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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野。”林落归喊住他,“我今天手机会一直开机。”所以,不管是什么事,不管有多晚,都不要忘了。
周野点了点头,朝宋轶歌招手再见,便往车站走去。走了几步后,他突然又回头看了她们一眼,嘴巴微启,但最后啥也没说,挥手道,“回学校去吧。”
那日林落归和宋轶歌等周野上了车,才往学校方向走。
宋轶歌说,“周野心里有事。”
林落归看了她一眼,“我知道。”
“你不问他?”她本来想把机会留给她的,没想到人都走了这姑娘愣是一句话都没说。
林落归摇了摇头,“北斯暮不愿说的事,周野能知道多少。就算问了,估计也问不出什么来。”
宋轶歌骂了她一句缩头乌龟,右手摸出手机,“现在给他打电话问问,就算不能全部知道,那也能摸出个大概。”
林落归盯着手里的手机看了一会,又把它递了回去,“算了。不过一个晚自修嘛,我等得起的。”
宋轶歌叹了口气,“姑娘,你的心可正大。”
对于这句话,林落归深以为然,可心大的,又何止林落归一个呢?
那天晚自修大概是林落归过的最漫长的一个夜晚,从一开始把手机放抽屉,到后面直接将手机塞在书本下,一直到晚上十一点,那边都没有任何消息。
宋轶歌和孙文静陪着她一起等消息,最后等来的,确实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
六月七号那天,北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北斯暮的父亲北柏忠突然病死狱中,谁也不知道监狱里到底发生过什么,媒体捕捉不到任何关于北柏忠生前的所有事情,政府和军政处联合把此事压下,只对外宣称北柏忠突发心梗而亡。
林落归清晰记得那一天,因为那是高考刚刚结束的日子。
那是,北斯暮和周野一起参加完高考的日子。
也是他们不辞而别的日子。
是的,在那之后,宋轶歌再也联系不上她的周野,而林落归再也找不到她的北斯暮。
两个人就仿佛凭空消失在她们的世界里一样,所有人都说他们去参兵了,可谁也不愿说什么不知道他们到底去的是哪里。
北父下葬那天,林落归偷偷跑去看了,她既想吊唁北父,也想去那里碰碰运气,或许北斯暮会在那天出现呢。
可是没有。
前来吊唁的人这么多,北斯暮始终没有出现。灵台上只有北母一人站在那里守着,仿佛一个被抽走灵魂的机器,见到前去吊唁的人就弯腰感谢,眼皮始终没有掀得太开。
林落归想,或许北母是不愿让别人看到她红润的眼眶。
北母毕竟是那样骄傲,那样要强的人。
可她也同样需要安慰和怀抱,只是可以让她依靠的肩膀,都不在她身边。而她将要面临的,又将是怎样沉重的担子呢?
那天宋轶歌也跟来了,她说也是来碰碰运气的,如果北斯暮出现,就不愁找不到周野。她说的时候还是一副咬牙切齿挥刀杀猪的模样,不过林落归心里明白,宋轶歌不放心她,就像在旧校区找不到周野的人,她也不敢让宋轶歌一个人留在那里一样。
最后她们还是失望而归,因为直到吊唁结束,北斯暮和周野都没出现过。反是后来林落归发现自己的父母也来了,忙拉着宋轶歌跑回学校。
林落归记得,那天宋轶歌拉着她去外面的宵夜档吃了很多烧烤,两个受得跟竹竿似的女孩吃起东西来跟个大胃王似的。
“落落,你知道那天下午周野和我说什么了吗?”宋轶歌正一副事外人般闲聊的模样。
林落归想,她这是伤心过度呢?还是又想找话题把周野臭骂一顿呢?
不管是哪样,心里的憋屈说出来才是最好。
于是林落归点头,“老板,来两瓶可乐。”然后看向宋轶歌,“今天不醉不归。你可以开始你的表演了。”
“……”宋轶歌稍拍桌子,“拿什么可乐!老板,那两瓶酒。”
宵夜档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面向可亲,看那俩姑娘还穿着校服,便过去劝她们,“现在时候不早了,你们是逃课过来了吧。听我的,吃完这些烤串就回去吧,要是不够吃,我再给你们烧俩鸡翅?”
宋轶歌罢手,“老板,就来两瓶啤酒。放心,一会有同学来接我们,不会在你们这里赖着的。”
老板说不过她,又得照顾其它生意,只好随了她们,从冰箱里给她们拿了两瓶鸡尾酒。
“这酒喝不醉人,我们要那种。”宋轶歌说,指了指不远处一桌青少年用来碰杯的啤酒,“老板,你就给我们拿那种的吧。”
林落归轻轻拉了一下她的衣服,“轶歌哥,我们差不多得了。再说你看我们两个的肚子,都快撑圆了。”
说着,宋轶歌还真打了个饱嗝,却不肯让步,“林落归,你到底还想不想知道我和周野那天发生了什么?”
林落归无奈,“想。”
宋轶歌微微一笑,对老板吆喝,“老板,我们的啤酒。”
这次走来的是老板娘,她拿来一瓶啤酒和两个玻璃杯,“你们两个小姑娘家家的,悠着点。吃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回去。”
林落归头一回觉得自己像个坏学生,忙缩着脖子点了点头,“我们知道了。”
老板娘这才放心走开。
宋轶歌却嗤笑一声,“林落归,我们是逃课出来发泄的,你能不能先收起你那三好学生的假象?都背着老师早恋了还没胆子喝点酒,让我说你点什么好。”
林落归努了努嘴,兀自拿起啤酒倒了两杯,“不是要说你和周野的事吗?”
“其实也没什么事。”宋轶歌突然一副乏味的样子,“他说在他心里,除了有兄弟,姐妹,不会有情人。”
“什么意思?”林落归见她一口闷了半杯的啤酒,脸色都不带变的,也便盯着桌面的酒杯蠢蠢欲动,“不苦吗?”
“苦,苦死了。”宋轶歌僵着牙齿,好似要将吞进去的酒碎尸万段似的,一会才悠悠吐出一口气,“我当时真想给他来一手跆拳道。”
默了两秒,林落归才反应过来她说的苦,是针对周野而言的。
“后来你不是没少踹他?”林落归说,捧起被子小酌一口啤酒。
那苦涩的滋味……伴随着一丝冰冷的凉意漫入唇齿,嘴巴里顷刻涩得发酸。
林落归的脸色变了又变,“这酒……也太苦了。”
宋轶歌却忽然笑了笑,“我都说苦了。”这会也往嘴里扇着气,“就为让你喝一口,忍得我难受死了。”
林落归:“……”
便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林落归记住了酒的味道,那种涩中带苦,却又散发着诱人的香,最适合用来当做梦的前戏。
当然,那晚林落归是不敢喝太多酒的,尝过一口就不想再喝了。反倒是宋轶歌喝了许多,又不胜酒力,醉得跟个泥人似的,要不是后来遇到许之侠他们,估计那天晚上两人都得睡大街了。
“周野。”林落归喊住他,“我今天手机会一直开机。”所以,不管是什么事,不管有多晚,都不要忘了。
周野点了点头,朝宋轶歌招手再见,便往车站走去。走了几步后,他突然又回头看了她们一眼,嘴巴微启,但最后啥也没说,挥手道,“回学校去吧。”
那日林落归和宋轶歌等周野上了车,才往学校方向走。
宋轶歌说,“周野心里有事。”
林落归看了她一眼,“我知道。”
“你不问他?”她本来想把机会留给她的,没想到人都走了这姑娘愣是一句话都没说。
林落归摇了摇头,“北斯暮不愿说的事,周野能知道多少。就算问了,估计也问不出什么来。”
宋轶歌骂了她一句缩头乌龟,右手摸出手机,“现在给他打电话问问,就算不能全部知道,那也能摸出个大概。”
林落归盯着手里的手机看了一会,又把它递了回去,“算了。不过一个晚自修嘛,我等得起的。”
宋轶歌叹了口气,“姑娘,你的心可正大。”
对于这句话,林落归深以为然,可心大的,又何止林落归一个呢?
那天晚自修大概是林落归过的最漫长的一个夜晚,从一开始把手机放抽屉,到后面直接将手机塞在书本下,一直到晚上十一点,那边都没有任何消息。
宋轶歌和孙文静陪着她一起等消息,最后等来的,确实一个惊天动地的大消息。
六月七号那天,北家发生了一件大事。
北斯暮的父亲北柏忠突然病死狱中,谁也不知道监狱里到底发生过什么,媒体捕捉不到任何关于北柏忠生前的所有事情,政府和军政处联合把此事压下,只对外宣称北柏忠突发心梗而亡。
林落归清晰记得那一天,因为那是高考刚刚结束的日子。
那是,北斯暮和周野一起参加完高考的日子。
也是他们不辞而别的日子。
是的,在那之后,宋轶歌再也联系不上她的周野,而林落归再也找不到她的北斯暮。
两个人就仿佛凭空消失在她们的世界里一样,所有人都说他们去参兵了,可谁也不愿说什么不知道他们到底去的是哪里。
北父下葬那天,林落归偷偷跑去看了,她既想吊唁北父,也想去那里碰碰运气,或许北斯暮会在那天出现呢。
可是没有。
前来吊唁的人这么多,北斯暮始终没有出现。灵台上只有北母一人站在那里守着,仿佛一个被抽走灵魂的机器,见到前去吊唁的人就弯腰感谢,眼皮始终没有掀得太开。
林落归想,或许北母是不愿让别人看到她红润的眼眶。
北母毕竟是那样骄傲,那样要强的人。
可她也同样需要安慰和怀抱,只是可以让她依靠的肩膀,都不在她身边。而她将要面临的,又将是怎样沉重的担子呢?
那天宋轶歌也跟来了,她说也是来碰碰运气的,如果北斯暮出现,就不愁找不到周野。她说的时候还是一副咬牙切齿挥刀杀猪的模样,不过林落归心里明白,宋轶歌不放心她,就像在旧校区找不到周野的人,她也不敢让宋轶歌一个人留在那里一样。
最后她们还是失望而归,因为直到吊唁结束,北斯暮和周野都没出现过。反是后来林落归发现自己的父母也来了,忙拉着宋轶歌跑回学校。
林落归记得,那天宋轶歌拉着她去外面的宵夜档吃了很多烧烤,两个受得跟竹竿似的女孩吃起东西来跟个大胃王似的。
“落落,你知道那天下午周野和我说什么了吗?”宋轶歌正一副事外人般闲聊的模样。
林落归想,她这是伤心过度呢?还是又想找话题把周野臭骂一顿呢?
不管是哪样,心里的憋屈说出来才是最好。
于是林落归点头,“老板,来两瓶可乐。”然后看向宋轶歌,“今天不醉不归。你可以开始你的表演了。”
“……”宋轶歌稍拍桌子,“拿什么可乐!老板,那两瓶酒。”
宵夜档的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妻,面向可亲,看那俩姑娘还穿着校服,便过去劝她们,“现在时候不早了,你们是逃课过来了吧。听我的,吃完这些烤串就回去吧,要是不够吃,我再给你们烧俩鸡翅?”
宋轶歌罢手,“老板,就来两瓶啤酒。放心,一会有同学来接我们,不会在你们这里赖着的。”
老板说不过她,又得照顾其它生意,只好随了她们,从冰箱里给她们拿了两瓶鸡尾酒。
“这酒喝不醉人,我们要那种。”宋轶歌说,指了指不远处一桌青少年用来碰杯的啤酒,“老板,你就给我们拿那种的吧。”
林落归轻轻拉了一下她的衣服,“轶歌哥,我们差不多得了。再说你看我们两个的肚子,都快撑圆了。”
说着,宋轶歌还真打了个饱嗝,却不肯让步,“林落归,你到底还想不想知道我和周野那天发生了什么?”
林落归无奈,“想。”
宋轶歌微微一笑,对老板吆喝,“老板,我们的啤酒。”
这次走来的是老板娘,她拿来一瓶啤酒和两个玻璃杯,“你们两个小姑娘家家的,悠着点。吃得差不多了就赶紧回去。”
林落归头一回觉得自己像个坏学生,忙缩着脖子点了点头,“我们知道了。”
老板娘这才放心走开。
宋轶歌却嗤笑一声,“林落归,我们是逃课出来发泄的,你能不能先收起你那三好学生的假象?都背着老师早恋了还没胆子喝点酒,让我说你点什么好。”
林落归努了努嘴,兀自拿起啤酒倒了两杯,“不是要说你和周野的事吗?”
“其实也没什么事。”宋轶歌突然一副乏味的样子,“他说在他心里,除了有兄弟,姐妹,不会有情人。”
“什么意思?”林落归见她一口闷了半杯的啤酒,脸色都不带变的,也便盯着桌面的酒杯蠢蠢欲动,“不苦吗?”
“苦,苦死了。”宋轶歌僵着牙齿,好似要将吞进去的酒碎尸万段似的,一会才悠悠吐出一口气,“我当时真想给他来一手跆拳道。”
默了两秒,林落归才反应过来她说的苦,是针对周野而言的。
“后来你不是没少踹他?”林落归说,捧起被子小酌一口啤酒。
那苦涩的滋味……伴随着一丝冰冷的凉意漫入唇齿,嘴巴里顷刻涩得发酸。
林落归的脸色变了又变,“这酒……也太苦了。”
宋轶歌却忽然笑了笑,“我都说苦了。”这会也往嘴里扇着气,“就为让你喝一口,忍得我难受死了。”
林落归:“……”
便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林落归记住了酒的味道,那种涩中带苦,却又散发着诱人的香,最适合用来当做梦的前戏。
当然,那晚林落归是不敢喝太多酒的,尝过一口就不想再喝了。反倒是宋轶歌喝了许多,又不胜酒力,醉得跟个泥人似的,要不是后来遇到许之侠他们,估计那天晚上两人都得睡大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