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男上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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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寿宴让宾客们的脑海里,记住了叶宇这个名字。虽然大多数人,对叶宇如此的拍马溜须很是不屑,但也让一些心存不轨之人多了几分顾忌。
因为叶宇加盟苏家成衣铺,让李桐等人在生意上日渐萧条,这就使得他成了李桐等人‘惦记’的对象。
为了避免陆铮与李桐等人的暗箭,叶宇这才借着祝寿之际,有意与知县陆坤拉近距离。
虽然此举会被人以为不耻,毕竟清流县无人不知陆坤是个十足的贪官,但是他也是没有办法。
之后的日子里平淡而又充实,叶宇白天在铺子里忙碌,一有空闲就前往城外的染坊,亲自动手进行染布试验。
经过反复的多次试验,也终于有了一定的成效。
染坊染布基本工序分为三个阶段,先是将原布料在水中退浆、煮炼、漂白,此为第一阶段。
原布料又称坯布,在染色前含有很多杂质,需做一定的处理,这样才会在染色的过程中,使得色泽均匀。
第二道工序就是染色,古人根据不同的染料特性而创造的染色工艺计有:直接染、媒染、还原染、防染、套色染等多种染法,但归根结底还是对染料的调配细分。
第三道工序就是固色,这也是最为讲究技术的一环,这一环能否成功,直接影响之后布匹的成色。
也正是苏全忠没有掌握好这一环,才使得染坊三个月便关门大吉。
经过这些时日的苦心研究,叶宇从学习到深入揣摩,大致对古代染布的现状有了大致的了解。
当下无论是朝廷的织染署,还是民间的大小染坊,所采用的染料固色方法,多是以盐为媒使其不易腿色。
不过后来由于白矾(明矾)出现与运用,经过几经运用与演变,最后成了染坊固色的高档固色剂。
这种固色的技术之所称之为高档,那就说明这项技术的掌握,也只有官府织染署,以及一些布匹生意的富甲商贾。
由此可见,潘家的布料如此上乘,除了原有胚布质量外,在染色的工序中一定也添加了白矾固色。
不过一提到白矾(明矾),就让叶宇想到当下流行的小吃——油炸桧(油条)。
油炸桧是百姓为了‘纪念’秦桧夫妇,所发明的中国早餐一大美食。
用白矾作为添加剂,将两条面筋扭结在一起,放入滚热地油锅里,炸出金晃晃的油条来,这里面蕴含了百姓们的愿望与智慧。
这些日子里,叶宇对白矾固色做了多次实验,对其中的比例用量都一一作了详细的分析。
不仅如此,他还想起后世在染布工序固色上,曾额外添加醋酸增加固色效果。因此他将这个想法,也融入了固色的工序中。
晒布的架子上,晾着刚出缸不久的染布,靛蓝色的布料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鲜艳。
坐在屋檐下的叶宇,看着满头大汗还不停忙碌的秋兰,便开口劝道:“好了秋兰,布已染好,你先过来歇歇,这入夏的天气可是热得紧!”
“嗳!”秋兰清亮的应了一声,随后便整理了下衣袖,满头大汗的来到了屋檐下。
“给!擦擦汗!”
叶宇从一旁的木盆里,将拧干水的汗巾递给秋兰。秋兰轻轻地接过汗巾,并且偷瞄了叶宇一眼,这才用汗巾擦拭汗水,微红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但愿此次能够成功了!”叶宇望着布架上随风而动的染布,自言自语的说道。
“一定成功,秋兰相信少爷!”秋兰娇小的鼻子微微皱起,一副自信满满的回应道。
叶宇不置可否的微微一笑,自信道:“失败九十九,是该成功了!”
“时辰不早了,少爷我们还是先回去吧!明日再来检验这布料的成色……”
“嗯!也好,呵呵,你这一说,我倒觉得有些许饥饿!”
秋兰在收拾完染坊杂物后,便推着叶宇出了染坊。
……
在县城东门的三里外,有一个三岔路口,由于这里是通往县城的必经之路,因此日久天长便形成了集市。
道路两旁不仅有卖粮食果蔬、还有茶水点心供过往行人饮用。
入夏时节虽是临近傍晚,但天气依旧很是燥热。因此叶宇与秋兰主仆二人行到此处,便寻了一家茶铺乘凉歇脚。
茶水铺的伙计送上茶点,叶宇示意秋兰也坐下歇歇脚。
秋兰坐下饮了一口茶水,见叶宇此时闲暇,于是便有些犹豫地开口道:“少爷,秋兰想学诗词歌赋……不知少爷能否教授?”
端起茶碗正要饮茶的叶宇,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愣住了,随即放下茶碗,疑惑的看着秋兰:“为何突生这个念头?”
“秋兰虽比不了苏小姐多才,但也想学些识文断字,将来说不定也能帮衬少爷……”秋兰说着说着便低下了头,不敢直言面对叶宇。
“勤于好学自然是好事,我当然乐意教授!”叶宇口中虽是这么说,但心里却是一阵无语。相处的久了,他又岂会看不出秋兰这点小心思。
不过能够学习诗文,也是一件好事,秋兰虽然跟在身边日久,也识得一些字,但是对于诗词仍旧是个空白。
于是略作思量后,便郑重道:“此时并无笔墨,不如借此闲暇之际,我教你对对子如何?”
秋兰闻听,不由喜形于色,拍着手道:“好啊,秋兰以前在河边浣洗衣物,常听到船舫里有人对对子呢!”
如今叶宇在成衣铺做二掌柜,收入虽不是丰厚,但也是月有盈余。
因此在叶宇的一再要求下,秋兰辞去了浣衣的活计,留在家中操持家务。
见秋兰一脸的兴奋状,叶宇也是兴致颇高,随即道:“这对对子,其实很是简单。不过若是深入研究,却是难如登天!简单地比如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
叶宇地倾情讲解由简入繁,秋兰初次接触虽是囫囵吞枣,但是也算有了一些认知。
待叶宇口若悬河讲得口干舌燥,停下来喝茶润润喉咙时,秋兰托着香腮询问道:“少爷,隔壁李老夫子,常对他的夫人训斥说‘夫唱妇随古今之礼’。少爷,要是以这句话当做上联,那下联该如何对?”
“额……”
叶宇没有想到秋兰竟然现学现卖,如今倒反过来考校他。
平心而论,这个上联虽不算太难,但也不是出口就能对得出。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在这对句上,并没有其它方面出色。
“少爷……”
秋兰的催促,让叶宇的脸上微微有了尴尬,想了很久才琢磨出一个下联。但是他在犹豫,这个下联要不要说出来。
“这个……”
“少爷,你快说啊!”
叶宇干咳了一声,神情尴尬的低声说道:“男上女下阴阳为合!”
“男上女下……阴阳之合……少爷!你……你欺负人……”
秋兰初是一愣,但紧接着便瞬间懂了其中的深意,顿时俏脸通红的转过身去,羞的低头直跺脚。
“欺负人?这可是你让我说的……再说了,这‘夫唱妇随’对‘男上女下’也没错啊!还有这‘古今’对‘阴阳’……”叶宇很是无奈的耸了耸肩,表现出一脸的无辜。
“少爷,您……您真坏……”
“有吗?”叶宇歪着头,疑惑的问道。
“哼!……不理您了……”秋兰被叶宇这种无赖相,顿时羞得是哑口无言。
就在二人闲谈之际,对面的包子铺传来一阵骚乱声。叶宇转头循声望去,见对面的包子铺围观了不少人。
由于叶宇所处的茶棚居于土坡高处,所以能将一切看得清楚。卖包子的是个十分魁梧的中年大汉,一脸的络腮胡子衬显几份凶狠。
此时中年大汉敞着膀子,指着铺子前,久立未动的男子呵斥道:“你这人真是狗皮膏药,没钱买包子就滚远点,不要挡着爷的生意!”
中年大汉所骂之人,是个一脸的蒙头污垢,形如乞丐的年轻男子。
男子没有因为大汉的呵斥而退去,反而和气恳求道:“这位大哥,小弟身无分文买不起包子充饥。不过小弟有一身力气,若您不嫌弃,小弟愿做一小工,换取一顿饱餐……”
“爷这里不缺人,滚开!”中年大汉见对方仍不愿离开,双目一瞪将汗巾丢在一旁,绕过铺子就要教训这个不识好歹的年轻人。
可是当他来到近前,揪住男子的衣襟就要拎起来时,却突然发现对方纹丝未动,这让中年大汉心头不禁一沉。
平常两百斤的米袋,自己一只手就可以轻易拎起。如今这小子竟然丝毫未动,难道此人脚下生了根不成?
中年大汉心中不服,于是卯足了劲,双臂同时用力,心道这一次定能将这小子扔出三丈之外。
可是事实却并非他所想的那样,即便他使出全身力气,也不能让年轻男子挪动分毫。
这番情景不仅让围观的众人惊愕当场,也让中年大汉不禁倒吸了口凉气。
就在这时,一名青衣男子急匆匆地从此处奔逃而过。
紧接着一名老年村妇蹒跚的追了过来,并不停地喊着:“救命啊,打劫啊,把钱还给老身!”
结果由于道路不平,情急之下慌不择路,竟摔倒在了一旁。
路旁围观的人很多,可是却无一人上前去搀扶老人,更没有人去追潜逃的贼人。
一场寿宴让宾客们的脑海里,记住了叶宇这个名字。虽然大多数人,对叶宇如此的拍马溜须很是不屑,但也让一些心存不轨之人多了几分顾忌。
因为叶宇加盟苏家成衣铺,让李桐等人在生意上日渐萧条,这就使得他成了李桐等人‘惦记’的对象。
为了避免陆铮与李桐等人的暗箭,叶宇这才借着祝寿之际,有意与知县陆坤拉近距离。
虽然此举会被人以为不耻,毕竟清流县无人不知陆坤是个十足的贪官,但是他也是没有办法。
之后的日子里平淡而又充实,叶宇白天在铺子里忙碌,一有空闲就前往城外的染坊,亲自动手进行染布试验。
经过反复的多次试验,也终于有了一定的成效。
染坊染布基本工序分为三个阶段,先是将原布料在水中退浆、煮炼、漂白,此为第一阶段。
原布料又称坯布,在染色前含有很多杂质,需做一定的处理,这样才会在染色的过程中,使得色泽均匀。
第二道工序就是染色,古人根据不同的染料特性而创造的染色工艺计有:直接染、媒染、还原染、防染、套色染等多种染法,但归根结底还是对染料的调配细分。
第三道工序就是固色,这也是最为讲究技术的一环,这一环能否成功,直接影响之后布匹的成色。
也正是苏全忠没有掌握好这一环,才使得染坊三个月便关门大吉。
经过这些时日的苦心研究,叶宇从学习到深入揣摩,大致对古代染布的现状有了大致的了解。
当下无论是朝廷的织染署,还是民间的大小染坊,所采用的染料固色方法,多是以盐为媒使其不易腿色。
不过后来由于白矾(明矾)出现与运用,经过几经运用与演变,最后成了染坊固色的高档固色剂。
这种固色的技术之所称之为高档,那就说明这项技术的掌握,也只有官府织染署,以及一些布匹生意的富甲商贾。
由此可见,潘家的布料如此上乘,除了原有胚布质量外,在染色的工序中一定也添加了白矾固色。
不过一提到白矾(明矾),就让叶宇想到当下流行的小吃——油炸桧(油条)。
油炸桧是百姓为了‘纪念’秦桧夫妇,所发明的中国早餐一大美食。
用白矾作为添加剂,将两条面筋扭结在一起,放入滚热地油锅里,炸出金晃晃的油条来,这里面蕴含了百姓们的愿望与智慧。
这些日子里,叶宇对白矾固色做了多次实验,对其中的比例用量都一一作了详细的分析。
不仅如此,他还想起后世在染布工序固色上,曾额外添加醋酸增加固色效果。因此他将这个想法,也融入了固色的工序中。
晒布的架子上,晾着刚出缸不久的染布,靛蓝色的布料在阳光下显得格外鲜艳。
坐在屋檐下的叶宇,看着满头大汗还不停忙碌的秋兰,便开口劝道:“好了秋兰,布已染好,你先过来歇歇,这入夏的天气可是热得紧!”
“嗳!”秋兰清亮的应了一声,随后便整理了下衣袖,满头大汗的来到了屋檐下。
“给!擦擦汗!”
叶宇从一旁的木盆里,将拧干水的汗巾递给秋兰。秋兰轻轻地接过汗巾,并且偷瞄了叶宇一眼,这才用汗巾擦拭汗水,微红的脸上洋溢着喜悦。
“但愿此次能够成功了!”叶宇望着布架上随风而动的染布,自言自语的说道。
“一定成功,秋兰相信少爷!”秋兰娇小的鼻子微微皱起,一副自信满满的回应道。
叶宇不置可否的微微一笑,自信道:“失败九十九,是该成功了!”
“时辰不早了,少爷我们还是先回去吧!明日再来检验这布料的成色……”
“嗯!也好,呵呵,你这一说,我倒觉得有些许饥饿!”
秋兰在收拾完染坊杂物后,便推着叶宇出了染坊。
……
在县城东门的三里外,有一个三岔路口,由于这里是通往县城的必经之路,因此日久天长便形成了集市。
道路两旁不仅有卖粮食果蔬、还有茶水点心供过往行人饮用。
入夏时节虽是临近傍晚,但天气依旧很是燥热。因此叶宇与秋兰主仆二人行到此处,便寻了一家茶铺乘凉歇脚。
茶水铺的伙计送上茶点,叶宇示意秋兰也坐下歇歇脚。
秋兰坐下饮了一口茶水,见叶宇此时闲暇,于是便有些犹豫地开口道:“少爷,秋兰想学诗词歌赋……不知少爷能否教授?”
端起茶碗正要饮茶的叶宇,一听这话顿时有些愣住了,随即放下茶碗,疑惑的看着秋兰:“为何突生这个念头?”
“秋兰虽比不了苏小姐多才,但也想学些识文断字,将来说不定也能帮衬少爷……”秋兰说着说着便低下了头,不敢直言面对叶宇。
“勤于好学自然是好事,我当然乐意教授!”叶宇口中虽是这么说,但心里却是一阵无语。相处的久了,他又岂会看不出秋兰这点小心思。
不过能够学习诗文,也是一件好事,秋兰虽然跟在身边日久,也识得一些字,但是对于诗词仍旧是个空白。
于是略作思量后,便郑重道:“此时并无笔墨,不如借此闲暇之际,我教你对对子如何?”
秋兰闻听,不由喜形于色,拍着手道:“好啊,秋兰以前在河边浣洗衣物,常听到船舫里有人对对子呢!”
如今叶宇在成衣铺做二掌柜,收入虽不是丰厚,但也是月有盈余。
因此在叶宇的一再要求下,秋兰辞去了浣衣的活计,留在家中操持家务。
见秋兰一脸的兴奋状,叶宇也是兴致颇高,随即道:“这对对子,其实很是简单。不过若是深入研究,却是难如登天!简单地比如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
叶宇地倾情讲解由简入繁,秋兰初次接触虽是囫囵吞枣,但是也算有了一些认知。
待叶宇口若悬河讲得口干舌燥,停下来喝茶润润喉咙时,秋兰托着香腮询问道:“少爷,隔壁李老夫子,常对他的夫人训斥说‘夫唱妇随古今之礼’。少爷,要是以这句话当做上联,那下联该如何对?”
“额……”
叶宇没有想到秋兰竟然现学现卖,如今倒反过来考校他。
平心而论,这个上联虽不算太难,但也不是出口就能对得出。而且他也知道自己在这对句上,并没有其它方面出色。
“少爷……”
秋兰的催促,让叶宇的脸上微微有了尴尬,想了很久才琢磨出一个下联。但是他在犹豫,这个下联要不要说出来。
“这个……”
“少爷,你快说啊!”
叶宇干咳了一声,神情尴尬的低声说道:“男上女下阴阳为合!”
“男上女下……阴阳之合……少爷!你……你欺负人……”
秋兰初是一愣,但紧接着便瞬间懂了其中的深意,顿时俏脸通红的转过身去,羞的低头直跺脚。
“欺负人?这可是你让我说的……再说了,这‘夫唱妇随’对‘男上女下’也没错啊!还有这‘古今’对‘阴阳’……”叶宇很是无奈的耸了耸肩,表现出一脸的无辜。
“少爷,您……您真坏……”
“有吗?”叶宇歪着头,疑惑的问道。
“哼!……不理您了……”秋兰被叶宇这种无赖相,顿时羞得是哑口无言。
就在二人闲谈之际,对面的包子铺传来一阵骚乱声。叶宇转头循声望去,见对面的包子铺围观了不少人。
由于叶宇所处的茶棚居于土坡高处,所以能将一切看得清楚。卖包子的是个十分魁梧的中年大汉,一脸的络腮胡子衬显几份凶狠。
此时中年大汉敞着膀子,指着铺子前,久立未动的男子呵斥道:“你这人真是狗皮膏药,没钱买包子就滚远点,不要挡着爷的生意!”
中年大汉所骂之人,是个一脸的蒙头污垢,形如乞丐的年轻男子。
男子没有因为大汉的呵斥而退去,反而和气恳求道:“这位大哥,小弟身无分文买不起包子充饥。不过小弟有一身力气,若您不嫌弃,小弟愿做一小工,换取一顿饱餐……”
“爷这里不缺人,滚开!”中年大汉见对方仍不愿离开,双目一瞪将汗巾丢在一旁,绕过铺子就要教训这个不识好歹的年轻人。
可是当他来到近前,揪住男子的衣襟就要拎起来时,却突然发现对方纹丝未动,这让中年大汉心头不禁一沉。
平常两百斤的米袋,自己一只手就可以轻易拎起。如今这小子竟然丝毫未动,难道此人脚下生了根不成?
中年大汉心中不服,于是卯足了劲,双臂同时用力,心道这一次定能将这小子扔出三丈之外。
可是事实却并非他所想的那样,即便他使出全身力气,也不能让年轻男子挪动分毫。
这番情景不仅让围观的众人惊愕当场,也让中年大汉不禁倒吸了口凉气。
就在这时,一名青衣男子急匆匆地从此处奔逃而过。
紧接着一名老年村妇蹒跚的追了过来,并不停地喊着:“救命啊,打劫啊,把钱还给老身!”
结果由于道路不平,情急之下慌不择路,竟摔倒在了一旁。
路旁围观的人很多,可是却无一人上前去搀扶老人,更没有人去追潜逃的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