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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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外的雨不要命似的落下,噼里啪啦,砸起一汪汪小水洼。
玉珠溅起的帘幕里,映出路灯的微芒,反射进屋内,既清冷,又光怪陆离。
余念喝了两口鲜美浓稠的汤,心满意足放下筷子。
天冷,屋内暖洋洋的,三四个能推心置腹的好友,还有一口美味的面汤,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她望向沈薄与小白的眉目都柔化许多,“好了,我们回去?”
“我去付账。”沈薄的温柔有礼都体现在这些微末细节处,让人很难讨厌起他。
老板推荐她喝一杯自家酿的桂花酒,他的盛情难却,余念只能被灌了两杯。
等回家时,余念酒劲上头,太阳穴隐隐刺疼,晕眩感迎面而来。
她被沈薄搀着,踉踉跄跄往前走,几乎是挂在他的身上。
余念其实没醉,只是那酒度数太高,她一下子承受不住,所以反应大了一点。
她的鼻间萦绕着沈薄身上的味道。
不知名的香水,不寻常的气息,似乎是独一无二、专属他的气味,神秘莫测。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雨天总是看不见繁密的星子与月,被密集的云层遮蔽,晕出一轮灰白的影子,如隔雾看花,云里雾里。
“啪嗒。”
她突然听到了什么声音,从身后传来,似砖瓦落地,发出咯噔一声脆响。
余念回头,隐约只见一个黑影迅速窜过。
迎面而来一阵风,将一片羽毛吹到了她的发间。
红与黑交融,在浓密的发间触目惊心。
沈薄随手捻下羽毛,握在掌心给她看。
“羽毛?”余念清醒了。
她捻住羽毛的根部,上面还有红色的血迹,像是刚从身上拔下来。
余念摇摇头,扫去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可能那个人只是怀中抱了一只受伤的鸡,暂且不要想那么多了。
总不可能是和故获鸟狭路相逢吧?
不知为何,她又想到了那句广为流传的俗语——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
余念淋浴时,那一片羽毛的模样还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全神贯注回想起之前在路口的点点滴滴——当时的天暗,路灯一闪一闪,散发着细微的光芒。那个人影只是一窜而过,身上的衣物好像是红色的,逆光看着,隐隐有暗黑色。
那个人,还身披羽衣?
没由来的,她又想到了有关故获鸟的都市传说:披羽化鸟,卸羽为妇。
她是不是撞破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余念洗完澡,还是坐到电脑前搜索有关磊山区故获鸟的事件。
网上对此热议颇多,自从2013年那个犯罪团体被歼灭以后,故获鸟事件已经逐渐沉底,销声匿迹,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去。
但在七月月初开始,纷纷有网友说看见了故获鸟,甚至在前几天,还有小孩失踪了!
有人推测,故获鸟是真的存在的,是之前那个医院死去的孕妇所化的怨灵,而犯罪团队只是借真的故获鸟传说来犯罪,企图混淆视听。
现在他们伪装的故获鸟被抓了,心怀怨念的妖怪故获鸟又重出江湖了。
也就是说,故获鸟很有可能是真实存在的都市妖怪?
这样一联系,令人脊背发寒。
“故获鸟吗?”她呢喃自语。
余念又往下翻看讯息,她心里在意那个三年前的医院事件,不自觉搜索当时的原贴——原来是被季岚撞死的前妻不堪受辱自杀了,从而发生多起怪事,大家也说这是遭了怨恨,产妇死后化作故获鸟归来。
网友捏造事实的能力很强,说的煞有其事:有说住在死者隔壁,每一晚都听到前妻抱着孩子哭,偶尔发出怪诞的鸟叫;也有的说他曾坐电梯时,莫名停在了四楼,电梯门打开,前妻一身血衣飘过,还侧头看他的。
总之,这些人唯恐天下不乱,胡编乱造的成分居多。
余念嗤之以鼻,关了网页。
“啪嗒。”
就在此时,房门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余念吓了一跳,站起身去开门。
刚握住门把手,她就察觉不对劲了……按理说,沈薄不可能这样有失分寸地敲门;而小白也不像是这种做事慌里慌张的人。
难道说,家里有人混进来了?
“是谁啊?”她心有余悸地问。
窗外风雨渐大,一下子吹开了窗户,雨水随着穿堂风倒灌进来,吹湿了她的脊背。
糟了!
余念想去关门,但屋外的敲门声不停。
死就死吧!
她一时烦躁,深吸一口气,打开门——原来是小白!
难怪了,他本来就听不清说话声,更何况还下着大雨。
小白气喘吁吁跑进,帮她关上窗,随后,沈薄跟了进来。
小白解释:“沈先生说你这间房的窗不太牢,晚上刮台风,所以让我过来看看。”
“哦,果然脱钉了。”沈薄说。
他翻开工具箱,两下换了锈了的钉子,安装好窗户以后,才退出门去。
沈薄彬彬有礼朝余念弯腰,鞠躬,点头示意,“如果余小姐的窗户还出问题,欢迎你随时来我房间找我修理。”
“好。”
沈薄前脚刚上楼梯,后脚回头,“多晚都行。”
他朝她弯唇,微微一笑,如沐春风。
余念的心脏蓦然一跳,她错开眼,含糊地点点头,赶紧关上了门。
她险些被这个男人摄去了魂魄,好在回魂得快,没被这个笑面阎王给勾走心神。
她这一觉睡得很好。
外头细雨如丝,淅淅沥沥下了一整个晚上,却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睡眠。
如果看见路上有人冒雨,行色匆匆,甚至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只因不用在外颠沛流离。
可能人的骨子里都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情绪,对比别人的惨状,虽心有戚戚,但总在庆幸落难的不是自己。
“叮铃铃。”
就在这时,余念的手机响起了。
“喂?”她略带鼻音问。
“余念姐,下楼。沈先生接了个单子,找你有事。”小白听不见她的回话,一般都是干净利落汇报了事情,就挂断电话。
余念茫然望向窗外,忽见昨夜经过的那个巷口停了无数辆警车,狭窄的小道被堵的严严实实的。
她心头一跳,知道出了事,赶紧穿衣下楼,寻找沈薄。
沈薄还在慢条斯理地吃早点,见了她,只将一份档案递给她,“故获鸟事件,你不是很感兴趣吗?”
“你怎么知道?”
沈薄喝了一口豆浆,掖了嘴角,说:“我之前用你房间的电脑浏览过网页,登了账号忘记退了,所以你搜索的关键字会被同步到我的电脑里。”
余念扯了一侧嘴角,艰难挤出一个笑容,“你确定是‘偶然’事件,而不是想监-视我?”
“我对余小姐的*并不感兴趣,不过,还请下回不要在网上搜索有关我的讯息,其一是你搜不到,其二是如果你很好奇,可以直接来问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的声音越说越低,被风拂进来,拢到她单薄的耳廓上,又酥又麻,还略带几分温热。
她不过是对他很好奇,也幸亏,她没出于好奇搜什么奇怪的床上用品,不然就百口莫辩了。
余念坐下,咬了一口黄澄澄的油条,一边翻阅档案。
沈薄接下的单子是和磊山区警方的合作缉拿偷窃孩童的犯人,代号是故获鸟。
就算真有妖怪,警方也不可能以这种匪夷所思的结论结案,只能说这是人为伪装的案件。
余念自嘲一句:“捉妖我可不擅长啊。”
“不感兴趣吗?”沈薄问。
“感兴趣,我接了。”余念话音刚落,只听得沈薄道:“失踪的是季小姐家的孩子。”
余念皱眉,说:“那倒也没关系,我只对案件本身感兴趣,而对于季小姐的人品,我依旧是嗤之以鼻。”
据沈薄所说,现场留下了羽毛,警方怀疑又是之前那起人口贩卖案的同-党所为。
那么,昨晚看到的鸟人,就极有可能是凶手?
“能去犯罪现场看看吗?”余念问。
“你是特邀的刑侦专家,自然可以去现场勘查。”沈薄说。
他们很快赶到了现场,院内有多名警员来回搜寻残留的痕迹。
季岚以手掩面,哽咽道:“求你们一定要救救我的儿子,他才五岁大,才这么小……”
余念说:“光哭有什么用,昨晚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我儿子跟保姆在家,保姆晚上要回家休息,所以我立马赶回家带他。哦,对了,在保姆走后,儿子还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但一回家,我就没看到其他人,地上都是鞋印。我赶到他房间一看,窗户开着,院外的墙上站着一个浑身长毛的人影,我儿子肯定是她带走的。我很害怕,就追了出去……我,我报了警,但是人已经跑远了。”季岚深吸两口气,说话时声音都在颤抖,很显然是惊吓过度。
“也就是说,你儿子本该在屋内,却没有发现人影,反倒是看见一个鸟人把他掳走了?”
“没错,一定是报复。她……她是来报复我的!”
“也就是说,当时孩子是一个人在家里的,并且打电话和你确认过了是吗?”
“是的。”
余念使了一个眼色给小白,让他去询问有关保姆的情况。
经过确认,证实在孩子失踪的那段时间,保姆有不在场的证明,所以她确实与本案无关。
余念不作声,只转向后院,查看地上的泥泞。
如果犯人真的是从二窗爬出,那么他的鞋上必定沾上了湿土,并且在窗台上也会留下印记。
这里的楼层统共就一米多高,即使跳下来也无大碍,然后会落到这儿。
余念比了一个位置,最后犯人如果想要翻墙逃离,必定会踩到后院植被茂密的泥地里,留下足印。
但有趣的是,这里什么鞋印都没有。
可季岚偏偏说犯人是跳窗逃离。
难不成他真的是故获鸟,披上羽衣,从窗户内飞了出去?
又或者是季岚自导自演?
不,不太可能。
一个是从前院门到屋内的路上,确实有陌生人的脚印;而从窗到墙的位置却没有,这一点让人心生疑惑。
还有一点,门窗上都没有撬开的痕迹,犯人是如何进屋的呢?
余念问:“有可能是你儿子自己开门放他进来的吗?”
“不会,我们家从里面开门需要解开密码锁。锁的位置很高,我儿子够不到。”
“当时的门窗都是紧闭的?”
“保姆说是紧闭的,她怕我儿子乱爬窗出什么意外。”
那么,只有一个大胆的推论——犯人有屋子里的钥匙,他是淡定自若地打开门的。
“犯人极有可能有钥匙。”余念下了结论。
沈薄勾唇,“哦?”
“我觉得可能是熟人犯案,”她说,“不过有一点我很疑惑,如果他有钥匙,又对季岚家的情况了如指掌,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犯案未遂被逮住的情况?不会稍显刻意吗?还有,如果他是跳窗出逃的,那么爬墙逃跑的时候,他的脚印去哪了?”
季岚惊慌失措地说:“肯定是她,是她回来索命了!”
“什么?”余念问。
“这个家是我丈夫和他前妻的婚房,他前妻肯定熟知这里的一切。她看不惯我过的好日子,回来索命了!”
余念沉默。
别说前妻看不惯了,就连她都看不惯。
三年前,前妻刚怀孕,季岚的儿子都应该两岁大了,丈夫早就出轨,并且在外建了一个小家。
要说死去的前妻对她没恨,余念都不信,肯定是恨之入骨。
不过被季岚这样混淆视听,这一起处处诡秘的案件又回到了原点。
余念陷到沙发里,她的脑中有无数个疑问,却没办法用一根线串起来。
小白突然说:“如果我听到有人回来,应该会一动不动躲屋子里,先藏起来。”
“你说什么?”余念问。
“有没有可能,犯人当时藏起来了?”
余念皱眉:“那墙上的鸟人又是怎么回事?”
她借了一张纸和笔,在上头涂涂画画,突然有些明白了。
是她傻了,一直以为故获鸟就一个人。
这个故获鸟应该是故意让季岚看见身影的,为的就是让她对“前妻归来复仇”这个事件深信不疑。
但,究竟是为什么呢?
余念思索了一会儿,将事件串起来,说道:“我来演绎一下,整个犯罪的过程。犯人先是打开屋子,劫持季岚的儿子,所以出现了最开始的一道陌生脚印。”
有警员问:“那为什么跳窗时没有脚印?”
“先别急,”余念起身,凑近窗,利落地掀开窗帘,说道:“随之,他打开窗,与外头要扮演故获鸟的同伙里应外合,等季岚回家以后,就捂住孩子的嘴,抑或是迷晕孩子,不动声色地躲到房间内。
季岚看见脚印,自然会惊慌失措。再一看窗户开着,外头墙上有人跳下,肯定心生疑惑,直接追出去。
这个时候,犯人就能将她儿子从前门带走,制造出故获鸟会飞的假象,离开现场。”
她这样分步解释,清晰又明了,从而得出结论——犯人有同伙,不止一个人。并且极有可能跟踪季岚已久,或许有钥匙,是熟人。
他这样费尽心思要引起季岚的恐慌是为什么?
可以肯定的是,目的一定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单纯。
“那么,我们怎么找到他呢?有留下什么线索吗?”警员问。
余念深吸一口气,微笑:“没有,我对他的行踪毫无头绪,并且刚才的分析只能解释犯罪过程,并不能帮助我们找到他。”
“切。”有个实习的警员小声的哼了一句,似乎对她光会说空话的行为不满。
余念眯起眼,一下子从人群里揪出方才哼声的那名实习警员,说:“有能耐自己去找,你们头儿没教过你没能力就闭嘴?”
他显然不知道余念气性儿这么大,涨红一张脸不吭声。
余念其实挺能理解这种心情的。
但凡讲台上的教授喋喋不休说理论,总有愤青刺头儿小声抗议彰显不同,要真把他拉出来溜一圈,又面红耳赤,屁都打不出一个儿。
她松了手,拍了拍他领口上的褶皱,说:“多历练历练,当警-察没你想的这么容易。”
“是!”警员被徐队长一瞪,骑虎难下,只能低着头,听了一声教训。
余念不和这种还没经过多少历练的小年轻争论,掉份儿。
屋外的雨不要命似的落下,噼里啪啦,砸起一汪汪小水洼。
玉珠溅起的帘幕里,映出路灯的微芒,反射进屋内,既清冷,又光怪陆离。
余念喝了两口鲜美浓稠的汤,心满意足放下筷子。
天冷,屋内暖洋洋的,三四个能推心置腹的好友,还有一口美味的面汤,真是人生一大幸事。
她望向沈薄与小白的眉目都柔化许多,“好了,我们回去?”
“我去付账。”沈薄的温柔有礼都体现在这些微末细节处,让人很难讨厌起他。
老板推荐她喝一杯自家酿的桂花酒,他的盛情难却,余念只能被灌了两杯。
等回家时,余念酒劲上头,太阳穴隐隐刺疼,晕眩感迎面而来。
她被沈薄搀着,踉踉跄跄往前走,几乎是挂在他的身上。
余念其实没醉,只是那酒度数太高,她一下子承受不住,所以反应大了一点。
她的鼻间萦绕着沈薄身上的味道。
不知名的香水,不寻常的气息,似乎是独一无二、专属他的气味,神秘莫测。
此时,天色已经完全暗下来了。
雨天总是看不见繁密的星子与月,被密集的云层遮蔽,晕出一轮灰白的影子,如隔雾看花,云里雾里。
“啪嗒。”
她突然听到了什么声音,从身后传来,似砖瓦落地,发出咯噔一声脆响。
余念回头,隐约只见一个黑影迅速窜过。
迎面而来一阵风,将一片羽毛吹到了她的发间。
红与黑交融,在浓密的发间触目惊心。
沈薄随手捻下羽毛,握在掌心给她看。
“羽毛?”余念清醒了。
她捻住羽毛的根部,上面还有红色的血迹,像是刚从身上拔下来。
余念摇摇头,扫去这个不切实际的想法。
可能那个人只是怀中抱了一只受伤的鸡,暂且不要想那么多了。
总不可能是和故获鸟狭路相逢吧?
不知为何,她又想到了那句广为流传的俗语——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的。
余念淋浴时,那一片羽毛的模样还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她全神贯注回想起之前在路口的点点滴滴——当时的天暗,路灯一闪一闪,散发着细微的光芒。那个人影只是一窜而过,身上的衣物好像是红色的,逆光看着,隐隐有暗黑色。
那个人,还身披羽衣?
没由来的,她又想到了有关故获鸟的都市传说:披羽化鸟,卸羽为妇。
她是不是撞破了什么不为人知的事情?
余念洗完澡,还是坐到电脑前搜索有关磊山区故获鸟的事件。
网上对此热议颇多,自从2013年那个犯罪团体被歼灭以后,故获鸟事件已经逐渐沉底,销声匿迹,从人们的视线中淡去。
但在七月月初开始,纷纷有网友说看见了故获鸟,甚至在前几天,还有小孩失踪了!
有人推测,故获鸟是真的存在的,是之前那个医院死去的孕妇所化的怨灵,而犯罪团队只是借真的故获鸟传说来犯罪,企图混淆视听。
现在他们伪装的故获鸟被抓了,心怀怨念的妖怪故获鸟又重出江湖了。
也就是说,故获鸟很有可能是真实存在的都市妖怪?
这样一联系,令人脊背发寒。
“故获鸟吗?”她呢喃自语。
余念又往下翻看讯息,她心里在意那个三年前的医院事件,不自觉搜索当时的原贴——原来是被季岚撞死的前妻不堪受辱自杀了,从而发生多起怪事,大家也说这是遭了怨恨,产妇死后化作故获鸟归来。
网友捏造事实的能力很强,说的煞有其事:有说住在死者隔壁,每一晚都听到前妻抱着孩子哭,偶尔发出怪诞的鸟叫;也有的说他曾坐电梯时,莫名停在了四楼,电梯门打开,前妻一身血衣飘过,还侧头看他的。
总之,这些人唯恐天下不乱,胡编乱造的成分居多。
余念嗤之以鼻,关了网页。
“啪嗒。”
就在此时,房门突然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余念吓了一跳,站起身去开门。
刚握住门把手,她就察觉不对劲了……按理说,沈薄不可能这样有失分寸地敲门;而小白也不像是这种做事慌里慌张的人。
难道说,家里有人混进来了?
“是谁啊?”她心有余悸地问。
窗外风雨渐大,一下子吹开了窗户,雨水随着穿堂风倒灌进来,吹湿了她的脊背。
糟了!
余念想去关门,但屋外的敲门声不停。
死就死吧!
她一时烦躁,深吸一口气,打开门——原来是小白!
难怪了,他本来就听不清说话声,更何况还下着大雨。
小白气喘吁吁跑进,帮她关上窗,随后,沈薄跟了进来。
小白解释:“沈先生说你这间房的窗不太牢,晚上刮台风,所以让我过来看看。”
“哦,果然脱钉了。”沈薄说。
他翻开工具箱,两下换了锈了的钉子,安装好窗户以后,才退出门去。
沈薄彬彬有礼朝余念弯腰,鞠躬,点头示意,“如果余小姐的窗户还出问题,欢迎你随时来我房间找我修理。”
“好。”
沈薄前脚刚上楼梯,后脚回头,“多晚都行。”
他朝她弯唇,微微一笑,如沐春风。
余念的心脏蓦然一跳,她错开眼,含糊地点点头,赶紧关上了门。
她险些被这个男人摄去了魂魄,好在回魂得快,没被这个笑面阎王给勾走心神。
她这一觉睡得很好。
外头细雨如丝,淅淅沥沥下了一整个晚上,却一点都不影响她的睡眠。
如果看见路上有人冒雨,行色匆匆,甚至会产生一种莫名的安全感,只因不用在外颠沛流离。
可能人的骨子里都有一种幸灾乐祸的情绪,对比别人的惨状,虽心有戚戚,但总在庆幸落难的不是自己。
“叮铃铃。”
就在这时,余念的手机响起了。
“喂?”她略带鼻音问。
“余念姐,下楼。沈先生接了个单子,找你有事。”小白听不见她的回话,一般都是干净利落汇报了事情,就挂断电话。
余念茫然望向窗外,忽见昨夜经过的那个巷口停了无数辆警车,狭窄的小道被堵的严严实实的。
她心头一跳,知道出了事,赶紧穿衣下楼,寻找沈薄。
沈薄还在慢条斯理地吃早点,见了她,只将一份档案递给她,“故获鸟事件,你不是很感兴趣吗?”
“你怎么知道?”
沈薄喝了一口豆浆,掖了嘴角,说:“我之前用你房间的电脑浏览过网页,登了账号忘记退了,所以你搜索的关键字会被同步到我的电脑里。”
余念扯了一侧嘴角,艰难挤出一个笑容,“你确定是‘偶然’事件,而不是想监-视我?”
“我对余小姐的*并不感兴趣,不过,还请下回不要在网上搜索有关我的讯息,其一是你搜不到,其二是如果你很好奇,可以直接来问我。我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他的声音越说越低,被风拂进来,拢到她单薄的耳廓上,又酥又麻,还略带几分温热。
她不过是对他很好奇,也幸亏,她没出于好奇搜什么奇怪的床上用品,不然就百口莫辩了。
余念坐下,咬了一口黄澄澄的油条,一边翻阅档案。
沈薄接下的单子是和磊山区警方的合作缉拿偷窃孩童的犯人,代号是故获鸟。
就算真有妖怪,警方也不可能以这种匪夷所思的结论结案,只能说这是人为伪装的案件。
余念自嘲一句:“捉妖我可不擅长啊。”
“不感兴趣吗?”沈薄问。
“感兴趣,我接了。”余念话音刚落,只听得沈薄道:“失踪的是季小姐家的孩子。”
余念皱眉,说:“那倒也没关系,我只对案件本身感兴趣,而对于季小姐的人品,我依旧是嗤之以鼻。”
据沈薄所说,现场留下了羽毛,警方怀疑又是之前那起人口贩卖案的同-党所为。
那么,昨晚看到的鸟人,就极有可能是凶手?
“能去犯罪现场看看吗?”余念问。
“你是特邀的刑侦专家,自然可以去现场勘查。”沈薄说。
他们很快赶到了现场,院内有多名警员来回搜寻残留的痕迹。
季岚以手掩面,哽咽道:“求你们一定要救救我的儿子,他才五岁大,才这么小……”
余念说:“光哭有什么用,昨晚究竟是怎么回事?”
“昨天我儿子跟保姆在家,保姆晚上要回家休息,所以我立马赶回家带他。哦,对了,在保姆走后,儿子还给我打了一个电话。但一回家,我就没看到其他人,地上都是鞋印。我赶到他房间一看,窗户开着,院外的墙上站着一个浑身长毛的人影,我儿子肯定是她带走的。我很害怕,就追了出去……我,我报了警,但是人已经跑远了。”季岚深吸两口气,说话时声音都在颤抖,很显然是惊吓过度。
“也就是说,你儿子本该在屋内,却没有发现人影,反倒是看见一个鸟人把他掳走了?”
“没错,一定是报复。她……她是来报复我的!”
“也就是说,当时孩子是一个人在家里的,并且打电话和你确认过了是吗?”
“是的。”
余念使了一个眼色给小白,让他去询问有关保姆的情况。
经过确认,证实在孩子失踪的那段时间,保姆有不在场的证明,所以她确实与本案无关。
余念不作声,只转向后院,查看地上的泥泞。
如果犯人真的是从二窗爬出,那么他的鞋上必定沾上了湿土,并且在窗台上也会留下印记。
这里的楼层统共就一米多高,即使跳下来也无大碍,然后会落到这儿。
余念比了一个位置,最后犯人如果想要翻墙逃离,必定会踩到后院植被茂密的泥地里,留下足印。
但有趣的是,这里什么鞋印都没有。
可季岚偏偏说犯人是跳窗逃离。
难不成他真的是故获鸟,披上羽衣,从窗户内飞了出去?
又或者是季岚自导自演?
不,不太可能。
一个是从前院门到屋内的路上,确实有陌生人的脚印;而从窗到墙的位置却没有,这一点让人心生疑惑。
还有一点,门窗上都没有撬开的痕迹,犯人是如何进屋的呢?
余念问:“有可能是你儿子自己开门放他进来的吗?”
“不会,我们家从里面开门需要解开密码锁。锁的位置很高,我儿子够不到。”
“当时的门窗都是紧闭的?”
“保姆说是紧闭的,她怕我儿子乱爬窗出什么意外。”
那么,只有一个大胆的推论——犯人有屋子里的钥匙,他是淡定自若地打开门的。
“犯人极有可能有钥匙。”余念下了结论。
沈薄勾唇,“哦?”
“我觉得可能是熟人犯案,”她说,“不过有一点我很疑惑,如果他有钥匙,又对季岚家的情况了如指掌,那么为什么还会出现犯案未遂被逮住的情况?不会稍显刻意吗?还有,如果他是跳窗出逃的,那么爬墙逃跑的时候,他的脚印去哪了?”
季岚惊慌失措地说:“肯定是她,是她回来索命了!”
“什么?”余念问。
“这个家是我丈夫和他前妻的婚房,他前妻肯定熟知这里的一切。她看不惯我过的好日子,回来索命了!”
余念沉默。
别说前妻看不惯了,就连她都看不惯。
三年前,前妻刚怀孕,季岚的儿子都应该两岁大了,丈夫早就出轨,并且在外建了一个小家。
要说死去的前妻对她没恨,余念都不信,肯定是恨之入骨。
不过被季岚这样混淆视听,这一起处处诡秘的案件又回到了原点。
余念陷到沙发里,她的脑中有无数个疑问,却没办法用一根线串起来。
小白突然说:“如果我听到有人回来,应该会一动不动躲屋子里,先藏起来。”
“你说什么?”余念问。
“有没有可能,犯人当时藏起来了?”
余念皱眉:“那墙上的鸟人又是怎么回事?”
她借了一张纸和笔,在上头涂涂画画,突然有些明白了。
是她傻了,一直以为故获鸟就一个人。
这个故获鸟应该是故意让季岚看见身影的,为的就是让她对“前妻归来复仇”这个事件深信不疑。
但,究竟是为什么呢?
余念思索了一会儿,将事件串起来,说道:“我来演绎一下,整个犯罪的过程。犯人先是打开屋子,劫持季岚的儿子,所以出现了最开始的一道陌生脚印。”
有警员问:“那为什么跳窗时没有脚印?”
“先别急,”余念起身,凑近窗,利落地掀开窗帘,说道:“随之,他打开窗,与外头要扮演故获鸟的同伙里应外合,等季岚回家以后,就捂住孩子的嘴,抑或是迷晕孩子,不动声色地躲到房间内。
季岚看见脚印,自然会惊慌失措。再一看窗户开着,外头墙上有人跳下,肯定心生疑惑,直接追出去。
这个时候,犯人就能将她儿子从前门带走,制造出故获鸟会飞的假象,离开现场。”
她这样分步解释,清晰又明了,从而得出结论——犯人有同伙,不止一个人。并且极有可能跟踪季岚已久,或许有钥匙,是熟人。
他这样费尽心思要引起季岚的恐慌是为什么?
可以肯定的是,目的一定不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单纯。
“那么,我们怎么找到他呢?有留下什么线索吗?”警员问。
余念深吸一口气,微笑:“没有,我对他的行踪毫无头绪,并且刚才的分析只能解释犯罪过程,并不能帮助我们找到他。”
“切。”有个实习的警员小声的哼了一句,似乎对她光会说空话的行为不满。
余念眯起眼,一下子从人群里揪出方才哼声的那名实习警员,说:“有能耐自己去找,你们头儿没教过你没能力就闭嘴?”
他显然不知道余念气性儿这么大,涨红一张脸不吭声。
余念其实挺能理解这种心情的。
但凡讲台上的教授喋喋不休说理论,总有愤青刺头儿小声抗议彰显不同,要真把他拉出来溜一圈,又面红耳赤,屁都打不出一个儿。
她松了手,拍了拍他领口上的褶皱,说:“多历练历练,当警-察没你想的这么容易。”
“是!”警员被徐队长一瞪,骑虎难下,只能低着头,听了一声教训。
余念不和这种还没经过多少历练的小年轻争论,掉份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