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城之高
推荐阅读:天神诀、梦醒细无声、神级幸运星、惊悚乐园、娱乐圈最强霸主、农女贵娇、我的大侠系统、奸臣、无限之军事基地、宠文结局之后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大上午的阳光透过暗褐色的窗帘照进来,依然把房间照得一片明亮。靠窗的粗木桌子上,每一寸都被阳光滚上了一层洒金的花边。
女孩均匀地呼吸着,纤细的指尖扯在了被子上,应该是睡得很踏实,乌黑的头发杂乱地散在枕头上。阳光一点点移到她莹白如玉的脸上,静悄悄垂着的眼睑跳着点点的光晕。这样安静的时候,有一种和平素不同的婉约温雅。
她的头轻轻的摆了一下,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黑白分明的明眸带着一丝刚醒的迷茫,“我怎么又睡着了?”
林兮云嘀咕着,发觉天已大亮,这才猛地反应过来,这里不是任思思家,当然更不可能是她家。
昨天、昨天发生了什么来着?好像是有什么凶杀案发生,她要去找任思思但是离琛不让,然后他们两个就掉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她记不得自己是怎么离开那个鬼地方了,她最后的记忆就是那个不知名姓的女孩握着她的手腕。她身上依旧穿着任思思的睡衣,黑色的风衣被脱下来随手扔在了床头柜上。
她睡得有点晕,呆呆地盯着面前雪白的墙壁,忽然惊得从床上跳下来,脚上伤还没好疼得她叫了一声。
她现在想到这是谁家了,只可能是离琛那家伙。林兮云瞟着那件原来穿在她身上的风衣,不觉有点脸红。那家伙真是喜欢乱来啊,随便就把女生往家里带,动手就扒衣服,虽然是外套还不是很过分,好歹男女授受不亲啊。
林兮云的东西都丢在任思思家里,这会她也不知道是几点了,不过一想她都旷课了。还有宋叔,他早上来接她她又不在,那可真是麻烦了。
一想到这里,她光着脚就从房间里跑出去,“喂,离琛,是不是你干的,你上次莫名其妙就把我弄晕了我还没更你算账呢,这次算什么情况,你当玩呢?”
等她出来的时候才知道现在自己站在多高的地方,一侧的落地窗让这房子的视野一下子就开阔了。站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城市的景色都尽收眼底。
你能看得到这城市的繁华,你能看得到这城市的喧嚣,你能看得到这城市里的浮躁—唯独看不到自己。站在这里俯视整个城市,带来的却不是美感,而是一种无端的苍凉寂寞的感觉。
林兮云偏头看那透明的窗户,不觉愣了一下,都不知道这一刻心中的悸动是从哪里来的,仿佛那窗户前总有一个人默默地站着,一站就会站很久。
站在那里的感觉没有欣赏景色的乐趣,是置身人群同时又远离人群。
林兮云想要是她才不会在这里安一面这么大的窗子呢,透明的玻璃隔开两个空间让你只能看而摸不到,那还不如不看的好。
大概这就是,连绵的城市应有尽有,唯独没有尽头。
建筑格局也是极其地简单,几乎浪费了这么大的地方,客厅中央,那些沙发茶几象征性地摆一摆,完全看不出有人用的痕迹。
这房子简单的不是说简陋而是空旷,真不像是个家。但是站在这里反而有一种淡淡的舒服的感觉,这种舒服跟心情愉悦无关,只是感觉像从什么里解脱出来一样。
什么样的人才会住在这种地方?
不像是在住一个家,而是在逃避一个城市,或者,一个世界。
“醒了?”离琛听到了动静,也不知道他是从哪边走出来,“一醒就这么多话,啧。”
他说话的时候顺便塞了一个小馒头到林兮云嘴里,“这样能不能少两句?”
“唔--”林兮云被塞得说不出话来,愤愤嚼了馒头咽下去,“几点了?”
“几点?十点二十了,墙上不是有钟吗,你瞎了?”
“你才瞎了!”林兮云暗叫不好,这课旷得有点严重啊,她怎么这么能睡,“你害人呢,我东西都在思思家,你让我怎么去上课?”
“哦,你的东西我给你扔在桌子上了,怎么,出来的时候没看到?”
“嗯?”
“说你瞎了你还不信。”
林兮云懒得跟他吵,转身就要去找东西,离琛却拉住了她。
“鞋子都不穿吗?”
“哪里有鞋子?”
离琛深感无奈,“你确实得去看眼科了。”也不管她抗议,直接抱起人就往房里走,“你看着啊,那不是你书包吗?还有那,你校服,不过外套丢了。”
林兮云气恼地在他怀里蹬着,她没注意看那还不是因为他不打招呼就把她带到一个生地,哪个会有闲情看屋子里有什么。
离琛蛮不在乎地让她坐到床上,抓着她的脚就往鞋子里塞。她的脚很小巧的样子,跟他的手掌是差不多大小,他一只手就能握住,在她不老实动弹的时候,细腻的玉足就在他手心里来回的动荡着。他心里似有一丝异样,那也不过是一瞬间的感觉,随即恢复如常。
他心里明白她只是跟文若滢长得像而已,可是看到她,他的心并不会如他想的那样淡定。是愧疚,或者是怀念,再或者是说不出来要补偿什么。
不管他当年对文若滢是什么程度的喜欢,如今她毕竟已经死了十八年了。死了,就是没有希望的意思,最后在岁月的冲刷下剩下来的只有一份长长的惘然和悼念,压抑的、窒息的。
“伤口都烂了,你还光着脚乱跑。”离琛皱了皱眉,伸手拉开了床头柜,“运气不错,我这里正好有伤药。”
这东西他用不到,之所以有也不是他买的。是在之前的一次行动中,他受伤了,当时的任务负责人给他备的—那个人当时并不知道他的伤都可以自行愈合。
离琛只是笑笑,收下了。
“我自己来。”林兮云说着就要去抢他东西。
“老实一点儿啊,坐上去。”他不耐烦地坐到床上去,一手握住她的脚踝。
不过真的给她涂碘液的时候,动作还是轻柔的,像羽毛擦过一样,她的痒痒感竟然盖过了疼痛感,一时居然忘记了拒绝。
林兮云不自然地想到,古代那时候,不是说女子赤足最宝贵吗,据说那是新婚之夜给夫君看的,今天居然让他又看又摸的--说出去没脸见人了。
林兮云缩了缩脖子,拿眼睛瞄着他看。他低着头,看手法居然像是个专业的医护人员,看他那专注的样子,俊挺的鼻子下,那双薄唇抿着,不说话的时候,显得这么的温润。
额,温润这个词,还真不适合他。林兮云暗自撇撇嘴。
他给她的印象似乎一直都是张扬的,他那个性格真的是没见过。林兮云还没有闲心想过,他细心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子,这样看起来突然觉得蛮养眼的。这还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一个男人。
“嗯,好了。”他拿创口贴包住了伤口,最后给她套上了拖鞋,站起身看着她脚上晃荡的那一双拖鞋,是有点大了。“将就着穿吧,对了,上次你不是丢手机了吗,在我这儿,你拿去吧。”
“啊?”那事情已经算是很久了,林兮云都不怎么会想起来了,没想到他今天会提到。
大上午的阳光透过暗褐色的窗帘照进来,依然把房间照得一片明亮。靠窗的粗木桌子上,每一寸都被阳光滚上了一层洒金的花边。
女孩均匀地呼吸着,纤细的指尖扯在了被子上,应该是睡得很踏实,乌黑的头发杂乱地散在枕头上。阳光一点点移到她莹白如玉的脸上,静悄悄垂着的眼睑跳着点点的光晕。这样安静的时候,有一种和平素不同的婉约温雅。
她的头轻轻的摆了一下,伸手揉了揉自己的眼睛,黑白分明的明眸带着一丝刚醒的迷茫,“我怎么又睡着了?”
林兮云嘀咕着,发觉天已大亮,这才猛地反应过来,这里不是任思思家,当然更不可能是她家。
昨天、昨天发生了什么来着?好像是有什么凶杀案发生,她要去找任思思但是离琛不让,然后他们两个就掉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她记不得自己是怎么离开那个鬼地方了,她最后的记忆就是那个不知名姓的女孩握着她的手腕。她身上依旧穿着任思思的睡衣,黑色的风衣被脱下来随手扔在了床头柜上。
她睡得有点晕,呆呆地盯着面前雪白的墙壁,忽然惊得从床上跳下来,脚上伤还没好疼得她叫了一声。
她现在想到这是谁家了,只可能是离琛那家伙。林兮云瞟着那件原来穿在她身上的风衣,不觉有点脸红。那家伙真是喜欢乱来啊,随便就把女生往家里带,动手就扒衣服,虽然是外套还不是很过分,好歹男女授受不亲啊。
林兮云的东西都丢在任思思家里,这会她也不知道是几点了,不过一想她都旷课了。还有宋叔,他早上来接她她又不在,那可真是麻烦了。
一想到这里,她光着脚就从房间里跑出去,“喂,离琛,是不是你干的,你上次莫名其妙就把我弄晕了我还没更你算账呢,这次算什么情况,你当玩呢?”
等她出来的时候才知道现在自己站在多高的地方,一侧的落地窗让这房子的视野一下子就开阔了。站在这里可以将整个城市的景色都尽收眼底。
你能看得到这城市的繁华,你能看得到这城市的喧嚣,你能看得到这城市里的浮躁—唯独看不到自己。站在这里俯视整个城市,带来的却不是美感,而是一种无端的苍凉寂寞的感觉。
林兮云偏头看那透明的窗户,不觉愣了一下,都不知道这一刻心中的悸动是从哪里来的,仿佛那窗户前总有一个人默默地站着,一站就会站很久。
站在那里的感觉没有欣赏景色的乐趣,是置身人群同时又远离人群。
林兮云想要是她才不会在这里安一面这么大的窗子呢,透明的玻璃隔开两个空间让你只能看而摸不到,那还不如不看的好。
大概这就是,连绵的城市应有尽有,唯独没有尽头。
建筑格局也是极其地简单,几乎浪费了这么大的地方,客厅中央,那些沙发茶几象征性地摆一摆,完全看不出有人用的痕迹。
这房子简单的不是说简陋而是空旷,真不像是个家。但是站在这里反而有一种淡淡的舒服的感觉,这种舒服跟心情愉悦无关,只是感觉像从什么里解脱出来一样。
什么样的人才会住在这种地方?
不像是在住一个家,而是在逃避一个城市,或者,一个世界。
“醒了?”离琛听到了动静,也不知道他是从哪边走出来,“一醒就这么多话,啧。”
他说话的时候顺便塞了一个小馒头到林兮云嘴里,“这样能不能少两句?”
“唔--”林兮云被塞得说不出话来,愤愤嚼了馒头咽下去,“几点了?”
“几点?十点二十了,墙上不是有钟吗,你瞎了?”
“你才瞎了!”林兮云暗叫不好,这课旷得有点严重啊,她怎么这么能睡,“你害人呢,我东西都在思思家,你让我怎么去上课?”
“哦,你的东西我给你扔在桌子上了,怎么,出来的时候没看到?”
“嗯?”
“说你瞎了你还不信。”
林兮云懒得跟他吵,转身就要去找东西,离琛却拉住了她。
“鞋子都不穿吗?”
“哪里有鞋子?”
离琛深感无奈,“你确实得去看眼科了。”也不管她抗议,直接抱起人就往房里走,“你看着啊,那不是你书包吗?还有那,你校服,不过外套丢了。”
林兮云气恼地在他怀里蹬着,她没注意看那还不是因为他不打招呼就把她带到一个生地,哪个会有闲情看屋子里有什么。
离琛蛮不在乎地让她坐到床上,抓着她的脚就往鞋子里塞。她的脚很小巧的样子,跟他的手掌是差不多大小,他一只手就能握住,在她不老实动弹的时候,细腻的玉足就在他手心里来回的动荡着。他心里似有一丝异样,那也不过是一瞬间的感觉,随即恢复如常。
他心里明白她只是跟文若滢长得像而已,可是看到她,他的心并不会如他想的那样淡定。是愧疚,或者是怀念,再或者是说不出来要补偿什么。
不管他当年对文若滢是什么程度的喜欢,如今她毕竟已经死了十八年了。死了,就是没有希望的意思,最后在岁月的冲刷下剩下来的只有一份长长的惘然和悼念,压抑的、窒息的。
“伤口都烂了,你还光着脚乱跑。”离琛皱了皱眉,伸手拉开了床头柜,“运气不错,我这里正好有伤药。”
这东西他用不到,之所以有也不是他买的。是在之前的一次行动中,他受伤了,当时的任务负责人给他备的—那个人当时并不知道他的伤都可以自行愈合。
离琛只是笑笑,收下了。
“我自己来。”林兮云说着就要去抢他东西。
“老实一点儿啊,坐上去。”他不耐烦地坐到床上去,一手握住她的脚踝。
不过真的给她涂碘液的时候,动作还是轻柔的,像羽毛擦过一样,她的痒痒感竟然盖过了疼痛感,一时居然忘记了拒绝。
林兮云不自然地想到,古代那时候,不是说女子赤足最宝贵吗,据说那是新婚之夜给夫君看的,今天居然让他又看又摸的--说出去没脸见人了。
林兮云缩了缩脖子,拿眼睛瞄着他看。他低着头,看手法居然像是个专业的医护人员,看他那专注的样子,俊挺的鼻子下,那双薄唇抿着,不说话的时候,显得这么的温润。
额,温润这个词,还真不适合他。林兮云暗自撇撇嘴。
他给她的印象似乎一直都是张扬的,他那个性格真的是没见过。林兮云还没有闲心想过,他细心起来会是个什么样子,这样看起来突然觉得蛮养眼的。这还是她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一个男人。
“嗯,好了。”他拿创口贴包住了伤口,最后给她套上了拖鞋,站起身看着她脚上晃荡的那一双拖鞋,是有点大了。“将就着穿吧,对了,上次你不是丢手机了吗,在我这儿,你拿去吧。”
“啊?”那事情已经算是很久了,林兮云都不怎么会想起来了,没想到他今天会提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