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黄酒,永远带着特殊的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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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黄昏的温柔透过窗,照在白汐的身上。
一夜的疲倦终于消退,悠悠转醒。
后脑勺感觉到坚实的温暖,侧过头去看,惶然看到一只坚实的胳膊。
肌肉的线条柔顺而具有张力,虽未紧绷,但不会有人怀疑其中蕴含的火山般的力量和爆发。
继续沿着手臂向上,对上了一张侧脸。
金色的夕阳,如顶级的雕塑大师,为这张脸留下了时间的艺术,二十出头的年轻和久经风霜的沉淀在这张精致的五官上和谐统一。眉头微皱,嘴唇微抿,似乎是想什么入了神。
还从没以这个角度看过他,真好看。
白汐不由地看痴了,转瞬,她又想起脑袋下的温暖。
所以……我是枕在刘琛的手上?
火烧云瞬间爬上了脸,她急着起身,不好意思继续盯着刘琛看下去。
这一动,把刘琛从沉思中唤醒。
“醒了?不再睡会儿?”
“啊,不了不了。已经快晚上了,你饿一天了吧,我赶紧给你做点吃的。”
看到西边的落日,白汐清醒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得立马做晚饭。
“我还不饿,你先去洗把脸缓一缓。对了,一会儿叫林逸一起来吃饭,在医馆吃。等没人的时候,你带我过去。”
心思笃定,话里带着说不出的柔和。
白汐点点头,应承下来。
林逸和刘琛的会面,注定需要隐秘,等这桌子菜做好,已经是晚上八九点。
五菜一汤,南北兼容,中西兼具,不见高级食材,却让人食指大动。
“白汐,你也一起吃吧。”
看到刘琛和林逸上了桌,白汐就准备到后厨随便吃点。
这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刘琛的内人。
林逸眼一挑,带着揶揄看向刘琛。
“先谈着,到时候请你喝酒。”
话说的坦荡,惹得白汐一脸羞臊。
吃饭是为了感谢,毕竟一句话就让林逸忙活了一整晚。
当然,也不只是为了感谢。刘琛一直隐藏着自己和林逸的联系,但今夜连自己伤势都不愿意等,执意要请林逸来,自然是有事相谈。
“我想杀了这个人。”
两人喝了酒,待到微醺,刘琛将报纸放在桌上,推给林逸。
整幅版面,最醒目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罗夏。
“这人是我帮你活捉的,能不能杀他,需要问过你。”
目光直视着林逸,这么多年,刘琛几乎没有提过类似的要求。
“可以。”
刘琛惊讶于林逸的干脆,他甚至连理由还没说。
“为什么?”
“开玩笑,生死兄弟还需要理由?你要做,我顶你,就这么简单啊。不过是个无关痛痒的人,他的命,拿去便是。”
刘琛默然,给两人的杯中各斟满了酒。
“敬你。”
水浴热过的申城老黄酒,化去了黄酒特有的苦涩。甘甜醇厚的情谊在嘴中晕开,入了喉,进了心。
“我不是为了我。”纵然林逸不问,刘琛还是决定说出背后的原因,“你我都知道,他身上有谁的情报。给东瀛,就是汉奸,给官方,却成了爱国志士。我虽不从政,不了解其中的制衡,但我知道,他不死,就是天下汉奸的榜样。走投无路时,再倒向官方,转身就能粉饰成潜伏敌方的卧底。最恶的汉奸,翻身成英雄,我接受不了。”
林逸摇摇头,晃了晃酒杯。
“我们是北方人,喝不惯黄酒。因为它有特别的苦味,哪怕是加了冰糖还用热水温过,苦味还是在。汉奸就是汉奸,粉饰成仁人志士,有朝一日还是会做汉奸。你说的,我都知道。所以,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刘琛为林逸又倒了一杯酒,沉思道:“我琢磨了一个下午,有两个选择。一种是待我伤好,大概一两个月之后。另一种,是在公开授勋时。”
话没说透,但林逸明白他的意思。
很多人有一种奇怪的心理,那就是给别人提供选择时,会下意识将自己所期待的选项放在最后。
这是刘琛教过林逸的一个小技巧。
公开授勋是在六日后的元旦。
要想在那时动手,显然不该是刘琛去。
“罗夏,会死在授勋仪式上,像一个警示。就像当年川本一样,在众目睽睽下。”
林逸毫不迟疑,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既然刘琛想,他愿意尽全力去帮。
冬日,温过的黄酒加了冰糖,最暖人心。
兄弟,两肋插刀从不需多言,胜过生死。
晚夜,无月的星空少了亮光,归人独行。
林家,申城的新贵豪门,凭借LIN这一贵族新宠,闻名商界。
但真正的老牌豪门都知道,LIN,绝不是林家的根基。
他家的根基,只有一个,或者说一个人。
林逸。
戴春雨的心腹,在申筹备新系统以来,屡立战功,成为政界顶顶有名的红人。甚至有传言,他的简历被某校长亲自翻阅,夸了句人杰。
便是这一句人杰,让整个申城,没人敢抢LIN的风头。
林志深知这一点,更晓得林逸做到这一步的难处。
所以每次他晚归,林志都会点灯等候。
“大哥,你回来了?”
林逸在路上边走变想,要在众目睽睽下要杀一个人,绝不简单,用毒、枪击、爆炸、飞镖……林逸的脑中想过每一种可能。
不知不觉,到家时已经半夜。
“林志,你还没睡?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读书和接好家业,以后不用等我等到这么晚。”
嘴上这么说,林逸还是递过一份夜宵,很普通的夜市小吃。
无他,林志就爱吃这些。
“没事,你不回来,我们不放心。”林志接过小吃,看着大哥面露愁容,“你不是去刘琛哥吃饭了吗?怎么,没吃开心?”
“没事,我先休息了,不是什么大事。”
“要不大哥也跟我说说,打虎亲兄弟,遇到事,我也能帮你参谋参谋。家里要说功夫,那你是第一,可要说脑子,那可得是我。”
亲兄弟,总能看出另一个的愁绪。
看着林志比自己还高的个头,一双眼炯炯有神,透着帮忙的欲望。林逸忽然在心中闪过新的念头。
或许,可以试着让林志参与一点,权当长长见识。
毕竟,他当年就差不多是这个年纪,在刘琛的帮助下执行了那场刺杀。
“走,去我房间吧。”
秉烛夜话,夜市小吃的烟火气弥散。
夜市,给饥肠辘辘的晚归客,给笙箫散场的浪荡子,卖相或许不是第一位,重油重盐重味,以最粗暴的方式撕扯出味蕾的食欲。
一边吃,一边说。待林逸说完,只看到眉头紧皱的林志。
“大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别趟这个水,就当一切你丝毫都不知道。”
傍晚,黄昏的温柔透过窗,照在白汐的身上。
一夜的疲倦终于消退,悠悠转醒。
后脑勺感觉到坚实的温暖,侧过头去看,惶然看到一只坚实的胳膊。
肌肉的线条柔顺而具有张力,虽未紧绷,但不会有人怀疑其中蕴含的火山般的力量和爆发。
继续沿着手臂向上,对上了一张侧脸。
金色的夕阳,如顶级的雕塑大师,为这张脸留下了时间的艺术,二十出头的年轻和久经风霜的沉淀在这张精致的五官上和谐统一。眉头微皱,嘴唇微抿,似乎是想什么入了神。
还从没以这个角度看过他,真好看。
白汐不由地看痴了,转瞬,她又想起脑袋下的温暖。
所以……我是枕在刘琛的手上?
火烧云瞬间爬上了脸,她急着起身,不好意思继续盯着刘琛看下去。
这一动,把刘琛从沉思中唤醒。
“醒了?不再睡会儿?”
“啊,不了不了。已经快晚上了,你饿一天了吧,我赶紧给你做点吃的。”
看到西边的落日,白汐清醒了,她的第一反应,就是得立马做晚饭。
“我还不饿,你先去洗把脸缓一缓。对了,一会儿叫林逸一起来吃饭,在医馆吃。等没人的时候,你带我过去。”
心思笃定,话里带着说不出的柔和。
白汐点点头,应承下来。
林逸和刘琛的会面,注定需要隐秘,等这桌子菜做好,已经是晚上八九点。
五菜一汤,南北兼容,中西兼具,不见高级食材,却让人食指大动。
“白汐,你也一起吃吧。”
看到刘琛和林逸上了桌,白汐就准备到后厨随便吃点。
这是不自觉地把自己当成了刘琛的内人。
林逸眼一挑,带着揶揄看向刘琛。
“先谈着,到时候请你喝酒。”
话说的坦荡,惹得白汐一脸羞臊。
吃饭是为了感谢,毕竟一句话就让林逸忙活了一整晚。
当然,也不只是为了感谢。刘琛一直隐藏着自己和林逸的联系,但今夜连自己伤势都不愿意等,执意要请林逸来,自然是有事相谈。
“我想杀了这个人。”
两人喝了酒,待到微醺,刘琛将报纸放在桌上,推给林逸。
整幅版面,最醒目的,只有一个人的名字。
罗夏。
“这人是我帮你活捉的,能不能杀他,需要问过你。”
目光直视着林逸,这么多年,刘琛几乎没有提过类似的要求。
“可以。”
刘琛惊讶于林逸的干脆,他甚至连理由还没说。
“为什么?”
“开玩笑,生死兄弟还需要理由?你要做,我顶你,就这么简单啊。不过是个无关痛痒的人,他的命,拿去便是。”
刘琛默然,给两人的杯中各斟满了酒。
“敬你。”
水浴热过的申城老黄酒,化去了黄酒特有的苦涩。甘甜醇厚的情谊在嘴中晕开,入了喉,进了心。
“我不是为了我。”纵然林逸不问,刘琛还是决定说出背后的原因,“你我都知道,他身上有谁的情报。给东瀛,就是汉奸,给官方,却成了爱国志士。我虽不从政,不了解其中的制衡,但我知道,他不死,就是天下汉奸的榜样。走投无路时,再倒向官方,转身就能粉饰成潜伏敌方的卧底。最恶的汉奸,翻身成英雄,我接受不了。”
林逸摇摇头,晃了晃酒杯。
“我们是北方人,喝不惯黄酒。因为它有特别的苦味,哪怕是加了冰糖还用热水温过,苦味还是在。汉奸就是汉奸,粉饰成仁人志士,有朝一日还是会做汉奸。你说的,我都知道。所以,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刘琛为林逸又倒了一杯酒,沉思道:“我琢磨了一个下午,有两个选择。一种是待我伤好,大概一两个月之后。另一种,是在公开授勋时。”
话没说透,但林逸明白他的意思。
很多人有一种奇怪的心理,那就是给别人提供选择时,会下意识将自己所期待的选项放在最后。
这是刘琛教过林逸的一个小技巧。
公开授勋是在六日后的元旦。
要想在那时动手,显然不该是刘琛去。
“罗夏,会死在授勋仪式上,像一个警示。就像当年川本一样,在众目睽睽下。”
林逸毫不迟疑,作出了自己的选择。
既然刘琛想,他愿意尽全力去帮。
冬日,温过的黄酒加了冰糖,最暖人心。
兄弟,两肋插刀从不需多言,胜过生死。
晚夜,无月的星空少了亮光,归人独行。
林家,申城的新贵豪门,凭借LIN这一贵族新宠,闻名商界。
但真正的老牌豪门都知道,LIN,绝不是林家的根基。
他家的根基,只有一个,或者说一个人。
林逸。
戴春雨的心腹,在申筹备新系统以来,屡立战功,成为政界顶顶有名的红人。甚至有传言,他的简历被某校长亲自翻阅,夸了句人杰。
便是这一句人杰,让整个申城,没人敢抢LIN的风头。
林志深知这一点,更晓得林逸做到这一步的难处。
所以每次他晚归,林志都会点灯等候。
“大哥,你回来了?”
林逸在路上边走变想,要在众目睽睽下要杀一个人,绝不简单,用毒、枪击、爆炸、飞镖……林逸的脑中想过每一种可能。
不知不觉,到家时已经半夜。
“林志,你还没睡?你现在最重要的是读书和接好家业,以后不用等我等到这么晚。”
嘴上这么说,林逸还是递过一份夜宵,很普通的夜市小吃。
无他,林志就爱吃这些。
“没事,你不回来,我们不放心。”林志接过小吃,看着大哥面露愁容,“你不是去刘琛哥吃饭了吗?怎么,没吃开心?”
“没事,我先休息了,不是什么大事。”
“要不大哥也跟我说说,打虎亲兄弟,遇到事,我也能帮你参谋参谋。家里要说功夫,那你是第一,可要说脑子,那可得是我。”
亲兄弟,总能看出另一个的愁绪。
看着林志比自己还高的个头,一双眼炯炯有神,透着帮忙的欲望。林逸忽然在心中闪过新的念头。
或许,可以试着让林志参与一点,权当长长见识。
毕竟,他当年就差不多是这个年纪,在刘琛的帮助下执行了那场刺杀。
“走,去我房间吧。”
秉烛夜话,夜市小吃的烟火气弥散。
夜市,给饥肠辘辘的晚归客,给笙箫散场的浪荡子,卖相或许不是第一位,重油重盐重味,以最粗暴的方式撕扯出味蕾的食欲。
一边吃,一边说。待林逸说完,只看到眉头紧皱的林志。
“大哥,现在反悔还来得及吗?别趟这个水,就当一切你丝毫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