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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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十二年前。

    “小娘子、小娘呜,别捏我嘛,痛……我只是想问问,你叫什么名字呀?”

    小肖立眼泪汪汪地问,他表示他对自己一不小心就说错话并且一说错话就要被捏被打感到压力很大。

    “名字?我才不会告诉你这登徒子我的名字!”小琳琅傲娇地一扭头。

    她其实不知道登徒子具体是什么意思她会说?貌似就是笨蛋的意思八_九不离十吧!

    “没关系的,你不说我也知道,他们都叫你——‘小灵郎’。”没文化的小肖立自信道。

    “你既知道,那还问什么问!”小琳琅觉得自己被耍了,一巴掌呼上他后脑壳。

    “想要你自己告诉我嘛,感觉会不一样。”

    小肖立抱头缩在小琳琅的女王气势之下,委委屈屈地抬眼看去。

    忽然,他瞄到了小琳琅颈间挂着的吊坠,好奇问道:“那是什么?”

    若是他问别的,小琳琅还会各种暴躁,但是问到她的这个心头宝,炫耀的心思瞬间就盖过了不耐。

    她心下得意,主动地将项链拉出来,托在小胖手上好让小肖立能看得更清楚。

    那是一个名贵的金镶玉坠饰,纯金的牡丹含着露珠,包裹着一块晶莹清澈几近透明的美玉,这玉,时而泛起浅浅幽绿,时而映出淡淡碧蓝,再看又是毫无杂色,仿若荧光内蕴,能自明于暗夜一般。

    “好美!”没见识的小肖立被震撼到了,“你怎么弄到的啊?好贵的样子。”

    小琳琅嘿然一笑,热心地解释道:

    “这玉啊,是我伯父在我满月的时候送给我的。据说叫作帝王翡翠玉,世间只得这么一块儿,所以是玉中的帝王。是翡翠玉便总会有些颜色和杂质的不是?这帝王玉就几乎没有,颜色就如最清澈的水一样,并且眼睛看过去,还会看见细微的荧光呢!”

    “好厉害哦!”

    小肖立羡慕得眼睛都要直了,虽然他并没有完全搞懂小琳琅在说什么,但是听上去就很厉害的样子!嗯,没错!

    他好奇地将那金镶玉挂坠在手掌上翻了个个儿,看到纯金牡丹的背面刻着两个他看不懂的汉字,便问:“这是什么字啊?”

    小琳琅低头看了一眼上面的“琳琅”二字,张了张嘴,但由于刚才名字问题的前车之鉴,她在对小肖立的文化程度表示不屑的同时,非常冷艳高贵地保持了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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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算中了麻药,狐狸也一点都不安分,总是试图咬人,弄得人耐心丧尽。

    卫琳琅将红狐狸交给侍女品蓝,吩咐给它灌点酒,让它性子别那么野。

    品蓝抱着红狐狸走后,卫琳琅便独自躺在房中的贵妃榻上,想许勤对她讲的话。

    越想越觉得有道理,想着想着就开始发呆,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又在不自觉地把玩着金镶玉项链。

    她握着项链的金玉吊坠,有一瞬间的愣神。

    她在那个未来,曾经在和东方凌风订婚之时,将这条伴随了她十八年的无价项链当做信物送给了他,此后它再没回到她身边。

    那一段时间她总是感到非常不习惯,发呆的时候手上也没个东西摩挲,到最后只好随便找了块冰翡翠代替。

    现在想来,送出这条项链是她做过的最后悔的事情之一。

    因为东方凌风在大婚之时背叛她、和官锦儿私奔之后,大约是顺应官锦儿的愿望,将项链转送给了官锦儿。

    那天,卫琳琅甚至发现,官锦儿竟将金牡丹背面的“琳琅”二字给融去,反刻上了自己的名字!

    是可忍、孰不可忍?!她立时暴怒,跟官锦儿一言不合就开始动手,招招致人死命,宁使玉碎,也不让她得到自己这跟本命一样重要的玉!

    可是她没想到,自己是孤身一人从罗汉州赶到显州找官锦儿决斗,官锦儿却不是孤身一人因她的邀约来山顶应战……

    她根本不知道,在官锦儿身后还跟了个东方凌风!说官锦儿不知道东方凌风在自己身后,她可不会信!

    官锦儿从来就是走的菟丝花路线,三脚猫武功,做什么事都要人保驾护航,又怎么会跟她这种将将算得上一流高手、并且在江湖上恶名昭著的坏女人独自见面呢?

    若不是有东方凌风在身后保驾护航,官锦儿敢那么嚣张地不断撩拨她的底线吗?

    她本应该想到这层的,可是被嫉妒和恨意遮蔽了的头脑没想到,所以她结局悲惨,坠崖横死。

    想来,她对官锦儿不留余地的狠戾攻击也恰恰给了东方凌风出手抹杀她的绝佳理由。

    青梅竹马的情分到了此时,大概已经被磨得分毫不剩了。

    有些伤感与惆怅,卫琳琅低声叹息,就算不说她对他有别样心思,就说一个普通的从小到大的玩伴,她也是不想就这么割袍断义了。

    这一次,一定不能走到这一步。

    心中一个念头慢慢成形,她开始细细地思量起可行性来。

    “小姐,摆膳了,夫人叫你去用饭呢。”侍女品蓝抱着火狐狸红玉进门道。

    “这就去。”

    卫琳琅将吊坠塞进领子里,深吸一口气收起无谓的感叹,反复告诉自己,此一时彼一时,此时非彼时,别被虚无的未来影响了现在的判断。

    她要做的就是让东方凌风回心转意,圆自己一直以来的梦想和那个未来里的遗憾,仅此而已。

    不用想太多,这样就好了,这样就够了。

    “对了小姐,这狐狸叫什么名字呀?”品蓝笑嘻嘻地摸着狐狸的脑袋。

    这红狐狸刚刚被灌了半壶酒,迷糊着呢,眼睛要睁不睁的,看起来倒乖顺得很。

    “随便取一个呗,就叫什么小猫小狗之类的。”卫琳琅四处随便看了看,最后落在了首饰盒里的红翡翠上,“算了,还是取个好听点的名儿吧,红玉怎样?”

    “小姐取的名儿当然是好的。”品蓝颇狗腿地奉承了一句,内心却道,其实她比较想叫它福宝来着。

    ……

    来到偏厅,饭菜已经全上桌了。

    老夫人一看见卫琳琅就笑开了,立刻扬手招呼她快过去:

    “快来哦,好多菜呢,都等着你呐,在外跑了一天累了吧,中午也一定没吃好吧。说起来我的乖女真有出息,看看这打回来的山鸡兔子,看着就比一般买来的肥硕多啦。我吩咐厨子用上了十二分的心思去料理它们呢,快来尝尝。”

    卫琳琅笑着应了,听话地坐在母亲身边。

    她的母亲是个体态丰腴的贵妇,据说年轻时也曾艳冠群芳、心高气傲。她的坏脾气便是同母亲一脉相承,并且骄奢张扬的性格更是被母亲宠得青出于蓝。

    不多时父亲和大哥谈完了公事,从书房的方向转进了饭厅。卫琳琅立刻笑着向他们问好,和母亲一起夸赞桌上的自己今日的成果。

    卫琳琅父亲卫坤的外在形象比较可怕,粗眉利目,虎背熊腰。好在三个孩子长得都不像他。

    这也难怪,卫坤是江湖草莽出身,年轻时还是混黑道的,取道打劫这事儿当年没少干。

    只是后来有了几个小钱,年纪也大了,便金盆洗手退出了江湖。等到娶了老婆生了孩子,更是想让他们过上好生活,于是改行经了商,到现在,也算不大不小的灵州城一富。

    虽说他自己早已退出了江湖,却还对当年乱世时众人弱肉强食的情景记忆犹新。

    他为了让孩子们有自保之力,从小就督促着几个孩子学习武功,就算是最喜爱的小女儿,在学武的问题上,他也向来是严加要求、毫不放水。

    终于,不负他的苦心,现今,除了一心向学的二儿子之外,大儿子和小女儿的武功在江湖里都是拿得出手的。

    卫坤的刀疤脸上很少有什么笑容,他闻言只是伸筷去夹那几道菜,细细品尝过后,赞道:“不错。”

    然后又多次去添菜,以行动来表达对女儿猎回的猎物的满意赞赏。

    “果真不错?那我可一定要吃吃看。”大哥卫德伦笑道。

    卫德伦是兄妹三人之中最有经商才能的一个,一成年就跟着卫坤走南闯北地卖货跑商,见识不凡,性子温润圆滑,长得又风流倜傥,武功也不弱。

    以上相加,哪能不成为灵州城最炙手可热的金龟婿之一呢?

    卫琳琅也为有这样一个大哥而倍感自豪。

    “咦,还真不错嘛。”

    一时之间,餐桌上尽是对那几道菜的溢美之言,听得卫琳琅都红了脸,既不好意思又开心得直想在地上撒个娇打个滚。

    她心里清楚,山林里打来的野鸡兔子哪有他们说得那么好,他们只是在逗她开心而已。

    “对了,爹,娘,大哥,我有件事要跟你们讲。”卫琳琅趁着他们心情好时开口。

    作者有话要说:收到评论我高兴得作傻逼状唱起歌来我会到处乱说?

    咳。

    架空说明:

    首先是那块玉,帝王翡翠玉应该是绿色的,我觉得这个名字很霸气于是拿来用。文中描述的透明翡翠玉在现实中叫做玻璃翡翠,听起来很廉价其实是玉中珍品,贵得很,不过也没有文里描述的那么举世无双啦。

    其次,古代人在晚上好像不太吃饭的哦??貌似是中午吃的那餐就叫晚饭…_(:з」∠)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