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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帮我遛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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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费思:“……”

    对,大哥你确实很正经。

    学医做厨师,做生意走后门。

    三个人正在聊着天,大概是生日宴那边已经结束了,右琬的电话突然打了过来。

    丁费思接起那个陌生号码,那头传来右琬的声音:“费思,我是二舅妈。”

    丁费思睫毛微颤,垂下了眸子:“嗯。”

    右琬轻声道:“二舅妈有些事情要告诉你。”

    “褚烟的身份查出来了,是你四舅舅的私生女,所以你妈妈的遗产已经在收回,你外婆会挑个日子转给你。”

    丁费思猜到会有这一天。

    一个母系遗传鉴定就可以搞定的事情,杨家不可能拖太久。

    “谢谢舅妈。”她低声道。

    右琬斟酌着试探道,“你有回首都常住的想法吗?也不是说非要住在老宅,你妈妈遗产里有几处房产,你可以时常过去小住,熟悉一下家里。”

    是她妈妈的遗产……是妈妈以前住过的地方。

    丁费思轻声道:“我会考虑的。”

    古文大赛还有得比,她每隔半个月要去一趟首都,其实每次都住酒店,一次住三天,也很没安全感。

    如果是妈妈留下来的房产,她肯定要拿回来。

    下次古文大赛就在后天,其实她明天就可以去看看。

    “可以把地址发给我吗?我想…去看看妈妈住过的地方。”

    想到亲生母亲,丁费思有些失神。

    右琬当然是求之不得。

    地址很快发了过来。

    右琬叮嘱道:“房子都有专人在看护,你可以搬点自己的东西过来,直接入住都没问题。”

    丁费思收到地址的那一刻,立即开始看机票,想马上飞到首都去看看妈妈住过的地方。

    饭也不吃了,一心想着快一点定下来。

    祝野把外套脱了,点了根烟,“你打算搬点什么过去?”

    丁费思头也不抬,“你把烟掐掉。”

    祝野乖乖掐了烟,“哥哥也想跟你去。”

    丁费思终于抬起头来:“你想让我包养你?”

    祝野扬眉:“你养吗?”

    “养。”丁费思正想着她没什么东西可以搬过去,“搬点你的东西过去摆摆,凑点人气。”

    她没什么东西,也就是那些衣服,杨家安置的衣帽间她也没动过。

    也没必要搬那些。

    很久没住的房子,搬些东西进去会更有人气。

    但是丁费思没想到,祝野能搬的东西那么多,价值不菲,要是走快递,保价也未必安全。

    大概率只能托运。

    她挑的都是些祝野用的频率不高,但都在用的东西。

    不怎么拉的大提琴,还有摆件和一些衣服。

    丁费思第二天值机的时候一称,足足二十多公斤。幸好在机场可以推行李车,下了飞机有人接,不然她自己恐怕要拉断手。

    但是第二天在机场大厅,丁费思意外看见了秦竞和温柔。

    本来只有温柔在,但是秦竞突然出现,帮温柔提行李箱。

    丁费思津津有味地看着,还把墨镜都摘了下来。

    表妹和表妹夫,怎么感觉听着这么爽呢?

    秦竞突然把温柔抱了起来,周围不少人看了过去,还有人拍照。

    无他,画面太过养眼,而且秦竞本人小有名气,在比赛中吸粉无数。

    到了首都,果然有人接机,丁费思也不用提那二十公斤的行李,一路到了杨岚的故居。

    是栋环境极好的别墅,还有管家和安保。

    因为有专人在打理,屋子很干净。

    丁费思走进杨岚以前住过的房间,推开门,就看见了摆在正中的艺术照,是她妈妈以前的样子。

    年轻,清贵,温雅。

    丁费思忍不住鼻头一酸。

    这里处处都是有人住过的痕迹,甚至于桌上还有泛黄的,没有写完的纸张。

    丁费思拿起来看,娟丽的字迹记录着妈妈在俄国的所见。

    字里行间都是兴奋与雀跃。

    但是往下看,妈妈的生机似乎一点点被打散。

    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原因,字迹有些晕开,可能是眼泪,也可能是失手倒了水。

    『我们流淌相同的血,我们深爱彼此,我们是亲人,爱人,仇人,是欲望,禁忌,同胞,是绝望,背弃,远离』

    丁费思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但是这句话的戏剧张力相当强。

    大概是…她妈妈写的故事?但是前言不搭后语的,可能丢失了一部分,让她也没法看明白这是什么意思。

    丁费思珍而重之地将那沓手稿收起来。

    要是找到了全部,也许妈妈以前写的故事还可以整合出版。

    躺在妈妈躺过的床上,身心有股难以言喻的,像是从脚底开始生长起幼芽,而后被苍天大树包裹的感觉。

    躺了一会儿,丁费思把房子全都逛了一遍,又走出别墅,在小区里瞎逛,却没想到遇见了秦竞。

    她错愕道:“秦竞?”

    秦竞显然也有些惊讶,但是面上不显,只是温润地笑笑:“真巧,到哪里都是邻居。”

    丁费思看着他遛的狗,好奇道:“你在这边养狗,平时怎么照顾?”

    “不是我的狗,是邻居的。”

    丁费思弯下腰,摸了摸那只萨摩耶,那只白色的萨摩耶一点防备都没有,只是伸着舌头让她摸,她逗着狗笑道:“好乖的狗狗,不像我家那只,明明是边牧,却和二哈一样喜欢拆家。”

    不知道是哪个邻居的狗,要是她也能遛遛就好了。

    一个老头背着手从后面走过来:“小姑娘这么喜欢我的狗,要不抱回家养两天?”

    丁费思回头,看见来人,有些惊诧:“杜老!”

    杜帘鸠见是丁费思,也略微惊讶:“原来是你这个小后生,怎么,不写字出来逗狗?”

    丁费思连忙站起来,面色微红,紧张道:“我天天都写的,只是出来散个步。”

    杜帘鸠鹤发童颜,不像丁费思以为的难以接近,反而是平易近人,“你那个弑神,写得算是不错,但拿奖还有点问题,你等会儿过来一趟,我给你指点指点。”

    丁费思求之不得:“谢谢杜老!”她激动得手足无措,在偶像面前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杜帘鸠倒是和蔼地笑笑:“吃饭没有?”

    丁费思红着脸摇摇头。

    杜帘鸠从秦竞手里接过狗绳:“正好,你和秦竞都到我家去吃饭好了,两个小后生,平时轮流帮我遛遛狗,这饭算是报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