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五)惹不起的怪蜀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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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然突然沉默了下去,用一种像是探究物品的目光紧紧盯着他的脸看。睍莼璩晓
“就算我这张脸不用给门票,你也用不着这么没礼貌的盯着看吧。”叶司被他看得浑身不舒服,忍不住讥讽了一句。
一语惊醒梦中人,虽然名字一样,移民的时间和国家也差不多,但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吧。眼前这个叶司明显就是个伶牙利嘴的小混混,跟他认识的那个笨嘴笨舌的小男孩差太远了。而且当年他那么胖,眼前这个叶司这么瘦,五官好像也不太像,应该是自己搞错了。
陈然收回思绪,不自然的轻咳了一声。
“这次事故主要责任不在你,你等会儿应该就可以回家了。”
“我没地方去,可以让我在这里待一个晚上吗?”叶司把杯子里最后一点热水喝光,把空杯子放在桌子上看着陈然。
他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还让他在这里待一个晚上。
“你之前住哪里?你不能待在这里。”
“我跟人吵架了,现在不想回去。你要是不让我待在这里,那我就只能睡大街了。”
他睡不睡大街关他什么事。
“抱歉,这是规定,你不能待在这里。”
叶司看了他一会儿,陈然还以为他还又会跟他“打商量”呢,没想到他只是把肩上的衣服了下来。
“我知道了,抱歉,做了无礼的要求。”
正巧小梁那边叫叶司过去,叶司起身把衣服还给他。
“谢谢你的衣服和热水。再见。”
他从他身边经过,陈然瞥见他风衣里的锁骨高高凸起,颈间的皮肤白得好像得了贫血症的人似的,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要是万一,万一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呢?自己就这么让他走了的话,会不会也会像当初一样后悔不已。
“等一下。”
“还有事?”
“我等下还要出去执勤,你处理完事情了赶紧过来。我宿舍就在这附近,你可以去那里待一会儿。”
叶司还没搞明白这突然的峰回路转是怎么回事,那边小梁已经不耐烦的催起来了。
“赶紧去吧,我也赶时间。”
叶司点点头先过去了,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怎么一前一后态度反差这么大,不过他也懒得管那么多了。他现在真的很难受,只想找张床舒舒服服的睡一觉,其他什么也不想想。
开车的事主总不能说自己是带个男人回去嫖的,不然肯定又是罪加一等。叶司只说他是在路上拦的顺风车,事先并不知道车主喝酒了。为了避免麻烦,车主也只好说自己不认识他。事实上,他也的确不认识他,起码到现在他连叶司叫什么也不知道。最后车主被罚了两千块,车子报销拖去了修理店。叶司只被教育了一番就安全走人了。他匆匆走回去一看,陈然果然还等在那里。
“可以走了吗?”他这一离岗就是两个小时,让人家小周一个人坚守岗位也不好,他得赶紧回去才行。见叶司过来,他赶紧迎上去。
“嗯。”
“那赶紧走吧。”陈然迈开大步就往前跨,走了几步才发现叶司没有跟上来。
“怎么了,走啊。”
“哦。”不要想那么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都跟自己没有关系,你只是想要找个地方睡觉而已。叶司在心里打定主意,这才跟上来陈然的脚步。
宿舍离交通大队也不算太远,走路差不多十多分钟就到了。这里的宿舍都是给值夜勤或者是没结婚的单身汉准备的,所以房间也不是很大。不到四十平的地方,还卧客分开厨卫俱全,小是小了点,因为东西不多,倒也不显得拥挤。
陈然开了门让叶司进去,自己去卫生间里打水给他洗脸。他一直顶着那张被血糊了半边眼的脸,被人看到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凶杀大案呢。
“先把你脸上的血擦干净。”陈然端了一盆水出来,又去抽屉里找纱布,结果只找到一些创可贴。
“你还傻站着干什么呀,快点把脸擦干净让我看一下伤口严不严重,严重的话最好还是去医院打一支消炎针。”他找了创口贴出来,叶司还傻站在门边没动。
“你不怕我是坏人吗?你就这么把我带进你家来,要是我把你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怎么办?”
“要是你真有这打算,现在也不会傻里傻气的问我了。再说我这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你偷的。再不然你真的偷了,你以为你跑得掉吗,你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我都知道,就不怕我让公安部的同事冻了你的护照让你这辈子都回不去。”
叶司顿时无语,这人果然是个惹不起的怪蜀黍。
“行了,别傻站着了,赶紧把脸擦擦,我真的赶时间。”
叶司总算动起来了。一条白毛巾很快就被他脸上的血弄脏了,水也渐渐变了色。等他把脸洗干净,陈然看了看他的伤口,只在额头上划破了一道大口子,深倒不是很深,就是有点宽。他找了些酒精稍微消了下毒,然后给他贴了两张创口贴上去。
“你要是想睡觉,床可以借你,但是你必须洗个澡才能上去。我可不想被子里都是一股酒臭味。衣服......”陈然打量了一下叶司的身材,然后从自己衣柜里扒拉出一套运动衫扔到床上。
“这是我上学那会儿最喜欢的一套运动衫,你穿应该刚好。”
他最后又打量了一遍屋子,觉得应该没有什么要交代的了,就准备要走了。他刚才这磨磨唧唧的又浪费了小半个钟,小周估计得要把他分尸了。
“就这样了,你洗个澡先睡一觉,剩下的事情等我回来了再说。我现在要走了。”
叶司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 ,但好像也没什么好说的,他点了点头表示没问题了,陈然这才拉开门火速冲向他停在楼下的摩托车。
叶司好奇的打量着这间屋子,东西不多,但很整洁,很难看出这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宿舍。不怪乎他会这么想,他自己的屋子就从来都是垃圾场一样,东西丢得满屋子都是,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目光落到床上的那套运动衫上,叶司走过去拿起来对着自己比了比,应该穿得下。不过他说是他上学时候穿过的,难道自己这些年压根没长个儿?叶司心里有些不平衡了。
他其实也不算矮,一七五的个头放在身高普遍不高的南方人当中算得上是挺正常的那类了。但在人高马大的白种人面前,他这点身高可怜得简直像是小萝卜丁儿。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白种人都特别喜欢他这种,折腾起来梨花带雨的,又能满足男人的征服感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叶司一身酒臭还夹杂着血腥气,连他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了。抱起衣服去卫生间冲了澡,他换上那套运动衫,果然十分合适。折腾了这么大半宿,他早就精疲力尽了,倒进卧室里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他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陈然一直执勤到早上六点才有人过来和他交 班。把车停回队里,他顺道在路上买了两份早餐拎了上来。
这么早,他应该还没有走掉吧。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这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他怎么就能肯定自己昨晚带回来的那个叶司就是小时候住他家隔壁的那个叶司呢。他其实也不能肯定,只是他也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找到他的机会。
陈然的家境不错,至于为什么现在当着这么一个苦哈哈的交警,这追溯起来历史可遥远了。这小哥从小智商过人,学嘛嘛会,简直就是一神童级人物。他爹妈的结合那是有名的政商大联姻,他一出生就是妥妥的上流社会家的公子。当然,上流社会的公子也并非是那么好当的,从他懂事起,每天就有干不完的事情。从琴棋书画到诗词歌赋,一天当中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其余时间他都在和这些东西打交道。
陈小哥不负神童虚名,小小年纪七七八八的证书拿了一大堆,每个来家里的客人都会被他妈硬拉着欣赏一番他几乎摆满了整个橱窗的各类奖状奖章,然后他再看着他妈在来人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的赞誉笑得十分满意。
除开这点,陈小哥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挺舒服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下学都有保姆专车接送。一开始看着别的小朋友艳羡的目光他还挺享受,但渐渐的当周围的小朋友们都不那么愿意靠近他了之后,他才开始觉得这种日子简直无聊得让人想发疯。
每天像个机器人一样周而复始的重复着相同的生活内容,比无聊的赛,拿无聊的奖,听一大堆无聊的人说着无聊的话。他也渐渐觉得自己被这无聊的生活逼成了一个人格分裂的神经病。
在人前他还是那个优秀得让人嫉妒的天才神童,但一转身,他就变成了专搞破坏的捣蛋大王。因为他发现,只有在看见周围的人因为他的破坏带来的影响而气急败坏时,他那颗无聊到麻木的心,才会感觉到一丝丝微妙的快乐。
陈然突然沉默了下去,用一种像是探究物品的目光紧紧盯着他的脸看。睍莼璩晓
“就算我这张脸不用给门票,你也用不着这么没礼貌的盯着看吧。”叶司被他看得浑身不舒服,忍不住讥讽了一句。
一语惊醒梦中人,虽然名字一样,移民的时间和国家也差不多,但应该不是同一个人吧。眼前这个叶司明显就是个伶牙利嘴的小混混,跟他认识的那个笨嘴笨舌的小男孩差太远了。而且当年他那么胖,眼前这个叶司这么瘦,五官好像也不太像,应该是自己搞错了。
陈然收回思绪,不自然的轻咳了一声。
“这次事故主要责任不在你,你等会儿应该就可以回家了。”
“我没地方去,可以让我在这里待一个晚上吗?”叶司把杯子里最后一点热水喝光,把空杯子放在桌子上看着陈然。
他以为这里是什么地方,还让他在这里待一个晚上。
“你之前住哪里?你不能待在这里。”
“我跟人吵架了,现在不想回去。你要是不让我待在这里,那我就只能睡大街了。”
他睡不睡大街关他什么事。
“抱歉,这是规定,你不能待在这里。”
叶司看了他一会儿,陈然还以为他还又会跟他“打商量”呢,没想到他只是把肩上的衣服了下来。
“我知道了,抱歉,做了无礼的要求。”
正巧小梁那边叫叶司过去,叶司起身把衣服还给他。
“谢谢你的衣服和热水。再见。”
他从他身边经过,陈然瞥见他风衣里的锁骨高高凸起,颈间的皮肤白得好像得了贫血症的人似的,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要是万一,万一他们真的是同一个人呢?自己就这么让他走了的话,会不会也会像当初一样后悔不已。
“等一下。”
“还有事?”
“我等下还要出去执勤,你处理完事情了赶紧过来。我宿舍就在这附近,你可以去那里待一会儿。”
叶司还没搞明白这突然的峰回路转是怎么回事,那边小梁已经不耐烦的催起来了。
“赶紧去吧,我也赶时间。”
叶司点点头先过去了,虽然不知道这个人怎么一前一后态度反差这么大,不过他也懒得管那么多了。他现在真的很难受,只想找张床舒舒服服的睡一觉,其他什么也不想想。
开车的事主总不能说自己是带个男人回去嫖的,不然肯定又是罪加一等。叶司只说他是在路上拦的顺风车,事先并不知道车主喝酒了。为了避免麻烦,车主也只好说自己不认识他。事实上,他也的确不认识他,起码到现在他连叶司叫什么也不知道。最后车主被罚了两千块,车子报销拖去了修理店。叶司只被教育了一番就安全走人了。他匆匆走回去一看,陈然果然还等在那里。
“可以走了吗?”他这一离岗就是两个小时,让人家小周一个人坚守岗位也不好,他得赶紧回去才行。见叶司过来,他赶紧迎上去。
“嗯。”
“那赶紧走吧。”陈然迈开大步就往前跨,走了几步才发现叶司没有跟上来。
“怎么了,走啊。”
“哦。”不要想那么多,他为什么要这么做都跟自己没有关系,你只是想要找个地方睡觉而已。叶司在心里打定主意,这才跟上来陈然的脚步。
宿舍离交通大队也不算太远,走路差不多十多分钟就到了。这里的宿舍都是给值夜勤或者是没结婚的单身汉准备的,所以房间也不是很大。不到四十平的地方,还卧客分开厨卫俱全,小是小了点,因为东西不多,倒也不显得拥挤。
陈然开了门让叶司进去,自己去卫生间里打水给他洗脸。他一直顶着那张被血糊了半边眼的脸,被人看到还以为是出了什么凶杀大案呢。
“先把你脸上的血擦干净。”陈然端了一盆水出来,又去抽屉里找纱布,结果只找到一些创可贴。
“你还傻站着干什么呀,快点把脸擦干净让我看一下伤口严不严重,严重的话最好还是去医院打一支消炎针。”他找了创口贴出来,叶司还傻站在门边没动。
“你不怕我是坏人吗?你就这么把我带进你家来,要是我把你值钱的东西都偷走了怎么办?”
“要是你真有这打算,现在也不会傻里傻气的问我了。再说我这里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可以给你偷的。再不然你真的偷了,你以为你跑得掉吗,你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工作我都知道,就不怕我让公安部的同事冻了你的护照让你这辈子都回不去。”
叶司顿时无语,这人果然是个惹不起的怪蜀黍。
“行了,别傻站着了,赶紧把脸擦擦,我真的赶时间。”
叶司总算动起来了。一条白毛巾很快就被他脸上的血弄脏了,水也渐渐变了色。等他把脸洗干净,陈然看了看他的伤口,只在额头上划破了一道大口子,深倒不是很深,就是有点宽。他找了些酒精稍微消了下毒,然后给他贴了两张创口贴上去。
“你要是想睡觉,床可以借你,但是你必须洗个澡才能上去。我可不想被子里都是一股酒臭味。衣服......”陈然打量了一下叶司的身材,然后从自己衣柜里扒拉出一套运动衫扔到床上。
“这是我上学那会儿最喜欢的一套运动衫,你穿应该刚好。”
他最后又打量了一遍屋子,觉得应该没有什么要交代的了,就准备要走了。他刚才这磨磨唧唧的又浪费了小半个钟,小周估计得要把他分尸了。
“就这样了,你洗个澡先睡一觉,剩下的事情等我回来了再说。我现在要走了。”
叶司张了张嘴想要说点什么 ,但好像也没什么好说的,他点了点头表示没问题了,陈然这才拉开门火速冲向他停在楼下的摩托车。
叶司好奇的打量着这间屋子,东西不多,但很整洁,很难看出这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宿舍。不怪乎他会这么想,他自己的屋子就从来都是垃圾场一样,东西丢得满屋子都是,连个下脚的地方都没有。目光落到床上的那套运动衫上,叶司走过去拿起来对着自己比了比,应该穿得下。不过他说是他上学时候穿过的,难道自己这些年压根没长个儿?叶司心里有些不平衡了。
他其实也不算矮,一七五的个头放在身高普遍不高的南方人当中算得上是挺正常的那类了。但在人高马大的白种人面前,他这点身高可怜得简直像是小萝卜丁儿。也正因为如此,很多白种人都特别喜欢他这种,折腾起来梨花带雨的,又能满足男人的征服感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
叶司一身酒臭还夹杂着血腥气,连他自己都有些受不了了。抱起衣服去卫生间冲了澡,他换上那套运动衫,果然十分合适。折腾了这么大半宿,他早就精疲力尽了,倒进卧室里那张小小的单人床上,他很快就沉沉的睡了过去。
陈然一直执勤到早上六点才有人过来和他交 班。把车停回队里,他顺道在路上买了两份早餐拎了上来。
这么早,他应该还没有走掉吧。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哪根筋不对了,这世界上同名同姓的人那么多,他怎么就能肯定自己昨晚带回来的那个叶司就是小时候住他家隔壁的那个叶司呢。他其实也不能肯定,只是他也不想放过任何一个有可能找到他的机会。
陈然的家境不错,至于为什么现在当着这么一个苦哈哈的交警,这追溯起来历史可遥远了。这小哥从小智商过人,学嘛嘛会,简直就是一神童级人物。他爹妈的结合那是有名的政商大联姻,他一出生就是妥妥的上流社会家的公子。当然,上流社会的公子也并非是那么好当的,从他懂事起,每天就有干不完的事情。从琴棋书画到诗词歌赋,一天当中除了吃饭睡觉上厕所,其余时间他都在和这些东西打交道。
陈小哥不负神童虚名,小小年纪七七八八的证书拿了一大堆,每个来家里的客人都会被他妈硬拉着欣赏一番他几乎摆满了整个橱窗的各类奖状奖章,然后他再看着他妈在来人不知是真心还是假意的赞誉笑得十分满意。
除开这点,陈小哥的日子其实过得还是挺舒服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上下学都有保姆专车接送。一开始看着别的小朋友艳羡的目光他还挺享受,但渐渐的当周围的小朋友们都不那么愿意靠近他了之后,他才开始觉得这种日子简直无聊得让人想发疯。
每天像个机器人一样周而复始的重复着相同的生活内容,比无聊的赛,拿无聊的奖,听一大堆无聊的人说着无聊的话。他也渐渐觉得自己被这无聊的生活逼成了一个人格分裂的神经病。
在人前他还是那个优秀得让人嫉妒的天才神童,但一转身,他就变成了专搞破坏的捣蛋大王。因为他发现,只有在看见周围的人因为他的破坏带来的影响而气急败坏时,他那颗无聊到麻木的心,才会感觉到一丝丝微妙的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