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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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殿下有所改变了。
这很好,这也很不好。
亦步亦趋的,沉默的跟在王子殿下身后的奥德加用充满忧虑的目光,看着眼前正在大步流星迈进的王子殿下。
这目光并不单单是一个臣子对于领主的忠诚,更多的却是包含着一个老人对待自己子孙的担忧。
时间,这可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就好像只是过了一瞬间,当年还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每天喊着‘奥德加叔叔,教我用剑’的小家伙,就已经成长到比自己还要高,比自己还要壮,甚至是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更强的地步了。
但是王子殿下变了,不是相貌,不是行为,而是性格,是心变了,变得就好像是另一个人一样。
“……这不能怪他,只是因为他肩上的担子实在太重了。”
事实上,王子殿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每个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亡国太子。
这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这个名词的后面,不知道潜藏了多少尸山血海、血雨腥风。人的尸体堆得山一样高,流出的血将大海都染成深红,那浓厚的血腥味随着海风吹过,几乎都快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特别是,当这些全部的压力,都压在一个年龄还不到成年,压在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的稚嫩肩膀上的时候。
……
但是天知道马格努斯是多么感谢那个威廉。
马格努斯,这是王子殿下的名,而威廉,则是那个击败了先王哈罗德,并且把他的脑袋挂在旗杆上威震四方的人。
如果非要说一个具体的时间点,现在是公元1066年,征服者威廉发动诺曼入侵。孤悬海外五百年的英格兰通过这一次入侵重回欧罗巴怀抱,并且一步一步的在诺曼人的掌控中成长为后世那个庞大到不可想象的日不落帝国。
但是这里不是历史课堂。
不,更准确来说,自从马格努斯穿越之后,过去的历史就不再算数,因为他不再是一个历史的看客,一个阅读者;而是一个亲身参与者,一个正身在历史当中的人。通俗一点来说,他存在的本身就是在创造历史!
然后,让我们看看这位王子殿下是怎么创造历史的。
穿越成为王子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龙傲天又或是赵日天,幸运女神的微笑还有命运女神的眷顾,一朝掌握权势,天下尽在我手……
个屁。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穿越成为王子,特别是中世纪的王子,首先应该担心的就是不要被当成是魔鬼附身送到修道院去驱魔。
试想一下,数十个牧师把你结结实实的绑在床上,一边朝你撒着圣水,一边大声的朗诵着圣经,简直就活像数十只苍蝇在你耳边嗡嗡直响——而且你还不能说一句话,否则这些牧师就要大把大把的撒盐了——撒盐还不算什么,撒草木灰才是真要命呢。
不要问马格努斯为什么知道,因为这些他都已经亲身体会过了。
不过,实话实说,这已经可以称得上是VIP待遇了,毕竟马格努斯是王子,即使是魔鬼上身也只能进行驱魔,要是某个不起眼的低贱农民,牧师大人才懒得管,直接就绑在柱子上烧死算了。
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被绑在修道院里面,至少有一个好处是现实的,那就是不用上战场了。
不用上战场,也就代表着保住了一条命,不出意外的话,靠着逃跑时携带的钱财安心在法兰克当个富家贵族也足够了。人上人做不成,但是好歹衣食无忧,十辈子都不用奋斗了。
前提是,不会有人想要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
事实上,就在前几天,马格努斯才刚刚从一波刺客的手中捡回一条命。
说是捡回一条命也不恰当,那群刺客连王子殿下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一锅端了,充分表明了马格努斯的情报网络是多么完善,以及他到底被刺杀了多少回。
先王哈罗德的仇家暂且不论,那群还在英格兰的渣渣现在自保都来不及,征服者威廉正在排着队的砍他们人头;然后是威廉,这个应该是最想要马格努斯的命的,毕竟马格努斯是王子,在撒克逊人当中还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他派刺客来并不稀奇;至于其他的,甚至连法兰克国王都有一些可能。
毕竟,之前也提到过,马格努斯从英格兰逃跑的时候,手上可是带着大笔的钱财的。
那是一整个国家百多年来的积蓄,纵使逃跑的时候只能带出最值钱的一小部分,那也是相当的让人眼馋。更何况马格努斯人生地不熟的,到时候法兰克国王一推二五六,直接栽赃到威廉身上,按照中世纪的物财法,凡是落在地上的物品,不管有没有主人均归领主所有,法兰克国王心安理得的就把那笔钱财接收了。
抬头四顾,举世皆敌啊。
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拼了命的去经营情报网,并且训练士兵,不为其他的,只是为了保命。
再之后,就是奥德加的问题了。
奥德加,奥德加,哦,为什么你是奥德加?(注:此处捏他罗密欧)
五代贤良,世代忠诚,其本人是先王最信任的人,担当禁卫军队长长达二十年之久;而且奥德加本人也丝毫没有辜负这份信任,在和威廉的那场决定国运的战争中,奥德加亲手把自己的儿子孙子送上战场。
并且无一归来。
之后,奥德加更是担负着托孤重任,力排众议,将王子殿下从修道院中接回,一路兜转来到法兰克,可以说,马格努斯的这条命,十成中有九成都是奥德加救回来的。
按理来说,这样的忠臣、贤臣,正是无数君主可求而不可得的,倘若怀疑这样一位忠臣,对自己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没法信任奥德加。
这是人的本能。
举例来说,这就好像是易牙蒸子,为了表现自己的忠诚,易牙连自己的儿子都能杀了给齐恒公吃,却被管仲一句:‘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轻而易举的给刷下来了。
因为实在是太忠诚了。
忠诚到连齐恒公都不相信,不敢相信的地步;忠诚到就算是国王,是一国国君都没法回报的地步,被猜忌和疏离,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再简单一点来说,这就好像是夫妻过日子,总要吵吵闹闹的生活才有情趣,要是一直都相敬如宾,那还不如直接分了算了。
但是奥德加比较幸运。
因为他是硕果仅存的老臣,而且还是流亡派的一面旗帜,一顶标杆,是不可或缺的人物。
所以马格努斯决定给奥德加一个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一个用来验证奥德加是否是真正的忠诚,以及把自己的小秘密搬上台面的机会。
“就是这里了。”
位于奥尔良边界,旁边是广袤无际的黑森林,人烟稀少到连税务官都懒得来,正是用来隐藏秘密的最好地方。
“奥德加叔叔,请您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您在里面的所见,所闻,所观,会改变您的一生。”
微笑着说出好像是提醒,又好像是威胁的话,马格努斯推开了紧闭的房门,用一种奥德加从来都没有听过的语言高声喊道:
“出来吧我的朋友们,今天是值得欢庆的一天,因为马上,又有一位朋友即将加入我们的队伍了。”
王子殿下有所改变了。
这很好,这也很不好。
亦步亦趋的,沉默的跟在王子殿下身后的奥德加用充满忧虑的目光,看着眼前正在大步流星迈进的王子殿下。
这目光并不单单是一个臣子对于领主的忠诚,更多的却是包含着一个老人对待自己子孙的担忧。
时间,这可真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就好像只是过了一瞬间,当年还整天跟在自己屁股后面,每天喊着‘奥德加叔叔,教我用剑’的小家伙,就已经成长到比自己还要高,比自己还要壮,甚至是比自己年轻的时候还要更强的地步了。
但是王子殿下变了,不是相貌,不是行为,而是性格,是心变了,变得就好像是另一个人一样。
“……这不能怪他,只是因为他肩上的担子实在太重了。”
事实上,王子殿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每个人都是心知肚明的。
亡国太子。
这绝不仅仅只是一个简单的称呼,这个名词的后面,不知道潜藏了多少尸山血海、血雨腥风。人的尸体堆得山一样高,流出的血将大海都染成深红,那浓厚的血腥味随着海风吹过,几乎都快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特别是,当这些全部的压力,都压在一个年龄还不到成年,压在一个只有十五岁的孩子的稚嫩肩膀上的时候。
……
但是天知道马格努斯是多么感谢那个威廉。
马格努斯,这是王子殿下的名,而威廉,则是那个击败了先王哈罗德,并且把他的脑袋挂在旗杆上威震四方的人。
如果非要说一个具体的时间点,现在是公元1066年,征服者威廉发动诺曼入侵。孤悬海外五百年的英格兰通过这一次入侵重回欧罗巴怀抱,并且一步一步的在诺曼人的掌控中成长为后世那个庞大到不可想象的日不落帝国。
但是这里不是历史课堂。
不,更准确来说,自从马格努斯穿越之后,过去的历史就不再算数,因为他不再是一个历史的看客,一个阅读者;而是一个亲身参与者,一个正身在历史当中的人。通俗一点来说,他存在的本身就是在创造历史!
然后,让我们看看这位王子殿下是怎么创造历史的。
穿越成为王子是种什么样的感受?
龙傲天又或是赵日天,幸运女神的微笑还有命运女神的眷顾,一朝掌握权势,天下尽在我手……
个屁。
马格努斯王子殿下非常负责任的告诉你,穿越成为王子,特别是中世纪的王子,首先应该担心的就是不要被当成是魔鬼附身送到修道院去驱魔。
试想一下,数十个牧师把你结结实实的绑在床上,一边朝你撒着圣水,一边大声的朗诵着圣经,简直就活像数十只苍蝇在你耳边嗡嗡直响——而且你还不能说一句话,否则这些牧师就要大把大把的撒盐了——撒盐还不算什么,撒草木灰才是真要命呢。
不要问马格努斯为什么知道,因为这些他都已经亲身体会过了。
不过,实话实说,这已经可以称得上是VIP待遇了,毕竟马格努斯是王子,即使是魔鬼上身也只能进行驱魔,要是某个不起眼的低贱农民,牧师大人才懒得管,直接就绑在柱子上烧死算了。
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被绑在修道院里面,至少有一个好处是现实的,那就是不用上战场了。
不用上战场,也就代表着保住了一条命,不出意外的话,靠着逃跑时携带的钱财安心在法兰克当个富家贵族也足够了。人上人做不成,但是好歹衣食无忧,十辈子都不用奋斗了。
前提是,不会有人想要马格努斯王子殿下的命。
事实上,就在前几天,马格努斯才刚刚从一波刺客的手中捡回一条命。
说是捡回一条命也不恰当,那群刺客连王子殿下的面都没见着就被一锅端了,充分表明了马格努斯的情报网络是多么完善,以及他到底被刺杀了多少回。
先王哈罗德的仇家暂且不论,那群还在英格兰的渣渣现在自保都来不及,征服者威廉正在排着队的砍他们人头;然后是威廉,这个应该是最想要马格努斯的命的,毕竟马格努斯是王子,在撒克逊人当中还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他派刺客来并不稀奇;至于其他的,甚至连法兰克国王都有一些可能。
毕竟,之前也提到过,马格努斯从英格兰逃跑的时候,手上可是带着大笔的钱财的。
那是一整个国家百多年来的积蓄,纵使逃跑的时候只能带出最值钱的一小部分,那也是相当的让人眼馋。更何况马格努斯人生地不熟的,到时候法兰克国王一推二五六,直接栽赃到威廉身上,按照中世纪的物财法,凡是落在地上的物品,不管有没有主人均归领主所有,法兰克国王心安理得的就把那笔钱财接收了。
抬头四顾,举世皆敌啊。
正因为如此,马格努斯才会拼了命的去经营情报网,并且训练士兵,不为其他的,只是为了保命。
再之后,就是奥德加的问题了。
奥德加,奥德加,哦,为什么你是奥德加?(注:此处捏他罗密欧)
五代贤良,世代忠诚,其本人是先王最信任的人,担当禁卫军队长长达二十年之久;而且奥德加本人也丝毫没有辜负这份信任,在和威廉的那场决定国运的战争中,奥德加亲手把自己的儿子孙子送上战场。
并且无一归来。
之后,奥德加更是担负着托孤重任,力排众议,将王子殿下从修道院中接回,一路兜转来到法兰克,可以说,马格努斯的这条命,十成中有九成都是奥德加救回来的。
按理来说,这样的忠臣、贤臣,正是无数君主可求而不可得的,倘若怀疑这样一位忠臣,对自己都是一种极大的侮辱。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没法信任奥德加。
这是人的本能。
举例来说,这就好像是易牙蒸子,为了表现自己的忠诚,易牙连自己的儿子都能杀了给齐恒公吃,却被管仲一句:‘杀子以适君,非人情,不可’轻而易举的给刷下来了。
因为实在是太忠诚了。
忠诚到连齐恒公都不相信,不敢相信的地步;忠诚到就算是国王,是一国国君都没法回报的地步,被猜忌和疏离,也就是理所当然的了。
再简单一点来说,这就好像是夫妻过日子,总要吵吵闹闹的生活才有情趣,要是一直都相敬如宾,那还不如直接分了算了。
但是奥德加比较幸运。
因为他是硕果仅存的老臣,而且还是流亡派的一面旗帜,一顶标杆,是不可或缺的人物。
所以马格努斯决定给奥德加一个机会,同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
一个用来验证奥德加是否是真正的忠诚,以及把自己的小秘密搬上台面的机会。
“就是这里了。”
位于奥尔良边界,旁边是广袤无际的黑森林,人烟稀少到连税务官都懒得来,正是用来隐藏秘密的最好地方。
“奥德加叔叔,请您做好心理准备,因为您在里面的所见,所闻,所观,会改变您的一生。”
微笑着说出好像是提醒,又好像是威胁的话,马格努斯推开了紧闭的房门,用一种奥德加从来都没有听过的语言高声喊道:
“出来吧我的朋友们,今天是值得欢庆的一天,因为马上,又有一位朋友即将加入我们的队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