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7 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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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天笙还是没有穿晚礼服和高跟鞋。而是穿了一条白色的连衣裙和白色的平底小皮鞋去参加那个专门为她准备的接风晚宴。

    不过,就凭她清纯可爱的小模样,以及大胆风趣的应对,便征服了所有宾客,端的是男女通吃,老少皆宜。

    丰华公司招的员工年青人居多。大多数都是未婚。就算是结了婚的孩子也还很小。哪里有天晴这样,自己看起来还像个大姑娘。女儿竟然快跟妈妈一样高了。

    于是,大各种羡慕,嫉妒,恨,都快将天晴给淹没了。

    “天晴,你竟然有个这么大的女儿!”

    “有没有搞错,这到底是你女儿还是你妹子?”

    “怎么看都像是姐妹俩啊!”

    “天晴,能不能打个商量,咱认过干女儿呗!”

    “对,对,认干女儿!”

    ……

    看着女儿那么受欢迎,天晴从来没有像今晚这么骄傲与自豪!

    “妈,你的这些同事人不错!”

    天笙的择友条件其实很简单,只要对她们母子没有恶意。她就不吝与人交往。只是这几年一直忙于学习和适应生存环境,真正结识的人不多。像这样放开了玩的时间就更少。不对,应该是基本上没有的事。

    天晴的这些同事都很疯,大家嘴上开着各种玩笑,却是真的没什么坏心眼。表面上看着比天笙大了好多。可实际上论心理年龄,天笙跟他们差不多,都是二十多岁的心理。因此,天笙很容易容入这个群体。

    “是很不错。”听到女儿的话,天晴同样感觉自豪。因身为丰华员工而自豪。

    “不是说有人的地方就有争斗吗?”

    天笙虽然没有进过公司,可是上一世她也是在大宗门呆过的人。对于同门之间,互相踩踏,挤兑着人往上爬的事看得很清楚。所以,看到母亲骄傲处豪的样子,她就忍不住驳了一句。

    “你说得没错,有人的地方就有斗争。”天晴笑眯眯的望着女儿道:“别说是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大家庭里也会有各种竞争和矛盾。”

    “职场如战场嘛!这也是我一直坚持的观点。”

    “只是,当我因为你的原因,有幸进了丰华之后才知道。原来当这些竞争和矛盾都摆在明面上来了,其实大家也是可以和平共处的。”

    “在这个大家庭里,大家只凭本事升迁,所有机关算计只准针对外人。所以,当全是自己人相处时,也就少了许多勾心斗角和无形的硝烟味。”

    “这就是你今天看到的他们。是不是觉得大家的笑容都是那么真。”

    是这样吗?

    天笙开始认真观察身边的每一个人,发现他们确实都没有心防。就算是有谁跟谁有意见,你也只需一眼就能看出来。

    “如此有凝聚力的公司,何愁不能壮大?”天笙忍不住感概道。

    “震憾了吧!”天晴给女儿端来一杯果汁,笑道:“这个世界上,也只有你小欣姐这样的老板,才能将丰华国际这么大一家世界级的公司,经营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却又不会有吃大锅饭的现象。”

    “小欣姐?可是,我听她说,她现在基本上不管公司的事。”天笙跟小欣接触这么久,可是从没见她处理过公司的事情。她很清楚,小欣姐关注的重心是那对双胞胎。其次是药物实验,再然后是修练。

    “要不,怎么说你小欣姐姐有本事有魄力呢!”天晴笑道:“他们两公婆齐手打拼出这么大一片江山,在最应该享受成果的时候,却毫不留恋的功成身退隐于幕后。将整个舞台交给我们这些人自游发挥。你说,有这样的老板为例,下面这些人又怎么好意思生出私心?”

    那到也是!正所谓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最高层的那些人之间斗得你死我活,那么下面的人自然就会跟着站队。这拉绑结派,自然天成。

    可是,如果高层的人和和睦睦,大家都尊照规则办事。那么下面的人自然也就不用那么艰难的选择看上司脸色。而只需要选择做对的事就行。

    可是,人生一世,谁没点执念?

    有的为钱,有的为权,又有几人能像小欣姐和林峰那样看得开呢?

    所以,天笙很占成母亲的观点。

    丰华国际确实是一家*型公司。它的经营模式,并不适合推扩。

    “所以……这就是外公许你重利,你都不肯去帮他打理公司的理由?”天笙也有跟外公外婆视频通话,在通话时她外公还让天笙帮忙劝母亲回去打理他名下的产业呢!

    “你想帮外公劝我吗?”天晴含笑望着女儿。

    几年不见,女儿长大了。庆幸的事,她们之间并没因为时间和距离而产生隔阂。她还可以跟女儿像朋友一样相处,天晴觉得很好,很幸福。

    这样的相处模式也是天笙最喜欢和最乐意接受的。她就是她。有独立的思想,有独立的个性,有独立的人格。不需要装可爱,不需要装幼稚。她说的每一句话,都能受到重视。而不是被当成童言无忌,被忽略不计。

    “不劝。”天笙摇头道:“只要您自己过得开心就好。”

    “不愧是妈妈的好女儿!”听到女儿站在自己这一边,天晴忍不住要捧着她的小脸亲上一口。

    只是,天笙哪里肯让她得逞。一晃身就躲过了那双魔爪。

    “嗨!你们两母女躲在这里说什么悄悄话呢?”

    曲玲端着一怀鸡尾酒,笑容可掬的加入进来。

    “知道是悄悄话,你还问。”

    天晴没能捏到女儿的脸,转身便将失落从好朋友向上找了回来。

    “呀!你掐我干嘛?”

    被突袭的曲玲吓了一跳。好在手里的酒杯被天笙给稳住了,不然她那刚买的晚礼服可就要遭殃了。

    “谁让你在不正确的时间,出现在不正确的地点。”天晴笑骂道。

    “靠!这话怎么那么文艺啊!像电影台词似的。”曲玲啐了一声,笑骂:“你丫不是思春了吧?”

    你丫才思春呢!

    天晴正要反驳,却被天笙抢了个先。

    “曲阿姨认识一个叫白彬的男人吗?”

    “谁?白彬?”曲玲先是一震,紧接着不敢置信的瞪大双眼,死死望着死党,“你真的思春了?那什么时候跟那个男人勾搭上了?”

    “滚!什么勾搭,你以为姐们儿跟你一样,见了男人就走不动路啊!”天晴嗔道:“就是今天接小笙时,正好碰到他出接人。”

    “我可以做证,不是我妈想勾搭那男人。是那男人想勾搭我妈。”天笙很认真的为母亲做证。

    “噗!”曲玲还是没忍住,刚刚喝到嘴里的酒直接喷了。可怜她那一身价值两千美金的晚礼服,最终还是没有逃过被鸡尾酒祸害的扼运。

    “喂,你斯文点!”天晴虽然运作够敏捷,却仍然受了一点无妄之灾。

    只有天笙这个始作俑者,毫发无损的离得远远的。并且孝顺的为两位递上纸巾。

    “快擦擦吧!”

    “谢谢!”曲玲接过纸巾,一边擦拭一边还在兴味盎然的打听八卦。“天笙,快说说那个姓白的是怎么勾搭你妈的?”

    “喂!有你这么当阿姨的吗?教坏了我女儿,老娘跟你没完。”天晴舍不得骂出卖自己的闺女,只好迁怒于闺蜜。

    “切,你这女我还需要别人教吗?”

    天笙眉头一皱,“阿姨是说我天生就是坏人?”

    你这丫头要是不坏,怎么会出卖你老娘。当然,这话打死也不能说出口。

    “怎么会?我的意思是说,咱们家天笙是最诚实的好孩子。就是想教也教不坏。”

    “这到是事实。”天笙满意的点头,转头对老妈道:“所以,老妈可以放心了,就算我天天跟着曲阿姨也不会学坏。”

    什么叫跟着她学不坏?

    这是在骂她是坏人?

    “死丫头,得亏阿姨那么疼你,你竟然合同你老妈来欺负我。”

    天晴丢给她一记白眼,理所当然的道:“她是我的女儿,不帮我难道还帮你不成?”

    “得,你们母女联手,天下无敌。我投降!”曲玲举起双手做投降状,可是那望着天晴的眼神却是更显猥琐了。

    “喂,说来听听,你再次看到白彬时是什么感觉?”

    天晴狠狠瞪了死党一眼,没好气的道:“你能不能别笑得这么贱?搞得我跟他好像有什么故事似的。”

    “好,我不笑。”曲玲赶紧敛回笑意,一脸认真的换了一个方式问:“他看到你时,有没有露出惊喜的表情?”

    “惊喜肯定是有的,不过更多的是惊憾。”天笙代母亲回道:“那男人一听我是妈妈的女儿,当时眼睛里就闪过了一抹阴郁。我猜他应该是觉得受了欺骗吧!”

    此话一出,不光是曲玲震憾莫名。就连天晴也猛然瞠目,不可思意的望着女儿。

    “天笙,你看清了?”说完,天晴又觉得这么问不对。她相信自己女儿的眼光不会看错。马上改口道:“你之前在车上怎么没说?”

    “如果他不问你要电话号码,我永远也不会说。”

    之前不说,是没有说的必要。因为天笙看得出来母亲对那个男人无意。

    故意当着曲玲的面说,自然有说的理由。她这是在曲玲的心里埋刺。

    虽然只是一面之缘,可是从那个男人跟踪,送她们回家,索要电话这一系列行动中,她就可以看出那是一个不折手断的人。

    这样的男人要是存了心要追求一个女人。而且,还是有点旧情的女人。那绝对不是什么困难的事。

    天笙直觉那男人在走正常渠道不通之后,就会从侧面攻击。他跟曲玲也是老同学,所以曲玲将会是他会利用的首要对像。

    而曲玲自己找到了幸福,又不想看到自己的死党孤单一人。再看到那男人的“真诚”,百分之百会被打动。然后,就会站在那个男人那边来劝导天晴。

    所谓三人成虎,很多时候对一个人的看法都会因为身边人的看法而受到影响。

    天笙不想将来曲玲被那个叫白彬的男人影响,然后再来影响她母亲。所以,她就先在曲玲的心里埋上一根刺。从而影响她对白彬的看法。

    事实上,天笙的未雨绸缪是正确的。

    第二天,天晴就接到白彬的电话了。并且让她带了老同学曲玲一起去见面。然后,毫不掩饰的表现出他对天晴的感情。

    在天晴当面拒绝之后,他果然找上了曲玲。希望能够得到她的支持和帮助。

    如果没有天笙之前的那颗刺,曲玲真的就会被他感动。

    只是,在知道这个男人曾经因为知道天晴有个女儿而不满后,曲玲不再相信他。于是,拒绝为他当说客。

    于是,那个白彬碰了几次壁后,在完全看不到希望之后,自然就退了。自然,这事对天晴也没有造成太大的影响。

    ……

    “小笙,早餐给你做好了。你一会儿记得吃了再去上学,妈妈上班去了。”

    天晴拿着包出门,习惯的对着正在健身房晨练的女儿叫道。

    “知道了!”

    天笙看看时间,也赶紧去冲洗了一下。换上衣服,背着书包,一手拿着一个面包,一手拿着牛奶出门上学。

    转眼已经三个月了。或者是因为有母亲在的原因,天笙容入这个陌生国度的时间比她预料中的还要快。到这里一周后,她便拿着组织上为她准备的录取通知,到哈佛去报道了。

    十二岁的大学生,即便是在世界级的一流学府也是天才。两个多月的正常表现,已经足以让她引起别人的观注,她成功进入了许多知名教授的视线之内。

    好几个权威教授点名要收她为弟子。别人都说贪多咬不烂,只要专研一科就不错了。而她则是来者不距,凡是有教授向她伸出橄榄枝,她一准稳稳接住。

    这不,当别的大学生都泡在图书馆自学时,只有她还像小学生一样,每天都要忙于赶场听老师授课。从早上,到下午,她的课程表总是排得满满的。

    因为学校和妈妈公司在相反的方向,天笙拒绝了妈妈接送的要求,她选择坐公交车上下学。每天奔走在拥挤的人群中,让她很有存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