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7(2)“洛小姐我想找你谈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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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淡淡地苦笑,心想,或许这是最后一次放纵自己再一次哄骗自己。如若真的能骗住自己该有多好,那么他胸膛里的那颗心,就不会跳得如此缓慢而残忍。
不是因为有多么刻骨铭心,而是因为,那太过荒诞。
——————————————————————————————
“熙辰,我已经决定了。”林娜垂下眼淡淡地说。
沈熙辰压抑住心底翻涌的不安,“那么……”
“我要去。”她握紧了拳。
他毫不掩饰眼底的失落与悲痛,“为什么,”
“我成绩不好。如果不出国……”
他却仿佛已经失去了耐心,“够了,你不用说了。”
“熙辰,你愿不愿意,等我回来?”
沈熙辰冷笑一声,“等你?我凭什么要等你?凭什么你拍拍屁股走了我却要在原地等你?”
——————————————————————————————
头脑中记忆蜂拥而来,似乎要冲垮他的最后底线,他头痛欲裂,忍不住双手抱住了头。
当年,他对林娜说,“凭什么你拍拍屁股走了我却要在原地等你?”
今天,洛翩对他说,“沈熙辰,三年来,你还是那么幼稚。幼稚到以为我还在原地等你。”
别留恋了,留恋也不能重演昨天。
如果,如果能重新选择,三年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推开林娜,坚决地等待洛翩从杭州回来。
如果,如果……
其实除了容貌,她们两一点也不像。
那个时候的她啊。就像一束清新的百合花,淡然而带着书卷气,待人有礼而体贴,是真真正正的让人如沐春风。
相比之下,林娜有更深的城府,形似洛翩的外貌,或许因为她的性格,而显得极为美艳动人,美目盼兮,眉梢眼角尽是柔媚的风情,声音甜软而不似洛翩那般清亮,总爱粘着他不愿离开,即使是他最忙碌的时候……
被依赖的感觉或许不坏,但是,会累的。
等他终于领悟这一点的时候,洛翩已经走了。
他自认为的对林娜浓烈深切的爱,原来仅仅是当年残留的不甘罢了。
他开始疯狂地想念,甚至午夜梦回间,依旧低低地唤着她的名字……
翩翩……
坐在他们无数次相依偎的长凳上,他会奢望翩翩又回来了,翩翩地走过来,翩翩地转了圈,裙角翩翩然翻飞,翩翩地唤他,“熙辰,我回来了……”他自己也知道,这样的画面一辈子都见不了了。撞见他和林娜的那天,分明那么悲伤,神情却又骄傲得紧,不愿意露出一点点怯弱。
接手家族传下来的CT公司后,他并非不想去找洛翩,原本私家侦探都已经找好了,只要他想要的信息,包括照片,都可以得到。
只是他怕,再一次看见她的面容会抑制不住心底已然疯狂探动的思念。
他要做出一番成就,然后再去找她。
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她早已结婚。
她是,别人的妻子。
她和他的丈夫一起走进来,不可否认的,除了眼睛的缺陷,叶清尘的确是一个极其出色完美的男人。
他自叹不如。
只是不甘心三年近乎执著的信念顷刻间支离破碎,不甘心心心念念着的翩翩成为了别人的人,不甘心就此松开一直想要紧紧抓住的手。
尽管那信念终究是一厢情愿,尽管那心心念念的人本就不是他的,尽管那只手,他早已亲自放开过……
曾经的洛翩依偎在他怀里说过,“看小说啊,我最讨厌那些曾经抛下女主的男配了,世上又没有后悔药,是回不去了的……”
可惜,他从来不愿回想这段话。
手指轻轻地拂过书架上那一排排书的脊背,流连不止,不知该取下哪一本。
洛翩微微地叹了口气,她已经不再看张爱玲了,她的话语,太过冰冷漠然,将人性与爱情也解析地太过透彻;她的文字,到处是*的悲伤,人情世故一一看透,那种淡淡的,嘲讽的,置身事外的感情,沁人心骨的冷。正如评论家所说的,“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她走向新书架上,晴空蓝兮的《薄暮晨光》遥遥望去漂亮而显眼,洛翩心中一喜,终于到货了,伸手正欲去取,一只素白纤美的手已经抢先一步拿了下来。
洛翩略略皱眉,虽然不仅只有这么一本,可她分明已经伸手了,那只手的主人恐怕也太没有礼貌了。
不愿多想,洛翩去抽另一本,不想那只手却覆盖在书脊上,洛翩抬起头,正看见一张肤色洁白的脸,一对琥珀色的眼眸幽深而带着居高临下般的倨傲,“洛小姐,我想找你谈谈。”
“可以,”洛翩优雅地笑,深得某人的真传,“可是先把您这只手挪走好吗?我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比你更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累。腿部处于麻痹状态。
他淡淡地苦笑,心想,或许这是最后一次放纵自己再一次哄骗自己。如若真的能骗住自己该有多好,那么他胸膛里的那颗心,就不会跳得如此缓慢而残忍。
不是因为有多么刻骨铭心,而是因为,那太过荒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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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辰,我已经决定了。”林娜垂下眼淡淡地说。
沈熙辰压抑住心底翻涌的不安,“那么……”
“我要去。”她握紧了拳。
他毫不掩饰眼底的失落与悲痛,“为什么,”
“我成绩不好。如果不出国……”
他却仿佛已经失去了耐心,“够了,你不用说了。”
“熙辰,你愿不愿意,等我回来?”
沈熙辰冷笑一声,“等你?我凭什么要等你?凭什么你拍拍屁股走了我却要在原地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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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中记忆蜂拥而来,似乎要冲垮他的最后底线,他头痛欲裂,忍不住双手抱住了头。
当年,他对林娜说,“凭什么你拍拍屁股走了我却要在原地等你?”
今天,洛翩对他说,“沈熙辰,三年来,你还是那么幼稚。幼稚到以为我还在原地等你。”
别留恋了,留恋也不能重演昨天。
如果,如果能重新选择,三年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推开林娜,坚决地等待洛翩从杭州回来。
如果,如果……
其实除了容貌,她们两一点也不像。
那个时候的她啊。就像一束清新的百合花,淡然而带着书卷气,待人有礼而体贴,是真真正正的让人如沐春风。
相比之下,林娜有更深的城府,形似洛翩的外貌,或许因为她的性格,而显得极为美艳动人,美目盼兮,眉梢眼角尽是柔媚的风情,声音甜软而不似洛翩那般清亮,总爱粘着他不愿离开,即使是他最忙碌的时候……
被依赖的感觉或许不坏,但是,会累的。
等他终于领悟这一点的时候,洛翩已经走了。
他自认为的对林娜浓烈深切的爱,原来仅仅是当年残留的不甘罢了。
他开始疯狂地想念,甚至午夜梦回间,依旧低低地唤着她的名字……
翩翩……
坐在他们无数次相依偎的长凳上,他会奢望翩翩又回来了,翩翩地走过来,翩翩地转了圈,裙角翩翩然翻飞,翩翩地唤他,“熙辰,我回来了……”他自己也知道,这样的画面一辈子都见不了了。撞见他和林娜的那天,分明那么悲伤,神情却又骄傲得紧,不愿意露出一点点怯弱。
接手家族传下来的CT公司后,他并非不想去找洛翩,原本私家侦探都已经找好了,只要他想要的信息,包括照片,都可以得到。
只是他怕,再一次看见她的面容会抑制不住心底已然疯狂探动的思念。
他要做出一番成就,然后再去找她。
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她早已结婚。
她是,别人的妻子。
她和他的丈夫一起走进来,不可否认的,除了眼睛的缺陷,叶清尘的确是一个极其出色完美的男人。
他自叹不如。
只是不甘心三年近乎执著的信念顷刻间支离破碎,不甘心心心念念着的翩翩成为了别人的人,不甘心就此松开一直想要紧紧抓住的手。
尽管那信念终究是一厢情愿,尽管那心心念念的人本就不是他的,尽管那只手,他早已亲自放开过……
曾经的洛翩依偎在他怀里说过,“看小说啊,我最讨厌那些曾经抛下女主的男配了,世上又没有后悔药,是回不去了的……”
可惜,他从来不愿回想这段话。
手指轻轻地拂过书架上那一排排书的脊背,流连不止,不知该取下哪一本。
洛翩微微地叹了口气,她已经不再看张爱玲了,她的话语,太过冰冷漠然,将人性与爱情也解析地太过透彻;她的文字,到处是*的悲伤,人情世故一一看透,那种淡淡的,嘲讽的,置身事外的感情,沁人心骨的冷。正如评论家所说的,“只有张爱玲才可以同时承受灿烂夺目的喧闹与极度的孤寂。”
她走向新书架上,晴空蓝兮的《薄暮晨光》遥遥望去漂亮而显眼,洛翩心中一喜,终于到货了,伸手正欲去取,一只素白纤美的手已经抢先一步拿了下来。
洛翩略略皱眉,虽然不仅只有这么一本,可她分明已经伸手了,那只手的主人恐怕也太没有礼貌了。
不愿多想,洛翩去抽另一本,不想那只手却覆盖在书脊上,洛翩抬起头,正看见一张肤色洁白的脸,一对琥珀色的眼眸幽深而带着居高临下般的倨傲,“洛小姐,我想找你谈谈。”
“可以,”洛翩优雅地笑,深得某人的真传,“可是先把您这只手挪走好吗?我想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比你更重要。”
作者有话要说:
累。腿部处于麻痹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