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抓螃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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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他们家盖的,也是这里。她父母两人辛辛苦苦把小山丘移为了可以盖房子的平地。
当时她被孙莉喊去给她娘家帮忙,所以根本不知道这山丘居然有四五米左右。
以至于后来,每当爸爸妈妈和她说起,这个家是如何辛辛苦苦盖起来的时候,她都是不以为然。
觉得不过是糊两块泥巴,然后就把房子盖起来了,哪里会那么辛苦。
他们说辛苦,不过是为了教训她而已。
前世她虽然不是很调皮,也是懂事的。但到底是孩子,很多事,她都不会心疼亲人,反而觉得他们小题大做。
直到自己到了他们那个年纪,吃过了太多的苦,那时候才明白,原来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
苦,但是不能喊出来。因为没人会心疼你,只会觉得你是在无病呻吟。
想想她从一无所有,到后来成立公司,再到被周小雅夺取一切,沦落街头。
东山再起,成立慈善机构。
这其中的心酸与汗水,是常人永远也无法体会的。
尤其是那段时间,每每午夜梦回,林云倾都被噩梦惊醒,无法入睡。
望着比自己高了不知道多少的山丘,林云倾的心被悔恨和恨意填满。
“这里是唯一能盖房子的,我们村虽然人少,但是地也少。就这里还没人署。我一会儿去喊几个人,明天我们就动工!”
比起林云倾的忧心忡忡,林业显得信心满满。
他那双略带疲惫的眼神,传递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和向往。
看着父亲如此期待的眼神,她又怎么能让现实的冷水浇灭他们的希望。
林云倾凝视着夫妻俩幸福的脸,嘴角微微上扬,眼神变得柔和。
确定好了要开工,就去村长家登记了。
林云倾大概目测了一下,这里宽度和高度差不多。
等盖了个房子,留个院子,就能种上一些香菇和辣椒,实现她发家致富的第一步。
前世她就是靠着卖菜挣钱,对食物超强的敏感力,给了她很大的帮助。
很多食物,吃过一次,她便能记住那个味道。随后她便自己摸索着,做出了好几道美食。然后进到城里,贷款开饭店,当上了厨师,再到后面成为顶级厨师,美食家,成立公司。
要不是被周小雅算计,害死了双亲,毒毁了她的味蕾,让她再也尝不出味道来,她也不会经历那段黑暗的时间。
心中对周小雅的恨意越来越深,她没发现,自己充满仇恨的表情,被旁边的何芸全部看在眼里。
但她没有选择揭穿,而是假装没看见似的,移开目光。
再次回头,何芸脸上溢满母爱的温柔。
“乖乖,走,我们回家。”
回过神来,林云倾慌张看向何芸,确定她没有异样的神情后,这才放下心来。
母女俩回到院子,看到孙莉又在和那几个村里的碎嘴子拿着南瓜籽,边嗑边说人闲话。
母女俩默契假装没看见。
“汪婶,李婶,你们在呢!”
“乖乖,快叫人!”
“汪奶奶好,李奶奶好。”
林云倾乖巧喊人,声音甜甜的,笑起来眉眼弯弯,好不讨喜。
汪大娘和李大娘,是孙莉的死党。
平日里三个人要是没什么事,就聚在一起说人闲话。
村里的人没有一个是没被她们嘴碎过的,就是连她们自己的枕边人也不放过。
看见她们来,不用想也知道,估计又是听到什么八卦了。
何芸怕她们把话题转移到自己身上,于是拉着林云倾急忙进屋。
林云倾还有事要处理,轻轻挣扎了一下,睁着大眼睛,软软道,“妈妈,我要出去玩。”
看了一眼天,阴沉阴沉的,让人不觉有些沉闷。
何芸犹豫了会,还是点头松开了手。
“早点回来,注意安全!”
“哎!”
高兴跑出门,林云倾一路小跑,跑到刘兰家里,看着虚掩的门,从门缝里探出圆溜溜的小脑袋。
“小兰,小兰!”
因为怕刘兰的母亲在家,所以林云倾不敢叫太大声。
好在里屋的刘兰听到了她的声音,穿上鞋子就噔噔噔跑了出来。
林云倾注意到,她又换鞋子了,而且还是一双红色的小皮鞋。
小皮鞋穿在她胖乎乎的脚上,白色和红色交织,很是好看。
刘兰跺了跺脚,像似有意,又似无意。
“云倾,你来啦,快进来,我妈妈不在家。”
白嫩嫩的小手牵住林云倾骨质的手掌,那明显的隔人触感,引得刘兰忍不住低头。
“云倾,你好瘦啊。我妈妈说的没错,你大奶奶从来不给你吃饱饭,你看我。”
刘兰说着,伸出胖乎乎的拳头。
“对了云倾,这是你上次给我的一毛钱,我妈不让我随便拿别人的钱,你拿回去吧!”
刘兰从口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一毛钱,递给林云倾。
林云倾微微一笑,没有回应,而是选择转移话题。
“小兰,我们去抓螃蟹啊!”
“抓螃蟹?”刘兰顿时来了兴致。
“嗯嗯,螃蟹捣碎,再加点调料,可好吃了!”
“可是我妈妈不让我去河边。”刘兰蹙眉。
“没事,我们就去小河边上,不去河里。”
林云倾殷切看着她,刘兰心动了。
生病这些天,她在家里都憋坏了,奈何父母不让她出门。
这会子被林云倾这么一诱惑,当场就坐不住了。
二人来到河边,正是做晚饭的时候,河里基本没人。
林云倾熟练挽起裤脚,脱下鞋子,就踏进了浅浅的河水中,开始翻石头找螃蟹。
刘兰有样学样,也跟着翻找起来。
她没经验,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一个。好不容易找到了,又因为害怕,所以让螃蟹溜走了。
林云倾见状,走到她旁边。
“你要是找到螃蟹了,就抓住它的螃蟹身子,像这样,不让螃蟹夹到你的手。”
说着,她就示范给刘兰,伸手一抓,就抓住了一只大螃蟹,把刘兰激动的蹦了起来。
“哇,云倾,你好厉害,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多抓几次就会了,我也是和巧哥儿学的。”
巧哥是上河村的孩子王,十四岁,已经是他们一群孩子的小老大。
上树掏鸟,下河抓鱼,他都不在话下。
只因为他从小失去父亲,母亲身子又不好。
现实生活,硬生生把一个十四岁的孩子,逼成了大人,小小的肩膀扛起一个家。
村里人说巧哥是他爸妈在村门口捡的,但是没人能证明,也就没人当回事。
林云倾也喜欢和他玩,因为他每次摘野果回来,都会给她带,而且是最好吃,最甜的一部分。
上辈子,他们家盖的,也是这里。她父母两人辛辛苦苦把小山丘移为了可以盖房子的平地。
当时她被孙莉喊去给她娘家帮忙,所以根本不知道这山丘居然有四五米左右。
以至于后来,每当爸爸妈妈和她说起,这个家是如何辛辛苦苦盖起来的时候,她都是不以为然。
觉得不过是糊两块泥巴,然后就把房子盖起来了,哪里会那么辛苦。
他们说辛苦,不过是为了教训她而已。
前世她虽然不是很调皮,也是懂事的。但到底是孩子,很多事,她都不会心疼亲人,反而觉得他们小题大做。
直到自己到了他们那个年纪,吃过了太多的苦,那时候才明白,原来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
苦,但是不能喊出来。因为没人会心疼你,只会觉得你是在无病呻吟。
想想她从一无所有,到后来成立公司,再到被周小雅夺取一切,沦落街头。
东山再起,成立慈善机构。
这其中的心酸与汗水,是常人永远也无法体会的。
尤其是那段时间,每每午夜梦回,林云倾都被噩梦惊醒,无法入睡。
望着比自己高了不知道多少的山丘,林云倾的心被悔恨和恨意填满。
“这里是唯一能盖房子的,我们村虽然人少,但是地也少。就这里还没人署。我一会儿去喊几个人,明天我们就动工!”
比起林云倾的忧心忡忡,林业显得信心满满。
他那双略带疲惫的眼神,传递着对未来生活的期待和向往。
看着父亲如此期待的眼神,她又怎么能让现实的冷水浇灭他们的希望。
林云倾凝视着夫妻俩幸福的脸,嘴角微微上扬,眼神变得柔和。
确定好了要开工,就去村长家登记了。
林云倾大概目测了一下,这里宽度和高度差不多。
等盖了个房子,留个院子,就能种上一些香菇和辣椒,实现她发家致富的第一步。
前世她就是靠着卖菜挣钱,对食物超强的敏感力,给了她很大的帮助。
很多食物,吃过一次,她便能记住那个味道。随后她便自己摸索着,做出了好几道美食。然后进到城里,贷款开饭店,当上了厨师,再到后面成为顶级厨师,美食家,成立公司。
要不是被周小雅算计,害死了双亲,毒毁了她的味蕾,让她再也尝不出味道来,她也不会经历那段黑暗的时间。
心中对周小雅的恨意越来越深,她没发现,自己充满仇恨的表情,被旁边的何芸全部看在眼里。
但她没有选择揭穿,而是假装没看见似的,移开目光。
再次回头,何芸脸上溢满母爱的温柔。
“乖乖,走,我们回家。”
回过神来,林云倾慌张看向何芸,确定她没有异样的神情后,这才放下心来。
母女俩回到院子,看到孙莉又在和那几个村里的碎嘴子拿着南瓜籽,边嗑边说人闲话。
母女俩默契假装没看见。
“汪婶,李婶,你们在呢!”
“乖乖,快叫人!”
“汪奶奶好,李奶奶好。”
林云倾乖巧喊人,声音甜甜的,笑起来眉眼弯弯,好不讨喜。
汪大娘和李大娘,是孙莉的死党。
平日里三个人要是没什么事,就聚在一起说人闲话。
村里的人没有一个是没被她们嘴碎过的,就是连她们自己的枕边人也不放过。
看见她们来,不用想也知道,估计又是听到什么八卦了。
何芸怕她们把话题转移到自己身上,于是拉着林云倾急忙进屋。
林云倾还有事要处理,轻轻挣扎了一下,睁着大眼睛,软软道,“妈妈,我要出去玩。”
看了一眼天,阴沉阴沉的,让人不觉有些沉闷。
何芸犹豫了会,还是点头松开了手。
“早点回来,注意安全!”
“哎!”
高兴跑出门,林云倾一路小跑,跑到刘兰家里,看着虚掩的门,从门缝里探出圆溜溜的小脑袋。
“小兰,小兰!”
因为怕刘兰的母亲在家,所以林云倾不敢叫太大声。
好在里屋的刘兰听到了她的声音,穿上鞋子就噔噔噔跑了出来。
林云倾注意到,她又换鞋子了,而且还是一双红色的小皮鞋。
小皮鞋穿在她胖乎乎的脚上,白色和红色交织,很是好看。
刘兰跺了跺脚,像似有意,又似无意。
“云倾,你来啦,快进来,我妈妈不在家。”
白嫩嫩的小手牵住林云倾骨质的手掌,那明显的隔人触感,引得刘兰忍不住低头。
“云倾,你好瘦啊。我妈妈说的没错,你大奶奶从来不给你吃饱饭,你看我。”
刘兰说着,伸出胖乎乎的拳头。
“对了云倾,这是你上次给我的一毛钱,我妈不让我随便拿别人的钱,你拿回去吧!”
刘兰从口袋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一毛钱,递给林云倾。
林云倾微微一笑,没有回应,而是选择转移话题。
“小兰,我们去抓螃蟹啊!”
“抓螃蟹?”刘兰顿时来了兴致。
“嗯嗯,螃蟹捣碎,再加点调料,可好吃了!”
“可是我妈妈不让我去河边。”刘兰蹙眉。
“没事,我们就去小河边上,不去河里。”
林云倾殷切看着她,刘兰心动了。
生病这些天,她在家里都憋坏了,奈何父母不让她出门。
这会子被林云倾这么一诱惑,当场就坐不住了。
二人来到河边,正是做晚饭的时候,河里基本没人。
林云倾熟练挽起裤脚,脱下鞋子,就踏进了浅浅的河水中,开始翻石头找螃蟹。
刘兰有样学样,也跟着翻找起来。
她没经验,找了好久都没找到一个。好不容易找到了,又因为害怕,所以让螃蟹溜走了。
林云倾见状,走到她旁边。
“你要是找到螃蟹了,就抓住它的螃蟹身子,像这样,不让螃蟹夹到你的手。”
说着,她就示范给刘兰,伸手一抓,就抓住了一只大螃蟹,把刘兰激动的蹦了起来。
“哇,云倾,你好厉害,你是怎么知道这些的!”
“多抓几次就会了,我也是和巧哥儿学的。”
巧哥是上河村的孩子王,十四岁,已经是他们一群孩子的小老大。
上树掏鸟,下河抓鱼,他都不在话下。
只因为他从小失去父亲,母亲身子又不好。
现实生活,硬生生把一个十四岁的孩子,逼成了大人,小小的肩膀扛起一个家。
村里人说巧哥是他爸妈在村门口捡的,但是没人能证明,也就没人当回事。
林云倾也喜欢和他玩,因为他每次摘野果回来,都会给她带,而且是最好吃,最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