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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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伟喝得有点儿多了,又从小白脸说开去,说起了当年因为一个小白脸抛弃了自己的女人。
他眼泪汪汪地趴在桌子上,望着桌上咕咚咕咚冒热气的锅子:“常老弟,你说哥也有钱,哥人也不错啊!要说这做饭,哥也不比武兄弟差!不就是长得磕碜点儿吗?
男人!长相有那么重要吗?!”
常跃真心实意的给他夹菜:“说真的,其实挺重要的。”
孔伟一口闷掉杯子里的酒:“这就是你不对了!常老弟!要哥说,男人!最重要的是那玩意儿!哥跟你说,哥有二十公分!”
常跃一口酒喷出来,一脸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孔伟。
怕是小时候发育不良,孔伟的个头刚到常跃下巴,长相不佳还有些啤酒肚,怎么都不像是二十公分。
也许是他不相信的眼神刺激了中年男人酒后脆弱的心灵,孔伟拍案而起:“你不相信我,那我就给你看,你们都看着点儿!”
说着,他就要往下拉裤子,旁边一言不发的武道忽然一杯水泼他衣服上,他动作才慢了半拍。
常跃被吓得一激灵:“你注意点儿,有小孩儿在。”
饭桌另一边,荣凡抬头漠然地看了他们一眼,继续低头吃饭。
常跃终于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孔伟难保做出点儿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他一推碗筷:“算了,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醒醒酒。荣凡,你早点儿上楼睡觉。”
听说常跃要带自己去什么地方,那玩意儿异常伟岸的孔富豪又高兴起来,很快从情伤中走出来,陷入对未来的期许中,跌跌撞撞跑得比常跃还快,率先出门了。
常跃糟心地在玄关换鞋,武道给他拿过外套,站在一旁看他,声音低沉:“你喜欢叶至哲那种长相?”
常跃有些讶异得转过头。
身材高大的男人站在他身边,比一米七七的常跃还高出小半个头来。
他鼻梁高挺,肤色偏深,头发是短短的板寸,紧贴在头皮上。这种发型本身就很考验男人的长相,在武道的脸上却愈凸显出他五官的英俊。
这是种与叶至哲截然不同的英俊,如果说叶至哲是那种男女莫辨的漂亮,那武道的男性特征就太鲜明了,几乎到了刺人的地步。
这种迫人的男性气质,让人靠近他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汗毛倒竖,心生防备,好像突然回到了需要靠武力获得地盘与异性的远古时代。
然而这样野兽般的男人,此时站在常跃的身边,就像是一只被驯服了的大狼狗,眉目间有些阴沉的气质被收敛得好好的。
他就站在那儿,黝黑的眼珠跟着你的行动四处乱转,好像就在等着你一声令下就去拼死搏杀。当然了,你要给他块肉骨头,他也会很高兴地摇尾巴。
常跃被自己这样的想象逗笑了。
他严肃地对武道勾了勾手指,站在镜子跟前,向他指了指镜子中自己的面孔。
“你看,我长成这样还用得着垂涎别人?”
--
武道的车卖了,孔伟喝醉了,所以最终是武道开孔伟的车出门。
他们都不知道常跃打算带他们去哪儿,只是在常跃的指挥下去孔伟家拿了香炉和线香。
此人惯常烧香,嚷嚷着常跃终于要皈依我佛了,非要送他一个金镶玉的,烦得常跃差点儿替佛祖一巴掌把他拍死。
之后在常跃的指挥下,三人七拐八拐地来到离秋桐路挺远的一个居民区,临近半夜,整个小区都是静悄悄的,常跃讨厌保安的盘问,带着另外二人跑去钻栏杆上的破洞。
武道身手好,从栏杆上直接翻过去,常跃瘦,过得倒也不费力,唯独孔伟的啤酒肚被卡了一下,最后才被常跃像拔萝卜似的拔过去。
他带着两人进了一栋筒子楼,上了三层,摸到一户家门前,那门看上去很旧了,已经生了大面积的锈,也没有贴春联,像是很久没住人了。
常跃摸出一把钥匙来,一边开门一边说:“先和你们提前说好,这房子的产权现在不在我手上,我们现在算是擅闯民宅,如果被发现了,大家各自听天由命。”
门锁看上去已经锈迹斑斑了,却没想到很好用,防盗门被无声地推开,露出里面光洁的浅黄色地板砖来。
常跃一脚迈进去,将灯拉着。
好像只是一间普通的住宅,但是却比一般家庭的宽敞多了,客厅里没有任何家具,只有深色的窗帘拉着,各个房门都是紧闭。
常跃将一个个房间的门推开,发现只有卧室留着一张床,其余什么也没有。
武道蹲下身仔细观察了一下地砖,起身说:“这里刚有人打扫过。”
这并没有让常跃感到惊讶,他猜到了。
这间房子的主人,其实应该是常跃的养父母,只是后来因病去世,将房子留给了自己的养子,也就是这身体的原主。
那个时候,原主与应胜江就已经相识,并且当时应胜江还没有发迹,穷到没地方住,两人就在这个地方同居,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他们对外谎称是兄弟,掩人耳目。
只是后来两人闹崩,原主因为缺钱将房子抵押给应胜江,后来又还不起钱,房子就到了应胜江手上。
只是那个王八蛋但凡有一点良心,就不应该糟践这房子,时常叫人来打扫也算是合情合理。
常跃四处巡视了一圈,最后决定将带来的香炉摆在客厅正中。
他半跪在地上,认真地将香一根一根点着,正正的插在香炉中。
青烟袅袅,孔伟这个时候早睡死在床上,而武道则在旁边看着,两人一齐看着那三根檀香慢慢燃至中段,又慢慢燃至尽头,香灰折断,倒在香炉里。
常跃站起身来,身形一晃,武道迈步上来扶了他一把。
“谢谢。”常跃将香炉拾起来,摆在窗台上,“你看这地方怎么样?我打算以后在这里开公司,反正刚开始又要不了多大的地方。”
原主自杀前的日记里写得很明白,他没有尽过一天孝,唯一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能把养父母的房子买回来,但这一天看起来似乎遥遥无期。
因为现在还欠着钱,即使是常跃也没有办法说把房子买回来就买回来。
他已经想好了,房子就当是公司的资产,孔伟说了会入股,那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从应胜江手里买回来,等房子弃置不用了,再由常跃买下来就行了。
武道环顾四周:“可以。你想把这儿买下来?”
他之前知道这套房子的存在,但只以为是常跃养父母留给他的遗产,不疑有他。然而刚才常跃的举动透露出几分怪异,那样子看起来可不太像是祭奠父母,反而像是缅怀其他的什么人。
常跃一晒:“其实这房子在谁手里我不在意,只要不在应胜江手里就行了。”
武道:“那我给你……”
“打住打住。”常跃浑身一抖,对武道接下来要说什么简直有种神一般的预感。
他发现自从自己重生,就过上了被人包养般的生活,整个人仿若古时候青楼里的头牌花魁,好像时时都需要武道千金买一笑似的。
然而到现在,花魁一直卖艺不卖身,充其量也就是酒后给亲了一下,非常的缺乏敬业精神。
常花魁靠在窗台上,询问自己的恩客:“武大官人,我们认识多久了,您还记得吗?”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三月二号,如今六月份,满打满算也就是三个多月。
武大官人是搞地产的,心算能力非常惊人:“九十九天。”
之后他又看了一下手表:“还有一个小时就是第一百天。”
常跃点点头,一百天,真是个出其不意的好日子,这日子适合谈天也适合说地,尤其适合常跃给初入情网的小伙子上一课。
毕竟自己花了他二十多万啊,这学费也是够高了。
常跃:“我问你,你之前跟我说,你对我动过心,那你喜欢我吗?”
他问得直白,武道一愣,很快回答:“喜欢。”
常跃:“那你以前喜欢过别的什么人吗?”
武道想了一下,他从小在大院长大,长大点儿就跟着部队东奔西跑,后来又进了军营……
“没有。”
这回答干脆得常跃简直牙疼,他只能循循善诱道:
“你看,你并没有什么喜欢人的经验,就应该多听一听前人的建议。
要我说,喜欢其实是个程度很轻的动词,就像我喜欢抽烟,但是我并不会为了抽烟付出太多。如果这个世界上的烟要一万块钱一根,那我是打死都不会抽的。”
常跃觉得自己的举例简直异常的生动形象,而且他看见武道好像没有打断自己的意思,那就是听进去了。
他继续说:“这个世界上多的是年轻小伙子追求漂亮姑娘,但最多也就是看个电影、送花、送礼物。
这个姑娘不收,说不定还要拿东西送给下一个姑娘,这叫物尽其用。
但是你看,你现在把钱都花在我身上,如果我哪天赖账不还了,你会找我要吗?”
武道摇头。
常跃一拍巴掌:“这就是了,你现在把钱都花在我身上,遇见下一个人怎么办?难不成还给每个人都花二十万?你可真够有钱的。”
武道看着他,说:“不会有下一个的。”
常跃没说话。
武道又说:“我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
像狼狗一样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没有任何躲闪,就像是说随便什么一样坦诚而平静,也没有因为这话的内容而显得有丝毫的卑微。
常跃就这么靠在窗台上看他,眼睛一眨不眨的,过了好久才慢慢笑开:“兵哥哥,你这情话说得,还真不像第一次。”
他慢慢地低下头,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想到最后,低着头就笑开了,最后笑得乐不可支。
他挥挥手叫武道过去:“你既然喜欢我,那就好好表现,看情况给你奖励。不过,我不要你花钱,帮我个忙吧。”
孔伟喝得有点儿多了,又从小白脸说开去,说起了当年因为一个小白脸抛弃了自己的女人。
他眼泪汪汪地趴在桌子上,望着桌上咕咚咕咚冒热气的锅子:“常老弟,你说哥也有钱,哥人也不错啊!要说这做饭,哥也不比武兄弟差!不就是长得磕碜点儿吗?
男人!长相有那么重要吗?!”
常跃真心实意的给他夹菜:“说真的,其实挺重要的。”
孔伟一口闷掉杯子里的酒:“这就是你不对了!常老弟!要哥说,男人!最重要的是那玩意儿!哥跟你说,哥有二十公分!”
常跃一口酒喷出来,一脸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孔伟。
怕是小时候发育不良,孔伟的个头刚到常跃下巴,长相不佳还有些啤酒肚,怎么都不像是二十公分。
也许是他不相信的眼神刺激了中年男人酒后脆弱的心灵,孔伟拍案而起:“你不相信我,那我就给你看,你们都看着点儿!”
说着,他就要往下拉裤子,旁边一言不发的武道忽然一杯水泼他衣服上,他动作才慢了半拍。
常跃被吓得一激灵:“你注意点儿,有小孩儿在。”
饭桌另一边,荣凡抬头漠然地看了他们一眼,继续低头吃饭。
常跃终于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孔伟难保做出点儿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他一推碗筷:“算了,我带你们去一个地方醒醒酒。荣凡,你早点儿上楼睡觉。”
听说常跃要带自己去什么地方,那玩意儿异常伟岸的孔富豪又高兴起来,很快从情伤中走出来,陷入对未来的期许中,跌跌撞撞跑得比常跃还快,率先出门了。
常跃糟心地在玄关换鞋,武道给他拿过外套,站在一旁看他,声音低沉:“你喜欢叶至哲那种长相?”
常跃有些讶异得转过头。
身材高大的男人站在他身边,比一米七七的常跃还高出小半个头来。
他鼻梁高挺,肤色偏深,头发是短短的板寸,紧贴在头皮上。这种发型本身就很考验男人的长相,在武道的脸上却愈凸显出他五官的英俊。
这是种与叶至哲截然不同的英俊,如果说叶至哲是那种男女莫辨的漂亮,那武道的男性特征就太鲜明了,几乎到了刺人的地步。
这种迫人的男性气质,让人靠近他的时候就会忍不住汗毛倒竖,心生防备,好像突然回到了需要靠武力获得地盘与异性的远古时代。
然而这样野兽般的男人,此时站在常跃的身边,就像是一只被驯服了的大狼狗,眉目间有些阴沉的气质被收敛得好好的。
他就站在那儿,黝黑的眼珠跟着你的行动四处乱转,好像就在等着你一声令下就去拼死搏杀。当然了,你要给他块肉骨头,他也会很高兴地摇尾巴。
常跃被自己这样的想象逗笑了。
他严肃地对武道勾了勾手指,站在镜子跟前,向他指了指镜子中自己的面孔。
“你看,我长成这样还用得着垂涎别人?”
--
武道的车卖了,孔伟喝醉了,所以最终是武道开孔伟的车出门。
他们都不知道常跃打算带他们去哪儿,只是在常跃的指挥下去孔伟家拿了香炉和线香。
此人惯常烧香,嚷嚷着常跃终于要皈依我佛了,非要送他一个金镶玉的,烦得常跃差点儿替佛祖一巴掌把他拍死。
之后在常跃的指挥下,三人七拐八拐地来到离秋桐路挺远的一个居民区,临近半夜,整个小区都是静悄悄的,常跃讨厌保安的盘问,带着另外二人跑去钻栏杆上的破洞。
武道身手好,从栏杆上直接翻过去,常跃瘦,过得倒也不费力,唯独孔伟的啤酒肚被卡了一下,最后才被常跃像拔萝卜似的拔过去。
他带着两人进了一栋筒子楼,上了三层,摸到一户家门前,那门看上去很旧了,已经生了大面积的锈,也没有贴春联,像是很久没住人了。
常跃摸出一把钥匙来,一边开门一边说:“先和你们提前说好,这房子的产权现在不在我手上,我们现在算是擅闯民宅,如果被发现了,大家各自听天由命。”
门锁看上去已经锈迹斑斑了,却没想到很好用,防盗门被无声地推开,露出里面光洁的浅黄色地板砖来。
常跃一脚迈进去,将灯拉着。
好像只是一间普通的住宅,但是却比一般家庭的宽敞多了,客厅里没有任何家具,只有深色的窗帘拉着,各个房门都是紧闭。
常跃将一个个房间的门推开,发现只有卧室留着一张床,其余什么也没有。
武道蹲下身仔细观察了一下地砖,起身说:“这里刚有人打扫过。”
这并没有让常跃感到惊讶,他猜到了。
这间房子的主人,其实应该是常跃的养父母,只是后来因病去世,将房子留给了自己的养子,也就是这身体的原主。
那个时候,原主与应胜江就已经相识,并且当时应胜江还没有发迹,穷到没地方住,两人就在这个地方同居,像夫妻一样共同生活。他们对外谎称是兄弟,掩人耳目。
只是后来两人闹崩,原主因为缺钱将房子抵押给应胜江,后来又还不起钱,房子就到了应胜江手上。
只是那个王八蛋但凡有一点良心,就不应该糟践这房子,时常叫人来打扫也算是合情合理。
常跃四处巡视了一圈,最后决定将带来的香炉摆在客厅正中。
他半跪在地上,认真地将香一根一根点着,正正的插在香炉中。
青烟袅袅,孔伟这个时候早睡死在床上,而武道则在旁边看着,两人一齐看着那三根檀香慢慢燃至中段,又慢慢燃至尽头,香灰折断,倒在香炉里。
常跃站起身来,身形一晃,武道迈步上来扶了他一把。
“谢谢。”常跃将香炉拾起来,摆在窗台上,“你看这地方怎么样?我打算以后在这里开公司,反正刚开始又要不了多大的地方。”
原主自杀前的日记里写得很明白,他没有尽过一天孝,唯一的愿望就是有一天能把养父母的房子买回来,但这一天看起来似乎遥遥无期。
因为现在还欠着钱,即使是常跃也没有办法说把房子买回来就买回来。
他已经想好了,房子就当是公司的资产,孔伟说了会入股,那就可以以公司的名义从应胜江手里买回来,等房子弃置不用了,再由常跃买下来就行了。
武道环顾四周:“可以。你想把这儿买下来?”
他之前知道这套房子的存在,但只以为是常跃养父母留给他的遗产,不疑有他。然而刚才常跃的举动透露出几分怪异,那样子看起来可不太像是祭奠父母,反而像是缅怀其他的什么人。
常跃一晒:“其实这房子在谁手里我不在意,只要不在应胜江手里就行了。”
武道:“那我给你……”
“打住打住。”常跃浑身一抖,对武道接下来要说什么简直有种神一般的预感。
他发现自从自己重生,就过上了被人包养般的生活,整个人仿若古时候青楼里的头牌花魁,好像时时都需要武道千金买一笑似的。
然而到现在,花魁一直卖艺不卖身,充其量也就是酒后给亲了一下,非常的缺乏敬业精神。
常花魁靠在窗台上,询问自己的恩客:“武大官人,我们认识多久了,您还记得吗?”
他们第一次见面是在三月二号,如今六月份,满打满算也就是三个多月。
武大官人是搞地产的,心算能力非常惊人:“九十九天。”
之后他又看了一下手表:“还有一个小时就是第一百天。”
常跃点点头,一百天,真是个出其不意的好日子,这日子适合谈天也适合说地,尤其适合常跃给初入情网的小伙子上一课。
毕竟自己花了他二十多万啊,这学费也是够高了。
常跃:“我问你,你之前跟我说,你对我动过心,那你喜欢我吗?”
他问得直白,武道一愣,很快回答:“喜欢。”
常跃:“那你以前喜欢过别的什么人吗?”
武道想了一下,他从小在大院长大,长大点儿就跟着部队东奔西跑,后来又进了军营……
“没有。”
这回答干脆得常跃简直牙疼,他只能循循善诱道:
“你看,你并没有什么喜欢人的经验,就应该多听一听前人的建议。
要我说,喜欢其实是个程度很轻的动词,就像我喜欢抽烟,但是我并不会为了抽烟付出太多。如果这个世界上的烟要一万块钱一根,那我是打死都不会抽的。”
常跃觉得自己的举例简直异常的生动形象,而且他看见武道好像没有打断自己的意思,那就是听进去了。
他继续说:“这个世界上多的是年轻小伙子追求漂亮姑娘,但最多也就是看个电影、送花、送礼物。
这个姑娘不收,说不定还要拿东西送给下一个姑娘,这叫物尽其用。
但是你看,你现在把钱都花在我身上,如果我哪天赖账不还了,你会找我要吗?”
武道摇头。
常跃一拍巴掌:“这就是了,你现在把钱都花在我身上,遇见下一个人怎么办?难不成还给每个人都花二十万?你可真够有钱的。”
武道看着他,说:“不会有下一个的。”
常跃没说话。
武道又说:“我一辈子只喜欢一个人。”
像狼狗一样的男人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没有任何躲闪,就像是说随便什么一样坦诚而平静,也没有因为这话的内容而显得有丝毫的卑微。
常跃就这么靠在窗台上看他,眼睛一眨不眨的,过了好久才慢慢笑开:“兵哥哥,你这情话说得,还真不像第一次。”
他慢慢地低下头,不知道想了些什么,想到最后,低着头就笑开了,最后笑得乐不可支。
他挥挥手叫武道过去:“你既然喜欢我,那就好好表现,看情况给你奖励。不过,我不要你花钱,帮我个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