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林励与沈晓苏的甜蜜爱情(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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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毕业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去狂欢,而林励和沈晓苏当天就乘车回家去了。
一路上,林励都觉得自己心里憋了一团火,好像隐藏了十几年的火苗,在这一天,被沈晓苏点燃了。
他不肯委屈她,非要带她回家去。
巧的是,六月底,林励的父母被派去出公差,得去一周,家里没有人,这倒是给了林励机会。
否则,如果去沈晓苏家,在沈市长眼皮底下,他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从进屋的时候,林励就已经忍不住了。
门一关,他就把沈晓苏拥在怀里,将她按在门上,去亲吻她柔软的唇。
这一次,他像一只发了狂却又极力忍着自己内心躁动的狮子,附在她的耳畔,问:“晓苏,这么多年跟着我,后悔吗?”
他的声音很急切,好像那个答案对他来说,无比重要。
从三岁到二十二岁,他们已经一起走过了十九年。他十九年的青春里,到处都是她,全部都是她。
无论回忆起什么,首先冒出来的,都是“沈晓苏”三个字。
他甚至比从前更爱她,更欣赏她,也更疼惜她。
在他的心里,怀里这个女人,早已融进他的血液里,进入了他的骨髓里,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他把她当成一朵花一样爱护,生怕她悲伤,生怕她难过。
从接过他那一包开始,她就横亘在他的青春里,恣意又热烈地长大。
长久的一路走来,幸运的是,她一直在他身边,从来不曾离去过。
沈晓苏回抱着林励,双手抚上他笔直的背,说:“林励,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上了你。”
两人深情相拥,是谁先解了谁的扣子,他们也记不清楚了。
只记得衣服一路脱,他们一路走,从门口到房间,衣服胡乱地散了一地,无声彰显他们的身体里的渴望。
林励是真君子,从不趁人之危,也从不威逼利诱。不为满足一己私欲,便去解晓苏的胸衣。
这么多年,他一直真诚以待,牢记自己的承诺,晓苏不松口,他绝对不会越雷池半步。
房间里,光线旖旎,两人的身影被窗外的阳光一照,变成一道轻柔的影子,洒落在床单上。
林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即使身下这个女孩,已做了他十九年的女朋友,他也从没有觉得如此情难自控。
两人赤诚相见,林励的身体微微喘动着,却仍不忘问:“晓苏,可以吗?”
沈晓苏早已意乱情迷,回答道:“可以,我的林励,来吧,我准备好了。”
那一天,是林励记忆里非常鲜活的一天。
他原本就是一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即使也没有经验,也很快能无师自通。他找到了一条最捷便的道路,也找到了一个最让晓苏舒服的姿势,就在那天的夜幕里,慢慢带着她,一起为他们十九年的爱情,完成了某项神圣的仪式。
最后,沈晓苏忍不住问林励:“感觉怎么样?”
林励答:“妙不可言。”
与你在一起,做了最伟大的事,这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我无法用语言来描绘我的欢喜,正如你也说不清自己有多爱我一样。
可就是这样,心灵契合,如两片半圆,完整地结合在了一起。这样的感觉,无论再过多长时间,即使有一天老去,他们也绝不会忘记。
那曾是他们的青春与爱情呵。
林励也累得气喘吁吁,躺在沈晓苏身边玩她的头发,同时还不忘一脸深情地看着他。
那天晚上的后来发展成什么样儿,沈晓苏也记不清了。
总之到最后,她就像一个全身瘫痪的病人,就那么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澡也不想去洗,双眼放空看着天花板。
正是夏天,房间里很热。虽然开着空调,沈晓苏也觉得还是热。就好像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在快速流动,让她不能立即安静下来。
林励洗完澡回来,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百感交集。
从现在起来,她就真的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真的是他的女人了。
欢情过后,沈晓苏才想起来问:“会不会怀孕啊?”
林励丝毫没有犹豫,答:“据研究表明,应该有九成机率不会,在回来的车上,我计算过你的周期。但是如果,你赶上了那一成,那我们就结婚,马上结婚。”
沈晓苏拉过薄被,遮住自己的身体,又问:“要是我不想嫁呢?”
林励一听,立即猛地掀开被子,作势又要欺身过来,说:“是不是还不够?嗯?”
他的声音里满是危险的意味。沈晓苏立即求饶:“不,够了够了。林励,你最棒,最棒。”
如此看来,林励和简亦繁倒有相似之处,他们都知道要在最合适的时候,给自己的爱人最极致愉快的体验,而不是隔着一层薄薄的橡胶,让那感觉打了折扣。
后来,沈晓苏果然没有怀孕,而她也不肯这么早就结婚。
林励志在四方,还要去清华攻读博士学位,她不想这么早就牵绊住了他的脚。
林励去了北京以后,沈晓苏留在了中海市上班。她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隔三贫岔五就回去陪陪自己的爸妈还有未来的公婆,也会在双休的时候,坐上三个小时高铁去北京看望林励。
他们的异地恋和别人都不一样,却更有小别胜新婚的味道。
每周一至周五,林励不忙的时候,总会拿个手机和晓苏发信息发视频,到了周末的时候,晓苏便会赶最早一班高铁去看他。
进了博士研究院以后,林励变成成熟了许多,可是面对着沈晓苏时,他却依然是那个心无城府的大男孩。
林励的博士学位整整攻读了三年,后来又留下来帮导师做课题研究大半年。
那时候,他才刚刚二十六岁。
这位年轻的博士收到了数所高校的聘书,执意让他留下来任教。但他一一拒绝,并坚持要回到中海市去。
那时候,沈晓苏已经在中海市工作了三年多,从一个职场新人,慢慢变成了一位都市白领丽人。
去接他回来的那天,沈晓苏站在车站,等林励出来时,竟第一次觉得,心里紧张得像个少女见到自己暗恋男生的心情。
不,她没有暗恋过别的男生,她的生命里,至始至终,都只有林励一个。
短短几年,林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男人的模样。
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西裤,个子高大,身形俊朗,脊背笔直,提着公文包走过来时,就像一幅流动的、闪闪发光的画。
沈晓苏看着他,这个自己爱了二十多年的男人,如今已是如此璀璨的模样。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自己第一次上的人,正是陪伴自己走到老的那一位。
于林励,于沈晓苏,他们都是彼此这样的人。
林沈两家早就对两个孩子的事情心知肚明,都在等着水到渠成的这一刻。
林励博士毕业之后,正式地去了晓苏家提亲。那时候,沈市长早已对这位南施奇才无比熟悉了解,而且早就默认了他和女儿的婚事。
婚礼定在南施市举办。
沈市长因为身份特殊,特意强调林励不允许大肆操办。最后,林励只邀请了自己几个同学,晓苏也只请了自己的闺蜜,再就双方家长,一起在酒店里聚餐。
席间,林励博士研究时的同学端着酒杯问:“林博士,这么漂亮的老婆,你是怎么骗到的?给我们传授一下经验嘛。”
林励搂着沈晓苏,刚从家人那桌敬了酒过来,说:“很简单,一包就够了。”
大家哄堂大笑,说林励真会讲笑话。
可是林励一本正经地说:“在幼儿园大班,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包放在教室里,刚好那天晓苏没有带零花钱,又想吃,我便趁机向她求了婚,她也同意吃了就嫁给我。”
众人大惊。有林励和沈晓苏的高中同学问:“这么着就把媳妇追到手了?就一包?”
林励点头:“是,就是这样。”
大家又去问沈晓苏:“这是便宜新娘啊,晓苏,你怎么这样就把自己推出去了?”
沈晓苏端着一杯酒,红润的脸蛋上满是笑意。她说:“其实那天我是故意不带零用钱的,因为我早就知道林励抽屉里有一包。”
众人:“……”
半晌过后,林励的一个博士研究的同学举起酒杯,说:“林励,晓苏,就你们这样的有情人,就活该幸福一辈子。”
“好!说得好!”桌上其他几个同学都纷纷附和喝彩。
说得是真好。
就林励和沈晓苏这样的情侣,真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他们三岁起便认识,虽然不懂爱情,却早早地成为彼此最珍贵的玩伴。
他对自己要求极高,只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轻松获得让她幸福的本领。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和毕业,他们一直相依相偎,从无知的幼年走到懵懂的童年,又到青涩的少年,直到最后成为身负责任的青年,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温情陪伴着彼此,不曾浪费其中任何一年的时光。
他比年少时更爱她;
她也比从前更懂他。
从儿时玩伴,到精神伴侣,从校服,到婚纱。
二十三年深情执手终不负,得成鹣鲽暖人生。
人生得此幸福。
值了。
在毕业那天晚上,所有人都去狂欢,而林励和沈晓苏当天就乘车回家去了。
一路上,林励都觉得自己心里憋了一团火,好像隐藏了十几年的火苗,在这一天,被沈晓苏点燃了。
他不肯委屈她,非要带她回家去。
巧的是,六月底,林励的父母被派去出公差,得去一周,家里没有人,这倒是给了林励机会。
否则,如果去沈晓苏家,在沈市长眼皮底下,他是不敢轻举妄动的。
从进屋的时候,林励就已经忍不住了。
门一关,他就把沈晓苏拥在怀里,将她按在门上,去亲吻她柔软的唇。
这一次,他像一只发了狂却又极力忍着自己内心躁动的狮子,附在她的耳畔,问:“晓苏,这么多年跟着我,后悔吗?”
他的声音很急切,好像那个答案对他来说,无比重要。
从三岁到二十二岁,他们已经一起走过了十九年。他十九年的青春里,到处都是她,全部都是她。
无论回忆起什么,首先冒出来的,都是“沈晓苏”三个字。
他甚至比从前更爱她,更欣赏她,也更疼惜她。
在他的心里,怀里这个女人,早已融进他的血液里,进入了他的骨髓里,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
他把她当成一朵花一样爱护,生怕她悲伤,生怕她难过。
从接过他那一包开始,她就横亘在他的青春里,恣意又热烈地长大。
长久的一路走来,幸运的是,她一直在他身边,从来不曾离去过。
沈晓苏回抱着林励,双手抚上他笔直的背,说:“林励,我这一生最幸运的事情,就是遇上了你。”
两人深情相拥,是谁先解了谁的扣子,他们也记不清楚了。
只记得衣服一路脱,他们一路走,从门口到房间,衣服胡乱地散了一地,无声彰显他们的身体里的渴望。
林励是真君子,从不趁人之危,也从不威逼利诱。不为满足一己私欲,便去解晓苏的胸衣。
这么多年,他一直真诚以待,牢记自己的承诺,晓苏不松口,他绝对不会越雷池半步。
房间里,光线旖旎,两人的身影被窗外的阳光一照,变成一道轻柔的影子,洒落在床单上。
林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即使身下这个女孩,已做了他十九年的女朋友,他也从没有觉得如此情难自控。
两人赤诚相见,林励的身体微微喘动着,却仍不忘问:“晓苏,可以吗?”
沈晓苏早已意乱情迷,回答道:“可以,我的林励,来吧,我准备好了。”
那一天,是林励记忆里非常鲜活的一天。
他原本就是一个出类拔萃的男人,即使也没有经验,也很快能无师自通。他找到了一条最捷便的道路,也找到了一个最让晓苏舒服的姿势,就在那天的夜幕里,慢慢带着她,一起为他们十九年的爱情,完成了某项神圣的仪式。
最后,沈晓苏忍不住问林励:“感觉怎么样?”
林励答:“妙不可言。”
与你在一起,做了最伟大的事,这种感觉,简直妙不可言。
我无法用语言来描绘我的欢喜,正如你也说不清自己有多爱我一样。
可就是这样,心灵契合,如两片半圆,完整地结合在了一起。这样的感觉,无论再过多长时间,即使有一天老去,他们也绝不会忘记。
那曾是他们的青春与爱情呵。
林励也累得气喘吁吁,躺在沈晓苏身边玩她的头发,同时还不忘一脸深情地看着他。
那天晚上的后来发展成什么样儿,沈晓苏也记不清了。
总之到最后,她就像一个全身瘫痪的病人,就那么躺在床上,一动也不想动,澡也不想去洗,双眼放空看着天花板。
正是夏天,房间里很热。虽然开着空调,沈晓苏也觉得还是热。就好像全身上下的血液都在快速流动,让她不能立即安静下来。
林励洗完澡回来,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百感交集。
从现在起来,她就真的是完完全全属于他,真的是他的女人了。
欢情过后,沈晓苏才想起来问:“会不会怀孕啊?”
林励丝毫没有犹豫,答:“据研究表明,应该有九成机率不会,在回来的车上,我计算过你的周期。但是如果,你赶上了那一成,那我们就结婚,马上结婚。”
沈晓苏拉过薄被,遮住自己的身体,又问:“要是我不想嫁呢?”
林励一听,立即猛地掀开被子,作势又要欺身过来,说:“是不是还不够?嗯?”
他的声音里满是危险的意味。沈晓苏立即求饶:“不,够了够了。林励,你最棒,最棒。”
如此看来,林励和简亦繁倒有相似之处,他们都知道要在最合适的时候,给自己的爱人最极致愉快的体验,而不是隔着一层薄薄的橡胶,让那感觉打了折扣。
后来,沈晓苏果然没有怀孕,而她也不肯这么早就结婚。
林励志在四方,还要去清华攻读博士学位,她不想这么早就牵绊住了他的脚。
林励去了北京以后,沈晓苏留在了中海市上班。她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隔三贫岔五就回去陪陪自己的爸妈还有未来的公婆,也会在双休的时候,坐上三个小时高铁去北京看望林励。
他们的异地恋和别人都不一样,却更有小别胜新婚的味道。
每周一至周五,林励不忙的时候,总会拿个手机和晓苏发信息发视频,到了周末的时候,晓苏便会赶最早一班高铁去看他。
进了博士研究院以后,林励变成成熟了许多,可是面对着沈晓苏时,他却依然是那个心无城府的大男孩。
林励的博士学位整整攻读了三年,后来又留下来帮导师做课题研究大半年。
那时候,他才刚刚二十六岁。
这位年轻的博士收到了数所高校的聘书,执意让他留下来任教。但他一一拒绝,并坚持要回到中海市去。
那时候,沈晓苏已经在中海市工作了三年多,从一个职场新人,慢慢变成了一位都市白领丽人。
去接他回来的那天,沈晓苏站在车站,等林励出来时,竟第一次觉得,心里紧张得像个少女见到自己暗恋男生的心情。
不,她没有暗恋过别的男生,她的生命里,至始至终,都只有林励一个。
短短几年,林励已经成长为一个成熟男人的模样。
他穿着一件纯白色的衬衫,配着一条黑色的西裤,个子高大,身形俊朗,脊背笔直,提着公文包走过来时,就像一幅流动的、闪闪发光的画。
沈晓苏看着他,这个自己爱了二十多年的男人,如今已是如此璀璨的模样。
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自己第一次上的人,正是陪伴自己走到老的那一位。
于林励,于沈晓苏,他们都是彼此这样的人。
林沈两家早就对两个孩子的事情心知肚明,都在等着水到渠成的这一刻。
林励博士毕业之后,正式地去了晓苏家提亲。那时候,沈市长早已对这位南施奇才无比熟悉了解,而且早就默认了他和女儿的婚事。
婚礼定在南施市举办。
沈市长因为身份特殊,特意强调林励不允许大肆操办。最后,林励只邀请了自己几个同学,晓苏也只请了自己的闺蜜,再就双方家长,一起在酒店里聚餐。
席间,林励博士研究时的同学端着酒杯问:“林博士,这么漂亮的老婆,你是怎么骗到的?给我们传授一下经验嘛。”
林励搂着沈晓苏,刚从家人那桌敬了酒过来,说:“很简单,一包就够了。”
大家哄堂大笑,说林励真会讲笑话。
可是林励一本正经地说:“在幼儿园大班,我用零花钱买了一包放在教室里,刚好那天晓苏没有带零花钱,又想吃,我便趁机向她求了婚,她也同意吃了就嫁给我。”
众人大惊。有林励和沈晓苏的高中同学问:“这么着就把媳妇追到手了?就一包?”
林励点头:“是,就是这样。”
大家又去问沈晓苏:“这是便宜新娘啊,晓苏,你怎么这样就把自己推出去了?”
沈晓苏端着一杯酒,红润的脸蛋上满是笑意。她说:“其实那天我是故意不带零用钱的,因为我早就知道林励抽屉里有一包。”
众人:“……”
半晌过后,林励的一个博士研究的同学举起酒杯,说:“林励,晓苏,就你们这样的有情人,就活该幸福一辈子。”
“好!说得好!”桌上其他几个同学都纷纷附和喝彩。
说得是真好。
就林励和沈晓苏这样的情侣,真的活该幸福一辈子。
他们三岁起便认识,虽然不懂爱情,却早早地成为彼此最珍贵的玩伴。
他对自己要求极高,只是为了将来有一天,能轻松获得让她幸福的本领。
从小学,到初中,到高中,再到大学和毕业,他们一直相依相偎,从无知的幼年走到懵懂的童年,又到青涩的少年,直到最后成为身负责任的青年,他们一直都是这样,温情陪伴着彼此,不曾浪费其中任何一年的时光。
他比年少时更爱她;
她也比从前更懂他。
从儿时玩伴,到精神伴侣,从校服,到婚纱。
二十三年深情执手终不负,得成鹣鲽暖人生。
人生得此幸福。
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