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自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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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倪大红,他们叫我敏登。
倪大红是我的本名,没关系,你不认识我的姓也没事。
我是个商人,我特喜欢抽雪茄,因为它黑粗直,不像卷烟,不知不觉就弯了。
我这人没啥特点,就是心太狠。
为了坐到今天的这个位子,我蹲过号子,杀过人,卖过队友,贩过妞,走私过毒品,绑架过富翁,强奸过幼女,猥亵过老妇,甚至还曾把自己鲜嫩的菊花奉献给前任老板......
咳咳,总之,过程往往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枪林弹雨,刀尖火海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一般的事儿已经不能让我大喜大悲了,
但我这次进来之前一直都很不开心,非常的不开心,因为我的弟弟没了。
我的弟弟就像我的弟弟一样,黑粗直长,圆润,帅气。
咱家爹妈走得早,从小我俩都相依为命,一个馒头分两半,他吃大块,我吃小块,因为他要长身体。
经商的人,总不会轻易的相信别人,但若一个人前行的久了,也会逐渐忘记生活的意义。
年轻人总喜欢向人吹嘘自己认识多牛逼的人,干过多牛逼的事,以证明自己多牛逼;而年纪大了的人却喜欢找些旧人,聊聊那些的人,和以前那些的事,像一样的笑了,才能暂时逃离那种漫长时间带来的空虚。
而曾经和我亲近的人,不是被我卖了,就是被我杀了,到现在,举目四顾,皆为陌人。
所以我的弟弟对我而言很重要,所以听到他被杀的消息,我很愤怒。
人质在手里,判都没谈,条件都没提,你就敢开枪,你tmd的不按常理出牌啊,这还让我们犯罪分子怎么玩!
也许我弟弟只是要求服刑的时候有wifi啊!
我一直觉得我弟弟是个耿直的人,适合读书,不适合经商,在他小的时候,我就送他到城里最好的学校读书,接受最好的教育,哪怕学习不好,买个文凭留个学什么的也都是小case。
但我可能低估了我弟弟,见过学习不好的,没见过学习不好到这种地步的!
他说他打过的老师可能比我杀过的人还多,我觉得老师这种东西,没任何战斗力,打了也没什么意义,要是想学打架,找人教多简单。
每次他在学校把人打成残废,我去善后的时候,都教育他要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他总是说读书没用,挣不到钱,讨不到妞。
我只有摇摇头,拿出一叠钱丢在老师和训导主任的脸上,希望他们能让我弟弟明白知识就是力量。
只是,丢了十几年的钱,也没让我弟弟明白这一点。
于是他就跟着我做事了。
他太耿直,太单纯,羽翼未丰就想自己单干,有几个手下有枪了就敢去中国接活单干,却不知道打点关系。就像他小时候在学校,只知道打人,不知道给老师和领导装几根烟,把关系弄好,这样打人就可以打的更爽。
在学校,我可以罩着,但他去了中国还这么搞,不死就对不起广电总局了。
我看着他从中国打来的电话,看着他说事情快办完了,看着警察破窗而来,看着他带着哭腔朝我喊“救我,哥!”,看着狙击枪一枪一枪打在水泥墙上最后打在他脑袋上,看着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变成事实,我知道,许多事情,终究是无能为力。
……
那是一个五月的早晨,空气中多了许多燥热的湿润,泛黄的万年历上只有一行字:诸事不宜,血光之灾。
没有一点点防备,那些警察就这样出现在我脑海里,哦不,面前,列了一大堆罪名,然后给我拷上手铐。
我叹了口气,果然还是走得太前卫,不该给保镖和小弟安排五一节假期的。
我知道监狱的环境,不可能有外面这么的自由,所以想在进警车前先抽根雪茄。
也许在枪决前还有一根雪茄,但肯定没我这根原味。
一声枪响,给我点火的警察的手臂飞了出去,砸向了场外观众。
然后我看见很多老外拿着各种重武器蹂躏这些可怜的警察。
心想警察叔叔你们来抓我来的真不是时候,碰上人家来寻仇了!
死于乱枪之中,也许对我而言是个很好的结局。
我笔直地站着,虽然不高,但是胖,受弹面积大,而且一身醒目地黑,没理由不被打中的。
但偏偏我活了下来,周围的条子都被打成了筛子。
原来那些老外是雇佣军,打听到我有难,特来相救,这样要价可以更高一点。
他们自称是百年老店,信誉优良,没遇到主角的时候枪法可以准的一塌糊涂,遇到主角了也可以展现自己优良的演技,而且五一优惠,只要998,可以分期打,也可以啪啪啪。
哦,对了,这家伙叫陈宸。算我心好,提醒你们一句,谁跟我一样遇到他了,就跪吧!
听说还有个主角叫冷锋,我和他还有笔帐要算!
……
我感叹着现在信息化社会,发展太快,雇佣军都主动出来找客户了。
然后看见给我点烟的警察,他还活着,捂着断手,满脸痛苦。
我决定给他个痛快,那个傻大个手里提的机枪很炫酷,那么就用这个吧。
事后,我提枪的手因为轻微骨折休息了一个月。
不好意思,我不该强行装逼的。
……
其实人真的很奇怪,人命可以很值钱,也可以很不值钱,为了钱,雇佣军可以杀死素未谋面的警察,也为了钱,我可以在枪林弹雨中寂寞地抽着烟,除了尿裤子毫发无损。
在弟弟的丧礼上,我听着枪响,看着弟弟的黑白照片,我突然明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难堪不在于不舍,而在于不习惯。
这种不习惯来得太突然。
好烟我抽遍了,好酒我喝高了,好女人我睡爽了,现在弟弟也死了,生活似乎一下子没了意义。
记得以前听过一句话,被同一个人杀死的人,也许死后能在天国团聚,我叫来雇佣兵,给他们看了钱和的照片,示意他们杀了冷锋,为我弟弟报仇。
我知道冷锋是主角,我不在乎,谁叫他杀了我弟弟呢。
我这种人是标准的大反派,既然是反派嘛,最后肯定都会被主角反杀。
那么我就可以和我弟弟团聚了。
——纪念我那在夕阳下奔跑的青春
2008年9月13号写于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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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倪大红,他们叫我敏登。
倪大红是我的本名,没关系,你不认识我的姓也没事。
我是个商人,我特喜欢抽雪茄,因为它黑粗直,不像卷烟,不知不觉就弯了。
我这人没啥特点,就是心太狠。
为了坐到今天的这个位子,我蹲过号子,杀过人,卖过队友,贩过妞,走私过毒品,绑架过富翁,强奸过幼女,猥亵过老妇,甚至还曾把自己鲜嫩的菊花奉献给前任老板......
咳咳,总之,过程往往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
枪林弹雨,刀尖火海摸爬滚打这么多年,一般的事儿已经不能让我大喜大悲了,
但我这次进来之前一直都很不开心,非常的不开心,因为我的弟弟没了。
我的弟弟就像我的弟弟一样,黑粗直长,圆润,帅气。
咱家爹妈走得早,从小我俩都相依为命,一个馒头分两半,他吃大块,我吃小块,因为他要长身体。
经商的人,总不会轻易的相信别人,但若一个人前行的久了,也会逐渐忘记生活的意义。
年轻人总喜欢向人吹嘘自己认识多牛逼的人,干过多牛逼的事,以证明自己多牛逼;而年纪大了的人却喜欢找些旧人,聊聊那些的人,和以前那些的事,像一样的笑了,才能暂时逃离那种漫长时间带来的空虚。
而曾经和我亲近的人,不是被我卖了,就是被我杀了,到现在,举目四顾,皆为陌人。
所以我的弟弟对我而言很重要,所以听到他被杀的消息,我很愤怒。
人质在手里,判都没谈,条件都没提,你就敢开枪,你tmd的不按常理出牌啊,这还让我们犯罪分子怎么玩!
也许我弟弟只是要求服刑的时候有wifi啊!
我一直觉得我弟弟是个耿直的人,适合读书,不适合经商,在他小的时候,我就送他到城里最好的学校读书,接受最好的教育,哪怕学习不好,买个文凭留个学什么的也都是小case。
但我可能低估了我弟弟,见过学习不好的,没见过学习不好到这种地步的!
他说他打过的老师可能比我杀过的人还多,我觉得老师这种东西,没任何战斗力,打了也没什么意义,要是想学打架,找人教多简单。
每次他在学校把人打成残废,我去善后的时候,都教育他要把心思用在正道上,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他总是说读书没用,挣不到钱,讨不到妞。
我只有摇摇头,拿出一叠钱丢在老师和训导主任的脸上,希望他们能让我弟弟明白知识就是力量。
只是,丢了十几年的钱,也没让我弟弟明白这一点。
于是他就跟着我做事了。
他太耿直,太单纯,羽翼未丰就想自己单干,有几个手下有枪了就敢去中国接活单干,却不知道打点关系。就像他小时候在学校,只知道打人,不知道给老师和领导装几根烟,把关系弄好,这样打人就可以打的更爽。
在学校,我可以罩着,但他去了中国还这么搞,不死就对不起广电总局了。
我看着他从中国打来的电话,看着他说事情快办完了,看着警察破窗而来,看着他带着哭腔朝我喊“救我,哥!”,看着狙击枪一枪一枪打在水泥墙上最后打在他脑袋上,看着自己最担心的事情变成事实,我知道,许多事情,终究是无能为力。
……
那是一个五月的早晨,空气中多了许多燥热的湿润,泛黄的万年历上只有一行字:诸事不宜,血光之灾。
没有一点点防备,那些警察就这样出现在我脑海里,哦不,面前,列了一大堆罪名,然后给我拷上手铐。
我叹了口气,果然还是走得太前卫,不该给保镖和小弟安排五一节假期的。
我知道监狱的环境,不可能有外面这么的自由,所以想在进警车前先抽根雪茄。
也许在枪决前还有一根雪茄,但肯定没我这根原味。
一声枪响,给我点火的警察的手臂飞了出去,砸向了场外观众。
然后我看见很多老外拿着各种重武器蹂躏这些可怜的警察。
心想警察叔叔你们来抓我来的真不是时候,碰上人家来寻仇了!
死于乱枪之中,也许对我而言是个很好的结局。
我笔直地站着,虽然不高,但是胖,受弹面积大,而且一身醒目地黑,没理由不被打中的。
但偏偏我活了下来,周围的条子都被打成了筛子。
原来那些老外是雇佣军,打听到我有难,特来相救,这样要价可以更高一点。
他们自称是百年老店,信誉优良,没遇到主角的时候枪法可以准的一塌糊涂,遇到主角了也可以展现自己优良的演技,而且五一优惠,只要998,可以分期打,也可以啪啪啪。
哦,对了,这家伙叫陈宸。算我心好,提醒你们一句,谁跟我一样遇到他了,就跪吧!
听说还有个主角叫冷锋,我和他还有笔帐要算!
……
我感叹着现在信息化社会,发展太快,雇佣军都主动出来找客户了。
然后看见给我点烟的警察,他还活着,捂着断手,满脸痛苦。
我决定给他个痛快,那个傻大个手里提的机枪很炫酷,那么就用这个吧。
事后,我提枪的手因为轻微骨折休息了一个月。
不好意思,我不该强行装逼的。
……
其实人真的很奇怪,人命可以很值钱,也可以很不值钱,为了钱,雇佣军可以杀死素未谋面的警察,也为了钱,我可以在枪林弹雨中寂寞地抽着烟,除了尿裤子毫发无损。
在弟弟的丧礼上,我听着枪响,看着弟弟的黑白照片,我突然明白,白发人送黑发人的难堪不在于不舍,而在于不习惯。
这种不习惯来得太突然。
好烟我抽遍了,好酒我喝高了,好女人我睡爽了,现在弟弟也死了,生活似乎一下子没了意义。
记得以前听过一句话,被同一个人杀死的人,也许死后能在天国团聚,我叫来雇佣兵,给他们看了钱和的照片,示意他们杀了冷锋,为我弟弟报仇。
我知道冷锋是主角,我不在乎,谁叫他杀了我弟弟呢。
我这种人是标准的大反派,既然是反派嘛,最后肯定都会被主角反杀。
那么我就可以和我弟弟团聚了。
——纪念我那在夕阳下奔跑的青春
2008年9月13号写于浙江省监狱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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