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卷 开天斧 第十一章 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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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玩笑
大茽轻轻的问丁琦:“你怕不怕?”
丁琦并不是完全不怕。睍莼璩晓
恐惧一直是人类最难克服的弱点之一。
幸好人心中还有几种更美的情感能战胜恐惧旒。
大茽道:“如果你怕,现在要走也许还来得及。”
丁琦道:“我不走。”
大茽又轻轻的叹了口气,道:“那么我……偶”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
她的声音,仿佛忽然被一把看不见的快刀割断了。
她的咽喉,仿佛忽然被一双看不见的魔手扼住。
她的眼睛里,忽然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就好像忽然看见别人看不见的恶鬼一般。
丁琦回过双眸,就会发现她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个人。
一个很平凡的女人,身上穿着件很朴素的青布衣裳,手里提着一篮水仙花,刚转入这条窄巷。
丁琦没有回头,所以忍不住要问:“你怎么样?”
大茽道:“我要走了,你不走,我走。”
她居然真的说走就走。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大茽的身子已经飘飘飞起,掠上了那道任何人都想不到她能上得去的高墙。
那个平凡的卖花女一直低着头往前走,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有道高墙挡住了她的路。
大家眼看着她要一头撞到墙上去,撞得头破血流。
想不到她的头没有被墙撞破,墙反而被她撞破了。
只听“嘭”的一声响,两三尺厚的风火高墙上,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形破洞。
这个平凡的卖花女竟已穿墙而过,就好像穿过了一张薄纸。
好劲的硬身功夫!
丁琦怔住了。
每个人都怔住了。
大茽的轻功令人吃惊,卖花女的武功更惊人。
天色仿佛忽然间就已变得很暗,风仿佛忽然就变得很冷。
现在她们虽然已经走了,杀人的人却仍在风中。
夺命的曜日双环,也仍在手。
丁琦终于问道:“你们要找的是她呢,还是我?”
其中一个黑衣人道:“是她。”
丁琦道:“现在她已经走了。”
黑衣人道:“但是这种情况对你来说,就真的很不好了。”
丁琦道:“有什么不好的?”
黑衣人道:“因为,你也应该知道,利器出鞘,不能不见血光,否则必定不祥。”
他的掌中仍有杀人之利器,眼中也仍有杀机。
“我们这些人也一样,只要我们出手,就非杀人不可,现在她已经走了,我们只有杀你。”
丁琦道:“很好。”
其实他也知道这情况很不好。
无论对谁来说,这情况都很不好。
他掌中虽有杀人的开天斧,心中却没有杀机,身上也没有杀气。
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人为什么要杀人?
丁琦痛恨暴力。
以暴易暴。
以暴制暴。
在某种情况下,只有用武力才能制止暴力。
他已将全身的精气劲力集中,他只有一条命,他还不想死。
可是他认为,暴力一定要被制止。
又是“叮”的一声响,曜日双环再次拍击,火星乱雨般四射而出。
丁琦的人也射出去,箭一般射了出去。
他没有杀气,可是他有另外一股气——
血气!
他的目标并不是这个掌中有曜日金环的黑衣人,而是另外一个人。
“射人射马,擒贼擒王”这句话,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
现在他要攻的是对方最弱的一环。
在正邪不能两立,敌我势难并存的情况下,能保全自己,就要保全自己。
能消灭敌方一人,就得要消灭对方一人。
他攻击的目标是阴成。
阴成姓吴,吴阴成。
每个人都叫他阴成,只因为他是他们组织中最黑,最高大,看来最有阴沉狡黠的一个人。
阴成身高八尺七寸,肩宽三尺,手臂伸出来比别人的大腿还粗,拳头大如孩童头颅。
丁琦怎么会将这么样一个人看成对方最弱的一环?
是不是因为这个人一直都紧跟在曜日双环的左右?
藤萝只有依附大树才能生存,狡狐只有依仗猛虎的威风才能吓人。
狐假虎威。
狗仗人势。
弱者总希望能依附强者,得到保护。
一个人的强弱,绝对不是从外表可以判断的。
丁琦的判断没有错。
阴成用的武器是一对分水刺。
看来至少有六七十斤重的分水刺。
丁琦冲过去,这对分水刺也发动了攻势,一横扫,一直拍。
可惜一种武器的强弱,也不是可以用它的重量来判断的。
丁琦挥东开天斧,一斧子就已经从这对横扫直拍的分水刺中穿过去。
然后,他一式“勇往无前”,开天斧就痛击在了阴成的腰腹上。
这一斧子击下时,只有很轻的一声响,就好像一拳打在一块死肉上,甚至连呼喊的声音都没有。
吴阴成却已仰面躺下。
丁琦可以从这个已经躺下了的人身上冲过去,冲出这条窄巷,也可以乘机冲入墙上那个破洞。
他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并不是不可以跟这些人拼一拼,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只要还有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
他一向是个骄傲的人,非常非常骄傲的人。
阴成倒下时,他手里的开天斧乘势横扫,扫退了曜日双环。
他的右手猛切在另一个人的手腕上,击落了一只判官笔。
可是曜日环仍在,在一双可怕的手里。
另外还有一双可怕的手,手里还有一对双面刀剑。
这两双手,两种武器,才是真正要命的。
等到奇诡莫测的双面刀剑,配合着威猛无双的曜日金环攻上来时,丁琦才发觉自己又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他又低估了他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这种错误绝不容人再犯第二次,一次已足以致命!
但是他还可以拼,用他的血肉和性命去拼!
一个肯拼命、敢拼命的人,不但危险,而且可怕。
一个人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肯拼命。
这些人为什么也不惜跟他拼命?
──谷雨!
──他们本来就是来杀丁琦的!
丁琦忽然想通了。
阴成已挣扎着站起来,破碎流血的胸腹使得他呼吸困难,喘息急促。
他忽然用力撕开自己的衣襟,嘶声狂呼道:“杀死他!杀死他!杀!杀!杀!杀!杀!杀……”
惨厉的呼声,拼命的杀手!、
撕裂的衣襟里,黑铁般的胸膛上,十七个鲜红的血字──
谷雨!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杀死他!
丁琦握紧了开天斧,咬紧了牙,死就死吧!
又有一个人在他开天斧下倒下。
他已看不清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了。
可是他忽然看见一道银光。
灿烂夺目的银光凌空飞来,是一杆长枪。
铁枪!
“灵州,铁枪,容。”
丁琦看见这杆枪时,就听见于容海山的声音。
“你们要杀他,就得先折断这杆枪!”
“你们要折断这杆铁枪,就得先杀了我!”
丁琦从来也没想到过容海山会来救他,可是容海山现在已来了!
就在他身旁,以一杆枪,一条命,陪他一起跟别人拼命!
──人们为什么总是要等到危急患难时才能认清谁是朋友,才能看清另外一个人的真面目?
枪尖刺穿了一个人的咽喉,开天斧又砍碎了另一个人的肋骨。
这次每个人都听见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还没有倒下的人,忽然间全部不见了。
两个拼命的人,当然比一个更危险,更可怕。
何况这两个人是“开天斧”丁琦和“海纳百川”容海山。
不知道什么时候,夜色已很深了,窄巷里阴凉而黑暗。
丁琦只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他的手。
容海山的声音里也同样充满温暖。
“我看得出你现在需要什么?”
“你现在实在很需要喝几杯酒。”
酒并不能算很好。
既不是佳酿,更不是女儿红,只不过是市面上随时可以买到的烧刀子而已。
虽然不在乎,小茽却还是带着歉意解释道:“海山很少在这里喝酒,也很少有朋友到这里来,这坛酒还是我刚才临时去买的。”
酒是她亲自去买的,菜也是她亲自下厨去做的,因为这里根本没有用丫环奴仆。
“海山喜欢清静,不愿用下人,所以这里什么事都只好由我自己做了。”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女性的温柔。
她的生活都是以容海山为中心的。
容海山喜欢怎么样,她就怎么样去做。
男女间只要两情相悦,就已足够,又何必还要使唤的人,又何必还要有好酒?
丁琦忽然觉得很羡慕他们。
他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
“如果自己也有一个像小茽这样的女人,肯全心全意的跟着他,什么事都以自己为主,自己是不是也肯放弃一切,来过这种简朴平淡的生活?”
他忽然又想到大茽。
“如果自己娶了大茽,她是不是也会这么样待自己?”
丁琦没有再想下去。
这问题不但荒谬得可笑,简直有点滑稽。
他当然绝不会娶一个像大茽那样的女人。
就算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肯。
现在大茽看来虽然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丑了,也没有以前那么可恶了,却还是不能算很好看的,也绝不能算是很可爱。
一个无数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怎么会娶一个这样的女人?
丁琦举杯一饮而尽,决定要从此忘记大茽这个人。
容海山好像也喝了不少。
既然他今天有喝酒的兴致,小茽当然也陪着他喝。
两个人好像都有了点酒意,态度已渐渐亲热起来,好像已经忘了面前还有丁琦这个人。
丁琦也已经渐渐开始觉得自己是多余了,正准备找个机会告辞。
刚才他准备要问容海山的那些问题,现在他也已经不想再问了。
因为他已经完全信任容海山。
他正想站起来的时候,容海山又在向他敬酒了。
容海山拉着小茽的手,带着笑道:“你一定也得敬他三杯,三大杯。”
小茽吃吃的笑,拼命摇头!
“我只能敬他一杯。”
容海山道:“一定要敬三大杯。”
小茽媚笑着道:“三大杯喝下去,一定会把我喝死的。”
容海山笑着道:“你不喝,我就掐死你。”
小茽笑得更媚,眼波中已有了春情。
“我情愿被你掐死。”
容海山笑着反问道:“真的么?”
小茽娇柔的道:“当然是真的。”
“好!”容海山带着笑,用一只手掐住小茽的咽喉,轻轻的说:“那么我就真的掐死你。”
丁琦实在不想再听,也不想再看下去。
他应该立刻就走的。
但是他没有走,因为就在他站起来的时候,他忽然看见一件他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
他看见笑着那双充满春情的眼睛忽然死鱼般凸出,脸色忽然发青,身子忽然僵硬。
这一次真的是真的!
容海山竟真的活活把小茽掐死了!
第十一章玩笑
大茽轻轻的问丁琦:“你怕不怕?”
丁琦并不是完全不怕。睍莼璩晓
恐惧一直是人类最难克服的弱点之一。
幸好人心中还有几种更美的情感能战胜恐惧旒。
大茽道:“如果你怕,现在要走也许还来得及。”
丁琦道:“我不走。”
大茽又轻轻的叹了口气,道:“那么我……偶”
她没有说完这句话。
她的声音,仿佛忽然被一把看不见的快刀割断了。
她的咽喉,仿佛忽然被一双看不见的魔手扼住。
她的眼睛里,忽然露出种恐惧之极的表情,就好像忽然看见别人看不见的恶鬼一般。
丁琦回过双眸,就会发现她看见的只不过是一个人。
一个很平凡的女人,身上穿着件很朴素的青布衣裳,手里提着一篮水仙花,刚转入这条窄巷。
丁琦没有回头,所以忍不住要问:“你怎么样?”
大茽道:“我要走了,你不走,我走。”
她居然真的说走就走。
这句话还没有说完,大茽的身子已经飘飘飞起,掠上了那道任何人都想不到她能上得去的高墙。
那个平凡的卖花女一直低着头往前走,好像根本没有看见有道高墙挡住了她的路。
大家眼看着她要一头撞到墙上去,撞得头破血流。
想不到她的头没有被墙撞破,墙反而被她撞破了。
只听“嘭”的一声响,两三尺厚的风火高墙上,忽然出现了一个人形破洞。
这个平凡的卖花女竟已穿墙而过,就好像穿过了一张薄纸。
好劲的硬身功夫!
丁琦怔住了。
每个人都怔住了。
大茽的轻功令人吃惊,卖花女的武功更惊人。
天色仿佛忽然间就已变得很暗,风仿佛忽然就变得很冷。
现在她们虽然已经走了,杀人的人却仍在风中。
夺命的曜日双环,也仍在手。
丁琦终于问道:“你们要找的是她呢,还是我?”
其中一个黑衣人道:“是她。”
丁琦道:“现在她已经走了。”
黑衣人道:“但是这种情况对你来说,就真的很不好了。”
丁琦道:“有什么不好的?”
黑衣人道:“因为,你也应该知道,利器出鞘,不能不见血光,否则必定不祥。”
他的掌中仍有杀人之利器,眼中也仍有杀机。
“我们这些人也一样,只要我们出手,就非杀人不可,现在她已经走了,我们只有杀你。”
丁琦道:“很好。”
其实他也知道这情况很不好。
无论对谁来说,这情况都很不好。
他掌中虽有杀人的开天斧,心中却没有杀机,身上也没有杀气。
他也没有选择的余地。
──人为什么要杀人?
丁琦痛恨暴力。
以暴易暴。
以暴制暴。
在某种情况下,只有用武力才能制止暴力。
他已将全身的精气劲力集中,他只有一条命,他还不想死。
可是他认为,暴力一定要被制止。
又是“叮”的一声响,曜日双环再次拍击,火星乱雨般四射而出。
丁琦的人也射出去,箭一般射了出去。
他没有杀气,可是他有另外一股气——
血气!
他的目标并不是这个掌中有曜日金环的黑衣人,而是另外一个人。
“射人射马,擒贼擒王”这句话,在这种情况下并不适用。
现在他要攻的是对方最弱的一环。
在正邪不能两立,敌我势难并存的情况下,能保全自己,就要保全自己。
能消灭敌方一人,就得要消灭对方一人。
他攻击的目标是阴成。
阴成姓吴,吴阴成。
每个人都叫他阴成,只因为他是他们组织中最黑,最高大,看来最有阴沉狡黠的一个人。
阴成身高八尺七寸,肩宽三尺,手臂伸出来比别人的大腿还粗,拳头大如孩童头颅。
丁琦怎么会将这么样一个人看成对方最弱的一环?
是不是因为这个人一直都紧跟在曜日双环的左右?
藤萝只有依附大树才能生存,狡狐只有依仗猛虎的威风才能吓人。
狐假虎威。
狗仗人势。
弱者总希望能依附强者,得到保护。
一个人的强弱,绝对不是从外表可以判断的。
丁琦的判断没有错。
阴成用的武器是一对分水刺。
看来至少有六七十斤重的分水刺。
丁琦冲过去,这对分水刺也发动了攻势,一横扫,一直拍。
可惜一种武器的强弱,也不是可以用它的重量来判断的。
丁琦挥东开天斧,一斧子就已经从这对横扫直拍的分水刺中穿过去。
然后,他一式“勇往无前”,开天斧就痛击在了阴成的腰腹上。
这一斧子击下时,只有很轻的一声响,就好像一拳打在一块死肉上,甚至连呼喊的声音都没有。
吴阴成却已仰面躺下。
丁琦可以从这个已经躺下了的人身上冲过去,冲出这条窄巷,也可以乘机冲入墙上那个破洞。
他没有这么做。
因为他忽然觉得自己并不是不可以跟这些人拼一拼,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只要还有一分机会,他就绝不放弃。
他一向是个骄傲的人,非常非常骄傲的人。
阴成倒下时,他手里的开天斧乘势横扫,扫退了曜日双环。
他的右手猛切在另一个人的手腕上,击落了一只判官笔。
可是曜日环仍在,在一双可怕的手里。
另外还有一双可怕的手,手里还有一对双面刀剑。
这两双手,两种武器,才是真正要命的。
等到奇诡莫测的双面刀剑,配合着威猛无双的曜日金环攻上来时,丁琦才发觉自己又犯了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他又低估了他的对手,高估了自己。
这种错误绝不容人再犯第二次,一次已足以致命!
但是他还可以拼,用他的血肉和性命去拼!
一个肯拼命、敢拼命的人,不但危险,而且可怕。
一个人只有在迫不得已时,才肯拼命。
这些人为什么也不惜跟他拼命?
──谷雨!
──他们本来就是来杀丁琦的!
丁琦忽然想通了。
阴成已挣扎着站起来,破碎流血的胸腹使得他呼吸困难,喘息急促。
他忽然用力撕开自己的衣襟,嘶声狂呼道:“杀死他!杀死他!杀!杀!杀!杀!杀!杀……”
惨厉的呼声,拼命的杀手!、
撕裂的衣襟里,黑铁般的胸膛上,十七个鲜红的血字──
谷雨!不择手段,不惜一切代价,都要杀死他!
丁琦握紧了开天斧,咬紧了牙,死就死吧!
又有一个人在他开天斧下倒下。
他已看不清倒下去的这个人是谁了。
可是他忽然看见一道银光。
灿烂夺目的银光凌空飞来,是一杆长枪。
铁枪!
“灵州,铁枪,容。”
丁琦看见这杆枪时,就听见于容海山的声音。
“你们要杀他,就得先折断这杆枪!”
“你们要折断这杆铁枪,就得先杀了我!”
丁琦从来也没想到过容海山会来救他,可是容海山现在已来了!
就在他身旁,以一杆枪,一条命,陪他一起跟别人拼命!
──人们为什么总是要等到危急患难时才能认清谁是朋友,才能看清另外一个人的真面目?
枪尖刺穿了一个人的咽喉,开天斧又砍碎了另一个人的肋骨。
这次每个人都听见了骨头碎裂的声音。
还没有倒下的人,忽然间全部不见了。
两个拼命的人,当然比一个更危险,更可怕。
何况这两个人是“开天斧”丁琦和“海纳百川”容海山。
不知道什么时候,夜色已很深了,窄巷里阴凉而黑暗。
丁琦只感觉到有一只温暖的手,握住了他的手。
容海山的声音里也同样充满温暖。
“我看得出你现在需要什么?”
“你现在实在很需要喝几杯酒。”
酒并不能算很好。
既不是佳酿,更不是女儿红,只不过是市面上随时可以买到的烧刀子而已。
虽然不在乎,小茽却还是带着歉意解释道:“海山很少在这里喝酒,也很少有朋友到这里来,这坛酒还是我刚才临时去买的。”
酒是她亲自去买的,菜也是她亲自下厨去做的,因为这里根本没有用丫环奴仆。
“海山喜欢清静,不愿用下人,所以这里什么事都只好由我自己做了。”
她的声音中充满了女性的温柔。
她的生活都是以容海山为中心的。
容海山喜欢怎么样,她就怎么样去做。
男女间只要两情相悦,就已足够,又何必还要使唤的人,又何必还要有好酒?
丁琦忽然觉得很羡慕他们。
他忍不住在心里问自己。
“如果自己也有一个像小茽这样的女人,肯全心全意的跟着他,什么事都以自己为主,自己是不是也肯放弃一切,来过这种简朴平淡的生活?”
他忽然又想到大茽。
“如果自己娶了大茽,她是不是也会这么样待自己?”
丁琦没有再想下去。
这问题不但荒谬得可笑,简直有点滑稽。
他当然绝不会娶一个像大茽那样的女人。
就算把刀架在他脖子上,他也不肯。
现在大茽看来虽然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丑了,也没有以前那么可恶了,却还是不能算很好看的,也绝不能算是很可爱。
一个无数少女心目中的白马王子,怎么会娶一个这样的女人?
丁琦举杯一饮而尽,决定要从此忘记大茽这个人。
容海山好像也喝了不少。
既然他今天有喝酒的兴致,小茽当然也陪着他喝。
两个人好像都有了点酒意,态度已渐渐亲热起来,好像已经忘了面前还有丁琦这个人。
丁琦也已经渐渐开始觉得自己是多余了,正准备找个机会告辞。
刚才他准备要问容海山的那些问题,现在他也已经不想再问了。
因为他已经完全信任容海山。
他正想站起来的时候,容海山又在向他敬酒了。
容海山拉着小茽的手,带着笑道:“你一定也得敬他三杯,三大杯。”
小茽吃吃的笑,拼命摇头!
“我只能敬他一杯。”
容海山道:“一定要敬三大杯。”
小茽媚笑着道:“三大杯喝下去,一定会把我喝死的。”
容海山笑着道:“你不喝,我就掐死你。”
小茽笑得更媚,眼波中已有了春情。
“我情愿被你掐死。”
容海山笑着反问道:“真的么?”
小茽娇柔的道:“当然是真的。”
“好!”容海山带着笑,用一只手掐住小茽的咽喉,轻轻的说:“那么我就真的掐死你。”
丁琦实在不想再听,也不想再看下去。
他应该立刻就走的。
但是他没有走,因为就在他站起来的时候,他忽然看见一件他连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
他看见笑着那双充满春情的眼睛忽然死鱼般凸出,脸色忽然发青,身子忽然僵硬。
这一次真的是真的!
容海山竟真的活活把小茽掐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