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九章 月光神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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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曼蓝脸色骤变,用不解和质疑的眼光看着陆轩,她的心底深处闪过失望。
无论如何她也想不到,陆轩带来的人竟然是长公主。
“干娘,是的……”
陆轩有些不敢面对林曼蓝质询的眼神,微垂了头,他有种做错事的感觉。
“干娘,本公主和小陆陆已经定了终身,以后你也是本公主的干娘!”
君御晓知道这个小男人又胆怯了,上前将他的手紧紧握住,目光坚定地看着林曼蓝。
这个小家伙,来之前不是说好要一起面对的吗?她还指望他在林曼蓝面前说几句好话呢,看样子是指望不上了。
“长公主切莫要折煞了草民,草民担待不起!陆轩!跟我来书房!干娘有要事跟你谈谈!”
林曼蓝脸色难看,甩袖径直往书房的方向走去。
“小陆陆,你去吧,跟干娘好好谈谈,本公主在这里等你,你可得多替我美言几句噢。”
君御晓紧握着陆轩的大掌,并且将二人交握的手放在眼前晃了晃。
“公主……”
“快去吧,是不是要本公主亲你一口你才肯去?”
君御晓好笑地看着陆轩在自己的话后迅速变红的脸,她就是喜欢他这个样子。
“那我先去了。”
陆轩相信她说得出做得到,赶忙松开了手,毕竟这里不时还有人经过,大庭广众之下的,不成体统。
——
“干娘!”
陆轩进屋后乖乖站着,虽然君御晓给他打气,但他心里还是没有勇气和林曼蓝摊牌。
“你老实跟干娘说,为什么又和长公主纠缠在一起了?而且还定终身?!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先不说她的年龄,她的私生活多么不检点,她是公主公主!你知道不知道是什么概念?她的娘是当朝太后!”
林曼蓝一咕噜地数落,恨不能将他的脑袋掰开来看看里面究竟装的什么。
她一早就不同意陆轩和长公主在一起,身份悬殊大不说,就在年龄上也说不过去。
“干娘,这些孩儿都知道,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孩儿无法回头了。”
其实这么多年,他也试过和其他女人靠近一些,但是那感觉和君御晓在一起真的不一样,这次他也想勇敢一次,哪怕最后真的不成,他也不会后悔,至少他不想错过。
人生在世就这么短短几十年,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现在有机会为何不珍惜眼前人呢?
“你什么意思?”
林曼蓝听见陆轩如此说,心里警钟大响。
“孩儿和公主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我们希望得到干娘的祝福,公主择日会入宫跟太后娘娘说我和她的事。”
呼!
终于说出口了,反正早晚都是要摊牌的,此刻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你疯了?!”
林曼蓝脸色一白,差点儿站不住,连忙扶住桌子稳住身形。
“干娘!”
陆轩连忙上前扶着林曼蓝,他知道他说的话可能有些不妥,却没想到林曼蓝会这么大反应。
“你走开!不要叫我干娘,我一介草民怎么能高攀得起你未来的驸马爷!”
林曼蓝拂开陆轩的手臂,阻止他的靠近,心里恨铁不成钢的那种无力感让她不知道该如何办。
陆轩和长公主已经有了夫妻之实,长公主肯定不会放过陆轩的,唯一的方法就是陆轩自己放弃,让长公主彻底死心。
“干娘?!”
陆轩没想到林曼蓝会如此决绝,而且说出的话让他几乎难以接受。
“你不用再说了,我现在不想见到你,你走吧!”
林曼蓝也不知为何,心痛得不行,她觉得前面是万丈深渊,只想拉出使劲往前的陆轩,可陆轩已经半只脚踏到了空中。
“干娘!孩儿不孝,请您不要放弃孩儿!”
陆轩直接在地上跪下了,他眼眶中热泪萦绕。
林曼蓝对他来说跟亲娘没有区别,如今若真要和她断绝关系,他是说什么都不甘愿的。
“轩儿,干娘有个儿子,若他还活在世上应该跟你差不多一般大,干娘想看着你幸福快乐,过着平凡的日子,人要懂得知足,公主那些人不是我们能招惹得起的,你为什么要执迷不悟呢?你知不知道干娘的心有多着急有多痛?”
林曼蓝说话期间想起了以前的事,泪水不停地滑落,她多希望自己一家就是个普通百姓,那样的话就不会招惹那么多是非了。
“干娘,孩儿曾经也想过这样,可什么才是幸福快乐?幸福快乐难道不是跟自己所爱所喜欢的人在一起么?如果和自己不喜欢的人勉强在一起,根本就不会快乐!”
陆轩看着林曼蓝认真道。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林曼蓝何尝不知道陆轩所说的道理,因为这让她想起了自己以前。
当年,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时任义安城城主的韩卓达在一起,两人也是私定了终身,最后她还不顾家里反对嫁给了韩卓达。
虽然她不后悔,但如今与韩卓达天人永隔,和自己的儿子失散多年,这样的日子何来幸福快乐?
幸福快乐只不过是奢求罢了,那是十分短暂的,而后会有无边无际的痛苦,所以她才希望陆轩不要步她的后尘。
“干娘,孩儿知道。以前我知道您想撮合我和绿鞘,可是那段时间我真的很不开心,我甚至不想和绿鞘走得太近,但为了您的心愿,我假意迎合,可您不知道那种感觉很难受很难受……”
“干娘,我长大了,有些事可以自己做主,就算全天下都反对我和公主在一起,我也希望您能支持我。孩儿是真的喜欢公主,我不在乎她年龄多大,不在乎她以前有几个男人,我就是无法自拔地陷进去了。”
陆轩终于将心底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
而与此同时,在门外偷听的君御晓转身,就像个初恋少女般用手捂住自己绯红滚烫的脸颊,嘴角勾出幸福愉悦的幅度。
没想到陆轩那个可爱的小男人竟然说喜欢她,她一颗心如小鹿乱撞,欣喜不已。
其实她何尝不是,第一次见他就无法自拔了,就像中了毒一样,就认定他了,其他谁都放不进眼里,融不进心里了,更别提二人在床事上异常和谐……
哇!
心情真好……
君御晓兴奋得差点儿就想冲进去狠狠亲他两口,真是太棒了!
可未免惹林曼蓝生气,她决定悄悄到书院其他地方溜达,以缓解下心中激动的情绪。
“轩儿!干娘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和我失散多年的儿子十分相似,但天下难有如此巧合之事,这些年这个心结也一直结在心里,如今不知你愿意不愿意与干娘试试这滴血认亲的法子。”
林曼蓝从桌上拿了一个空杯子,将茶壶里的水倒在了里面,往桌前一推。
“干娘,您说的是真的吗?”
陆轩没想到林曼蓝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他这几年一直在托人找他娘,可都没有一点儿线索,他还以为他娘已经不在这世上了,所以对林曼蓝更加亲近。
可现在林曼蓝说他们俩有可能真的是母子?
这世界也太小了吧?
“是不是真的,试试就知道了。”
林曼蓝转身朝一旁的柜子走去,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匕首,二话不说便在自己的指尖割开了一个小口,走到桌前将血滴在装了清水的杯子里,然后便将匕首递给陆轩。
陆轩仍旧跪在地上,看着举在自己面前的匕首有些迟疑,如果林曼蓝真的是他娘,他该怎么办?
他幻想了很多次他和她娘相见的场景,却不知道竟然是在这种场合下,林曼蓝本就不同意他和长公主的事,若她真的是他娘,若她以死相逼让他离开公主,他要怎么选择?
“怎么?你不愿意么?不想知道我是不是你娘?”
林曼蓝看到陆轩眼中的迟疑,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一定是因为长公主的事左右了他的判断,若是换做以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接下这把匕首。
“干娘,孩儿不是这个意思。”
陆轩接过匕首,起身走到桌前,割开中指,一滴殷红的血液滴入杯中,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陆轩的血刚好靠着杯沿,离林曼蓝的血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人静静观察着杯中的反应,可两滴血就像两个毫不相干的路人般,各自站在道路两旁张望,谁都没有先往另外一边走去。
林曼蓝越看心中的失望越大,她几欲动手摇晃那杯子,让两滴血融在一起。
她的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希望陆轩是她儿子,那样韩家还没有绝后,另一方面又不希望陆轩是她儿子,因为她的儿子若是跟长公主不清不楚,她可不敢和太后娘娘做亲家。
而陆轩的心也是七上八下,他一双手掌几乎汗湿,紧握了又松开,松了又紧,额头都渗出汗水了。
约莫过了半刻钟,两人也几乎都没了耐性。
“算了,你走吧……”
林曼蓝揉了揉太阳穴,轻叹了一口气,她不明白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陆轩跟她夫君韩卓达那么像,如果陆轩不是她儿子,天底下哪有长得那么像的人?
“干娘……”
陆轩看到林曼蓝眼中的失望,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
“干娘希望你不要和长公主牵扯太多,干娘是为了你好,你不要生干娘的气……”
林曼蓝看着陆轩,不知道如何表达她的心情。
“干娘,您……”
“你走吧,以后你的事干娘也不想管太多,毕竟你有你自己的路要走,干娘也不能陪你一辈子。”
是啊,就算陆轩是她的儿子她又能改变些什么呢?
“干娘,因为孩儿不是您的亲儿子,您这是赶孩儿走了,您不要孩儿了是么?”
陆轩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林曼蓝的话明显是不想认他做干儿子了。
“干娘不是这个意思……”
“干娘,这滴血认亲的说法并不科学……干娘,这血有动静了?”
陆轩说着将杯子端起,才发现杯中的血液开始慢慢扩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逐渐混合,水的颜色也成了淡红色!
“什么?我看看!”
林曼蓝上前,果然见到杯中原本还不相干的两滴血竟然同时往中间慢慢扩散。
这是怎么回事?
“轩儿,你刚才摇动了杯中的水?”
林曼蓝疑惑地看着陆轩,他端起水杯的时候血液就迅速散开了,事情太蹊跷了。
“没有啊,孩子就是端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难道就是这瞬间它们就动了?”
陆轩表示很无辜,但林曼蓝说的也不无可能,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遇见,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此事先不急,有空干娘去问问大夫,或者有机会咱们再测试一番,今日干娘还有很多事要做,你先回去吧!”
林曼蓝接过他手中的杯子,发现那两滴血融合的速度竟然越来越快。
“好的,孩儿听干娘的!那孩儿就先告辞了,我和公主过几天再来看干娘!”
陆轩说完之后也不等林曼蓝再说君御晓什么,便行礼离开了。
而林曼蓝在书房一直等到那两滴血液彻底融合在一起,才面色凝重地放下茶杯,心事重重地离开书房。
——
金北煊按照吩咐去炎城找它娘亲和妹妹,可这一路上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好像有什么东西跟着它一样,但它却又找不到那人的影踪,就连它使用转移**都没能摆脱身后跟着的尾巴,这让小老虎有点小郁闷。
它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被人盯梢还甩不掉的情况,这简直就是它虎生的一大败笔!
于是它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一会儿左拐,一会儿右拐,然后猛地回头;一会儿上树,一会儿腾空,然后猛地下看;一会儿爬坡,一会儿钻狗洞,然后猛地朝后看……
可折腾了不少法子,却都没有看到身后有人,就连一只迷路的小兔子都没有瞧见,真是气死虎也!
“后面的人听着,有本事出来跟小爷单挑,咱们干干脆脆地打一架,偷偷摸摸算什么本事?!”
金北煊实在受不了了,它觉得再这样下去,它肯定会疯掉的!
小老虎双手叉腰,瞪大虎目,金黄头发全部直立,做足气势,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
嘎嘎!
四周一片寂静,两只乌鸦嘎嘎两声从头顶飞过,金北煊额头掉下三根黑线,若是它会弹指神功,一定将那该死的乌鸦打下来烤了吃肉!
“你不出来是不是?信不信小爷抓到你之后将你抽筋拔骨,炖个三天三夜,将骨头渣晒干烧了,将肉汤拿去喂狗!”
金北煊敞开嗓门儿,确定方圆五里的所有活物包括地上的蚂蚁和洞里的老鼠都能听到他的声音。
“啊啊……啊啊……”
尖利刺耳略微有些熟悉的哭声从西北方向传来,金北煊小身板儿一闪就找到了哭源。
“原来是你这个臭冬瓜!”
某只小老虎飞起一脚直接将丸丸踢飞,丸丸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儿,根本停不下来!
“啊啊……啊啊……疼……疼……”
丸丸好不容易稳住身子,站起身来,火红的眼睛竟然水汪汪的,头上唯一一跟头发打了个结,身上弄得全都是泥灰不说,还有个小脚印,可怜兮兮小心翼翼地看着暴力小老虎。
刚刚金懋虎可是卯足了劲,它浑身都要散架了,呜呜……
“你还知道疼?你这家伙不好好藏在爹爹府上,跟着小爷想干嘛?”
金北煊走近丸丸,用小脚嫌弃地踢了踢丸丸脏兮兮的身子。
“吃吃……”
丸丸在原地跳跳的,眼中的可怜变成了兴奋。
“吃?你个小怪物该不是想吃了小爷我?你有那么大本事吗?再说了,小爷谅你也没长那胆儿!”
金北煊承认,丸丸能跟上它的确有些本事,但要想吃了它,那还没那能耐。
“不吃你……吃火……火!”
你这样儿俺还不稀罕呢!
“火?你早说啊,小爷带你去找个火种,随便放一片林子,够你吃个肚满肠圆的!”
它差点儿忘了,丸丸这小变态根本不吃人间食物,而是吃火,那多简单,还挺好养的。
“不吃……那个……”
丸丸火红的眼睛变得暗红,红色的嘴巴微抿,好似很不开森。
“嘿!你这小冬瓜还挑?你别给脸不要脸啊!小爷可不会走哪儿都带着油灯,更何况油灯那油还要钱呢!小爷我没钱,爹爹教过我,不能去偷人家的,所以咯,你还挑啥挑?不吃直接饿死,省了小爷的心!”
金北煊见丸丸一副傲娇的模样,直接提起它的独辫儿,在空中使劲儿荡了好几荡,语气和眼神中都带着浓浓的威胁。
这家伙连吃个火都挑三拣四的,真该好好教育教育!
“啊啊……晕……晕……”
丸丸蹬着两条小短腿,直接被晃蒙圈了。
“晕就对了,你说说你要吃什么火?”
金北煊用一只小爪子戳戳丸丸的肚皮,之后嫌弃地抖了抖爪子上沾染的灰尘。
“火……核……晕晕……”
“火核?什么东西?”
金北煊第一次听这个说法,不知道火核是什么东西,揪着它的独辫又晃了晃。
“火核……火……核……核……”
丸丸被那一晃,小嘴里说着火核便彻底晕了过去。
“喂!喂!你个小冬瓜,等小爷找到娘亲再跟你算账!”
——
揽月城一处偏僻的民宅。
“大皇兄!大皇兄!”
咚咚咚!
咚咚咚!
隆芙清和隆泽二人并没有离开揽月城,这几日隆芙清见隆泽都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他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还是他在谋划什么。
这让她计划已久的勾引计划都不能实施,因为隆泽根本就不让她靠近,她每晚都坚持着不睡,可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本以为隆泽晚上没有回来,可早上她起来的时候,隆泽正好给她打个招呼就出门。
事情过于蹊跷,她准备今天到隆泽的屋里去瞧瞧,或者直接睡在隆泽的床上,这样的话无论他多晚回来,她都能知道,而且说不定那时二人**就成了好事。
她敲门没人应,见门锁着,便从窗户那里跳了进去。
虽然是白天,可这个屋子隐蔽在许多树木下,光线十分昏暗,她悄悄将窗户关上却并不打算点灯,而是从口中吐出一颗细小的珠子。
那珠子刚吐出来时就像一颗小花生,没有丝毫光亮,隆芙清在黑暗中用手将那小花生似的珠子一阵揉捏,珠子便逐渐露出夺目的光华,几乎将整间屋子照得明亮不已,好似比夜明珠还有闪耀。
这珠子名为月光神珠,据说凡间仅有一颗,它是从月神娘娘的耳环上遗落下的。
在隆芙清十岁那年,她的父皇隆光不知用什么方法从嵇岛使者手上得到了这颗月光神珠,并将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但月光神珠的光华太甚,就算用黑布都包裹不住它的光,因而很容易招惹贼人惦记,更何况隆芙清远嫁揽月王朝,将月光神珠带在身上很容易被人发现。
于是她来揽月王朝之前便苦心研究了一种可以遮住其光华的方法,那便是利用人眼中的黑色眼球来装月光神珠,并且将其藏于舌下,一般人很难发现。
当她欲和男人行欢之时,便将月光神珠悄然取出,提前藏于腰带之内,她的每根腰带都是特制的,而且是从隆国带来的,上面有小机关,除了她和绣娘,就连清羽女卫都不知情,不过那个绣娘如今已没在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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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紫青送的钻钻,谢谢可笑同学送的票票,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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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曼蓝脸色骤变,用不解和质疑的眼光看着陆轩,她的心底深处闪过失望。
无论如何她也想不到,陆轩带来的人竟然是长公主。
“干娘,是的……”
陆轩有些不敢面对林曼蓝质询的眼神,微垂了头,他有种做错事的感觉。
“干娘,本公主和小陆陆已经定了终身,以后你也是本公主的干娘!”
君御晓知道这个小男人又胆怯了,上前将他的手紧紧握住,目光坚定地看着林曼蓝。
这个小家伙,来之前不是说好要一起面对的吗?她还指望他在林曼蓝面前说几句好话呢,看样子是指望不上了。
“长公主切莫要折煞了草民,草民担待不起!陆轩!跟我来书房!干娘有要事跟你谈谈!”
林曼蓝脸色难看,甩袖径直往书房的方向走去。
“小陆陆,你去吧,跟干娘好好谈谈,本公主在这里等你,你可得多替我美言几句噢。”
君御晓紧握着陆轩的大掌,并且将二人交握的手放在眼前晃了晃。
“公主……”
“快去吧,是不是要本公主亲你一口你才肯去?”
君御晓好笑地看着陆轩在自己的话后迅速变红的脸,她就是喜欢他这个样子。
“那我先去了。”
陆轩相信她说得出做得到,赶忙松开了手,毕竟这里不时还有人经过,大庭广众之下的,不成体统。
——
“干娘!”
陆轩进屋后乖乖站着,虽然君御晓给他打气,但他心里还是没有勇气和林曼蓝摊牌。
“你老实跟干娘说,为什么又和长公主纠缠在一起了?而且还定终身?!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先不说她的年龄,她的私生活多么不检点,她是公主公主!你知道不知道是什么概念?她的娘是当朝太后!”
林曼蓝一咕噜地数落,恨不能将他的脑袋掰开来看看里面究竟装的什么。
她一早就不同意陆轩和长公主在一起,身份悬殊大不说,就在年龄上也说不过去。
“干娘,这些孩儿都知道,但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一步,孩儿无法回头了。”
其实这么多年,他也试过和其他女人靠近一些,但是那感觉和君御晓在一起真的不一样,这次他也想勇敢一次,哪怕最后真的不成,他也不会后悔,至少他不想错过。
人生在世就这么短短几十年,谁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现在有机会为何不珍惜眼前人呢?
“你什么意思?”
林曼蓝听见陆轩如此说,心里警钟大响。
“孩儿和公主已经有了夫妻之实……我们希望得到干娘的祝福,公主择日会入宫跟太后娘娘说我和她的事。”
呼!
终于说出口了,反正早晚都是要摊牌的,此刻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你疯了?!”
林曼蓝脸色一白,差点儿站不住,连忙扶住桌子稳住身形。
“干娘!”
陆轩连忙上前扶着林曼蓝,他知道他说的话可能有些不妥,却没想到林曼蓝会这么大反应。
“你走开!不要叫我干娘,我一介草民怎么能高攀得起你未来的驸马爷!”
林曼蓝拂开陆轩的手臂,阻止他的靠近,心里恨铁不成钢的那种无力感让她不知道该如何办。
陆轩和长公主已经有了夫妻之实,长公主肯定不会放过陆轩的,唯一的方法就是陆轩自己放弃,让长公主彻底死心。
“干娘?!”
陆轩没想到林曼蓝会如此决绝,而且说出的话让他几乎难以接受。
“你不用再说了,我现在不想见到你,你走吧!”
林曼蓝也不知为何,心痛得不行,她觉得前面是万丈深渊,只想拉出使劲往前的陆轩,可陆轩已经半只脚踏到了空中。
“干娘!孩儿不孝,请您不要放弃孩儿!”
陆轩直接在地上跪下了,他眼眶中热泪萦绕。
林曼蓝对他来说跟亲娘没有区别,如今若真要和她断绝关系,他是说什么都不甘愿的。
“轩儿,干娘有个儿子,若他还活在世上应该跟你差不多一般大,干娘想看着你幸福快乐,过着平凡的日子,人要懂得知足,公主那些人不是我们能招惹得起的,你为什么要执迷不悟呢?你知不知道干娘的心有多着急有多痛?”
林曼蓝说话期间想起了以前的事,泪水不停地滑落,她多希望自己一家就是个普通百姓,那样的话就不会招惹那么多是非了。
“干娘,孩儿曾经也想过这样,可什么才是幸福快乐?幸福快乐难道不是跟自己所爱所喜欢的人在一起么?如果和自己不喜欢的人勉强在一起,根本就不会快乐!”
陆轩看着林曼蓝认真道。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但世上没有后悔药。”
林曼蓝何尝不知道陆轩所说的道理,因为这让她想起了自己以前。
当年,她义无反顾地爱上了时任义安城城主的韩卓达在一起,两人也是私定了终身,最后她还不顾家里反对嫁给了韩卓达。
虽然她不后悔,但如今与韩卓达天人永隔,和自己的儿子失散多年,这样的日子何来幸福快乐?
幸福快乐只不过是奢求罢了,那是十分短暂的,而后会有无边无际的痛苦,所以她才希望陆轩不要步她的后尘。
“干娘,孩儿知道。以前我知道您想撮合我和绿鞘,可是那段时间我真的很不开心,我甚至不想和绿鞘走得太近,但为了您的心愿,我假意迎合,可您不知道那种感觉很难受很难受……”
“干娘,我长大了,有些事可以自己做主,就算全天下都反对我和公主在一起,我也希望您能支持我。孩儿是真的喜欢公主,我不在乎她年龄多大,不在乎她以前有几个男人,我就是无法自拔地陷进去了。”
陆轩终于将心底的真实想法说了出来。
而与此同时,在门外偷听的君御晓转身,就像个初恋少女般用手捂住自己绯红滚烫的脸颊,嘴角勾出幸福愉悦的幅度。
没想到陆轩那个可爱的小男人竟然说喜欢她,她一颗心如小鹿乱撞,欣喜不已。
其实她何尝不是,第一次见他就无法自拔了,就像中了毒一样,就认定他了,其他谁都放不进眼里,融不进心里了,更别提二人在床事上异常和谐……
哇!
心情真好……
君御晓兴奋得差点儿就想冲进去狠狠亲他两口,真是太棒了!
可未免惹林曼蓝生气,她决定悄悄到书院其他地方溜达,以缓解下心中激动的情绪。
“轩儿!干娘第一次见你就觉得你和我失散多年的儿子十分相似,但天下难有如此巧合之事,这些年这个心结也一直结在心里,如今不知你愿意不愿意与干娘试试这滴血认亲的法子。”
林曼蓝从桌上拿了一个空杯子,将茶壶里的水倒在了里面,往桌前一推。
“干娘,您说的是真的吗?”
陆轩没想到林曼蓝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他这几年一直在托人找他娘,可都没有一点儿线索,他还以为他娘已经不在这世上了,所以对林曼蓝更加亲近。
可现在林曼蓝说他们俩有可能真的是母子?
这世界也太小了吧?
“是不是真的,试试就知道了。”
林曼蓝转身朝一旁的柜子走去,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匕首,二话不说便在自己的指尖割开了一个小口,走到桌前将血滴在装了清水的杯子里,然后便将匕首递给陆轩。
陆轩仍旧跪在地上,看着举在自己面前的匕首有些迟疑,如果林曼蓝真的是他娘,他该怎么办?
他幻想了很多次他和她娘相见的场景,却不知道竟然是在这种场合下,林曼蓝本就不同意他和长公主的事,若她真的是他娘,若她以死相逼让他离开公主,他要怎么选择?
“怎么?你不愿意么?不想知道我是不是你娘?”
林曼蓝看到陆轩眼中的迟疑,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一定是因为长公主的事左右了他的判断,若是换做以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接下这把匕首。
“干娘,孩儿不是这个意思。”
陆轩接过匕首,起身走到桌前,割开中指,一滴殷红的血液滴入杯中,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陆轩的血刚好靠着杯沿,离林曼蓝的血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人静静观察着杯中的反应,可两滴血就像两个毫不相干的路人般,各自站在道路两旁张望,谁都没有先往另外一边走去。
林曼蓝越看心中的失望越大,她几欲动手摇晃那杯子,让两滴血融在一起。
她的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希望陆轩是她儿子,那样韩家还没有绝后,另一方面又不希望陆轩是她儿子,因为她的儿子若是跟长公主不清不楚,她可不敢和太后娘娘做亲家。
而陆轩的心也是七上八下,他一双手掌几乎汗湿,紧握了又松开,松了又紧,额头都渗出汗水了。
约莫过了半刻钟,两人也几乎都没了耐性。
“算了,你走吧……”
林曼蓝揉了揉太阳穴,轻叹了一口气,她不明白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陆轩跟她夫君韩卓达那么像,如果陆轩不是她儿子,天底下哪有长得那么像的人?
“干娘……”
陆轩看到林曼蓝眼中的失望,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
“干娘希望你不要和长公主牵扯太多,干娘是为了你好,你不要生干娘的气……”
林曼蓝看着陆轩,不知道如何表达她的心情。
“干娘,您……”
“你走吧,以后你的事干娘也不想管太多,毕竟你有你自己的路要走,干娘也不能陪你一辈子。”
是啊,就算陆轩是她的儿子她又能改变些什么呢?
“干娘,因为孩儿不是您的亲儿子,您这是赶孩儿走了,您不要孩儿了是么?”
陆轩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林曼蓝的话明显是不想认他做干儿子了。
“干娘不是这个意思……”
“干娘,这滴血认亲的说法并不科学……干娘,这血有动静了?”
陆轩说着将杯子端起,才发现杯中的血液开始慢慢扩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逐渐混合,水的颜色也成了淡红色!
“什么?我看看!”
林曼蓝上前,果然见到杯中原本还不相干的两滴血竟然同时往中间慢慢扩散。
这是怎么回事?
“轩儿,你刚才摇动了杯中的水?”
林曼蓝疑惑地看着陆轩,他端起水杯的时候血液就迅速散开了,事情太蹊跷了。
“没有啊,孩子就是端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难道就是这瞬间它们就动了?”
陆轩表示很无辜,但林曼蓝说的也不无可能,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遇见,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此事先不急,有空干娘去问问大夫,或者有机会咱们再测试一番,今日干娘还有很多事要做,你先回去吧!”
林曼蓝接过他手中的杯子,发现那两滴血融合的速度竟然越来越快。
“好的,孩儿听干娘的!那孩儿就先告辞了,我和公主过几天再来看干娘!”
陆轩说完之后也不等林曼蓝再说君御晓什么,便行礼离开了。
而林曼蓝在书房一直等到那两滴血液彻底融合在一起,才面色凝重地放下茶杯,心事重重地离开书房。
——
金北煊按照吩咐去炎城找它娘亲和妹妹,可这一路上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好像有什么东西跟着它一样,但它却又找不到那人的影踪,就连它使用转移**都没能摆脱身后跟着的尾巴,这让小老虎有点小郁闷。
它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被人盯梢还甩不掉的情况,这简直就是它虎生的一大败笔!
于是它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一会儿左拐,一会儿右拐,然后猛地回头;一会儿上树,一会儿腾空,然后猛地下看;一会儿爬坡,一会儿钻狗洞,然后猛地朝后看……
可折腾了不少法子,却都没有看到身后有人,就连一只迷路的小兔子都没有瞧见,真是气死虎也!
“后面的人听着,有本事出来跟小爷单挑,咱们干干脆脆地打一架,偷偷摸摸算什么本事?!”
金北煊实在受不了了,它觉得再这样下去,它肯定会疯掉的!
小老虎双手叉腰,瞪大虎目,金黄头发全部直立,做足气势,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
嘎嘎!
四周一片寂静,两只乌鸦嘎嘎两声从头顶飞过,金北煊额头掉下三根黑线,若是它会弹指神功,一定将那该死的乌鸦打下来烤了吃肉!
“你不出来是不是?信不信小爷抓到你之后将你抽筋拔骨,炖个三天三夜,将骨头渣晒干烧了,将肉汤拿去喂狗!”
金北煊敞开嗓门儿,确定方圆五里的所有活物包括地上的蚂蚁和洞里的老鼠都能听到他的声音。
“啊啊……啊啊……”
尖利刺耳略微有些熟悉的哭声从西北方向传来,金北煊小身板儿一闪就找到了哭源。
“原来是你这个臭冬瓜!”
某只小老虎飞起一脚直接将丸丸踢飞,丸丸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儿,根本停不下来!
“啊啊……啊啊……疼……疼……”
丸丸好不容易稳住身子,站起身来,火红的眼睛竟然水汪汪的,头上唯一一跟头发打了个结,身上弄得全都是泥灰不说,还有个小脚印,可怜兮兮小心翼翼地看着暴力小老虎。
刚刚金懋虎可是卯足了劲,它浑身都要散架了,呜呜……
“你还知道疼?你这家伙不好好藏在爹爹府上,跟着小爷想干嘛?”
金北煊走近丸丸,用小脚嫌弃地踢了踢丸丸脏兮兮的身子。
“吃吃……”
丸丸在原地跳跳的,眼中的可怜变成了兴奋。
“吃?你个小怪物该不是想吃了小爷我?你有那么大本事吗?再说了,小爷谅你也没长那胆儿!”
金北煊承认,丸丸能跟上它的确有些本事,但要想吃了它,那还没那能耐。
“不吃你……吃火……火!”
你这样儿俺还不稀罕呢!
“火?你早说啊,小爷带你去找个火种,随便放一片林子,够你吃个肚满肠圆的!”
它差点儿忘了,丸丸这小变态根本不吃人间食物,而是吃火,那多简单,还挺好养的。
“不吃……那个……”
丸丸火红的眼睛变得暗红,红色的嘴巴微抿,好似很不开森。
“嘿!你这小冬瓜还挑?你别给脸不要脸啊!小爷可不会走哪儿都带着油灯,更何况油灯那油还要钱呢!小爷我没钱,爹爹教过我,不能去偷人家的,所以咯,你还挑啥挑?不吃直接饿死,省了小爷的心!”
金北煊见丸丸一副傲娇的模样,直接提起它的独辫儿,在空中使劲儿荡了好几荡,语气和眼神中都带着浓浓的威胁。
这家伙连吃个火都挑三拣四的,真该好好教育教育!
“啊啊……晕……晕……”
丸丸蹬着两条小短腿,直接被晃蒙圈了。
“晕就对了,你说说你要吃什么火?”
金北煊用一只小爪子戳戳丸丸的肚皮,之后嫌弃地抖了抖爪子上沾染的灰尘。
“火……核……晕晕……”
“火核?什么东西?”
金北煊第一次听这个说法,不知道火核是什么东西,揪着它的独辫又晃了晃。
“火核……火……核……核……”
丸丸被那一晃,小嘴里说着火核便彻底晕了过去。
“喂!喂!你个小冬瓜,等小爷找到娘亲再跟你算账!”
——
揽月城一处偏僻的民宅。
“大皇兄!大皇兄!”
咚咚咚!
咚咚咚!
隆芙清和隆泽二人并没有离开揽月城,这几日隆芙清见隆泽都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他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还是他在谋划什么。
这让她计划已久的勾引计划都不能实施,因为隆泽根本就不让她靠近,她每晚都坚持着不睡,可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本以为隆泽晚上没有回来,可早上她起来的时候,隆泽正好给她打个招呼就出门。
事情过于蹊跷,她准备今天到隆泽的屋里去瞧瞧,或者直接睡在隆泽的床上,这样的话无论他多晚回来,她都能知道,而且说不定那时二人**就成了好事。
她敲门没人应,见门锁着,便从窗户那里跳了进去。
虽然是白天,可这个屋子隐蔽在许多树木下,光线十分昏暗,她悄悄将窗户关上却并不打算点灯,而是从口中吐出一颗细小的珠子。
那珠子刚吐出来时就像一颗小花生,没有丝毫光亮,隆芙清在黑暗中用手将那小花生似的珠子一阵揉捏,珠子便逐渐露出夺目的光华,几乎将整间屋子照得明亮不已,好似比夜明珠还有闪耀。
这珠子名为月光神珠,据说凡间仅有一颗,它是从月神娘娘的耳环上遗落下的。
在隆芙清十岁那年,她的父皇隆光不知用什么方法从嵇岛使者手上得到了这颗月光神珠,并将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但月光神珠的光华太甚,就算用黑布都包裹不住它的光,因而很容易招惹贼人惦记,更何况隆芙清远嫁揽月王朝,将月光神珠带在身上很容易被人发现。
于是她来揽月王朝之前便苦心研究了一种可以遮住其光华的方法,那便是利用人眼中的黑色眼球来装月光神珠,并且将其藏于舌下,一般人很难发现。
当她欲和男人行欢之时,便将月光神珠悄然取出,提前藏于腰带之内,她的每根腰带都是特制的,而且是从隆国带来的,上面有小机关,除了她和绣娘,就连清羽女卫都不知情,不过那个绣娘如今已没在世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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