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界小说网 > 叶落翩然 > Chapter 2(全)沈熙辰她的初恋

Chapter 2(全)沈熙辰她的初恋

作者:拂一袭红装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推荐阅读:宇宙职业选手斗罗大陆V重生唐三万相之王星门剑道第一仙雪中悍刀行一剑独尊全职艺术家牧龙师临渊行

一秒记住【三界小说网 www.xs3j.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遇上那个男孩,不知道是她的幸运还是不幸。

    他叫沈熙辰。一个有点像女孩子的名字。

    洛翩还记得,真正注意到他的时候,他浑身上下都是金灿灿的。那是在大四的时候,沈熙辰汗涔涔地抱着橘色的篮球,在夕阳下一步步走向宿舍。光线把他的影子拖得长长的,细碎的刘海遮住了他的琥珀色的眼睛,嘴角的染着一分柔和的笑意。而她就静静地抱着书,望着他远去的背影。

    那天的夕阳如同瑰丽的锦帜。

    大概是被光线刺痛了眼睛,她轻轻眯了眯眼睛,心底有什么东西在不断地旋转。好似花儿徐徐绽放开来。

    洛翩喜欢上了他。

    那时候洛翩还不知道他的名字。后来才晓得,原来那就是A大校草榜上第四,沈熙辰。

    程曼曼和洛翩也是大学同学,那时候的关系就已经很好。当洛翩把这件事情曼曼的时候,她还笑了洛翩好一阵子。“原来你也会喜欢人啊。眼光不错嘛。哈哈,大美女翩翩出马,不知道沈熙辰招架得住么?”

    洛翩的脸微微红了。

    清明节的时候下了一场稀疏的小雨,路旁的树叶被冲刷得干干净净,露出原本光泽的绿色。沈熙辰独自撑着伞缓缓在校园里走着。依旧是那样淡淡的温润。

    就在这一刻,洛翩与他的伞平行。

    翩翩的一生,就连这恋爱也是那么顺利啊。

    沈熙辰真可谓是完美的男友。既给洛翩足够的自我空间,又不使感情冷淡。没有多少甜言蜜语,都是真心实意的关心。这点倒是正和洛翩的意,她一向认为情话只是偶尔实现的诺言罢了,对沈熙辰的好感又增加了不少。而沈熙辰呢,对洛翩真是好到家了。打热水,提水瓶,打饭,抄笔记等等他能做到的事情都做到了。感动得我们翩翩几乎要落下泪来,而沈熙辰只是微笑着揉揉她的发旋,把她揽进怀里。

    洛翩喜欢他,喜欢他的俊朗与温柔,他凝视着洛翩的时候,眼神总是宠溺地简直要把洛翩化成一滩春水。

    他的声音怎么就那么好听呢,当他叫着“翩翩”的时候,好像,身边下起了一阵花瓣雨,所有的温柔都翩然起舞。

    沈熙辰虽然气质干净,但也是汗水男孩,喜欢在阳光下畅汗淋漓,却也愿意坐在洒满阳光的自习室的窗边,陪着心爱的翩翩一起看张爱玲。看她的《半生缘》,《红玫瑰与白玫瑰》,还有洛翩最喜爱的《倾城之恋》。“哇,整个香港的沦陷换一对白流苏和范柳原啊。”洛翩总是满脸向往。“还有这个这个,《半生缘》里,好感人啊,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洛翩学着小说中的人物口吻有板有眼地说道。然后用肩膀轻轻挤了挤沈熙辰,“喂,你有什么要和我说的。”沈熙辰轻笑着,好似仔细的想了想,然后,把洛翩揽进怀——

    “我爱你。”

    眼角一湿。心底最柔软的地方好似被轻轻一击。

    “我爱你”,仅此一句。再没有其他的情话。

    永远不会过时的俗语。

    没有轰轰烈烈,只是平平淡淡的温柔与细腻。

    洛翩时常依在沈熙辰的怀里,他的身上有一阵好闻的男子气息。位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气质,让洛翩心醉。曾经,洛翩认为,他们可以一直这样天长地久。

    天长地久,多么讽刺的一个词。

    张爱玲不是说,得到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而白的依旧是“床前明月光”得到了白玫瑰,白的就成了衣襟上的一历饭黏子,而红玫瑰就将永远是男人心口的一个朱砂痣么?原来,沈熙辰的心上也有一颗。

    时光果然是可爱的东西,它可以让洛翩看到爱情的本质。

    为了不和沈熙辰分开,洛翩大三那年的暑假以要打工的理由没有回家。那时候两人应当是最热烈的时候。整日黏在一起,怎么也不愿分开。甚至在同一家餐厅当服务员。时不时相视一笑,就像相恋已久的爱人,任谁都不信他们才交往了半年。连餐厅经理都笑成他们是最靓的一对璧人,“呵呵,要长久啊。以后我们还要喝喜酒呢。”大家都这么说,洛翩垂下眼睛羞涩地说“什么呀,扯远了扯远了。”洛翩看向沈熙辰,以为他也会有些羞郝,没想却是恍然失神的样子。

    洛翩隐隐有些不安。她一直认为,他们俩是会一直走到最后的。

    不想,也会像其他的校园恋人一样,在还没毕业前就惨淡地分手。

    暑假过了一半,翩翩的爸妈打电话来说不管学习和工作多忙,都必须要家人聚一聚去杭州玩玩。洛翩不好推辞,只得答应下来。至少总比回家好,洛翩吐了吐舌头,然后找到沈熙辰,把事情告诉了他。“嗯。好好去玩玩吧。”沈熙辰微笑。

    洛翩扑进他怀中,仰着头,看着阳光把他的睫毛剪辑成一片光影,“会不会想我啊?唔……”

    柔软物压着唇瓣,在阳光下,洛翩有着轻轻的眩晕感。

    沈熙辰抬起头,看着洛翩嫣红的脸颊与唇,微笑着“会。所以你要早点回来啊。”“嗯,你要给我打电话哟!”“好。”他的唇再次压下来,洛翩幸福地闭上眼睛。

    到杭州的第一天,洛翩到机场接爸妈。

    “翩翩啊!”洛妈一下飞机就看到了人群中气质颇佳的洛翩,洛爸也见着了,“啊呀,是翩翩!翩翩啊!”洛翩连忙迎上去,“爸妈。”“哎呀,这才几个月没见,翩翩变漂亮啦?”洛妈笑眯眯地打量着女儿。

    “哪有啊。换了个头发而已。”洛翩笑道,抱着妈妈的手臂亲昵地蹭了蹭,“爸爸妈妈,我好想你们啊。”洛爸道“想我们还不回来看看我们?”“爸爸——”洛翩撒娇着,“人家要打工嘛。”

    洛爸和洛妈互视一眼,洛妈笑着开口说,“翩翩啊,是不是交了男朋友啊?”

    洛翩羞红了脸,垂下头,不说话。

    洛爸洛妈迅速心领神会,“女孩子大了交个男朋友很正常的嘛,再说我们翩翩那么漂亮,追翩翩的人一定很多吧。下次带给爸妈看看啊?”洛妈很通情达理。

    洛爸有点严肃,“翩翩啊,你还小,别被人骗了。”

    “他很好。成绩和品行都很棒,而且对我很好。”洛翩连忙为沈熙辰辩护。

    “哎呀,卿弈你干什么,人家闺女第一次交男朋友,怎么净往不好的想。还不相信我们女儿的眼光?翩翩,他叫什么名字?”洛妈撞了撞洛爸的肩膀,见老婆大人发话,洛爸连忙赔笑脸,“我这不是为我们女儿好嘛!”洛翩连忙打圆场,“好了好了,他叫沈熙辰。熙熙攘攘的熙,时辰的辰。我们先去找宾馆吧。”

    西湖是旅游圣地,宾馆不少,很快洛翩一家就安顿好了住处,休息了一会,洛妈就忍不住要去看看风景了。

    洛翩心不在焉地陪着洛爸洛妈,手里紧紧捏着手机,生怕错过沈熙辰的电话。洛爸洛妈兴致很高,一面看一面评论着。

    “意料的结果

    没有说太多

    风雪划过的

    是我太懦弱

    华丽的沉默

    也许是解脱

    温热的温柔

    随街景斑驳……”

    手机铃响了,洛翩心里一阵高兴,一看,果然是沈熙辰,连忙走到一旁,避开父母,边走边接电话,“喂。”

    “翩翩。”沈熙辰的声音依旧那么悦耳。“嗯。熙辰!”洛翩的声音里带着欣喜。

    “一路顺利么?”“还不错啦。几个月不见,感觉爸妈老了很多。”洛翩把目光转向两鬓微微有些斑白的父母。“多陪陪他们吧。平时你们也没有多少时间在一起。”沈熙辰很体贴很孝顺地说。“嗯。那你要多熬几天喽!”洛翩吐了吐舌头。“翩翩,当然是父母重要啦。我们有的是时间。”沈熙辰微笑道。

    “嗯。熙辰,你要等我哟。”不知怎么的,洛翩心里总有被动物的小爪子挠着的感觉,不安中带着些焦急。

    “傻瓜。”沈熙辰嗔怪道。

    “嘻嘻。”

    沈熙辰把嘴唇唇凑在手机上,不重不轻的吻了一下,“听到了吗?”他的声音温柔。

    洛翩也用轻吻回应了他,唇角勾起一抹浅菀。

    挂上电话,唇角的笑容一点点凋谢,那种不安的感觉又来了。

    她决定忽略这样的感受。“爸,妈,逛得差不多了吧。看着天色也挺暗了,先去吃饭吧。晚上来看三潭印月。”

    杭州的食物和风景都很不错,只是身边少了个人,洛翩总觉有些遗憾。想着下次一定要和沈熙辰来看看这被誉为天堂的杭州。

    宾馆里,她与洛爸洛妈各住一间。

    洛翩捏着手机,站在窗边。夜色正浓。

    杭州的夜是繁华的,古典的风味与现代的气息互相交织着,别有一种时代变迁的沧桑感。

    熙熙攘攘的人群,霓虹灯璀璨夺目,真可谓“一夜鱼龙舞”。

    手机铃又开始响起了。

    洛翩回神,微笑着接起电话。两人聊了一会,互道晚安。

    她坐在床上,开着昏黄色的台灯。

    心口传来一阵钝痛。

    好像有什么东西,倏地,被人从身体里抽去了。

    一种怅然而无措的感觉。

    她躺下,伸手关去了台灯,闭上眼睛。

    不一会,她无奈地睁开眼,又把灯打开了。

    她看着自己露在被子外面的手臂,要找出一个毛孔,却细腻得怎么也找不到,可肌肤上的毛孔依旧可以呼吸。

    就像她和沈熙辰的爱情,看上去无懈可击,实则千疮百孔,只不过有人在拼命的掩饰,填补。

    总有一天会发现的。

    那么大那么大一个洞。

    足以容纳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