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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章 甩掉他,跟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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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刚刚说的人该不会是我吧?”

    丁费思忽然想起刚刚陆羽说的那个人。

    底层出身,一步步爬到高位上,长相看起来软弱,实际下手却干脆利落。

    ?

    她不就是底层作者出身,不带任何buff,硬扛走到现在?

    折扇敲了敲桌面,年轻男生的声音怪是桀骜不驯,“除了你,谁还这么面善心硬?”

    “除了你,也没有谁本可以自食其力却当小偷了。”

    她毫不留情地还口了,而画舫那头的人不要脸得很,

    “我可是主动赔了你一千万,你要知道,要是换了别人,别说是主动赔你钱?没让你赔钱就不错了。”

    那张摆在两个人之间的桌子被丁费思无情地推了过去,压住了鹿豫的脚,“你以为是你手下留情?如果你不主动赔那一千万,我一样告到你赔。”

    鹿豫把腿抽出来,用鞋底抵着桌脚,免得被桌子推进水里,

    “你觉得照知识产权法,你能拿多少?”

    “你这一本还没有展开的书,流量不多,没有其他附加收益,能有多少价值?”

    丁费思面不改色,底下却用力的将桌子移过去,波光粼粼照在两人身上,颇是清冷生神,刀刃寒光一样的水光晃动,成细长的光片照在人身上,无端多了几分杀意,如果这两人其中一方有大刀,说不定已经耍起来了。

    ”我是不能让你赔多少钱,但我可以让你坐牢,在网络上大面积造谣污蔑我,还有侵入他人电脑获取隐私,你觉得到时候鹿家为了保你,这一千万能不能给?”

    丁费思用力顿了一脚桌子,鹿豫没反应过来,差点没被她给推下去。

    女孩子的声音颇有定力,不给他反驳的机会,“要不要看下是你的法务厉害,还是我的法务厉害?”

    不见得她干不过明悦那些垃圾东西。

    反应慢,办事不明确,模棱两可,处处纰漏。

    衣袂叠第,落在画舫的船面上,两个人都把自己往出尘脱俗的方向去打扮,但是奈何都一身的市井气,一说话就暴露本体。

    “盗取你隐私的又不是我?我顶多算一个黑市买文的买家,怎么?你自行车丢了,被人转手一卖,你还要怪糊里糊涂买了你自行车的那个倒霉蛋吗?”

    “你糊里糊涂?你不就是看准了我来坑?你没偷我文之前就在模仿我,你是野人吗?不会独立行走?你妈没教过你走路?”

    女孩子的声音颇有锐气,鹿豫没有用死力推桌子,但丁费思却大力地用脚把桌子推过去,简直像要把鹿豫立刻按进水里。

    鹿豫顶住桌子,稳定得和定风珠一样,不动分毫,

    “你现在怎么会说白话文了?之前不是喜欢用文言文骂人吗,难道是脑子泅墨,不出水了吗?”

    丁费思恼羞成怒,用他放在桌上的折扇砸他,玉扇正中脑门,鹿豫长指抵着额头,恨恨地道,

    “如果不是我喜欢你,你现在早被我搞死了。”

    丁费思被恶心到了:“你别放屁,说人话。”

    陆羽不是什么好人,丁费思太清楚了,从抄袭事件就可以看得出来。

    倒打一耙,如果不是她反应快,恐怕就走投无路了。

    对一个从事写作的人来说,无疑是灭顶之灾。

    鹿豫顶住桌子,

    “我都说了喜欢残缺,我就喜欢那种看起来半死不活的,喜欢你很奇怪?你看起来像活不久的样子,没想到打不死。”

    丁费思长相太孱弱了,完全没有明艳之感,就算是画了浓妆,都觉得雾蒙蒙的,像云雾山茶,不像明艳的牡丹。

    因为丁费思不晒太阳,看起来太白,白得没了血色。

    半死不活。

    形容很是得衬。

    丁费思用尽全力推两个人中间的那张桌子:“你他妈才半死不活。”

    鹿豫:“你憋气憋得脸都红了,还不能把我推下去,不是半死不活是什么?”

    鹿豫突然用了力,丁费思直接被推得往后滑,完全没有抵抗之力。

    丁费思涨红了脸:“你无耻。”

    鹿豫松了手,没把她推出太远,怕她掉下去,还嘲讽道:“你弱鸡。”

    丁费思:“你抄都没用,水平垃圾,泡汤抄手都没有你水。”

    鹿豫毫无惧色,反问道:“我那是抄吗?”

    “不是抄是什么?”

    “老子那是喜欢你才中译中。”

    鹿豫一脸的嚣张无耻。

    这言论,却仿佛让丁费思听见“我是喜欢你才摸你的”这种论断。

    想到刚刚自己居然将对面的无耻之徒引为知己,丁费思恼羞成怒。

    “喜欢这个词你也有脸说得出口,你这翻译水平放在古代,两国已经开战了,你要点脸吧。不要污名化这个词语。”

    她一口气都不带喘,愤怒道,

    “喜欢是尊重,你扪心自问,你的行为是喜欢我的文字吗?你看到了就想剽窃,这明明就是心怀不轨。”

    鹿豫坦诚道,

    “那确实是不怎么喜欢你的文字。”

    他发现,他喜欢她的人。

    本来是想看她半死不活的,但是看见她半死不活又垂死挣扎,怎么都吵不赢他的样子,鹿豫觉得更喜欢了。

    半死不活还挣扎,才有葳蕤的生命力,这不就是适合当故事主人公的人?

    太可爱了妈的。

    桌子又向丁费思的方向顶过来两次,丁费思咬牙支撑。

    鹿豫却像是故意逗着她,毫不费力的把小案推过去,看她垂死挣扎。

    啧,好弱。

    鹿豫死不要脸地道,

    “和你男朋友分手,跟我。”

    丁费思简直要冒烟了,

    “你他妈有病?”

    鹿豫又把桌子移过来一点,要是他再往前推,丁费思就要掉下去了。

    他的声音痞里痞气,

    “不跟我,我就把你推进水里,让你掉进水里淹个半死。”

    再把她捞回来。

    丁费思已经用尽全力了,但是男女之间的力量太悬殊,根本推不过对面,她甚至都开始不说话了,只是用尽力气地推桌子,咬紧了牙关,但要命的是,桌子根本不动弹一下。

    可见刚刚他是有多让着丁费思。

    明明随手一推的事,他却让丁费思把他推到了船头,才开始反抗。

    她好蠢,可是好可爱。

    丁费思一张脸憋得通红,像只气急败坏的兔子,紧紧抿着嘴唇,脸颊鼓起来了一点,落在鹿豫眼中却是更可爱了,想捏一捏她的脸。

    明明没有伤害值,却用尽全力地反抗。

    这场博弈,在丁费思眼里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但是在鹿豫眼中,就是逗着她玩,和她有推有拉地做游戏。

    带着笑意,看着她满脸通红。

    甚至还有越来越红的趋势,她现在连耳朵都红了。

    妈的,这个家伙怎么这么容易害臊?

    鹿豫继续不知廉耻地道,“喂,你几岁啊?”

    丁费思不回答,鹿豫还在那自言自语

    “不用说我也知道,你二十一,我二十四岁,我算你哥哥哦。”

    丁费思被哥哥这个词刺激到了,但是她用着力,又没有太大精力去说话,只能涨红着脸,从唇缝里憋出几个字,

    “你…算个屁哥哥,能不能要点脸…”

    她明明已经没多余力气了,还坚强的反驳道:

    “你他妈这文化程度…当我儿子我都觉得亏。”

    鹿豫继续发挥不要脸的高地优势,笑嘻嘻地用那把折扇慢悠悠的晃,“当你儿子不行,给你个儿子可以。”

    丁费思被对面人的无耻雷到了,“你…”

    她憋了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

    第一次有词穷的感觉。

    是真他妈不要脸啊。

    鹿豫拽拽地道,“怎么样,考虑好了没有,要不要甩掉你男朋友跟我?”

    “虽然我没有钱,也没有文化,但是哥哥喜欢你啊。”

    丁费思隔年的年夜饭都要吐出来了,终于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她以前觉得翻白眼丑,从来都不翻,除非是遇到很无语的情况。

    现在,就是,很无语,的情况。

    早知道不跟着秦竞温柔坐船了,人家谈恋爱,她趟傻逼过河。

    她仇人那么多,偏偏遇上一个她最看不起的,没撩帘子之前居然还将对方引为知己,一定是因为跟祝野吵架,祝野背后诅咒她了。

    该死。

    本来和祝野在一起之后已经没有那么倒霉了。

    现在一提离婚。

    哦豁,完球。

    那个算命先生说的真没错,她的命要是不加三个姓氏,肯定路途多舛,会遭受很多恶运。

    现在,厄运就来了。

    而且来得猝不及防,说不定等会她就在水里祈祷了。

    大罗神仙开开眼,她这么坚强独立的人,还常去庙里溜达!怎么运气能这么差?

    连流星雨她都拜,为什么反而会越来越倒霉?

    风荡漾过湖心,夜风微凉,天阶如水,一身白衣的鹿豫在朦胧的月色下对她痞痞地笑着。

    换了个人,可能就动心了。

    但丁费思不会。

    她只觉得眼前的人更让人生厌了,连同白色都让人讨厌起来。

    鹿豫头发偏长,平时看着可能是放荡不羁,挺有个性,但此刻,被玉冠束起来,真有几分君子端方之感。

    尤其还是在这么有古意的时候,代入感极强。

    华晏也是长头发,到耳垂往下的位置,却是日系帅哥。

    和鹿豫完全是不一样的类型。

    但只有华晏端得起温润如玉这四个字,鹿豫只有厚颜无耻。

    有些人哪怕穿着再正经的衣服,野兽的本性是改不了的。

    丁费思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道,“今天不是你死就是我活,只要我活着上岸,你就别想好。”

    “你要是还想走写作这条路,我肯定把四面八方的路全都给你堵死。”

    鹿豫把手一撒,腿一撤,丁费思没有来得及反应,居然顺着惯性往前扑,差点越过几案扑到鹿豫那边去。

    千钧一发之时,丁费思抓紧了船身,才勉强没有翻过去。

    鹿豫嘲笑道,“这么弱鸡,就别想着要用体力战胜男人了。”

    “与其武斗,不如谋断。”

    “你考虑好了没有?”

    丁费思猛地卸了力,用手支撑住地面才没有瘫倒,“你做梦。”

    “费劲心思想让我当枪手,你好抄我的文,你能不能要点脸?”

    鹿豫把桌子上的折扇拿起来,假把式地晃了晃,“脸是什么东西,能吃吗?你写作难道是为了脸吗,还不是为了钱?”

    “我可是明悦的独子,而且明悦集团旗下可不仅仅只有这一个文娱公司而已,还有房地产,怎么说也比你有钱多了,你不如好好考虑考虑,你跟着我,不比跟着你的同学好多了?”

    丁费思毫不留情的嘲讽他,

    “他是华大的工程物理博士,你是什么学历?他发刊文献几十篇,数篇一区影响因子高分,请问足下发表过什么高论?”

    “二十四岁一事无成,只知道拾人牙慧,剽窃炒作,你这种人是人渣中的人渣,有什么资格和他比?”

    对面的人不屑地道,“我才不和学生比。”

    “他这种人一板一眼的,肯定只知道死读书,而且罗切斯特家族和祝家真的能要你吗?祝家的主人翁最势利眼,老一辈的文化人里,就像我爷爷,根本看不起他。说祝家家主是读书人里追求利益的败类。”

    “就像你男朋友,读书读得再好有什么用?肯定爱自己多过爱你,要是遇上什么困难,肯定第一时间把你给卖了。”

    丁费思没好气地把帘子重新放回去,挡住了那张让她反感的脸,

    “你好意思说别人,你自己不就是个败类?你爷爷倒是君子了,怎么不见你也是个君子?”

    “祝野他和你不一样,他行得正坐得直,不像你满口谎言,弯弯绕绕,连最无耻的剽窃都可以说成是喜欢,如果是这样的话,世界上怎么还会有好坏之分?”

    水波寒光晃动,荡漾在两个人衣衫之上。

    鹿豫把折扇啪地收起来,“你喜欢他,不就是喜欢他看上去光鲜亮丽?”

    “开布加迪威龙的人有很多,不只有你男朋友,你男朋友也不一定只有你,像祝野那种身家,从来都不会把自己吊死在一颗歪脖子树上,他的婚姻怎么可能是任他自己选择?”

    迟早都得是商业联姻。

    丁费思闻言,冷笑了一声,“不好意思。”她晃了晃戴着戒指的手,“我们已经结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