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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前往大雪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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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小时之后,霍家齐一家人就离开了,临走之时给了楚云风他的私人联系方式,说是以后有空常联系。

    这个号码是霍家齐家中的号,一般人是不会告诉他的,只有霍家齐的亲戚和忠实的朋友才会知道,毕竟每天业务繁忙的他回到家,还被一些不认识的人打电话来烦他不是个事。

    而在另一个休息室里,香港来的洪爷很是不爽的喝着一瓶一万三rmb的人头马路易斯十三,他拿出了电话拨通了一个号码喝道:“猴子,你***介绍的什么杀手哇!”

    对面传来了一个声音,“失手了?不可能呀,他可是世界排的上名得杀手。”

    “操,什么世界排的上名的,老子可是花了一百万美金,居然请了一个这种货色,你要负责不然我跟你没完。”洪爷不爽的吼道。

    “我知道了,洪爷,你放心我一定办好这件事!”那个叫猴子的只能这样说,毕竟在香港他洪爷的势力不可小觑,再说拿了洪爷的中介费,不办好这件事,他会吃不了兜着走的。

    挂断电话后,猴子一脸不爽的咒骂着洪爷,杀手这种不要命得职业不是他一个中间介绍人所能掌控的,要是惹怒了杀手,自己的小命就会有些担忧了。

    但是要还想在香港混,那么洪爷也得罪不起呀,猴子只好硬着头皮拿起了电话试着拨通了那个杀手临时给的卫星电话的号码,猴子只是想试试说不定能够联系上呢!但是杀手一般都很小心的,人家接不接就不知道了。

    在电话传来了七八声“嘟嘟”后,对面传来了声音。“喂,那位?”,这明显是一种电脑变声软件处理过的声音。

    “呵呵,您好!我就是那个香港方面的介绍人,我想问问任业务办的怎么样了?”猴子明知故问道。

    “业务目前失败,但是我会继续做的,任务完成后再把尾款给我汇过来,这个号我不会再用了,你等我消息吧,就这样!”对面说完不等猴子说话,就直接挂断了电话。

    猴子算是放下心来,高兴地给洪爷打了一个电话过去汇报了一下情况。

    大富豪的大赛在第二天的晚上继续进行,这个晚上大富豪和对面的酒店都布置了人手,以确保大赛的安全进行,两个小时之后胜者就出现了毫无疑问来自澳门的赌王霍家齐夺得桂冠。

    大赛的两亿美金也尽归他所有,霍家齐拿出了三千万美金给大富豪,两千万是这两天的提成,五百万是作为大富豪的损失赔偿,还有五百万请阎长江转交给救命恩人楚云风。

    花这点钱他是不在乎的,一来感谢楚云风的救命之恩,二来拉拢曼谷的大富豪,再说这钱也是别人送给他的,一点也不心疼。

    第二天霍家齐就带着家人和保镖们乘坐私人飞机回澳门了,坐在飞机上的霍美琪魂不守舍,脑海里一直是楚云风的影子,就连晚上做梦都会有他的身影,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怜的富家千金以前很少和外界男人接触的,楚云风拼了命的救她吗,使得霍美琪心中产生了别样的情愫。

    这种东西也许叫做一见钟情,是种神秘的化学反应,即使是化学诺贝尔奖的得主们,也会赞叹爱情化学药剂的神奇。

    突然一下多了五百万美金,楚云风一下子就成了百万富翁了,要是在国内,按照美元和rmb的汇率,楚云风已经是千万富翁了,所以和宫天宝他们一起来的兄弟们叫嚣着让楚云风请客,不管是赌场、夜总会、洗浴城等等都是楚云风出钱了。

    阎长江和宫天宝也是死皮赖脸的跟着楚云风混,这两个人的身价和金钱不知道是楚云风的多少倍,但是还是乐此不疲的敲诈着楚云风出钱请客。

    十天后宫天宝他们在曼谷逍遥够了后,则是提早赶回阎天放的基地去了。

    一个月后,在大陆的北方已经进入到了初冬,而这个时候在基地里只剩下了秦枫和楚云风,其他人都被宫天宝安排去了该去的地方。

    这段时间楚云风一有时间,就跟着这里的雇佣兵们讨教格斗和杀人技巧,而自己给他们传授着射击的秘诀,阎长江的军火库里面也有许多楚云风梦寐以求的枪械,楚云风一一把玩了。

    消失了十几天的秦枫回来了,他告诉出楚云风过几天动身前往大陆,秦枫告诉楚云风和宫天宝,他的师傅云游回来了,为了不要错过拜见这种隐世高人,楚云风和秦枫第二天就起程坐飞机赶往大雪山。

    这段时间阎天放已经把他们的护照给办好了,所以他们就不用担心被查了,因为现在楚云风、秦枫都是拥有泰国国籍的,就算是查这国籍也是真的、护照也是真的。

    大雪封山,披上一层厚实银装的大雪山分外妖娆,宛如画卷中的仙山幻境,美不胜收。

    群山密林绵延起伏千余公里,巍巍兴安岭,积翠大森林,它是共和国面积最大的原生态林区,是珍稀动物的天堂,同样也是狩猎者的天堂。

    清晨,山间凝聚淡淡雾气,厚厚的雪地发出嘎吱嘎吱的响声,清晰有力,惊起几只飞鸟,山里的动物对人类脚步声有着本能的警觉。

    树木间,一条魁梧身影不紧不慢向前移动,大雪封山,气温零下二三十度,林区人迹罕至,经验丰富的猎人也不会拿自己的小命开玩笑,选这时候进山,静悄悄的密林中,突然有人出现,显得极为诡异。

    这人,一米八五的个头,身子壮实,浑身上下包裹在毛皮中,狍子皮大衣,黄羊皮裤子,脚蹬鹿皮靴子,皮衣皮裤做工粗糙,显然是纯手工缝制,鹿皮靴子和狐狸皮子帽子却是精致。

    他背背一张牛角大弓,一壶雕翎铁箭,这身打扮若搁在城市里够惊世骇俗,够标新立异。

    走了几十米,他仰起脸,眺望远处,看容貌是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浓眉大眼,英气勃勃,双目神韵内敛,大概因常年在深山里打猎,肤色是最健康的古铜色。

    一口气走了二十多里山路,青年浑身燥热,竟不畏严寒,挽起皮衣袖子,裸露粗壮小臂,肌肉线条很柔和,但稍微一动,蕴含其中的力道给人一种即将喷薄欲出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