峰,也就是刀气了。
不夜天既然知道我是胡一刀的徒弟,怎么会不提防着我的无形之刀呢?于是,她吧剑往一横,恰好挡了一个正着。只听啪的一声,刀剑相交,不夜天一声娇呼,蹭蹭蹭一连退了十几步远。
其实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要知道我的无形之刀早已经练的炉火纯青了,威力不亚于近身搏击,不夜天虽然彪悍,但是再怎么说,她毕竟是个女人,在力气上要弱于我,所以才吃了这么一个哑巴亏。
这个时候,我和不夜天之间的距离已经有三丈多远了,她的火树银花剑法虽然厉害,但是距离这么远,已经超出了她的攻击范围。
“李明,有你的,再接本姑娘一剑。”不夜天看来真的是动怒了,我明白接下来等待着自己的一定是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击,别的攻击我倒是不怕,可是那种炙烤几乎能把人烤出油来,却是我非常忌惮的。
我明白,要想打赢这一场抢亲之战,只有用远程攻击的方式,解决掉不夜天,否则等她一旦近身的话,那我就危险了。
我想了想,当时就有祭出山寨版泡泡的冲动,但是我想了想,这样不妥,因为我的山寨版泡泡虽然能够挡的住不夜天的火树银花,但是却只能自保,不能反击。如果不夜天用守株待兔的方法,那么等我的灵力难以为继的时候,就只有束手就擒的的份儿了。这根本不是我所想要的结局。
于是,我做出了另一个选择,唯一正确的选择。当然不是用无形之刀继续攻击,因为实践证明,我的无形之刀根本伤不了不夜天。最多能和她斗一个半斤八两,而我想要的是速战速决,尽快解决战斗,然后离开野猪林。
我的眉头紧紧皱了起来,我没有想到,单单是一个火树族的圣女,就如此难以对付。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我心如急焚,毕竟不夜天只是给了我时间限制,如果我在规定时间之内,找不到她的话,那么就算我输了,我就得乖乖地跟着她回火树族,做她的新郎官。那样的话,让我这个新任城主情何以堪啊!
说句心里话,我已经没辙了,当然从外表看起来,我好像还非常镇定。我有个习惯,就是喜欢在没辙的时候吸鼻子,所以现在我就不由自主地吸了好几下鼻子。
突然,我闻到了一股幽香,这好像是不夜天身上的香味。不是什么香水味,而是她身上独有的香味。
这真的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闻香寻花,自然要比瞎人摸象靠谱多了,时候不大,我的心里就有了底,对着一株黑树后面叫了声:“不夜天姑娘,请出来呗!我真的已经看见你了。”
我的话音刚落,只见树枝轻摇,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换了一身黑色衣衫的不夜天走了出来,点了点头说道:“非常不错,我的城主大人,你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到我,已经在我的意料之外了。”
说句实话,我心里有些发虚,因为我这一次不能说是误打误撞吧,但绝对是走了狗屎运。虽然我的运气一直不错,但是谁也不能我的狗屎运一直都能走下去。所以我这一次破天荒的没有装逼,而是表现得非常谦虚:“不夜天姑娘,其实这一次我之所以能够找到你,运气占了很大的比重。”
可是人世间的事情,往往很奇怪,有时候你本来不想装逼的,可是在别人眼里,你就是在装逼。也许这就是一个人装逼装习惯了,而留下来的后遗症吧。
只见不夜天的眉头皱了皱:“城主大人,一个人太骄傲可不好,但是过分的谦虚比骄傲更加令人气愤。”
说话间,我瞧见不夜天的手指搭在腰间的剑柄上,纤细的手指突然之间充满了张力,本来还觉得牲畜无害的一个小美女,陡然之间,变得杀气十足,简直就是一把已经出鞘的长剑。我不由倒吸了一口凉气,我没有想到,火树族的圣女竟然还是一个剑术高手。
不夜天美目一收缩,已经有两道寒光射了过来:“城主大人,听说你是青丘狐族胡一刀的高足,一手胡家刀法出神入化,所以小女子想讨教一二。”
说句实话,我有些诧异,因为我没想到,这位平时看上去并不显山露水的火树族圣女,竟然对我的过往掌握的如此清楚。
望着我一脸诧异的样子,不夜天又笑了:“虽然你是这里的城主,但是并没有放在本姑娘的眼里。你以为我是那种随随便便就找个人嫁了的女人吗?我之所以要抢亲,看中的是你的人,你的过往,而不仅仅是你目前的地位。”
听了不夜天如此表态,我心里也有些小感动,但是感动归感动,感情的事情是不能勉强的,想我堂堂的一个男子汉,岂能任由一个女子把我抢回去成亲?所以说,我们两个这一战势在必行。
“不夜天姑娘,对不起,喜欢上我不是你的错,要怪就怪我们两个相遇的时机不对吧!”我轻叹一声,亮出了柴刀,脚下不丁不八,就像是随随便便往哪儿一站,但是已经遮盖住了身上所有的破绽。
“胡家刀法,果然名不虚传!城主大人,请接我的火树银花剑法!”不夜天手中剑轻轻一挥,似乎吸走了太阳的所有光辉,而那些光辉全部都向我席卷而来。
我只是觉得浑身上下就像是被炭火炙烤一般,而且随着剑光的逼近,这种感觉越来越强,仅仅是眨眼功夫,我就觉得自己的身躯似乎就要燃烧起来了。
后发制人虽然能够装逼,也可以多几种选择,但是面对不夜天这种霸道的剑法来说,我如果继续选择后发制人的话,可能自己都被烤成乳猪了,而我的刀法还没递出去呢。
生死关头,我也顾不得什么面子问题了,保住性命才是王道。猛地往前面一趴,这是躲避火灾时的诀窍。我趴下之后,果然觉得不是那么热了,毕竟火树银花剑法,终究是剑法,并不能让整个空间都燃烧起来,看来地上这一处所在,正是不夜天这路剑法的破绽所在。
我趴在地上之后,并没有闲着,手中柴刀看似漫无边际的一砍,竟然以不可思议的角度,斩向了不夜天左腿的胫骨。
不夜天似乎有些措手不及,因为别说她了,就连我本人,也没有想到,我刚一交手,就使出这种看上去有些下三滥的招数,实在是有损于我城主的身份。其实,我也是有苦说不出,这实在是没有办法中的办法,再怎么样,也比站着挨烤强呀。
我这一招的确是有些出其不意,我自己估摸着,如果我是不夜天,这一招就只能是硬挨了,因为根本就无从抵挡,也没法躲。但我不得不承认,不夜天的反应速度的确在我之上,只见她来了一个旱地拔葱,直愣愣地把自己拔起了一米多高,这样不但躲过了我那出其不意的一刀,而且手中剑居高临下,斩向了我的右肩。
这一次她可是盛怒出手,那一把看上去其貌不扬的黑黝黝的剑,距离我还有一米多远的时候,我就已经感到了炙热,比刚刚更加浓郁的炙热。
风水轮流转,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三十年太久,仅仅秒钟之后,形势已经逆转。不夜天这一次该让我有些措手不及了,因为她刚刚那一个旱地拔葱,实在是精妙无比,就像是被人抓住自己的衣领,然后被生生拎起来一般。虽然我会乘风身法,大风越狠,我心越荡的乘风身法,但是自问呢,施展不出这样让人匪夷所思的旱地拔葱。
有人说了,旱地拔葱有什么稀奇的,只要练过几招庄稼把式的人,都会这一招,只是看蹦的高、蹦的低而已。如果真的这样理解的话,那就大错特错了,因为一般人的旱地拔葱,都是先弯曲膝盖,然后再纵身跃起。但是刚才电光石火的一瞬间,不夜天根本就没有弯曲膝盖的机会,也就是说,她的旱地拔葱是直愣愣拔起来的,岂能与寻常的旱地拔葱相提并论。
当然,头上一剑袭来,我也根本没有时间欣赏她刚刚这一招旱地拔葱的妙处,急忙一个赖驴打滚,躲开了不夜天势在必得的一剑。
我轻身功夫一向不错,这一招赖驴打滚又是全力以赴,所以这个时候,我的人和不夜天已经相距一丈多远了,这在一般人的眼里,我们两个已经没有办法再互相伤害了。可是,这恰恰已经进入了我的攻击范围之内。
“不夜天姑娘,来而不往非礼也,我送你一刀!”我回手一刀,也是劈向了不夜天的右肩。当然我并不是做做样子,而用的是无形之刀。
什么叫无形之刀呢?说穿了就是刀气。只不过这是刀气的初级阶段而已,如果把无形之刀练到巅峰,也就是刀气了。
不夜天既然知道我是胡一刀的徒弟,怎么会不提防着我的无形之刀呢?于是,她吧剑往一横,恰好挡了一个正着。只听啪的一声,刀剑相交,不夜天一声娇呼,蹭蹭蹭一连退了十几步远。
其实这没有什么好惊讶的,要知道我的无形之刀早已经练的炉火纯青了,威力不亚于近身搏击,不夜天虽然彪悍,但是再怎么说,她毕竟是个女人,在力气上要弱于我,所以才吃了这么一个哑巴亏。
这个时候,我和不夜天之间的距离已经有三丈多远了,她的火树银花剑法虽然厉害,但是距离这么远,已经超出了她的攻击范围。
“李明,有你的,再接本姑娘一剑。”不夜天看来真的是动怒了,我明白接下来等待着自己的一定是狂风骤雨一般的攻击,别的攻击我倒是不怕,可是那种炙烤几乎能把人烤出油来,却是我非常忌惮的。
我明白,要想打赢这一场抢亲之战,只有用远程攻击的方式,解决掉不夜天,否则等她一旦近身的话,那我就危险了。
我想了想,当时就有祭出山寨版泡泡的冲动,但是我想了想,这样不妥,因为我的山寨版泡泡虽然能够挡的住不夜天的火树银花,但是却只能自保,不能反击。如果不夜天用守株待兔的方法,那么等我的灵力难以为继的时候,就只有束手就擒的的份儿了。这根本不是我所想要的结局。
于是,我做出了另一个选择,唯一正确的选择。当然不是用无形之刀继续攻击,因为实践证明,我的无形之刀根本伤不了不夜天。最多能和她斗一个半斤八两,而我想要的是速战速决,尽快解决战斗,然后离开野猪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