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最美的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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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高梓鑫快速地反应过来,“哦,老板啊,他早上的飞机,这会儿人应该在签约了。不带我他习惯了,带上他觉得……碍事。”
苏锦:“……”没私奔啊。
“他应该晚上就会回来,你不知道,昨天晚上老板吓得脸都白了,眼眶里都是泪水。”
高梓鑫说话向来夸张,苏锦只听到了一个重点:他晚上就会回来。
听说苏锦再度晕倒,郑有国也前来看望。
一来就一直骂郑临,把这些都怪罪在做丈夫身上。
“等那小子回来,我要活活扒他一层皮!自己的妻子,都照顾不好。”
“爸,虽然我很多还没想起来,但我总觉得,我跟郑临之间,也许并不能一直走下去。”
郑有国不爱听这话,“年轻夫妻都这样,主要还是没有孩子。你们要是有了孩子,就不会有这种想法。是时候啊,生个孩子,我不是那么古板的人,你自己考虑。”
闻言,苏锦的脸微微一红。
生孩子也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的。
再说,他们之间还有个白清池。
“以前的你很果敢,我看得出来啊,你们之间的感情是有的。婚姻啊,都是来回磨合,未来还有更多的日子可以一起携手面对。”
许是太久没见这个宝贝儿媳了,郑有国非得拉着苏锦一起下飞行棋,一老一少度过了愉快的一下午。
到晚上,郑临一下飞机回家,开门就看到客厅里乱糟糟的。
零食、饮料、啤酒,全在地上堆着。
而这些食物当中,还坐着郑有国跟苏锦,两人欢声笑语。
一个骰子滚落到脚步,郑临捡起来。
郑有国跟苏锦齐齐抬头去找骰子。
郑有国扫到郑临,走过去往他后背重重打了一下,“你个混小子,知道回来。”
“爸,你们这是在大闹天宫吗?”
郑临把骰子放在飞行棋盘上。
郑有国:“别打岔。这么晚了,才回家,你把你妻子置于何地?她还病着。”
郑临:“临时出差,那个合同,您可惦记了很久,我要是不去,总不能让您长途跋涉去吧,您法语到至今还没学会。”
“我怎么不能去。”郑有国也要面子,特别不想在儿媳这丢了面子,“我请个翻译一起去,郑氏又不是没有翻译员。这段时间,公司的事情不用你操心,律所那边能开就开,不能开关了。”
既然儿子都回来了,郑有国也不想多待,要给他们小夫妻足够的二人世界,他对着高梓鑫勾手,“小高,送我回去。你们两个人,好自为之。”
关门前,郑有国又说:“郑临!从今天起,郑氏集团不欢迎你,别......”突然就忘记这句网络语怎么说了。
高梓鑫赶紧帮郑有国补上:“别来沾边。”
高梓鑫扶着郑有国走了。
苏锦整理地上的垃圾,郑临忙说:“别动,放那。”
苏锦心里还没消气,对郑临说的话,当没听见。
她蹲在那继续收拾。
郑临:“......”
怎么能这么不听话。
郑临搂住苏锦的腰肢,将她抱到沙发上,按住她的双肩。
“不宜劳累,你坐着就好。”
“我不。”苏锦推开肩上的大手,一脸倔强:“你不是心里只有白清池吗,还来管我。”
“白清池的父亲曾对我有所恩情,他临终前将白清池托付于我,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我不能不管她,不能让白老在黄泉下都不得安息。”
为了别人父亲的恩情,对白清池那么好。
照应点是应该的,但看在苏锦的眼里,这一切都变了味。
“那他有没有喊你娶白清池,嗯?你干脆自己把她娶进门,我退出。”苏锦用尽全身的力量,在跟郑临抗衡,想从沙发上起来。
郑临听她这样说,直接气昏头。
郑临用手托起苏锦的下巴,用嘴堵住了她的唇。
苏锦对着他的舌头,就咬了一口。
郑临嘶了一声,盯着苏锦看了许久,“咬也被你咬了。要是觉得不够,再打我几下。”
这种哄骗的招数,苏锦不会上当。
“你说的。”她抓起郑临的手指头,又咬了一口。
尖利的牙齿在手指上来回用力磨了两下。
苏锦松开嘴,先扫了眼郑临的表情,再看了眼他的手指,出现了一条深紫色的淤痕。
他的眼里没有波澜,也没有责怪的意思。
反而再伸过来一只手,到她的嘴前,“不过瘾的话,继续。”
苏锦不是属狗的,也不是吸血鬼,对咬人不上瘾。
她只是想让对方感觉到生气,可现在他一点都不生气。
他是不是有受虐倾向?
“拿开。”苏锦从郑临的臂弯下钻了出来,指着地上的飞行棋,说:“来一局飞行棋,你要是赢了我,我就同意让白清池做你的情人,你要是输了,我们就离婚。”
郑临一下就回过味来,赢输于他来说都不好。
他索性把飞行棋踢进沙发下头。
回顾以往苏锦的喜好,即便是失忆,他觉得这依旧可以派上用场。
他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啤酒,放在桌上。
“喝吧。”郑临打开啤酒放一边,倒了一杯牛奶给苏锦。
苏锦拿着冰牛奶,惦记着远处冒泡的啤酒,眼神都冷了一大截,“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读书时那会儿,你不是最喜欢喝啤酒吗,每次都偷偷的跟朋友去酒吧,生怕被我碰到,”郑临望着墙壁上的世界名画,嘴角带着浅笑,“但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早有耳闻。不但听说你经常去,我还总是在酒吧门口逮你,只是你每次都喝的酩酊大醉,醒来根本不记得见过我。”
郑临拿起啤酒喝了一口,“你总说自己不会醉,醉的比谁都快。”
每次回忆起那段时光,都是快乐多于痛苦。
郑临背着苏锦,走路无数次回她家的路,也听她在耳边说过各种各样的醉话。
十年前,苏家刚在商业圈里站住一点脚跟,苏锦一家住在老楼房里,那边的路并不好走,晚上也漆黑一片,连个路灯都没有。
可郑临却觉得那是走过的最美的,一条街道。
“谁?”高梓鑫快速地反应过来,“哦,老板啊,他早上的飞机,这会儿人应该在签约了。不带我他习惯了,带上他觉得……碍事。”
苏锦:“……”没私奔啊。
“他应该晚上就会回来,你不知道,昨天晚上老板吓得脸都白了,眼眶里都是泪水。”
高梓鑫说话向来夸张,苏锦只听到了一个重点:他晚上就会回来。
听说苏锦再度晕倒,郑有国也前来看望。
一来就一直骂郑临,把这些都怪罪在做丈夫身上。
“等那小子回来,我要活活扒他一层皮!自己的妻子,都照顾不好。”
“爸,虽然我很多还没想起来,但我总觉得,我跟郑临之间,也许并不能一直走下去。”
郑有国不爱听这话,“年轻夫妻都这样,主要还是没有孩子。你们要是有了孩子,就不会有这种想法。是时候啊,生个孩子,我不是那么古板的人,你自己考虑。”
闻言,苏锦的脸微微一红。
生孩子也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的。
再说,他们之间还有个白清池。
“以前的你很果敢,我看得出来啊,你们之间的感情是有的。婚姻啊,都是来回磨合,未来还有更多的日子可以一起携手面对。”
许是太久没见这个宝贝儿媳了,郑有国非得拉着苏锦一起下飞行棋,一老一少度过了愉快的一下午。
到晚上,郑临一下飞机回家,开门就看到客厅里乱糟糟的。
零食、饮料、啤酒,全在地上堆着。
而这些食物当中,还坐着郑有国跟苏锦,两人欢声笑语。
一个骰子滚落到脚步,郑临捡起来。
郑有国跟苏锦齐齐抬头去找骰子。
郑有国扫到郑临,走过去往他后背重重打了一下,“你个混小子,知道回来。”
“爸,你们这是在大闹天宫吗?”
郑临把骰子放在飞行棋盘上。
郑有国:“别打岔。这么晚了,才回家,你把你妻子置于何地?她还病着。”
郑临:“临时出差,那个合同,您可惦记了很久,我要是不去,总不能让您长途跋涉去吧,您法语到至今还没学会。”
“我怎么不能去。”郑有国也要面子,特别不想在儿媳这丢了面子,“我请个翻译一起去,郑氏又不是没有翻译员。这段时间,公司的事情不用你操心,律所那边能开就开,不能开关了。”
既然儿子都回来了,郑有国也不想多待,要给他们小夫妻足够的二人世界,他对着高梓鑫勾手,“小高,送我回去。你们两个人,好自为之。”
关门前,郑有国又说:“郑临!从今天起,郑氏集团不欢迎你,别......”突然就忘记这句网络语怎么说了。
高梓鑫赶紧帮郑有国补上:“别来沾边。”
高梓鑫扶着郑有国走了。
苏锦整理地上的垃圾,郑临忙说:“别动,放那。”
苏锦心里还没消气,对郑临说的话,当没听见。
她蹲在那继续收拾。
郑临:“......”
怎么能这么不听话。
郑临搂住苏锦的腰肢,将她抱到沙发上,按住她的双肩。
“不宜劳累,你坐着就好。”
“我不。”苏锦推开肩上的大手,一脸倔强:“你不是心里只有白清池吗,还来管我。”
“白清池的父亲曾对我有所恩情,他临终前将白清池托付于我,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我不能不管她,不能让白老在黄泉下都不得安息。”
为了别人父亲的恩情,对白清池那么好。
照应点是应该的,但看在苏锦的眼里,这一切都变了味。
“那他有没有喊你娶白清池,嗯?你干脆自己把她娶进门,我退出。”苏锦用尽全身的力量,在跟郑临抗衡,想从沙发上起来。
郑临听她这样说,直接气昏头。
郑临用手托起苏锦的下巴,用嘴堵住了她的唇。
苏锦对着他的舌头,就咬了一口。
郑临嘶了一声,盯着苏锦看了许久,“咬也被你咬了。要是觉得不够,再打我几下。”
这种哄骗的招数,苏锦不会上当。
“你说的。”她抓起郑临的手指头,又咬了一口。
尖利的牙齿在手指上来回用力磨了两下。
苏锦松开嘴,先扫了眼郑临的表情,再看了眼他的手指,出现了一条深紫色的淤痕。
他的眼里没有波澜,也没有责怪的意思。
反而再伸过来一只手,到她的嘴前,“不过瘾的话,继续。”
苏锦不是属狗的,也不是吸血鬼,对咬人不上瘾。
她只是想让对方感觉到生气,可现在他一点都不生气。
他是不是有受虐倾向?
“拿开。”苏锦从郑临的臂弯下钻了出来,指着地上的飞行棋,说:“来一局飞行棋,你要是赢了我,我就同意让白清池做你的情人,你要是输了,我们就离婚。”
郑临一下就回过味来,赢输于他来说都不好。
他索性把飞行棋踢进沙发下头。
回顾以往苏锦的喜好,即便是失忆,他觉得这依旧可以派上用场。
他从冰箱里拿出牛奶、啤酒,放在桌上。
“喝吧。”郑临打开啤酒放一边,倒了一杯牛奶给苏锦。
苏锦拿着冰牛奶,惦记着远处冒泡的啤酒,眼神都冷了一大截,“这是什么意思?”
“我们读书时那会儿,你不是最喜欢喝啤酒吗,每次都偷偷的跟朋友去酒吧,生怕被我碰到,”郑临望着墙壁上的世界名画,嘴角带着浅笑,“但是你一直都不知道,我早有耳闻。不但听说你经常去,我还总是在酒吧门口逮你,只是你每次都喝的酩酊大醉,醒来根本不记得见过我。”
郑临拿起啤酒喝了一口,“你总说自己不会醉,醉的比谁都快。”
每次回忆起那段时光,都是快乐多于痛苦。
郑临背着苏锦,走路无数次回她家的路,也听她在耳边说过各种各样的醉话。
十年前,苏家刚在商业圈里站住一点脚跟,苏锦一家住在老楼房里,那边的路并不好走,晚上也漆黑一片,连个路灯都没有。
可郑临却觉得那是走过的最美的,一条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