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寻找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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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到秦始皇时代一个月之后,唐涯才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实:自己的确是穿越了。
只是穿越的剧本跟自己想象中不一样,难道不应该是砸穿某户人家的屋顶,然后被一个美娇娘给收留了,刚好美娇娘是一个小寡妇,然后两个人天雷勾动地火,发生羞羞的故事么?
自己却是从阴沟里面爬出来的。
饿了几天肚子后,被迫当了一个乞丐。
自己在现实中是一个大学辍学生,穷到吃土,没想到过来还是要饭。
他只好整天捧着一只破碗,口中念叨:“谁家给个饭啊……”
饭还没要到,这时,忽然又有几个乞丐围了上来,手中挥舞着竹竿,对着他张牙舞爪,大呼小叫:“爬远些,这是咱们的地盘,快滚,快滚!”
原来乞丐也是要争地盘的。唐涯心中火大,老子要个饭容易吗,有一顿没一顿的,还要被你们赶,见到几个乞丐凶神恶煞的,也不禁有点怂了,大叫:“乞丐何苦为难乞丐!”在这个时代呆了一个月之后,他也渐渐会一点这个时代的语言了。
乞丐们叫唤:“这个地方就这么大,哪养得起多余的乞丐了,再啰嗦就揍你!”见到对方不为所动,几人就挥起竹竿就向他砸来。
唐涯自己手中也有一根竹竿,他要饭的时候没少被狗追,竹竿正是用来打狗的打狗棒,这时几乎是本能反应一般,挥动竹竿去抵挡众乞丐。
然后奇迹发生了,他似乎是忽然之间天人感应一般学会了打狗棒法,一根竹竿舞得风生水起,不一下已将五个乞丐全部戳倒在地。
五个乞丐大吃一惊,纷纷跪地求饶,直把他呼作老大。
唐涯自己也有点懵:穿越系统居然给自己加了一个buff,将自己变成了深不可测的高手!
有这本事,还当个鸟的乞丐啊!
老子去当个游侠,它不香么!
就算不当游侠,捕鱼打猎过日子也好啊!
于是,他大笑几声,把碗一摔,也无心收这几个乞丐当小弟,胸一挺,大摇大摆而去。
他一腔仗剑走天涯的豪情,抬起脚来却不知道该往哪边去。
这时,他见到街边有一张告示,凑上去瞧了瞧,原来是秦始皇通缉张良的布告。
唐涯大笑,现在是秦始皇十年,张良博浪沙刺杀秦始皇都已经过去六七年了,秦始皇居然还在锲而不舍捉拿张良。
他忽然心念一动,这可是一个风云人物辈出的时代啊,再过不多久,陈胜、吴广,项羽、刘邦都要出山了,自己没有赶上风云变幻的春秋战国时期,却赶上了一个秦末大起义时代。
秦始皇还剩一年时间就要驾崩了,又一个乱世争霸就要开始了!
现在自己穿越过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穿越回去,为什么不赶着去见一见这些风云人物,也算没有白来这个时代?
唐涯忽想起前不久刚好在某乎上刷到的一个关于穿越的问题:如果给你一个穿越回到过去的机会,你最想做什么?
网友各种开脑洞的回答都有,当然了,回去买彩票,杠杆炒房,挽留女友的回答,自然少不了。还有要回去见貂蝉和杨贵妃的;有要回去当刘禅,扮猪吃老虎的;有要赶在李白之前,剽窃李白的诗,自己当诗仙的;还有要回去当郑和,抢先征服美洲,让五月花号在大西洋上无家可归的。
唐涯当时自己也作了回答,只想回去见韩信。
那也是因为他刚好在《史记》上看到韩信的篇章,对韩信充满了传奇色彩的一生兴趣盎然,所以也是随便一答,没想到居然还成了1K+高赞回答。
怎么这么巧,刚好就穿越到韩信的时代来了!
他甚至开始怀疑,莫非是因为自己这个想法比较强烈,因而竟然穿越过来了?
韩信在历史上是一个浓墨重彩的角色,没有韩信,还不知道有没有大汉王朝。他从一个沦落到要饭,钻人裤裆的屌丝,忽然之间逆袭成龙傲天,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打遍天下无敌手,最终又冤死长乐宫,如一颗暗夜中的流星,辉煌时是那样闪耀,陨落时又是那样猝不及防,他的一生着实让人可惊可叹。
他这样逆天的剧本,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这也正是韩信的年代,他此时的年纪只怕跟自己差不多。唐涯有了这个念头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当下打定主意,眼下的目标:去见韩信。
他要亲眼见证韩信是怎么一步步成神的。
想想可以见到偶像,还有点小激动,要是能跟着偶像混,给他做一个提鞋的小弟,也值了啊!
眼下的韩信应该还在淮阴要饭,处境只怕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
有了目标,事情就好办了。
唐涯当即南下,前往楚地淮阴,韩信的老家。
此时身处之地,是在原赵国的邯郸城附近,去淮阴千里之遥,在这个没有飞机高铁的年代,简直就好像隔着一条银河,兜里又没有钱,马车是别想坐了,好在并不赶时间,可以慢慢走,还可以顺便欣赏下两千年前祖国的大好山河。
上路之后,只能餐风露宿,饿了就打猎捕鱼摘野果,最不济抓点泥鳅,摸点螺蛳,找点虫子填肚子,要饿死倒也不容易。
这天午间,天上没有太阳,他在荒郊野岭有点找不着方向了,来到一处湖边,喝了点水,洗了一把脸,盯着水面上自己的影子,自言自语:“要了一个月的饭,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人也晒黑了,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不过神奇的是,体质反而变好了,而且新陈代谢似乎也变快了,头发胡子长得老快了。这一次穿越,身体有所变异,就好像蜘蛛侠被蜘蛛咬了,美国队长打了血清,绿巨人被伽马射线辐射了一般,脱胎换骨了。”
正在自我感觉良好,忽然身后一个声音响起:“兀那乞丐,你可见到两个女子从这儿过去?”
没想到这荒郊野岭居然有人,唐涯大吃一惊,回头一看,只见是六个黑衣人,每人身上都挂着一把剑,似乎是江湖人士,发话的是一个独眼,大概是几人头领,看神情来者不善,只回答:“没有,几位爷有什么事?”
几人并不回答,一个瘦子黑衣人却向独眼首领说道:“咱们不该跟人打照面的,这乞丐已经见过咱们的容貌,是否要杀人灭口?”
唐涯心中大怒,你们动不动就要灭口,还有没有天理王法了?
他知道自己现在也有一身本事,并不惧怕几人,但也不敢轻举妄动,于是装出一副憨憨的模样。
独眼见他呆头呆脑,也就没杀心了,说道:“一个臭要饭的,懂什么,杀他脏了手。咱们还是去追杀两个叛教的贱人,把令牌夺回来要紧。”
几人说着已经走远了。
唐涯心想这几个家伙不是好东西,听他们要去追杀两个女子,自己岂能坐视不管?
英雄救美的剧本,终于还是来了么!
穿越到秦始皇时代一个月之后,唐涯才不得不承认一件事实:自己的确是穿越了。
只是穿越的剧本跟自己想象中不一样,难道不应该是砸穿某户人家的屋顶,然后被一个美娇娘给收留了,刚好美娇娘是一个小寡妇,然后两个人天雷勾动地火,发生羞羞的故事么?
自己却是从阴沟里面爬出来的。
饿了几天肚子后,被迫当了一个乞丐。
自己在现实中是一个大学辍学生,穷到吃土,没想到过来还是要饭。
他只好整天捧着一只破碗,口中念叨:“谁家给个饭啊……”
饭还没要到,这时,忽然又有几个乞丐围了上来,手中挥舞着竹竿,对着他张牙舞爪,大呼小叫:“爬远些,这是咱们的地盘,快滚,快滚!”
原来乞丐也是要争地盘的。唐涯心中火大,老子要个饭容易吗,有一顿没一顿的,还要被你们赶,见到几个乞丐凶神恶煞的,也不禁有点怂了,大叫:“乞丐何苦为难乞丐!”在这个时代呆了一个月之后,他也渐渐会一点这个时代的语言了。
乞丐们叫唤:“这个地方就这么大,哪养得起多余的乞丐了,再啰嗦就揍你!”见到对方不为所动,几人就挥起竹竿就向他砸来。
唐涯自己手中也有一根竹竿,他要饭的时候没少被狗追,竹竿正是用来打狗的打狗棒,这时几乎是本能反应一般,挥动竹竿去抵挡众乞丐。
然后奇迹发生了,他似乎是忽然之间天人感应一般学会了打狗棒法,一根竹竿舞得风生水起,不一下已将五个乞丐全部戳倒在地。
五个乞丐大吃一惊,纷纷跪地求饶,直把他呼作老大。
唐涯自己也有点懵:穿越系统居然给自己加了一个buff,将自己变成了深不可测的高手!
有这本事,还当个鸟的乞丐啊!
老子去当个游侠,它不香么!
就算不当游侠,捕鱼打猎过日子也好啊!
于是,他大笑几声,把碗一摔,也无心收这几个乞丐当小弟,胸一挺,大摇大摆而去。
他一腔仗剑走天涯的豪情,抬起脚来却不知道该往哪边去。
这时,他见到街边有一张告示,凑上去瞧了瞧,原来是秦始皇通缉张良的布告。
唐涯大笑,现在是秦始皇十年,张良博浪沙刺杀秦始皇都已经过去六七年了,秦始皇居然还在锲而不舍捉拿张良。
他忽然心念一动,这可是一个风云人物辈出的时代啊,再过不多久,陈胜、吴广,项羽、刘邦都要出山了,自己没有赶上风云变幻的春秋战国时期,却赶上了一个秦末大起义时代。
秦始皇还剩一年时间就要驾崩了,又一个乱世争霸就要开始了!
现在自己穿越过来,还不知道什么时候又会穿越回去,为什么不赶着去见一见这些风云人物,也算没有白来这个时代?
唐涯忽想起前不久刚好在某乎上刷到的一个关于穿越的问题:如果给你一个穿越回到过去的机会,你最想做什么?
网友各种开脑洞的回答都有,当然了,回去买彩票,杠杆炒房,挽留女友的回答,自然少不了。还有要回去见貂蝉和杨贵妃的;有要回去当刘禅,扮猪吃老虎的;有要赶在李白之前,剽窃李白的诗,自己当诗仙的;还有要回去当郑和,抢先征服美洲,让五月花号在大西洋上无家可归的。
唐涯当时自己也作了回答,只想回去见韩信。
那也是因为他刚好在《史记》上看到韩信的篇章,对韩信充满了传奇色彩的一生兴趣盎然,所以也是随便一答,没想到居然还成了1K+高赞回答。
怎么这么巧,刚好就穿越到韩信的时代来了!
他甚至开始怀疑,莫非是因为自己这个想法比较强烈,因而竟然穿越过来了?
韩信在历史上是一个浓墨重彩的角色,没有韩信,还不知道有没有大汉王朝。他从一个沦落到要饭,钻人裤裆的屌丝,忽然之间逆袭成龙傲天,二十多岁的时候,就打遍天下无敌手,最终又冤死长乐宫,如一颗暗夜中的流星,辉煌时是那样闪耀,陨落时又是那样猝不及防,他的一生着实让人可惊可叹。
他这样逆天的剧本,连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这也正是韩信的年代,他此时的年纪只怕跟自己差不多。唐涯有了这个念头之后,就一发不可收拾,当下打定主意,眼下的目标:去见韩信。
他要亲眼见证韩信是怎么一步步成神的。
想想可以见到偶像,还有点小激动,要是能跟着偶像混,给他做一个提鞋的小弟,也值了啊!
眼下的韩信应该还在淮阴要饭,处境只怕比自己好不到哪里去。
有了目标,事情就好办了。
唐涯当即南下,前往楚地淮阴,韩信的老家。
此时身处之地,是在原赵国的邯郸城附近,去淮阴千里之遥,在这个没有飞机高铁的年代,简直就好像隔着一条银河,兜里又没有钱,马车是别想坐了,好在并不赶时间,可以慢慢走,还可以顺便欣赏下两千年前祖国的大好山河。
上路之后,只能餐风露宿,饿了就打猎捕鱼摘野果,最不济抓点泥鳅,摸点螺蛳,找点虫子填肚子,要饿死倒也不容易。
这天午间,天上没有太阳,他在荒郊野岭有点找不着方向了,来到一处湖边,喝了点水,洗了一把脸,盯着水面上自己的影子,自言自语:“要了一个月的饭,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的,人也晒黑了,自己都快认不出自己了。不过神奇的是,体质反而变好了,而且新陈代谢似乎也变快了,头发胡子长得老快了。这一次穿越,身体有所变异,就好像蜘蛛侠被蜘蛛咬了,美国队长打了血清,绿巨人被伽马射线辐射了一般,脱胎换骨了。”
正在自我感觉良好,忽然身后一个声音响起:“兀那乞丐,你可见到两个女子从这儿过去?”
没想到这荒郊野岭居然有人,唐涯大吃一惊,回头一看,只见是六个黑衣人,每人身上都挂着一把剑,似乎是江湖人士,发话的是一个独眼,大概是几人头领,看神情来者不善,只回答:“没有,几位爷有什么事?”
几人并不回答,一个瘦子黑衣人却向独眼首领说道:“咱们不该跟人打照面的,这乞丐已经见过咱们的容貌,是否要杀人灭口?”
唐涯心中大怒,你们动不动就要灭口,还有没有天理王法了?
他知道自己现在也有一身本事,并不惧怕几人,但也不敢轻举妄动,于是装出一副憨憨的模样。
独眼见他呆头呆脑,也就没杀心了,说道:“一个臭要饭的,懂什么,杀他脏了手。咱们还是去追杀两个叛教的贱人,把令牌夺回来要紧。”
几人说着已经走远了。
唐涯心想这几个家伙不是好东西,听他们要去追杀两个女子,自己岂能坐视不管?
英雄救美的剧本,终于还是来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