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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二章 谢谢订阅!八千更 (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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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善豪看着夏瑾倒出来的几瓶药拿过去看看,夏瑾劈手过去,将里面的维生素丸都倒了出来,再将剥了包装的避孕药丸都装了进去。睍莼璩晓

    “你这么做,要是让老大知道了……”路善豪话说一半,个人私事他向来不多嘴,何况是叶老大的。他对于夏瑾跟叶秉兆之间的事情,一向是保持中立的态度,既不支持,也不反对。但看夏瑾做的这般偷偷摸摸,也知道夏瑾是在瞒着叶秉兆吃药。“如果你不愿意要孩子,可以跟老大说的,他不会勉强你。”

    夏瑾装药的手停了一下,眼眸垂下,明明灭灭的光照在她的脸上,无法遮掩她对叶秉兆的歉然。“不,你不许跟他去说。现在我只想做好这个酒吧。”她挤出个笑,用冲事业的理由搪塞了过去。

    路善豪扫了她一眼,端起吧台上一大杯的啤酒喝了一口,点了下头:“好,现在我暂时不说。但是,夏瑾,你该知道,这吃药对你的身体可是有害的,决定权在你,你可想清楚了。”

    夏瑾再挤出个笑点点头:“我有分寸的。”她收了药瓶子,只在掌心留了一粒就着酒保递过来的冰水喝了一口。“今天看起来生意有点起色了。”

    说到这个,路善豪眼睛明亮:“没错,你的点子很有创意,既扫了酒吧里面的乌烟瘴气,又将这里顾客的档次提高了一层。”他的嘴角挑起,目光在场子里面环顾一圈,一股子的清新味道,又带着夜的极致you惑,像是冰与火的交融,天堂跟幽冥的交界地。

    冥夜的人说到底都是粗人,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赚钱盈利。所以,只要是能吸引顾客的,不分街头混混还是其他,一概欢迎,所以是个鱼龙混杂的地方。有时候赶上大的足球联赛,也会做些赌球的行当,除了贩/毒,其他一个没少,打架,谈私活等等,凡是黑帮涉猎的,他们都做。

    如今要改做干净生意,从头做起还真让人难以信服。就好比一个妓/女说她以后不卖/肉了,说出去也要有人信。

    夏瑾从未涉入过酒吧一类的餐饮业,但就是因为她不懂,所以才能想出不同一般的想法。

    当今社会,不管是都市白领还是城市精英,工作压力大,想要有发泄的地方,也想要有清净的地方来做沉淀。高层次的人喜欢高层次的享受,这是必然。夏瑾引入了商业化加上文艺化的模式进去,将嘈杂的酒吧改头换面,成为浦海第一家带着文艺腔调的酒吧,跌破一票酒吧业人的眼睛,许多人都看好戏,等着这家酒吧的关门。

    酒吧新规就惹了不少人。因为从新装修后第一天起,他们筛豆子一般,将以往的老顾客都筛选了一番,凭资格才能入场,资产不达标的一律取消资格。这点引入了高级会所的VIP模式,甚至比高级会所还严格。

    没钱,还不赶紧挣钱养老婆孩子去?来这里装什么阔呢?一个连自己一家都养不起的人,为什么要将所有的辛苦收入投进一夜放纵里面?这种人,本身就是一个潜在的社会危害。

    辉煌酒吧的人可以保证每个进入这家酒吧的享受美好的一晚,但不会要你有了今天就没明天。

    其次,因为有了这项新规定,那些在酒吧撒网的小混混没有了寻找猎物的空间,也令前来搜查酒吧的警方人员没了借口。有人说,要取得辉煌酒吧VIP卡,比取得一所名校的资格证都难。

    不过,由于入场难的名气,很快在几天内就在高端人士中传播开来。得到辉煌酒吧的一张VIP卡,相当于自己的身份在这个城市中得到了认可,才另一个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虚荣心。比,跟别人攀比,是这些人的通病。

    客人不在多,在于精。这些人口袋里有的是钱,而酒吧少了一些前来寻欢闹事的小客,多一些有修养的人前来,无形中就提升了本身的层次,相得益彰。不出半个月,杂志上登出“皇家酒吧”的赞誉来。

    有了高端的客人,自然要有高端的服务,高端的品质。夏瑾让路善豪出重金,挖了不少酒吧业的人才过来,调酒师,公关人等等。一流的服务员,相貌是第一关,专业是第二关,素养是第三关,必须算的上是酒吧业的才貌双全才可以,IQ、EQ、MQ都得过关。

    所谓IQ,即智商,这个就简单了,简单来说就是机灵,懂得随机应变。

    EQ,即情商,第二重,比智商要求还要高。因为酒吧说到底,就是个服务行业。来这里消费的人群,是来解压,找帝王一样的优越感,不是找气受。情商不高的人,一旦跟客户起冲突,丢的是不但酒吧的面子,还是酒吧的声誉。

    MQ,即记忆商。一个服务行业的人,记不清来这里的顾客有哪些,各人有哪些喜好,又怎么让那些顾客觉得自己在这里感觉到是被重视的?而在辉煌酒吧点单的顾客,是不会看到这里有哪个WAITER是需要拿个小本子记着的他们要了些什么东西的。

    她不需要她酒吧里面的女服务员穿着露大腿,露胸脯的兔/女郎衣服去吸人眼球,甚至不需要套装,只让她们的衣服穿得有文艺腔调一点,但必须是有品位的。休闲衫给人以惬意的感觉,更另客人觉得放松。服务员本身的素养,已经说明了她们的实力,不需要刻板的制服套装去破坏其中的放松感。每个服务员手臂上只要戴上荧光的W形徽章,能给人识别出来就好了。

    酒吧的人才过了,下面是里面的娱乐措施,毕竟不管酒吧里面的服务有多好,它的本质是个酒吧。

    里面包厢必不可少,甚至增加了包厢的数量。喜欢个人*的高端人士只会多不会少,他们可以在包厢里面唱K跳舞谈生意等等。进包厢的人越多,酒吧才赚的越多,这是铁律。

    外面,酒吧台里,是拿过调酒比赛第一名的调酒师,他绚烂的调酒技巧征服了许多人的眼。只要他表演,便会引起一阵欢呼。有人说,调酒师是整个酒吧的灵魂,这句话是一点不错的。

    酒吧大厅的中间是一个大大的圆形空地,是夏瑾专门开辟出来给上来表演的人用的,方便客人三百六十度无死角观看。

    她购置了一整套的乐器,可以是顾客自己来,也可以是来驻唱的明星用。她让路善豪帮忙,请了几个明星来驻场唱歌,提升这里的档次。毕竟,不是每个场子都会有明星,大多只是一些闲散的乐队。有了明星驻场,也让那些前来寻/欢的人值了回票价。

    夏瑾将这间酒吧弄得很精细,回报也来了。重新开业至今,生意在慢慢好转就是对她最好的回报。

    “夏瑾,看到这个酒吧被你设计成这个样子,你还认为,你真的可以成为冥夜中的一员吗?”路善豪将她那杯的冰水换成了牛奶,淡淡道:“你本身讨厌黑暗混乱,不喜欢打架,不喜欢那些肮脏的勾/当。我还记得你来这里的第一天,捂着鼻子,喝下第一口血腥玛丽的样子。你甚至讨厌酒精麻痹掉的神经,又怎么麻痹你自己在堕入这个混乱中的心?你看,你将你心中理想的酒吧在这里呈现出来,直接反应了你想要的,你所讨厌的。”

    谁说酒吧不能有牛奶?夏瑾酒吧里的牛奶不是为了调酒用,就是可以如《牛仔很忙》MV中那样,牛奶当酒也可以在酒吧上演。但在路善豪看来,这只是为夏瑾而备。

    夏瑾拿过那被牛奶看了看,想起昨晚上叶秉兆在她身上施的魔法脸上有些发热,可是路善豪不轻不重,只她一个人听得清楚的话音将她脑海中的旖旎就驱散。她勾唇凉薄一笑道:“好一个过河拆桥。酒吧营业上去了,警察不来查场子了,一个月期限也到了,你就要帮着你老大做说客赶人了?”

    路善豪咧了嘴笑笑:“这不算是过河拆桥吧,只是让你的余热得到了发挥,而且你的自信也该回来了。老大那么努力想要你怀孕,无非是想要转移你的注意力,要是你再这么下去,我可能再也当不了这夜店王国的主人了,你就当做帮个忙呗。”

    夏瑾听他口气,无一不是在做着一个说客的话,她敢肯定他是得了叶秉兆的指示的。眼见着酒吧的生意好起来了,他当然要防起她来。难怪他昨晚那么的努力。她不理他,只将目光投射在那块空着的表演场地。刚才一个乐队刚刚演唱完一首歌。

    此时,直径三米的场地突然飘起了雨,淅淅沥沥的,并不是真正的雨丝,而是采用了3D成像的效果,为了渲染气氛而用。如果可以,他们甚至可以让几十年前的人在这里跟他们同台表演。如果是带着古味儿的歌,他们可以呈现出穿着古装的歌姬出来,活灵活现。图像非常的丰富,令人如身临其境。

    夏瑾半眯着眼,倾听叮叮咚咚响起的前奏,刚刚还冷硬的心随着那音乐而变。好像是一颗被雨丝打湿了的石头。

    一个穿着简单的女人走了上去,脸上带着忧伤。她上去没有半句多言,等到了点就开腔,唱的是飞儿乐队的《我们的爱》。一首穿透力极强的歌,爱到尽头的嗓音,将她的悲伤唱的淋漓尽致。

    “回忆里想起模糊小时候,云朵漂浮在蓝蓝的天空。那时候的你说,要和我手牵手,一起走到时间的尽头。从此以后我都不敢抬头看,仿佛我的天空失去了颜色。从那一天起,我忘记了呼吸,眼泪啊永远不再,不再哭泣。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直到现在,我还默默地等待。我们的爱,我明白,已变成你的负担,只是永远我都放不开,最后的温暖,你给的温暖……”

    “不要再问你是否爱我,现在我想要自由的天空,远离这被捆绑的世界,不再寂寞。我们的爱,过了就不再回来,直到现在,我还默默的等待。我们的爱,我明白,已变成你的负担……”

    当歌曲的高/潮部分来临的时候,夏瑾的眼陡然瞪大,心中某个点被触动,眼眶都湿润起来。她的心在颤抖,坚硬的石头被雨点击碎。在幽暗的光线中,她看到那个女人眼眶里落下一滴彩色的泪,那何尝又不是她的泪?

    不管她将这家酒吧弄得多好,她都不可能真正地加入冥夜,路善豪说对了,她的本性在那里。她见不得肮脏。而她,正在成为叶秉兆的负担,更确切的说,从她跟他告白的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是他的负担。

    是她束缚住了他,令他束手束脚,而她,也被束缚住,不能自由自在。

    “路子……她为什么唱的这么的伤心?”这个女人她以前见过她,那时候,她的身边还有一个冷冷的男人,对她倒是很好。夏季的目光在四周搜寻了一圈儿,没有看到那个男人,而那个女人,因为没有了那个男人的在场,周身都没有了光彩,像是一块没有了水分滋润的玉石,冷硬又干涩,形单影只,透着满怀的悲伤。分手了?

    “她的男人死了。”路善豪的脸色变得十分的难看,眼中阴郁一片。

    “死了!”夏瑾倒吸了一口凉气,瞪大了眼看着那个犹在唱着悲伤的女人。她唱的是那么的歇斯底里,毫无杂念,好像那只是她一个人的天地,一遍又一遍的唱着。脸上的泪在雨点里面奔腾,下面的人也被她感染,没有了碰杯的欢乐声,只是怔怔的看着她。

    “她是富乐钢材的千金,跟帮里一个弟兄在一起。她的父亲极力反对,但为了能在一起,她甚至离家出走。不过,前段时间我们跟克伦斯交手的时候他中了枪,阿章救不回他……”他低了头,收紧了手中的啤酒杯,狠狠灌了一大口。

    在重症监护室里面躺了一晚上,终究没有逃过生死十二小时!

    那个男人是冥夜中的一个中层骨干,很有前途的一个人,有勇有谋,他正准备提升他,让他跟那女人可以好好在一起,取得她父亲的祝福……

    这些都是夏瑾不知道的,她只知道他们有时候会出任务,但她真正认得的,也就是围绕在叶秉兆身边的那几个人,对于其他人员,她并不清楚。而他们也帮着叶秉兆一起瞒着她。

    “夏瑾,不是只有你一个身家都干净的女人跟黑道的人交往,可是你看,这是什么结果?我们的世界很残酷,你不怕死,也经过了考验,可是,如果是老大,你真的……”他及时住了嘴,以前他一直都是保持中立的立场,可是,在亲眼见到后,他也觉得残忍。

    夏瑾真的能挺过去吗?如果真有那个万一?

    眼下的他们跟克伦斯进入了白热化的阶段。

    前段时间酒吧一直被查,也是跟他使诈有关。那些来历不明的小混混就是他们派了故意引起警方的注意来临检的。而这端期间,他们大小枪战不断。让他们危机更上一层的是,最经传闻季淳风已经加入了焰门,成为了斐迪南手下一员。

    所以,他最近才有了这种顾虑。夏瑾会是牵绊叶秉兆的一个女人,如果没有她,他才可以放开拳脚,大干一场。

    不光是他,其他人也有了这种想法,只是碍于他们身为下属的身份,不能直接提出反对。夏瑾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女人,但与他们想要的,还相差甚远。更何况,如过是她出事,叶老大不知还能不能承担第二次的痛苦。

    他同情这对恋人,但在血腥战场,软肋只会给敌人刺入的机会,同情,没有半点意义。

    夏瑾朦胧的眼看着那个悲切的女人,恍惚中,她好像看见她变成了她。她猛然摇着头,甩落眼泪。不,她绝不要站在那个抬上唱那首挽歌!

    她的爱不会是诅咒!

    此时她的心中终于下个了决定。

    “路子,后天这里停业一天,我要用。”她擦了一把泪,在那还未停歇的歌声中踉跄着脚步走了出去,头也不回。

    ……

    叶蔚蓝仍旧跟季淳风住在那个狭小的弄堂里。褪去了华服的她,身上的气质依然不减。即便是一身路边摊衣服,她也能穿出味道来。

    经过几天的适应时间,她已然能够游刃有余。用叶蔚蓝的话说,就是,她可以征服上流社会中的人,在平民社会,她照样能征服这里所有的人。女王,走到哪里都是女王。

    她不需要像黎妍那样装贤惠乖巧,只用她豪爽的个性就能赢得别人的喜爱。

    她教这里的年轻媳妇、姑娘们穿衣搭配。

    她跟弄堂里的孩子玩游戏,跟上了年纪的女人唠嗑聊八卦。她的嘴里有许多明星的八卦,亦真亦假拿出来说说嘴,但守着不透人*的底线,只聊杂志上写的。说到最后,她会用一句“狗仔队的笔,能写出什么真来?”忽悠过去。

    她听老人们说他们过去的故事,听得最多的就是这个弄堂里发生过的事情。东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改成了大马路,西边原来是什么,后来拆了建了高楼。谁家出了有出息的人,谁家的儿子出了国等等……

    她跟这里的大老爷们斗酒,虽然十次有九次喝醉,但她随叫随到,绝不怯场。季淳风为此常常需要从哪家人家里把她背回去。在黎妍看来,叶蔚蓝这是在借酒想要引起季淳风的注意,让他怜惜她,唤醒他对她的感觉。

    叶蔚蓝在这里很有市场,成了单身汗眼中的香饽饽。虽然她有可怕的“心脏病”,但依然挡不住青年们求爱的心。

    今日,她左手一束野花,右手一大袋子的菜优哉游哉往弄堂里面走,嘴里哼着“路边的野花,你不要采……”

    季淳风刚好矮着身子从门里走出,抬眼就见叶蔚蓝心情颇好。“去哪儿了,怎么这么久才回来?”事实上他不是刚好出来,而是回到家时未见叶蔚蓝在内出来寻她。这个时间点,她应该在里面择菜准备做饭了。

    自从叶蔚蓝来了以后,她自动包揽了厨房。她庆幸自己跟着夏瑾学了一点三脚猫的厨艺,可以在这里显摆,只要比黎妍做的好就成。

    原本每天一大早,是季淳风从外面带回早餐,后来变成了叶蔚蓝煮好早餐等他回来。而叶蔚蓝在准备完早餐后就直接上市场买午餐材料,完美的配合,将黎妍完全剔除在外。

    用叶蔚蓝的话来说,一个这么“穷”的家,当然每一分每一厘都要用在刀口上,怎么可以这么奢侈吃外卖早点。

    季淳风眼睛自然注意到了那一束鲜艳的野花。明黄色的花排在内圈儿,有点像是非洲菊,又不怎么像。外面一圈白色花瓣的野桔花,再有几根狗尾草支楞在其中,倒也好看。但在看在他的眼中,只有“刺眼”两个字,尤其是叶蔚蓝一脸春风的模样,更是扎他的眼。

    “这野花是从哪里来的?”他皱了皱眉,下巴冲那束花抬了一下。

    “嗯?买茼蒿菜的小高送的。他说他家的菜地里,茼蒿开花了,一整块田都是这种黄黄的花,很漂亮,他还叫我去看。”叶蔚蓝眼睛里亮亮的,眼底都映上那一层明黄。

    叶蔚蓝的魅力已经蔓延到了菜市场。只要她去买菜,不需要讨价还价,自动有人给她降价,甚至白送都有。巷子里的人常常跟叶蔚蓝结伴而去,为的就是可以沾点那个小便宜。有时候,干脆叫叶蔚蓝带回来。因为她一人出去,得到优惠的幅度更多。

    季淳风鼻子里哼出一个“嗯”字,好像瞧不起似的转身走进了门内,冷声道:“以后别随便拿人东西,你跟人又不熟,去别人家里做什么,还有,早点回来。”

    叶蔚蓝眼睛更亮了,笑得像是一只狐狸。她了解季淳风。每次他有那个表情的时候,都表明了他在吃醋。她追在他的后面,笑着道:“淳风,你是不是专门出来等我的?你是不是担心我了?”

    他有这个情绪,说明她成功了一大步。他不再排斥她跟在他的身边。

    季淳风抿着嘴不搭理她,但是站在洗碗槽那边的黎妍听着着她的话脸色变了变。她压低的声音冷冷的:“叶蔚蓝,你注意点好不好,淳风是你叫的么?这个时候你是他的小姨子,我的妹妹,你该叫他什么?”

    叶蔚蓝的存在,完全打扰了她跟季淳风的二人世界,让他们不能培养感情。反之,季淳风越来越不能控制对叶蔚蓝的心,有时候,连他也不由自主说一些不合情境的话。她真怕他们仗着她看不见,偷偷做一些逾越、情难自禁的事情。

    刚才季淳风的两句她听出了他的醋意。他在对那个给叶蔚蓝送花的人吃醋,即使只是一簇野花。

    叶蔚蓝生气,像是被扎到一样一下子甩了手里的菜袋子:“我不叫你姐姐,反叫季淳风姐夫才奇怪吧?你不爽可以将耳朵堵上。”

    季淳风这个时候插在两个女人的斗嘴之中是最头疼的。有时候她们不注意,会被隔壁邻居听到。他只好解释说,这两姐妹常常闹脾气。一家人吵嘴,才更像是一家人。无形中,这也给他们的戏添了三分真,所以他不到万不得已,是不会出去调停的。

    他一声不吭,装作没听到,等她们自然消停。

    弯了腰,他拎起环保袋的底角,“哗啦”一下倒出叶蔚蓝买的菜。里面一只被绑了翅膀的鸡被上面的菜压的几乎要翻了白眼,在那直挺腿。

    “叶蔚蓝,你买只活鸡回来算是怎么回事?你准备自己弄?”他拎起鸡提到已经撩起袖子的叶蔚蓝眼前,成功阻止她喷出的火。

    叶蔚蓝看着眼前陡然出现的鸡吓了一跳。她眼睛转了转,道:“等着杀鸡的人太多了,我不想等,就直接拿回来了。你不是问我为什么今天这么晚回来吗?不就是等这只鸡咯。排了半天的队,后来我就不想等了啊,然后就回来了啊。”她说的一副轻松的样子,却是欲盖弥彰。

    季淳风眼睛眯了起来:“你不是号称‘菜场女王’,男女老少通吃吗?连买个菜,别人都能白送,买鸡倒是需要排队了?是哪个人不给你面子,让你干等着?”他上前一步,叶蔚蓝就后退一步。

    这时候,鸡缓了过来,鸡头竖起,炯炯有神的眼神盯着叶蔚蓝,似是在谴责她对它的虐待。尖尖的嘴也往前凑去,“咯咯”叫着要啄她。叶蔚蓝本来面对季淳风的逼问就在心虚,再加上这只鸡的趁机报复,只能往后仰着脖子,躲闪起来。

    今天她先去了一趟冥夜的一处分点,将她新得到的情报递了出去,然后才赶回了菜场,时间所剩不多,她怕引起季淳风的怀疑,赶着买了点菜就回来了。没想到他连这点蛛丝马迹都不放过。

    “我也是有自知之明的好不好?”被逼到墙角,她横了起来,抬手对着向她啄的鸡头一下猛拍,一下子将鸡拍的晕头转向,缩了回去,半天没敢伸出来。

    “老沾别人便宜,让那么多人等着我优先,那是扰乱市场秩序。市场又不是我一个人的,万一其他买菜的人不高兴,对摊主有了意见,我又不能去给人赔礼道歉。这个世界上,小鸡肚肠的人多了去了,嫉妒我的人也多了去了。”说到这里,她的眼向在那乐着看她被季淳风逼问的黎妍扫了一眼。

    “不就是杀鸡吗?我来。”她一把夺过季淳风手里的鸡,提了一把菜刀出去。

    鸡一到她的手里,像是预感到自己会死的很难看,激烈挣扎起来,绑着的绳子松了,扑腾起翅膀,飞了一地的鸡毛。叶蔚蓝的好心情被破坏,扬起刀一下子砍了鸡头,“倏”一下,飙出一股鸡血。好在她的反应快,躲闪了开来。

    她恶心,一下松了手。于是诡异的场面出现了。一只没有了头的鸡在巷子里面扑腾得更加厉害了,鸡血混着鸡毛斑斑点点,落了一地。若是在夜黑风高的晚上,配上几声惊悚的叫声再加上婆娑的树影,还以为是在拍恐怖片。

    叶蔚蓝像是被吓到了,只是站在那里怔怔看着那只鸡没头没脑得乱跑乱撞,鸡血随着它跑过的痕迹,留下一滩滩的血污。这下子还真是没头没脑了。她手里的菜刀“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锋利的刀口上面除了一层银光,还有鲜艳的血跟沾着的几根小绒毛。

    “啊呀,蔚蓝啊,你在干什么?”隔壁出来的李家媳妇看着那只没了鸡头的鸡在胡乱蹦跶,吓了一跳。

    季淳风本不想出去哄叶蔚蓝,但听李大妈的声音赶紧出来查看,看到的是已经流完血侧倒在电线杆边抽腿的没了鸡头的鸡。

    “叶蔚蓝,看你做的好事!”季淳风气的瞪了眼,爆吼一声,走过去捡起那只鸡。走到叶蔚蓝的面前时,却见她流了满脸的泪,眼中满是惊恐,站在那里瑟瑟发抖。

    她杀过人,也看过很多的恐怖片。杀一只鸡本不至于令她怕成这样。可是她杀得不得法。人若被砍了头,除了碗大的疤跟一地的鲜血,是不会再站起来的。恐怖片不是身临其境,也不会感到那么的害怕。

    可是,今天的她,是亲眼见到一只没有了鸡头的鸡在那没有叫声得跑了差不多有三分钟,却是骇住她了。

    她的嘴唇全白了,瞪大的眼睛好像犹在刚才恐怖的一幕中。

    季淳风见她这模样被她吓到,忙丢开手里拎着的鸡,一把抱住她,将她的头按在自己的怀里,缓了口气低声安慰她:“好了,没事了,没事了。”

    站在一旁的李大妈见到着一幕,眼睛瞪得更大了。她是个乡野女人,没放干鸡血的鸡胡乱扑腾的场面也不是没见过,所以在起初那一幕见到过后,也没觉得什么大不了的,很快就镇定下来。

    但是见到眼前一幕就叫她吃惊了。这不是小姨子跟姐夫那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