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青衣、青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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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重楼有个约会,第十九章 青衣、青蝶
晚上,我又想溜出去玩,毕竟在香港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丰富多彩的生活,现在倒好,一到天黑,街上就看不到几个人影,还真不习惯。舒悫鹉琻
不对,小玲姐姐给的指鬼罗盘有了动静。我赶紧四处查看,指针跳动的厉害,难道客栈有厉鬼?我急忙往指针的方向走去,没想到,就在离水竹居不远的走廊上,躺着一个死去的女人,眼睛睁的大大的,也许死不瞑目吧,其实已经看不清楚她生前的模样了,皮肤干巴巴的,只能从掌骨分辨出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许还十分清秀。我动了下她的脖子,有两个类似于僵尸所咬的牙洞,体内的血被吸干了,可是不对呀,刚才明明发现的是厉鬼,不是僵尸。
我将她带到月光处一照,果然身上没有僵尸的尸气,不过死的有些奇怪,她的身上混合了人和鬼的味道,我一时间倒无法判断出究竟是人杀还是鬼杀?打发了客栈掌柜来处理此事,很明显的,我想让客栈里的人都知道,人多嘴杂,消息也会增多,也许会对查她的死因有帮助。
“姑娘,你安心去,我会替你找出凶手。”说完后,我便帮她合上了双眼,没心情出门,转身回了水竹居。至于跑掉的那只厉鬼,不急,有我在,迟早他会落在我手里,跑不掉的。
“喝了5年的鲜血,从未咬过一人,也没害死过一人,我不喜欢无辜的人枉死。”此时,我站在水竹居的花园旁,黑衣黑发,似乎就要跟这夜色融在一起。
“傻丫头。”重楼站在我身后,环抱住我的腰,他的红发,我的青丝,早就被风吹乱,不断攀扯、分开、纠缠。他不会问人是谁杀的?因为魔尊并不在乎人间,不在乎人是生还是死,可我不允许,不允许有人在我面前无辜枉死,也不允许善良的人被欺负、折磨……。。
“我自己来查。”我转过身,回抱他,久久不肯放,直到我睡倒在他的怀里。
清晨,阳光洒遍了水竹居的每个角落。呵呵,我不禁偷笑了起来,昨夜的重楼很温柔,他学会安慰人了?不过,我估计他不会知道温柔为何物?也许,只是心情还不错罢了。够了,知足了北瑶光,反正你只是喜欢他,又没真正的爱上他,干嘛还计较那么多。
先梳洗,再上妆。我将一束头发绾成髻,余下的青丝任其披在肩后,再戴上一支小巧精致的金步摇便可。不得不提的是小玲姐姐教我的化妆口诀:先遮瑕,后上粉,薄有三处,额头、眼角、嘴周围。里穿纯白色真丝长裙,外套依然是我的紫色风衣(在外层加了雪狐的皮毛做装饰,配上白色的短靴,既御寒,又华贵大方。
然后,我推开房门,来到院子里,当阳光照射在我身上,很舒服,也很惬意。
“醒了?”重楼从外面回来,他的手中依然只有酒坛。
“我们吃早餐吧。”这段日子以来,他有些习惯我的用语了。
我们在大堂里随意吃了点东西,大家还在讨论昨天的命案,官府的衙役也来了,在隔壁的那桌吃吃喝喝,客栈众人敢怒不敢言,谁不知道他们是打着查案的旗号来捞好处的。
原来,那个女孩叫做春妮,是说书的,昨天早上刚到这客栈,傍晚就死了,还死的如此诡异。官府那里在查?不过是有人报案,便想走走过场,捞点油水,至于春妮的冤屈,真的会有人过问吗?不免自嘲了一下,如果她不是死在我路过的地方,我还会管吗?原来,我也算不得是好人。
“重楼,我出去转转。”他没有答话,不过我知道他已经默许了。我特意绕到柜台,问了春妮与昨天陪她一起来的男人的住处后,便出了门。
春妮家在苏州城外的百里村,太远了,我先去找那个叫青衣的男人,他住在离“有间客栈”不太远的“长风客栈”里,那里要简陋的多,价钱也便宜的多。
歪歪斜斜的门匾上果然题的是:长风客栈。找对了,我推开木札门,走了进去……
“姑娘,你走错门了吧?”嗑瓜子的大娘连忙站起来,走过来对我说,她瞄了瞄我,脸上已笑成了一朵花。也对,我这身华贵的打扮,在她眼里已经等同于金主了吧。
想我北瑶光,自从随干爹回了香港后,身上就从来没缺过钱,更何况在小玲姐姐的灵灵堂打工那么久,练功,捉鬼,逛街,穿的、用的、吃的,哪一样不是最好的。马家女人,第一大本事是忍眼泪,而第二大本事是赚钱。何况现在与重楼在一起,堂堂魔尊会缺钱吗?金子、珠宝,用之不尽,既然他早承诺负责我的花销,那我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大娘,青衣在吗?”我轻声问道。
“在,在啊。小姐,我领您去。”大娘连忙答道。
我便随她进入后院。“小姐,这地方怕是您从来没来过吧……那青衣交了什么好运,竟然让您这样的千金小姐来找他。”大娘唠唠叨叨的。
“青衣,有位小姐找你。”刚走到房门外,大娘便扯开喉咙吼了一声。
大门一开,他便走了出来,见到我显得有些吃惊。“我为春妮而来。”我越过他,进了屋子。
“小姐是官府的人?不会的,官府怎么肯管这点小事。”青衣说着,请我入座。
屋子简陋却干净,没有异味。我坐下后,打量了他,30岁左右,穿件灰色布衣,虽说跟俊朗划不上号,倒也五官端正,只是身形瘦弱,像是个读书人。
“小姐,请喝水。”他将茶杯递给我,水还很温暖。
“我姓北瑶,你坐下来,给我讲讲遇害前春妮发生的事儿。”我将杯子捧在掌心,暖着手。
“北瑶小姐,春妮死的时候我不在啊,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有些惊慌。
“你总该知道些什么吧?卯时(7-9点)进门,戌时(21-23点)遇害,就这8个时辰内发生的事儿,你真的一无所知?”我冷冷的说道。
“我也很奇怪呀,春妮本来是跟我一起说书的,我们一人打鼓一人说书,配合的很好,从来没出过错,也挣点小钱儿。可后来,她悄悄地说要去如厕,我就一个人说书了,有很多人可以为我作证的,掌柜就可以为我作证,我离开大堂的时候,他还给我赏钱,两吊钱呢。”他急忙辩解道。
“春妮离开你是什么时辰?没再回来过吗?”我的语气软和了些。
“没,我还在琢磨呢,这孩子怎么去了这么久?她去的时候应该是酉(17-19点)时,而我离开客栈的时候正是戌(21-23点)时。”青衣说着,还不停的叹气。
“春妮家在那?”我想知道这个男人肯不肯说实话。
“城外的百里村。她家里有一个奶奶,有个仅7岁的弟弟,家徒四壁的,春妮乖巧、孝顺、懂事,跟我出来不就是为了说书能挣几个钱,供她的弟弟读书用。这孩子,村里人都很喜欢,她家也很好找,就在村里的最西边,房子最破的就是了。”他慢慢解释道,我听着,也不再发一言。
离开“长风客栈”后,我直接往水竹居走去。
刚走到水竹居的的院外,就听见有人娇声说话。怎么会有别的女人,难道是紫萱?我心下一急,走得更快了。
进了院子,看见她,橘黄色的裙衫,身材娇小,倒是甜美可爱。心里竟松了口气。我也真是关心则乱了,紫萱的声音那么熟悉,怎会犯这种低级的错?
重楼坐在院里喝酒。而石桌上则摆着几坛烈酒、一盘点心、一壶碧螺春。只是,见那黄衣女子坐在我的秋千上,晃啊晃的,不由得生出几分恼意。
“你是谁?”那女子不过二八年华,应该是位富家千金,只不知为何会出现在我们的水竹居?见我不愿理她,她下了秋千,朝我走了过来,愚蠢,以为我看不见她手中的细针吗?看来是会一点武功的。
我微微一笑,等她走到面前,她出手,我比她更快,等针刺进她的手掌,她才反应过来,只叫疼………。
“鸠占鹊巢,不自量力。”我北瑶光是这么好欺负的吗?笑话。我大大方方,坐在重楼右边的石凳上,夹块点心放进嘴里,入口即化,香软,甜而不腻,很不错。
“如何?”重楼问道。他一挥衣袖,秋千架便断了。
我怀疑错了,不是青衣。”我咬了口点心才答道。
“真不让本座帮你。”重楼笑了,他丢了酒坛,转而摸了摸我的头,话说这样像极了是在摸宠物的,不过不敢跟他提,因为一定是“重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呵呵,《天下无贼》里九叔的台词就借用了。
“我自己查。这丫头哪来的?”我用手一指。
“哼……”重楼看都看她一眼,径自夹一块点心放进嘴里,皱了下眉头,还是吃了下去。
“七宝斋的点心在这里很出名的,很香甜对不对,好吃吗?我让他们每天送的点心都不一样哦。”我娇笑着,倒杯茶递到他手里。
“哼……”他不肯再吃了,伸手过来,单手将我抱到他腿上坐着。
“你们没看见本小姐吗?我可是苏州知府的女儿,宋青蝶。”那黄毛丫头生气了,她本想坐下的,被我冷冷一瞪,只得站在一旁。
“小小知府,也敢猖狂。”重楼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北瑶光,你到底有没有把本座放在眼里,为了区区一个凡人,你已经出去了大半天。”他低下头来,对我说。
“有,不仅把你放在眼里,还放在心口尖上呢,我是您罩的不是?”我柔声说道,还不得不搂住他的脖子,谁叫他只用一手抱我,我可不想掉在地上。
“哎呀……”我叫了出来,该死的,干嘛用那么大劲儿,我的腰又不是铁打的。
“知府千金,你过来。”我对宋青蝶招了招手。
“干嘛听你的?”看了看重楼,宋青蝶还是走到了我的面前。
“你叫小二来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沐浴换衣。去啊,不然我们就不去宋知府的府里逛了。”我狡猾的笑笑,像是一只小狐狸。
“好,我去。”宋青蝶被支走了,一个16岁的小姑娘,我还斗不过吗?
“想要本座明天陪你去百里村,嗯?”重楼将我改成横抱在怀,把玩着我的青丝。
“咦,你同意了。”我很高兴,魔尊多好呀,想什么不说出口他也明白。
“哼……罗嗦。你那点本事,别被人杀了,再给本座丢脸。”他的眼里似乎有些笑意。
“哼……我反正也死不了,大不了,我装鬼再吓回去嘛。”说完,忍不住咯咯的笑了起来。学他的语气说话很好玩耶,不过我怎么说都没他的气势。
夜凉如水!我和重楼正在知府的花园里赏花。宋青蝶的小女儿心态,我怎会不明白?重楼的魅力,在雷州就见识过了,不过算她倒霉好了,谁叫她偏偏在这个时候闯进我们的水竹居,还是知府的女儿呢。
此时,就我和重楼坐在石凳上。知府宋灏早就故意告退,不过我设法把蠢蠢欲动的宋青蝶支出去买豆腐脑了。呵呵,这笨丫头,还留下个小丫鬟给我,自然不用跟她客气,我起身打晕了那小丫鬟,取了一葫芦血喝完后,让重楼治好了她手腕上的伤口,一点痕迹都没有,她也不会知道。随即将这丫头藏在假山里,不再理会。
“这也是爱情?”重楼问道,此时,他正陪我逛着花园。
“你喜欢她吗?”我嘟着嘴。
“哼……本座要是喜欢,能让你这么指使她。”重楼说道。
“哎呀,别生气嘛。皱眉又不好看。爱情的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我挽住他的胳膊,随手摘下一朵牡丹。牡丹不适合我,我只爱曼珠沙华。
“什么样可称为喜欢?”重楼任我将全身重量挂在他身上,反正对魔尊来说,这算什么问题?
“总是想见她,见到她你就开心,离开她你就难过,记下了她的喜好厌恶,宠她,护她,陪她,更加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让她流泪伤心。”我答道。
“真是如此吗?对紫萱,本座都没做到过。”他微微一愣,显然没想过,就连做到喜欢都不容易。见我张了张嘴,没有出声,他搂住了我的腰,道:“为何不说了?”
“你…你不是不准我讲她坏话嘛。”我委屈的嘟着嘴。
“你,本座是不是太纵容你了?哼……”他手臂一收紧,我的腰就像是套了个铁箍一般。
“对……”我还没讲呢,见他神色不善,赶紧捂嘴。过了一会儿才道:“我想说的是,喜欢一个人就是要纵容,让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束缚她。”
“本座不喜欢那女人。”他说。我当然知道,要是喜欢,我还敢让他来吗?我家的重楼,一般的女子自然配不起的。
“哼……本座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重楼将我往怀里一按,我只能靠在他身上,耳边传来他的心跳声,一样的,魔尊的心跳与人没有什么区别?最多就是声音大了那么一点,强壮了那么一点。
“重楼,只要心会跳、会痛,你就一定拥有真正的爱情。”我甜甜一笑,往更舒服的地方靠去。
“重公子……你们?”宋青蝶回来了。
不用理她,反正我已经见到宋灏了,春妮的事情,官府手中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再说,反正她又没法讨重楼欢心,没用了,所以呢,我给重楼上的第一场爱情课该划句号了。
“重楼,我们明天还要出门呢。”我连眼睛都不愿睁开。
“哼………”重楼只好将我横抱起,出了知府大门。
我和重楼有个约会,第十九章 青衣、青蝶
晚上,我又想溜出去玩,毕竟在香港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丰富多彩的生活,现在倒好,一到天黑,街上就看不到几个人影,还真不习惯。舒悫鹉琻
不对,小玲姐姐给的指鬼罗盘有了动静。我赶紧四处查看,指针跳动的厉害,难道客栈有厉鬼?我急忙往指针的方向走去,没想到,就在离水竹居不远的走廊上,躺着一个死去的女人,眼睛睁的大大的,也许死不瞑目吧,其实已经看不清楚她生前的模样了,皮肤干巴巴的,只能从掌骨分辨出应该是一个十几岁的小姑娘,也许还十分清秀。我动了下她的脖子,有两个类似于僵尸所咬的牙洞,体内的血被吸干了,可是不对呀,刚才明明发现的是厉鬼,不是僵尸。
我将她带到月光处一照,果然身上没有僵尸的尸气,不过死的有些奇怪,她的身上混合了人和鬼的味道,我一时间倒无法判断出究竟是人杀还是鬼杀?打发了客栈掌柜来处理此事,很明显的,我想让客栈里的人都知道,人多嘴杂,消息也会增多,也许会对查她的死因有帮助。
“姑娘,你安心去,我会替你找出凶手。”说完后,我便帮她合上了双眼,没心情出门,转身回了水竹居。至于跑掉的那只厉鬼,不急,有我在,迟早他会落在我手里,跑不掉的。
“喝了5年的鲜血,从未咬过一人,也没害死过一人,我不喜欢无辜的人枉死。”此时,我站在水竹居的花园旁,黑衣黑发,似乎就要跟这夜色融在一起。
“傻丫头。”重楼站在我身后,环抱住我的腰,他的红发,我的青丝,早就被风吹乱,不断攀扯、分开、纠缠。他不会问人是谁杀的?因为魔尊并不在乎人间,不在乎人是生还是死,可我不允许,不允许有人在我面前无辜枉死,也不允许善良的人被欺负、折磨……。。
“我自己来查。”我转过身,回抱他,久久不肯放,直到我睡倒在他的怀里。
清晨,阳光洒遍了水竹居的每个角落。呵呵,我不禁偷笑了起来,昨夜的重楼很温柔,他学会安慰人了?不过,我估计他不会知道温柔为何物?也许,只是心情还不错罢了。够了,知足了北瑶光,反正你只是喜欢他,又没真正的爱上他,干嘛还计较那么多。
先梳洗,再上妆。我将一束头发绾成髻,余下的青丝任其披在肩后,再戴上一支小巧精致的金步摇便可。不得不提的是小玲姐姐教我的化妆口诀:先遮瑕,后上粉,薄有三处,额头、眼角、嘴周围。里穿纯白色真丝长裙,外套依然是我的紫色风衣(在外层加了雪狐的皮毛做装饰,配上白色的短靴,既御寒,又华贵大方。
然后,我推开房门,来到院子里,当阳光照射在我身上,很舒服,也很惬意。
“醒了?”重楼从外面回来,他的手中依然只有酒坛。
“我们吃早餐吧。”这段日子以来,他有些习惯我的用语了。
我们在大堂里随意吃了点东西,大家还在讨论昨天的命案,官府的衙役也来了,在隔壁的那桌吃吃喝喝,客栈众人敢怒不敢言,谁不知道他们是打着查案的旗号来捞好处的。
原来,那个女孩叫做春妮,是说书的,昨天早上刚到这客栈,傍晚就死了,还死的如此诡异。官府那里在查?不过是有人报案,便想走走过场,捞点油水,至于春妮的冤屈,真的会有人过问吗?不免自嘲了一下,如果她不是死在我路过的地方,我还会管吗?原来,我也算不得是好人。
“重楼,我出去转转。”他没有答话,不过我知道他已经默许了。我特意绕到柜台,问了春妮与昨天陪她一起来的男人的住处后,便出了门。
春妮家在苏州城外的百里村,太远了,我先去找那个叫青衣的男人,他住在离“有间客栈”不太远的“长风客栈”里,那里要简陋的多,价钱也便宜的多。
歪歪斜斜的门匾上果然题的是:长风客栈。找对了,我推开木札门,走了进去……
“姑娘,你走错门了吧?”嗑瓜子的大娘连忙站起来,走过来对我说,她瞄了瞄我,脸上已笑成了一朵花。也对,我这身华贵的打扮,在她眼里已经等同于金主了吧。
想我北瑶光,自从随干爹回了香港后,身上就从来没缺过钱,更何况在小玲姐姐的灵灵堂打工那么久,练功,捉鬼,逛街,穿的、用的、吃的,哪一样不是最好的。马家女人,第一大本事是忍眼泪,而第二大本事是赚钱。何况现在与重楼在一起,堂堂魔尊会缺钱吗?金子、珠宝,用之不尽,既然他早承诺负责我的花销,那我自然不会亏待自己。
“大娘,青衣在吗?”我轻声问道。
“在,在啊。小姐,我领您去。”大娘连忙答道。
我便随她进入后院。“小姐,这地方怕是您从来没来过吧……那青衣交了什么好运,竟然让您这样的千金小姐来找他。”大娘唠唠叨叨的。
“青衣,有位小姐找你。”刚走到房门外,大娘便扯开喉咙吼了一声。
大门一开,他便走了出来,见到我显得有些吃惊。“我为春妮而来。”我越过他,进了屋子。
“小姐是官府的人?不会的,官府怎么肯管这点小事。”青衣说着,请我入座。
屋子简陋却干净,没有异味。我坐下后,打量了他,30岁左右,穿件灰色布衣,虽说跟俊朗划不上号,倒也五官端正,只是身形瘦弱,像是个读书人。
“小姐,请喝水。”他将茶杯递给我,水还很温暖。
“我姓北瑶,你坐下来,给我讲讲遇害前春妮发生的事儿。”我将杯子捧在掌心,暖着手。
“北瑶小姐,春妮死的时候我不在啊,也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他有些惊慌。
“你总该知道些什么吧?卯时(7-9点)进门,戌时(21-23点)遇害,就这8个时辰内发生的事儿,你真的一无所知?”我冷冷的说道。
“我也很奇怪呀,春妮本来是跟我一起说书的,我们一人打鼓一人说书,配合的很好,从来没出过错,也挣点小钱儿。可后来,她悄悄地说要去如厕,我就一个人说书了,有很多人可以为我作证的,掌柜就可以为我作证,我离开大堂的时候,他还给我赏钱,两吊钱呢。”他急忙辩解道。
“春妮离开你是什么时辰?没再回来过吗?”我的语气软和了些。
“没,我还在琢磨呢,这孩子怎么去了这么久?她去的时候应该是酉(17-19点)时,而我离开客栈的时候正是戌(21-23点)时。”青衣说着,还不停的叹气。
“春妮家在那?”我想知道这个男人肯不肯说实话。
“城外的百里村。她家里有一个奶奶,有个仅7岁的弟弟,家徒四壁的,春妮乖巧、孝顺、懂事,跟我出来不就是为了说书能挣几个钱,供她的弟弟读书用。这孩子,村里人都很喜欢,她家也很好找,就在村里的最西边,房子最破的就是了。”他慢慢解释道,我听着,也不再发一言。
离开“长风客栈”后,我直接往水竹居走去。
刚走到水竹居的的院外,就听见有人娇声说话。怎么会有别的女人,难道是紫萱?我心下一急,走得更快了。
进了院子,看见她,橘黄色的裙衫,身材娇小,倒是甜美可爱。心里竟松了口气。我也真是关心则乱了,紫萱的声音那么熟悉,怎会犯这种低级的错?
重楼坐在院里喝酒。而石桌上则摆着几坛烈酒、一盘点心、一壶碧螺春。只是,见那黄衣女子坐在我的秋千上,晃啊晃的,不由得生出几分恼意。
“你是谁?”那女子不过二八年华,应该是位富家千金,只不知为何会出现在我们的水竹居?见我不愿理她,她下了秋千,朝我走了过来,愚蠢,以为我看不见她手中的细针吗?看来是会一点武功的。
我微微一笑,等她走到面前,她出手,我比她更快,等针刺进她的手掌,她才反应过来,只叫疼………。
“鸠占鹊巢,不自量力。”我北瑶光是这么好欺负的吗?笑话。我大大方方,坐在重楼右边的石凳上,夹块点心放进嘴里,入口即化,香软,甜而不腻,很不错。
“如何?”重楼问道。他一挥衣袖,秋千架便断了。
我怀疑错了,不是青衣。”我咬了口点心才答道。
“真不让本座帮你。”重楼笑了,他丢了酒坛,转而摸了摸我的头,话说这样像极了是在摸宠物的,不过不敢跟他提,因为一定是“重楼很生气,后果很严重”,呵呵,《天下无贼》里九叔的台词就借用了。
“我自己查。这丫头哪来的?”我用手一指。
“哼……”重楼看都看她一眼,径自夹一块点心放进嘴里,皱了下眉头,还是吃了下去。
“七宝斋的点心在这里很出名的,很香甜对不对,好吃吗?我让他们每天送的点心都不一样哦。”我娇笑着,倒杯茶递到他手里。
“哼……”他不肯再吃了,伸手过来,单手将我抱到他腿上坐着。
“你们没看见本小姐吗?我可是苏州知府的女儿,宋青蝶。”那黄毛丫头生气了,她本想坐下的,被我冷冷一瞪,只得站在一旁。
“小小知府,也敢猖狂。”重楼冷冷地看了她一眼。
“北瑶光,你到底有没有把本座放在眼里,为了区区一个凡人,你已经出去了大半天。”他低下头来,对我说。
“有,不仅把你放在眼里,还放在心口尖上呢,我是您罩的不是?”我柔声说道,还不得不搂住他的脖子,谁叫他只用一手抱我,我可不想掉在地上。
“哎呀……”我叫了出来,该死的,干嘛用那么大劲儿,我的腰又不是铁打的。
“知府千金,你过来。”我对宋青蝶招了招手。
“干嘛听你的?”看了看重楼,宋青蝶还是走到了我的面前。
“你叫小二来给我准备热水,我要沐浴换衣。去啊,不然我们就不去宋知府的府里逛了。”我狡猾的笑笑,像是一只小狐狸。
“好,我去。”宋青蝶被支走了,一个16岁的小姑娘,我还斗不过吗?
“想要本座明天陪你去百里村,嗯?”重楼将我改成横抱在怀,把玩着我的青丝。
“咦,你同意了。”我很高兴,魔尊多好呀,想什么不说出口他也明白。
“哼……罗嗦。你那点本事,别被人杀了,再给本座丢脸。”他的眼里似乎有些笑意。
“哼……我反正也死不了,大不了,我装鬼再吓回去嘛。”说完,忍不住咯咯的笑了起来。学他的语气说话很好玩耶,不过我怎么说都没他的气势。
夜凉如水!我和重楼正在知府的花园里赏花。宋青蝶的小女儿心态,我怎会不明白?重楼的魅力,在雷州就见识过了,不过算她倒霉好了,谁叫她偏偏在这个时候闯进我们的水竹居,还是知府的女儿呢。
此时,就我和重楼坐在石凳上。知府宋灏早就故意告退,不过我设法把蠢蠢欲动的宋青蝶支出去买豆腐脑了。呵呵,这笨丫头,还留下个小丫鬟给我,自然不用跟她客气,我起身打晕了那小丫鬟,取了一葫芦血喝完后,让重楼治好了她手腕上的伤口,一点痕迹都没有,她也不会知道。随即将这丫头藏在假山里,不再理会。
“这也是爱情?”重楼问道,此时,他正陪我逛着花园。
“你喜欢她吗?”我嘟着嘴。
“哼……本座要是喜欢,能让你这么指使她。”重楼说道。
“哎呀,别生气嘛。皱眉又不好看。爱情的有一句名言是这样说的:喜欢是浅浅的爱,爱是深深的喜欢。”我挽住他的胳膊,随手摘下一朵牡丹。牡丹不适合我,我只爱曼珠沙华。
“什么样可称为喜欢?”重楼任我将全身重量挂在他身上,反正对魔尊来说,这算什么问题?
“总是想见她,见到她你就开心,离开她你就难过,记下了她的喜好厌恶,宠她,护她,陪她,更加不允许任何人、任何事让她流泪伤心。”我答道。
“真是如此吗?对紫萱,本座都没做到过。”他微微一愣,显然没想过,就连做到喜欢都不容易。见我张了张嘴,没有出声,他搂住了我的腰,道:“为何不说了?”
“你…你不是不准我讲她坏话嘛。”我委屈的嘟着嘴。
“你,本座是不是太纵容你了?哼……”他手臂一收紧,我的腰就像是套了个铁箍一般。
“对……”我还没讲呢,见他神色不善,赶紧捂嘴。过了一会儿才道:“我想说的是,喜欢一个人就是要纵容,让她想做什么就做什么?不要束缚她。”
“本座不喜欢那女人。”他说。我当然知道,要是喜欢,我还敢让他来吗?我家的重楼,一般的女子自然配不起的。
“哼……本座什么时候成你家的了?”重楼将我往怀里一按,我只能靠在他身上,耳边传来他的心跳声,一样的,魔尊的心跳与人没有什么区别?最多就是声音大了那么一点,强壮了那么一点。
“重楼,只要心会跳、会痛,你就一定拥有真正的爱情。”我甜甜一笑,往更舒服的地方靠去。
“重公子……你们?”宋青蝶回来了。
不用理她,反正我已经见到宋灏了,春妮的事情,官府手中一点有用的线索都没有,再说,反正她又没法讨重楼欢心,没用了,所以呢,我给重楼上的第一场爱情课该划句号了。
“重楼,我们明天还要出门呢。”我连眼睛都不愿睁开。
“哼………”重楼只好将我横抱起,出了知府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