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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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是中秋前,老街街坊不比商业繁华地带,夜晚中年人都是会出来散步乘凉的,几十年街坊,这些人可都认得。

    “朱家姑娘平日还看不出来,内心里怕是早思春了,不过这也是正常的,刚刚十八岁又念完高中,自然就热情了点。只是那皇太子真不是小老百姓可肖想的。小姑娘上大学好好读书吧,别一心想着恋爱。”

    一个中年汉子一边摇扇一边说,朱父朱林芳也有些尴尬,这事新闻上都播过,而几十年街坊,他夫妇俩天天跑医院,哪瞒得住?

    只有朱珂小朋友年纪最小,反而最淡定,似乎他都习惯了,其实他在学校也遇到过这种事的少年儿童版。

    “听说你姐姐迷恋皇太子,为了看皇太子受重伤了?”

    “你姐姐怎么那么花痴呀?”

    “……”

    朱璇一头的黑线汗,要是以前她定也忍不了:“你妹啊,什么皇太子,迷恋个毛线呀!老娘明明崇拜的是x大大。”

    但是她不清楚依原主的性格会怎么反应,也不能在旧识亲人街坊面前露出太过激烈的情绪反应。

    她只好拉了拉朱林芳,说:“妈妈,我累了,我们回去吧。”

    路上,朱林芳也有些感慨,说:“阿璇呀,这个偶像和现实的关系,妈妈在你国中时就和你说过。你现上大学了,谈恋爱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一来你要有原则,二来对象也要分得清楚……”

    朱璇忽觉被自己这个喜欢的母亲也补了一刀,彻底躺下。

    迷恋个妹!她祝皇太子殿下去搞基!

    不管朱璇多郁卒躺枪,被冠上花痴疯狂迷恋皇太子的印记,朱璇还是睡着了。

    次日上午,朱孝诚和朱珂去上班上学了,而朱林芳带着她逛街,准备一些东西过中秋,当然还有带她去汉服的专卖店挑衣服。

    在帝都,卖汉服的一般有三种,第一种是适合平民的普通批量产汉服;第二种是名牌的如“汉风”“李氏”;第三种是百年老店的裁缝店里。第一种且不说它,第二种和第三种却是各有千秋。

    第二种的优势是款式更新快变化灵活,有传统式样稍做修改但是用料上创新的,也有完全改良适合平日里穿的。

    第三种是量身定做,并且有很多百年老店是祖上传下来的,那时候太'祖刚刚推翻辫子朝建国,把汉服定为汉族的民族服装,把满清时代的衣冠定为旗服。

    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就有些文人列举了满清入关汉人在屠刀下被迫剃发易服成为奴才的历史,太/祖这样做只为重拾国人的尊严,似乎开始只是一个形式,拾起国民的文化自信从衣冠开始。

    那时候有很多做旗服的裁缝店就想办法研究做汉服去了,因为有点觉悟的人都知道将来旗服的生意定然惨淡,果然几年后,一家家又都是做汉服的好手,生意兴隆。自太/祖立朝,也近百年,所以这些店传下来就成了老字号。

    现在朱璇跟着朱林芳去买中秋穿的汉服,自然来不及到店里定做。只有到一些不大不小的汉服品牌的专卖店里去买。

    朱林芳看中了一套红色的,觉得喜庆,但是朱璇自己却看上水蓝色的,朱林芳淡笑道:“你呀就是偏好素雅的,却不知自己穿艳丽的颜色好看极了。”

    朱璇吐了吐舌头,去更衣室里换装,在店员的帮助上,总算把这套节日服装穿上了。

    “客人长得真漂亮,穿上汉服就更漂亮了!”穿着改良汉服风格制服的店员称赞道。

    穿着汉服到了商店的试衣镜前,只见镜中一个少女,穿着水蓝色的汉服,衣襟和内裙却是雪白的,纤腰紧束,削肩细颈。

    朱璇歪了歪脖子,再次觉得太对不住原主了。她剽窃了原主的人生。

    对不起呀,姐姐不是故意的,姐姐也很冤,我是被撕逼的疯女人用酒瓶生生砸死的。这样吧,你要是回来,我也不会不要脸赖着,定然还你,我投胎去。虽然这样想,朱璇到底生出一种怅然不舍,也不知是何缘故。

    忽然,朱林芳走了过来,笑道:“阿璇穿这套也好看,喜欢吗?”

    朱璇从神游天外回归落地,点了点头。长了这样一张脸穿什么会不好看?

    朱林芳给她买了,可自己却没有买,朱璇知道原来一套正式的夏季汉服都这么贵,要两千多华元,是母亲半个月的工资了。

    母亲这么疼她,要当个乖孩子呀。

    她就看过反穿越的小说,原女主回来夺回原身体时发现穿越女留下了个烂摊子:与原主的家决裂,还虐过不少同性,然后与n个男人有性/关系。

    穿越女不会都那样好不?

    她会乖的,至少不会对不起原主的亲人,也没有n/p的伟大志愿。

    买了些水果和菜,母女俩回家,做了午饭吃过后,母亲就去上班了。下午时,朱璇翻出一本近代史书看,她是历史系的,中秋假过后她也要去学校报道了。这个中秋是星期五,所以和周末连着休息了。

    如此不经意,时间到了下午四点,她想着自己要乖,就去给家人做饭。

    晚上家人回来时,饭菜刚好上桌。

    在餐桌上朱孝诚却宣布说:“我接到大哥的电话,他们一家今年要回帝都定居。”

    朱林芳奇道:“大伯一家都十年没在帝都生活了,就算瑾全回国也是为了生意,毕竟兰芳那边的家业也不是说扔下就扔下的。怎么又回来了?”

    朱孝诚叹道:“听说是大伯伯想回来,半个月前,他那边的一个老战友老同事去逝了,留在兰芳伤心,大哥打算先把大伯伯送回国定居,国内毕竟还有些老战友还活着,而他和瑾全先两头跑着,慢慢把业务都转到国内来。”

    朱林芳道:“大伯伯都八十了,退休也十几年了,也该落叶归根。”

    朱孝诚犹豫了一下,又说:“其实还有一件事,阿琅前几天晕倒,被查出得了血癌。”

    “血癌,天哪,那孩子比阿珂还小上半岁,怎么会得这种病?他几个兄长身体不都好得很吗?”朱林芳大吃一惊。

    朱璇也不禁瞪大了眼睛,暗想:这个阿琅难道是小说男主角?忽又觉得自己这样脑补很不对,一个小孩子得了这种病已经够可怜了。

    朱珂这包子也惊道:“一年前见他不还好好的吗?”

    朱林芳没有回答她回答不上来的问题。

    朱林芳在大家惊呼过后,又轻叹道:“恐怕是大哥大嫂生阿琅时都上年纪了,他才得这病……”

    朱孝诚道:“泽恩在部队听说了都自己找军医院做了检查,兄弟三个是想给阿琅捐骨髓,只不过前天报告出来都不匹配。这怎么才匹配我是不清楚,但是阿琅和大伯伯、大哥一样是ab型血,瑾全和双成是b型血,泽恩是a型血。大哥心脏肝脏都不好,医生也说匹配度不高又危险,而大伯伯都八十岁了自然不能捐骨髓给阿琅。我和阿璇也是ab型血,大哥的意思是想让我们去检查看看,能不能捐给阿琅,毕竟近亲匹配率还是挺高的。”

    朱林芳听说要把丈夫女儿拉去检查看看能不能捐骨髓,心里自然舍不得,但想朱琅那孩子才朱珂这样大,总不能见死不救,只好点了点头。

    朱孝诚见妻子不反对,松了口气,他们不能忘恩负义,大伯伯和父亲可是嫡亲的兄弟。

    帝都的这所老房子其实原本都是大伯伯的,后来大伯伯把父亲母亲也弄到的帝都户口,父亲母亲也才从乡下农民变成了帝都居民,大伯伯还给父亲找了份工作,一家子在帝都安定了下来。而他大哥上中学时读了当时很流行寄宿学校,大伯生活中难免孤寂,父母极敬大伯,也是大伯虽没正式读过几年书但见识不俗,就让当时才八岁的他搬到大伯屋里,养在大伯膝下承欢陪伴。

    大伯在朱家是极权威的。父亲年轻对大伯伯虽也有细心照顾之情,但是大伯伯当年是为了家里的窘况才毅然去当了兵,算是吃上国家饭每年寄会自己的工资贴补家里,可他最后缺胳脖少腿回来,父亲相当内疚心痛,发誓要敬爱兄长。

    在大伯伯退役的安家费花玩后,大伯母嫌弃他,而大伯伯只有一条腿也干不了农活,大伯母自然受不了。大伯母留下一个不到三岁的大哥哥,跟别的男人跑了,之后就是父亲照顾着大伯伯和大哥哥的起居。后来大伯伯见不惯冠着省议员之名的恶霸横行乡里又和大财阀勾结要以白菜价强征家乡人的地建造工厂让乡邻都活不下去,大伯伯一怒代表家乡人上帝都到国会抗议。

    不想大伯伯这一次上京却是有惊无险,化祸为福,他又遇上了自己的老上司,之后就像从前在役时不要命打仗一样,他在帝都打了一个拥有传奇色彩的“翻身仗”。而动乱平定后的国内改/革都有大伯伯的身影,他当了三届的国会军派参议员,后又被派到兰芳第二共和国担任帝国驻军的参谋长。

    当然,大家都有数,那是军界闭着眼睛安排这尊官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的麻烦大佛去那养老的。国内当初激/进派的新党上台一再改/革,军派参议员再次淡出政界,保守党和新党成主流,且参议员也只能连任两届,他是不能再当了。

    军/界和政界的后辈想起当初大伯伯年轻时的脾气怕他雄心不减就想出这个办法,须知大伯伯在国会吵架时的气势不管是保守党还是新党见到就头痛;而国会质询内阁首相时,他也差不多是喷火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