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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2章 我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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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他一声鬼叫以后,脖子上和身体上的压迫感消失了,我马上坐起来。爬起来跑到了一边。

    本来我无力的一挥对林建明造成不了多大的伤害,但是我抓住的木条的一头上嵌了三颗硕大的钉子。此刻钉子的尖锐一端浸满了鲜血。

    刚才那一下,把有钉子的木头插到了林建明的头上。这些钉子,一头长钉在木条上穿透了木板,全长应该有三寸,不知道施工的时候是拿来做什么用的。

    他按着自己的流血的头,大声的哀嚎:“我要死了,好多血。”

    他用手捂住的地方,一颗锈蚀已经看不出原来颜色的钉子插在人头颅上最柔软的地方——太阳穴。

    林建明现在的样子就像一个大号的婴儿在哭号不断。他捂着血流如注的头颅在哭号,“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头好疼。”这钉子若是再往里扎半分他就会当场丧命。只不过我刚才被他压着,力量不够,三寸长钉也只是扎进去尖端的一点而已。

    林建明为人极度自私,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对受伤却在意的很,将自己视作珍宝,只知道自己享乐。

    林建明的手指哆嗦着想要捂住头却怕碰到伤口,又不敢去捂着。他的手指微微颤抖,显得特别手足无措。

    他的鲜血流个不停。俗话说得好,山上的泉水,头上的血水。它们都喜欢喷涌而出,一时半会不容易止住。

    我不会告诉他,你应该去医院而不是坐在那里吓得鬼叫。我不会多此一举,我一把气喘匀了就爬起来,马上拔腿就跑。

    离开的时候,林建明仍旧手足无措的瘫坐在地上鬼哭狼嚎。不过我只跑了几步就听不见林建明的哭喊声。

    走回去的路上,一开始我颇为慌乱。怕他去找警察抓我,如果断定我是故意伤害怎么办,况且我还倒过斗。到时候两罪并罚我是不是要把牢底坐穿了。

    不,我边走边摇头。我想,我不怕他,他要是敢去报案那他林建明就是谋杀未遂,我只不过是正当防卫而已。这点小伤,最多就是轻伤。不,我又一次否定自己,可能头被打破以后轻伤都算不上。对于轻伤的论定在头部是头皮撕裂面积达到十平方厘米或者创口长度达到八厘米。这一个钉子没扎多深,伤口也不大。况且他还有力气在那大哭大喊的,应该死不了。就算是轻伤也不过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我暗暗给自己打气。

    一口气跑回家在路上因为慌张差点被车撞了,司机骂我找死啊我也没心思理他。

    我心里担忧的厉害,隐隐约约害怕他万一再出点意外。

    “不要慌。人都是自己吓唬自己的。”我对自己说。

    我一回到家就马上想起来一件非常致命的事情!我爸的手机还在林建明那里!我刚才害怕慌乱的忘记把手机从林建明手里抢回来了!

    我安慰自己,不能怪自己,他当时要杀我,所以一脱险就只能想起来马上逃跑,怎么还会想到去抢回手机的事情。同时也对自己懊恼不已,又白忙活一场。

    我在屋子里转了两圈,碰翻了椅子,开始犹豫不决。我应该再去一次巷子。但是旋即又否定。现在是几点了?从我从巷子跑回家到现在已经足足耗去了二十多分钟,林建明可能已经走了,不会现在还滞留在小巷子里。

    可他会不会也和我一样在慌乱中把手机遗忘在了巷子了。如果是这样那我现在回去,还大有可为。

    当时,我看见手机被他举在手上,可是后来和我搏斗的时候林建明把手机放在哪里我不知道。如果他把手机带走了,现在回去巷子找手机,八成是找不回来了。

    我逃进楼里的时候林建明把手机重重地摔在地上,一只几乎报废才刚刚修好的手机,经过这样的猛烈撞击,是不是还能有用?对此我也是心存疑问。

    最后,左思右想我还是决定不再回去。

    可当天晚上我还是怕得要命,毕竟是第一次伤人。我早早地熄了灯,摸上床,缩进被窝。尽管我想过是不是去哪里躲一躲,可是我又没处可躲。

    我以为我会彻夜的失眠,但是白天受得惊吓不小。又过度劳累,我居然很快睡着了。

    那一夜,我居然梦到了齐雨箬,他什么都没有说也什么都没有做,只是站在那里远远地看着我,带着无可奈何的悲伤。而我的脖子却好像被什么利器狠狠地戳了一下,疼得我跪在了地上。我伸手一摸。满手都是鲜血。

    我就在半夜无人的时候被这样的梦惊醒了,脖子还是在疼。白天被掐过的地方还是在火烧火燎的疼痛。林建明的手指印还留在我纤细的脖子上。

    我颤抖着,用被子把自己裹紧。但寒冷还是侵袭了我的身体。我坐起来缩着自己,再无任何的睡意,就这么坐着等待天亮。

    天亮以后睡意再次袭来,我又模模糊糊地睡到大中午。起来以后也懒懒散散的无所事事。

    我去厕所照了照镜子,林建明的手印还留在脖子上固执的不愿意褪去。手指印已经没有昨天那么鲜红,脖子的皮肤下渗出点点的紫色瘢痕。

    我叹了一口气,望着镜子里消瘦的如同一条野狗般的自己。自己的体态形同豆芽,毫无美感可言。

    下午的时候我离开家去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点小菜,又在外面转了转,大概5点多才到家。回家以后我炒了一个菜,就着白饭寡淡无味的吃了下去。依旧没什么食欲。

    现在的时候已经是初冬变作隆冬的间隙了,时间的脚步最是无情,齐雨箬和老周已经足足失踪了50天。以往的冬天,我常有的感觉是,时间怎么这么快,在清晨温暖的被窝里懒洋洋的起来不就,就稀里糊涂的到了黄昏,一天就此罢休。但是这个冬天,我觉得无比的漫长,好像从白天到黑夜都不存在,一直都是血色的黄昏。阴霾的天气如同迷雾重重的未来。

    属于我的夜要无限的漫长了,还没到七点天已经黑得完全看不见了。城市的天空总是灰蒙蒙的一片,看不见星星也没有月亮。过去的我喜欢一切能让人沉静下来的东西,星星算是一样。只是在城市里,只有在仲夏天气好的情况下才能看见寥寥无几的几颗星星,更别说横贯长空的银河。

    城市的天空中通常仅能看见的除了月亮就是金星和火星。小时候为了看天幕中的星星我常常一直仰头把脖子也弄酸了。

    现在的天空黑漆漆一片什么都没有,我不会费神看什么星星。只好看看电视打发时光。

    我打开电视机,一个一个台的搜索着,基本都在放一些无聊的电视剧。我随意的看了一个新闻台,现在正值地方新闻播出的时间。

    看新闻,让我想起来齐雨箬。和他们同住的晚上如果不出去又没什么事情这个点基本就是在看新闻,能从地方台看到中央台。我曾经不止一次的疑惑,齐雨箬为什么喜欢看新闻,新闻里都是一片大好时光怎么会和我们这种人扯上关系。

    我叹了一口气,齐雨箬的名字已经如同刺青一般刻在我的心里,我想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他了。

    正想着,听见新闻里样貌甜美的女主播,报着:“下面播报一则快讯……”

    回忆起齐雨箬,我的内心一阵悸动,说不清到底是痛苦还是想念或者两者兼而有之。等到我注意到新闻画面里打着马赛克的人体时,已经太迟了。画面一闪而过。

    电视机上的画面,脚朝外横躺了一个人,这个人一身的黑色衣服。躺在地上的男人个子比较高,仰面倒在水泥地上,水泥地上有碎砖块和不少木棍。画面的背景很是凌乱,看上去像在废弃的居民楼里。

    虽然电视台用马赛克挡着他的脸,但熟悉他的人仍旧能一眼认出来他是谁。和他相熟的人凭借着衣饰和体态就能知道躺着的人是谁。

    他仍旧穿着那日和我见面时候的一套名牌西服,衣服因为激烈搏斗而变得很脏。他此刻呈大字型平躺着,没有了对名利的挣扎,没有了对**的扭曲,他变得异常安静。

    因为他已经死了。

    林建明居然死了!我,我杀人了?!真的是我杀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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