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一个自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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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场,西区十三街,早上六点钟,宁永学从他为省钱租的便宜公寓里醒来。
他睡醒的时候天才刚亮,但是窗外已经响起了刺耳的鸣笛声,一高一低,一唱一和,一辆是小轿车,一辆应该是送货的面包车。汽笛声滴滴滴响个不停,跟人死了在放哀乐似的。
过了不久,鸣笛声终于消退,化作一声愤怒而硬气的女式尖叫,紧跟着,就是一声狂躁而嘶哑的男式怒骂。
在宁永学住的公寓后方是郊区街道,车辆行驶算不得密集,但最近雪很大,路也难走。为了赶早上班,住在郊区附近的人都要趁早出门,难免有些磕磕绊绊。
只听得一声“臭傻x!偷鸡摸狗小面包!”响起,接着另一人又是“我x你x!把你全x都撞死,送你上路!”,以此为开头,两个车主就闹哄哄地吵了起来。
他俩的对骂现场堪称污言秽语句式大全,别致的嗓音也远非汽笛声可比,一个尖利刺耳,一人越嚎叫越像疯狗狂吠,宛如民间山歌大战摇滚黑金属,似乎谁喊声更大,谁就能在对战中快速击杀对方一样。
宁永学摊在硬木板床上,无言听着他俩对骂了十分多钟,然后才戛然而止。他俩消停的理由他不明白,也不在乎,只要他俩消停了就好。
说实在的,他从来没奢求过住白尹这等人的独栋别墅,但要是内务部的正式工资结了,等他把表妹从老家接来,他可得换个更好的地方住才行。
当初选郊区,一是图省钱,二是图安静,不过附近的公寓从来没有保全或门禁,所以除了吵架,他经常听到的东西可不少。
绝大多数时候,是些老头大爷蹬着三轮车来收废品,用一个喇叭高声放送“回收旧家具、旧电视机、旧冰箱”,一句话来回广播十多分钟,然后才缓缓骑向街那头的房舍。
有时到了双休日假期,又会有不知哪儿来的广告车经过,宣传某家的商场今天要做活动,把地址、时间和优惠幅度嚎叫了一遍又一遍,不把人惊醒决不罢休,仿佛非要死人都被这几句话惊起,爬到他们的商场门口安眠似的。
至于垃圾车经过时飘扬而来的恶臭,自然更不必说。
公寓后是郊区马路,公寓前则是条窄小的走道,两边都是高耸肮脏的房屋,相互挡住对面的窗户,阳光是绝对不允许走这边进来的,更别说风雪了。要说公寓年代久远,是谈不上,但没什么人维护是真的,似乎只要不塌了,它就能继续将就着用。
伏特加的后劲大抵是完全过去了,昨天他瘫了一整天,根本懒得动弹,今天也该去市内弄点东西了。
宁永学挣扎着翻了个身,伸手去够床头的木桌,想拿阿芙拉塞给他的资金。他总觉得自己像是被富婆养了,负责陪吃陪喝,吃得是萨什人的传统家常菜,喝得是萨什人一口闷的伏特加。
这感觉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但一个人要是觉得被阿芙拉养了却不会付出代价,那他一定是错了。
可能都不只是代价的问题。
他想拿钱,却摸到一封信。
宁永学稍作停顿,然后直直在床上坐起身,盯着信封愣了起来。
桌上落满了灰,信封本身却一尘不染,白得不可思议,甚至显得很虚无。它比纸白,比雪白,比他能想象到的一切事物都更白,也许连纯白色这一抽象的形容都无法描述——它有更深层次的含义。
一时间,感官印象仿佛扭曲了,宁永学甚至怀疑起了自己精神的稳定。他觉得他可能像徐良若一样发了疯。难道窥伺还有其它不为人知的副作用吗?
等宁永学把信封拿起来,看到寄信人署名,他立刻陷入沉思。
“宁永学寄。”
依旧是那封信,信中依旧书写着一成不变的文字:
“回乡。”
不得不说,自己在邮政局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的信跟了过来,莫名其妙摆在宿舍床头,他有点惊讶。
虽然这事的荒诞和诡异感越发严重了,但这封信和他的身世似乎能搭上一点边。
不管是穷卑之术也好,还是从血样中跨越道途也罢,若能找到背后真相,他自然想找到真相。
宁永学把信撕碎,扔进他销毁废旧材料的铁皮桶。然后他划了根火柴,把它烧成灰。
我可不怕你纸多,有本事就明天再给我来一封。
他把枕头下面的斧头掏出来,放回架子,从削了一半的木柴上把锯子挂了回去,把他修收音机的扳手和螺丝刀收回工具箱,把案板附近的柴刀、剁肉刀和劈骨刀也收拢起来。
煤炉子旁边摆了些劈开的木柴,麻袋里的煤块也不多了。他在市场买来解体的肉和骨头一些已经腌了段时间,另一些已经风干好了,离开的时候他就能拿走,在路上充饥。
回诺沃契尔卡斯克得绕不少路,经过好几个村镇,长途汽车就得坐两趟,山路和林间小路更是得步行,还得住两晚地方旅馆。他必须有所准备。
说实话,自己的屋子看着实在有点恐怖,像是乡下杀人狂在城市里搭了个巢穴,等着把受害者拖进来折磨。
但他就是习惯。
宁永学的很多习性都是他从老家继承过来,满屋子的斧头、锯子和剁肉刀也好,劈木柴生火做饭也罢,甚至腌肉、腌蔬菜充当考察路上的干粮,都不可能被学校宿舍允许。
尽管大学有暖气供应,有学生食堂,各种设施都比西区十三街上了年头的公寓更像现代社会,他就是只想自己租住。
他所谓自由,就是这回事。
宁永学穿好衣服下了楼,从狭长黑暗的窄巷饶进大马路,然后,他就看到了凌晨俩人停止争吵的原因。
一个从公寓顶层跃下的自杀者。
眼前所见一幕让他久久不能平静,——这人骨肉烂成一滩,均匀分布在凹凸不平的砖头人行道上,将拴在栏杆的两排自行车都染得一片暗红,好似泼了一层浓重刺鼻的油漆。特别令人吃惊的是,他肚子里面竟混了大量的钢钉、玻璃碎片和大头针。
这事发生在他住的公寓很不寻常,但信件的事情还要更麻烦些,故乡正在召唤他,宁永学不想就任何事情横生枝节,至于招瘟的窥伺,他也不想乱用。
总得来说,今天的天气并不怡人,寒风刺骨,满地积雪,令宁永学心情灰暗。但他今天没有伤痛,没有忧虑,没有苦恼,甚至还拿了一大笔钱可以合法购入枪械,这就足以令他忘忧解愁,若无其事地从尸体旁小跑过去。
别管他摊在地上无人问津,反正安全局的会来收。
大约到了中午时分,宁永学才坐公交回到公寓,准备收拾收拾东西回老家。他心情一般,因为该死的枪店嫌他持枪证级别不够,只肯给他卖长管步枪。这东西可不好往大衣里塞,手枪从衣兜里一掏就能拿出来威吓别人,长管步枪恐怕要找把锯子锯断枪管才行。
哪怕到了中午,海场冬季的天色还是很灰暗,老旧的公寓楼安静无比,几乎可称空无一人。反正郊区租户肯定是不会浪费车票钱,在大中午搭有轨电车和公交车回宿舍的。
尸体还摆在原地,和上午一模一样,甚至都没被动过......怎么回事?
宁永学还要赶着回家接表妹,实在不想过问这事。他端着装步枪的长盒子,从巷口挂着马迭尔冰棍招牌的闲置三轮车绕过,又矮下身,躲开一楼住户挂在窗户口的旧衣服,然后才往里走去。
在左右两栋楼的一二三层,窗户基本都镶着保护的铁栅栏,弄得巷子也更挤了。风吹过时,挂在头顶的衣服总会发出幽幽的刷拉声。外墙上的铁艺壁灯已经坏了不知道多少年,反正他从住下就从来没见它们好过。
抬头往上看,缝隙间的天幕灰得恐怖,像是泼了一大盆发霉的颜料,凝滞在那儿,一动不动。从窄巷到公寓的楼梯间似乎都没有色彩,死寂、单调、阴郁无比,一时间几乎令他想起了林地。
见鬼的楼道灯又坏了,楼梯间黑得像是太平间,宁永学只能握紧楼梯的扶手往上一步步挪。他试图让自己的脚步声变轻,同时也不会一脚踩空。
这地方似乎有点不对。
拉门进去的时候,宁永学紧握把手,免得铰链在寂静中发出声响,最终把门锁死,他才摇了摇头。
要用窥伺吗?
不,先办了退房的手续再说。
宁永学在灰毛衣外面穿好黑色长风衣,衣领拉高,把刃口磨得很锋利的斧头别在大衣左侧靠里,把步枪摆在架子上,——这东西暂时没法往衣服里塞。他把帽子扣紧,帽檐很宽大,稍稍挡住了眼睛,脚下的靴子其实不是特别舒服,但能用于长途行走而且不会磨脚。
这些衣服他平常不穿,只有长途出行才会套在身上。
他要把很多东西放进衣摆,随时取用,而且他希望区分自己在海洋大学和在地方考察的形象。这事非常重要。
沿着台阶一路抵达公寓顶层时,那片巨大的落地穿衣镜还摆在过道,灯光不怎么亮,不过足够让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什么都没有。
真是见鬼,要不是知道原因,他绝对会抡斧头把这破镜子劈成碎片。
稍作停顿后,他敲响了公寓主管的门。
......
海场,西区十三街,早上六点钟,宁永学从他为省钱租的便宜公寓里醒来。
他睡醒的时候天才刚亮,但是窗外已经响起了刺耳的鸣笛声,一高一低,一唱一和,一辆是小轿车,一辆应该是送货的面包车。汽笛声滴滴滴响个不停,跟人死了在放哀乐似的。
过了不久,鸣笛声终于消退,化作一声愤怒而硬气的女式尖叫,紧跟着,就是一声狂躁而嘶哑的男式怒骂。
在宁永学住的公寓后方是郊区街道,车辆行驶算不得密集,但最近雪很大,路也难走。为了赶早上班,住在郊区附近的人都要趁早出门,难免有些磕磕绊绊。
只听得一声“臭傻x!偷鸡摸狗小面包!”响起,接着另一人又是“我x你x!把你全x都撞死,送你上路!”,以此为开头,两个车主就闹哄哄地吵了起来。
他俩的对骂现场堪称污言秽语句式大全,别致的嗓音也远非汽笛声可比,一个尖利刺耳,一人越嚎叫越像疯狗狂吠,宛如民间山歌大战摇滚黑金属,似乎谁喊声更大,谁就能在对战中快速击杀对方一样。
宁永学摊在硬木板床上,无言听着他俩对骂了十分多钟,然后才戛然而止。他俩消停的理由他不明白,也不在乎,只要他俩消停了就好。
说实在的,他从来没奢求过住白尹这等人的独栋别墅,但要是内务部的正式工资结了,等他把表妹从老家接来,他可得换个更好的地方住才行。
当初选郊区,一是图省钱,二是图安静,不过附近的公寓从来没有保全或门禁,所以除了吵架,他经常听到的东西可不少。
绝大多数时候,是些老头大爷蹬着三轮车来收废品,用一个喇叭高声放送“回收旧家具、旧电视机、旧冰箱”,一句话来回广播十多分钟,然后才缓缓骑向街那头的房舍。
有时到了双休日假期,又会有不知哪儿来的广告车经过,宣传某家的商场今天要做活动,把地址、时间和优惠幅度嚎叫了一遍又一遍,不把人惊醒决不罢休,仿佛非要死人都被这几句话惊起,爬到他们的商场门口安眠似的。
至于垃圾车经过时飘扬而来的恶臭,自然更不必说。
公寓后是郊区马路,公寓前则是条窄小的走道,两边都是高耸肮脏的房屋,相互挡住对面的窗户,阳光是绝对不允许走这边进来的,更别说风雪了。要说公寓年代久远,是谈不上,但没什么人维护是真的,似乎只要不塌了,它就能继续将就着用。
伏特加的后劲大抵是完全过去了,昨天他瘫了一整天,根本懒得动弹,今天也该去市内弄点东西了。
宁永学挣扎着翻了个身,伸手去够床头的木桌,想拿阿芙拉塞给他的资金。他总觉得自己像是被富婆养了,负责陪吃陪喝,吃得是萨什人的传统家常菜,喝得是萨什人一口闷的伏特加。
这感觉其实没什么大不了,但一个人要是觉得被阿芙拉养了却不会付出代价,那他一定是错了。
可能都不只是代价的问题。
他想拿钱,却摸到一封信。
宁永学稍作停顿,然后直直在床上坐起身,盯着信封愣了起来。
桌上落满了灰,信封本身却一尘不染,白得不可思议,甚至显得很虚无。它比纸白,比雪白,比他能想象到的一切事物都更白,也许连纯白色这一抽象的形容都无法描述——它有更深层次的含义。
一时间,感官印象仿佛扭曲了,宁永学甚至怀疑起了自己精神的稳定。他觉得他可能像徐良若一样发了疯。难道窥伺还有其它不为人知的副作用吗?
等宁永学把信封拿起来,看到寄信人署名,他立刻陷入沉思。
“宁永学寄。”
依旧是那封信,信中依旧书写着一成不变的文字:
“回乡。”
不得不说,自己在邮政局撕成碎片、丢进垃圾桶的信跟了过来,莫名其妙摆在宿舍床头,他有点惊讶。
虽然这事的荒诞和诡异感越发严重了,但这封信和他的身世似乎能搭上一点边。
不管是穷卑之术也好,还是从血样中跨越道途也罢,若能找到背后真相,他自然想找到真相。
宁永学把信撕碎,扔进他销毁废旧材料的铁皮桶。然后他划了根火柴,把它烧成灰。
我可不怕你纸多,有本事就明天再给我来一封。
他把枕头下面的斧头掏出来,放回架子,从削了一半的木柴上把锯子挂了回去,把他修收音机的扳手和螺丝刀收回工具箱,把案板附近的柴刀、剁肉刀和劈骨刀也收拢起来。
煤炉子旁边摆了些劈开的木柴,麻袋里的煤块也不多了。他在市场买来解体的肉和骨头一些已经腌了段时间,另一些已经风干好了,离开的时候他就能拿走,在路上充饥。
回诺沃契尔卡斯克得绕不少路,经过好几个村镇,长途汽车就得坐两趟,山路和林间小路更是得步行,还得住两晚地方旅馆。他必须有所准备。
说实话,自己的屋子看着实在有点恐怖,像是乡下杀人狂在城市里搭了个巢穴,等着把受害者拖进来折磨。
但他就是习惯。
宁永学的很多习性都是他从老家继承过来,满屋子的斧头、锯子和剁肉刀也好,劈木柴生火做饭也罢,甚至腌肉、腌蔬菜充当考察路上的干粮,都不可能被学校宿舍允许。
尽管大学有暖气供应,有学生食堂,各种设施都比西区十三街上了年头的公寓更像现代社会,他就是只想自己租住。
他所谓自由,就是这回事。
宁永学穿好衣服下了楼,从狭长黑暗的窄巷饶进大马路,然后,他就看到了凌晨俩人停止争吵的原因。
一个从公寓顶层跃下的自杀者。
眼前所见一幕让他久久不能平静,——这人骨肉烂成一滩,均匀分布在凹凸不平的砖头人行道上,将拴在栏杆的两排自行车都染得一片暗红,好似泼了一层浓重刺鼻的油漆。特别令人吃惊的是,他肚子里面竟混了大量的钢钉、玻璃碎片和大头针。
这事发生在他住的公寓很不寻常,但信件的事情还要更麻烦些,故乡正在召唤他,宁永学不想就任何事情横生枝节,至于招瘟的窥伺,他也不想乱用。
总得来说,今天的天气并不怡人,寒风刺骨,满地积雪,令宁永学心情灰暗。但他今天没有伤痛,没有忧虑,没有苦恼,甚至还拿了一大笔钱可以合法购入枪械,这就足以令他忘忧解愁,若无其事地从尸体旁小跑过去。
别管他摊在地上无人问津,反正安全局的会来收。
大约到了中午时分,宁永学才坐公交回到公寓,准备收拾收拾东西回老家。他心情一般,因为该死的枪店嫌他持枪证级别不够,只肯给他卖长管步枪。这东西可不好往大衣里塞,手枪从衣兜里一掏就能拿出来威吓别人,长管步枪恐怕要找把锯子锯断枪管才行。
哪怕到了中午,海场冬季的天色还是很灰暗,老旧的公寓楼安静无比,几乎可称空无一人。反正郊区租户肯定是不会浪费车票钱,在大中午搭有轨电车和公交车回宿舍的。
尸体还摆在原地,和上午一模一样,甚至都没被动过......怎么回事?
宁永学还要赶着回家接表妹,实在不想过问这事。他端着装步枪的长盒子,从巷口挂着马迭尔冰棍招牌的闲置三轮车绕过,又矮下身,躲开一楼住户挂在窗户口的旧衣服,然后才往里走去。
在左右两栋楼的一二三层,窗户基本都镶着保护的铁栅栏,弄得巷子也更挤了。风吹过时,挂在头顶的衣服总会发出幽幽的刷拉声。外墙上的铁艺壁灯已经坏了不知道多少年,反正他从住下就从来没见它们好过。
抬头往上看,缝隙间的天幕灰得恐怖,像是泼了一大盆发霉的颜料,凝滞在那儿,一动不动。从窄巷到公寓的楼梯间似乎都没有色彩,死寂、单调、阴郁无比,一时间几乎令他想起了林地。
见鬼的楼道灯又坏了,楼梯间黑得像是太平间,宁永学只能握紧楼梯的扶手往上一步步挪。他试图让自己的脚步声变轻,同时也不会一脚踩空。
这地方似乎有点不对。
拉门进去的时候,宁永学紧握把手,免得铰链在寂静中发出声响,最终把门锁死,他才摇了摇头。
要用窥伺吗?
不,先办了退房的手续再说。
宁永学在灰毛衣外面穿好黑色长风衣,衣领拉高,把刃口磨得很锋利的斧头别在大衣左侧靠里,把步枪摆在架子上,——这东西暂时没法往衣服里塞。他把帽子扣紧,帽檐很宽大,稍稍挡住了眼睛,脚下的靴子其实不是特别舒服,但能用于长途行走而且不会磨脚。
这些衣服他平常不穿,只有长途出行才会套在身上。
他要把很多东西放进衣摆,随时取用,而且他希望区分自己在海洋大学和在地方考察的形象。这事非常重要。
沿着台阶一路抵达公寓顶层时,那片巨大的落地穿衣镜还摆在过道,灯光不怎么亮,不过足够让他看见镜子里的自己——
什么都没有。
真是见鬼,要不是知道原因,他绝对会抡斧头把这破镜子劈成碎片。
稍作停顿后,他敲响了公寓主管的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