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秤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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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姓廖的手下都跟他一个德行,打着当兵的旗号,干的都是土匪的勾当。”
刚一上车金封就对余骓抱怨,手里的折扇也扇得呼呼响,看起来是真生气的样子。余骓倒是不觉得他们这种在蜜罐长大的富家少爷会体察什么民间疾苦为了老百姓而生气,倒像是曾经在姓廖的土匪行径下吃过亏,一提起这个人就会生气上火。
“你这还是在外城,内城规定更加苛刻,进门交过路费都列到明文条令上了,正大光明地抢钱。”
对这个话题,余骓打算保持沉默,于是只点点头便转移话题,夸赞了一番马车的舒适,感谢了一番金封能够出手相助。余骓注意到金封今天穿着长袍,看起来没那么奇怪,只不过大冬天的还握把扇子,让他不禁想起金封那天戴的没有镜片的金丝眼镜。
他笑了笑:“金公子今日倒是……朴素得很。”
提到这个金封就有点不爽:“还不是我爹,他近来回家来了,老古板的很,见不得我穿西装,也不让我坐汽车,我只好换回来了。”
“令尊眼光不错的。”余骓心说,你穿成那样别说你老古板的爹,就连我这个不是老古板的年轻人都受不了。
话题一被岔开金封也就忘了继续骂姓廖的,倒是想起问余骓:“你不是在杨柳镇做生意吗,这么快就往岳城发展了?”
“那倒不是,我只不过来卖点土产品罢了,家里种了吃不完,坏了又浪费。家里长辈跟我说乡下人没有买的,城里人不种地,买的可能不少,我就来了。”
余骓撒起谎来一点都不像编故事,一气呵成,就像打过腹稿一样,金封很信服,还同情他说:“长辈都一个样,喜欢管东管西。”
“是啊……”
“哎,你要卖什么?我跟黄鹤楼的老板挺熟悉,他们店里每天客人很多,给你们介绍介绍,谈妥了说不定可以长期供货。”
余骓赶忙拒绝:“不不不不,不麻烦金公子了,我的东西不多,卖完就回去。我自己琢磨着长辈们可能也有要锻炼我的意思,要让您代劳,被他们知道了,该生气的。”
笑话,他为了收这些土豆大白菜挨家挨户跑,差点跑断腿,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卖出去。
金封见余骓态度决绝,也不好再坚持:“那你打算在哪里卖?”
“我听朋友说,岳城有处金谷旸场,打算去那边试试。”
余骓跟金封说了会儿话,颇觉得这人有些自来熟,到现在为止他们也不过见过三次面,说过两次话而已,如今谈话竟然就像个老朋友一样。
“旸场是姓廖的地盘……你去那边大概要交保护费了。”金封又开始憋屈:“他们的事我爹不让管。”
“噗,无妨,既然是到别人地盘了,那就按规矩来吧。”
马车行到金谷旸场的外围时候余骓就要金封把他放下来,金大少爷探出头跟余骓说,有什么事就来找他,他家里住在庆华府,很容易找到——俨然一副已经把余骓当成自己人来护着了。
余骓牵着骡子的缰绳,看着金封的马车远去,微微叹了口气。金封这人,还真不像个做大生意的有钱人,也可能是家里人对他保护太过,任何事都随性而为吧。
金谷旸场现在是一处商业区,沿路都是钟表行,成衣铺,余骓在一家青年旅社下榻,旅社不算大,环境还不错,就是地方偏僻了点。他心里默算了食宿,能买一车土豆了,再加上保护费……妥妥的赔钱买卖。
他突然想,金封看样子是不怎么做生意的吧,要是让老商人听见他的描述,根本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之中有古怪。
余骓心等到正午,吃过午饭就扛着一袋土豆到商业街对面叫卖。金谷旸场算是高端商业区,安安静静开店的多,摆摊的都少见,更没有像余骓这种张着嘴大声叫卖的,他仿佛一只闯进天鹅栖区的叫鸡,闹腾得整个金谷旸场逼格瞬间下了好几层档次。
不过余骓有句话说的倒是对的,城里人没有种地的,看到有人卖土产就不禁想凑热闹,余骓目的就不是赚钱,卖得很便宜,时间长了倒是真有几个人过来找他称上一些。那柄青龙木秤杆用起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拿着比普通的秤杆要沉一些罢了。
他卖了一中午的土豆,卖光了也没什么收获。
余骓晃晃手里的秤杆叹口气小声嘀咕:“师父是不是说错的时间了,正午时分,就算有恶鬼也不敢出来啊。”
他收拾东西准备回旅社休息,因为旅社离商业街距离很远,路途更是曲折,余骓走进一条小路时,突然斜刺过来一把利刃,带着凌厉的杀气,几乎是贴着余骓脖子抹过去的。
余骓下意识拿秤杆挡了一下,挡完又有些后悔,他一边旋身躲过一边将秤杆揣进怀里,这一波攻击过去后,定睛一看,刚刚攻击自己的人赫然便是来岳城路上遇到的小矮子。
大白天穿一身黑黢黢的斗篷,生怕别人注意不到他。
“是你?”
余骓收起攻击的姿势,唇角带起笑容:“你居然追我到岳城来了”
小矮子一言不发,再次亮出武器冲了过来。余骓这次看清他拿着的武器是什么,并不是剑,而是很少见的……蝴蝶钺。对方速度很快,余骓一错眼的功夫他就攻到眼前了。
余骓一把握住他的手腕,蝴蝶钺尖端恰好停在他鼻尖前面。对方用力拽了两下,余骓感觉到他的力量很小,越发怀疑起这人的性别来。
“这位朋友,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见过你吗?”一个收老东西的,做生意最讲究和气生财,很少得罪人的。
小矮子眼睛眯了眯,任余骓抓着手腕,身体猛地后仰,身体竟凌空平行于地面,团腿冲着余骓胸口踹过来:“偃师余孽!我今天就要取你的狗命!”
余骓下意识松开他的手后退一大段距离,听清那人口中嚷的话后,表情严肃起来:“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
对方更加惊讶:“你果然是偃师?!”
“……”
余骓在心里默默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别闹了好不好,我真不认识你啊小兄弟,我现在就是个卖菜的——”
对方已经完全听不进他的话,举起蝴蝶钺就要冲上来,余骓连忙摆着双手喊道:“停停停!我们之间显然是有什么误会,或者你单方面对偃师有误会。昨天晚上你扔下三枚飞镖,我仔细查看过,上面没有粹毒,就说明你并不想杀我吧——或者说自己都在犹豫该不该杀我。不然的话,凭你的身手,偷袭倒是会成功,单打独斗,你可是吃亏的那个。”
穿斗篷的人听着余骓一顿长篇大论,仍是摆着攻击姿势,仅露在外面的眼睛突然露出凶光,余骓只觉眼前人影一闪,胳膊上便传来割裂的声音。他猛地退后,黑斗篷已经站在他五米开外的墙根底下了,略带沙哑的声音从面罩底下模糊传来:“狂妄之徒。”
余骓捂着自己不停往外冒棉花的胳膊,觉得心好累。
“我只问你一句,你到底是不是偃师。”
余骓翻个白眼捡起东西转身就走。
“你……你站住!”
余骓背对着他一边走一边用两人都听得到的声音自言自语:“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猖狂了,明明是有事情要问别人,还用一副这——么理所当然的态度。有本事就直接杀了我好了。”
对方对偃师恨得咬牙切齿,却仍旧没有直接下狠手,他就断定这个人是不会在没弄清楚状况之前下死手,所以他才有信心敢背对着他,后门大敞。
可是,为什么会有人对偃师有敌意?师父说过,他们一脉一直避世隐居,几乎不与外族交往。历史上曾经被记载的那位偃师,也只是摸到点皮毛的异姓弟子而已,真正的偃师是不会用自己的手艺去取悦王侯将相的。这样的族群,怎么可能有敌人呢?
还有一点,这个人是怎么知道他身份的,关于偃师的事他谁都没说过,更没有在外人面前透露过半分,太奇怪了。
余骓这边天人交战的时候,穿斗篷的小子也在纠结,他做不到对一个没有回手之意的敌人出手,更不会真的如同他说的那样低三下四求他告知真相,不能随便杀人,但是又不能放过他,纠结了一会儿只好默默跟上余骓的脚步。
他还是有些犹豫,不想太靠近余骓,又不能离太远,只好干巴巴地跟在人家后边。
余骓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忍不住笑了笑,更加肆无忌惮地往住处去,到旅社之后就照常装车整理货物,仿佛一点都不知道自己身后跟来个小尾巴。
余骓在外面耽误久了,到旅社之后恰好是晚饭时间,他就叫了几个小菜,又要了一盆刚蒸好的大黄米饭拿去房间里吃。累了一下午,肚子已经瘪了。余骓端着碗要往嘴里扒饭的时候,突然觉得窗口有道视线,他抬头看过去,正对上一双迷离的大眼睛,牢牢盯着他……的饭碗。
“我操!吓我一跳!你坐在那儿做什么!”
余骓手一抖饭碗差点掉在地上,穿黑斗篷的人嗖一下消失在原地,下一秒出现在余骓旁边,手上还托着他的碗。
余骓无语地俯视这对方,小矮子却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反倒责备地看了余骓一眼:“浪费粮食是要遭雷劈的!”
余骓无奈地摇摇头重新坐回去:“你还没说,跟着我干嘛啊。”
“我要监视你,免得你再做恶事。”
余骓莫名其妙,一把抢过碗往嘴里扒了两口,还在大黄米上放了几块油光光的焖茄子,用力捅几下拌匀了,又往自己嘴里扒了一口。
余骓就听到极响亮的吸口水音,滋溜一声。
“……”
余骓看着重新爬回窗台上坐着的黑斗篷,面无表情指指自己对面:“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点?”
“不吃!”
黑斗篷很有骨气地拒绝了,从怀里掏出块半个手掌大小土黄色的东西往嘴里塞——而且还能从面罩底下往里塞,余骓觉得他这手本事也是挺厉害的。
余骓无奈地放下筷子:“好,那你别盯着我,这样我吃不下,麻烦你把脸转回去好么。”
“不行,我要监视你!”
余骓要被这气炸了,于是不再管他,直接抱着饭碗大吞大嚼,吃得前所未有地香。伴着不断吸溜吸溜的口水声,余骓硬生生把一盆大黄米全吃进肚子里去了,盘子里连个油星儿都没剩下。他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看着黑斗篷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余骓觉得他眼角挤出来两颗泪花。
余骓幸灾乐祸地拿竹签子剃着牙,走到窗前朝黑斗篷打个饱嗝道:“啊,吃饱了,睡觉,你还有……”
“呜哇哇——!!!偃师果然都是坏人!你们都是坏蛋!我要杀了你!!!!”
“……”
余骓深刻地觉得,有些人你跟他讲道理是讲不通的,面前这人就是其中之最。
“哼,姓廖的手下都跟他一个德行,打着当兵的旗号,干的都是土匪的勾当。”
刚一上车金封就对余骓抱怨,手里的折扇也扇得呼呼响,看起来是真生气的样子。余骓倒是不觉得他们这种在蜜罐长大的富家少爷会体察什么民间疾苦为了老百姓而生气,倒像是曾经在姓廖的土匪行径下吃过亏,一提起这个人就会生气上火。
“你这还是在外城,内城规定更加苛刻,进门交过路费都列到明文条令上了,正大光明地抢钱。”
对这个话题,余骓打算保持沉默,于是只点点头便转移话题,夸赞了一番马车的舒适,感谢了一番金封能够出手相助。余骓注意到金封今天穿着长袍,看起来没那么奇怪,只不过大冬天的还握把扇子,让他不禁想起金封那天戴的没有镜片的金丝眼镜。
他笑了笑:“金公子今日倒是……朴素得很。”
提到这个金封就有点不爽:“还不是我爹,他近来回家来了,老古板的很,见不得我穿西装,也不让我坐汽车,我只好换回来了。”
“令尊眼光不错的。”余骓心说,你穿成那样别说你老古板的爹,就连我这个不是老古板的年轻人都受不了。
话题一被岔开金封也就忘了继续骂姓廖的,倒是想起问余骓:“你不是在杨柳镇做生意吗,这么快就往岳城发展了?”
“那倒不是,我只不过来卖点土产品罢了,家里种了吃不完,坏了又浪费。家里长辈跟我说乡下人没有买的,城里人不种地,买的可能不少,我就来了。”
余骓撒起谎来一点都不像编故事,一气呵成,就像打过腹稿一样,金封很信服,还同情他说:“长辈都一个样,喜欢管东管西。”
“是啊……”
“哎,你要卖什么?我跟黄鹤楼的老板挺熟悉,他们店里每天客人很多,给你们介绍介绍,谈妥了说不定可以长期供货。”
余骓赶忙拒绝:“不不不不,不麻烦金公子了,我的东西不多,卖完就回去。我自己琢磨着长辈们可能也有要锻炼我的意思,要让您代劳,被他们知道了,该生气的。”
笑话,他为了收这些土豆大白菜挨家挨户跑,差点跑断腿,怎么可能这么轻易卖出去。
金封见余骓态度决绝,也不好再坚持:“那你打算在哪里卖?”
“我听朋友说,岳城有处金谷旸场,打算去那边试试。”
余骓跟金封说了会儿话,颇觉得这人有些自来熟,到现在为止他们也不过见过三次面,说过两次话而已,如今谈话竟然就像个老朋友一样。
“旸场是姓廖的地盘……你去那边大概要交保护费了。”金封又开始憋屈:“他们的事我爹不让管。”
“噗,无妨,既然是到别人地盘了,那就按规矩来吧。”
马车行到金谷旸场的外围时候余骓就要金封把他放下来,金大少爷探出头跟余骓说,有什么事就来找他,他家里住在庆华府,很容易找到——俨然一副已经把余骓当成自己人来护着了。
余骓牵着骡子的缰绳,看着金封的马车远去,微微叹了口气。金封这人,还真不像个做大生意的有钱人,也可能是家里人对他保护太过,任何事都随性而为吧。
金谷旸场现在是一处商业区,沿路都是钟表行,成衣铺,余骓在一家青年旅社下榻,旅社不算大,环境还不错,就是地方偏僻了点。他心里默算了食宿,能买一车土豆了,再加上保护费……妥妥的赔钱买卖。
他突然想,金封看样子是不怎么做生意的吧,要是让老商人听见他的描述,根本想都不用想就知道这之中有古怪。
余骓心等到正午,吃过午饭就扛着一袋土豆到商业街对面叫卖。金谷旸场算是高端商业区,安安静静开店的多,摆摊的都少见,更没有像余骓这种张着嘴大声叫卖的,他仿佛一只闯进天鹅栖区的叫鸡,闹腾得整个金谷旸场逼格瞬间下了好几层档次。
不过余骓有句话说的倒是对的,城里人没有种地的,看到有人卖土产就不禁想凑热闹,余骓目的就不是赚钱,卖得很便宜,时间长了倒是真有几个人过来找他称上一些。那柄青龙木秤杆用起来没什么特别的感觉,拿着比普通的秤杆要沉一些罢了。
他卖了一中午的土豆,卖光了也没什么收获。
余骓晃晃手里的秤杆叹口气小声嘀咕:“师父是不是说错的时间了,正午时分,就算有恶鬼也不敢出来啊。”
他收拾东西准备回旅社休息,因为旅社离商业街距离很远,路途更是曲折,余骓走进一条小路时,突然斜刺过来一把利刃,带着凌厉的杀气,几乎是贴着余骓脖子抹过去的。
余骓下意识拿秤杆挡了一下,挡完又有些后悔,他一边旋身躲过一边将秤杆揣进怀里,这一波攻击过去后,定睛一看,刚刚攻击自己的人赫然便是来岳城路上遇到的小矮子。
大白天穿一身黑黢黢的斗篷,生怕别人注意不到他。
“是你?”
余骓收起攻击的姿势,唇角带起笑容:“你居然追我到岳城来了”
小矮子一言不发,再次亮出武器冲了过来。余骓这次看清他拿着的武器是什么,并不是剑,而是很少见的……蝴蝶钺。对方速度很快,余骓一错眼的功夫他就攻到眼前了。
余骓一把握住他的手腕,蝴蝶钺尖端恰好停在他鼻尖前面。对方用力拽了两下,余骓感觉到他的力量很小,越发怀疑起这人的性别来。
“这位朋友,你是不是认错人了?我见过你吗?”一个收老东西的,做生意最讲究和气生财,很少得罪人的。
小矮子眼睛眯了眯,任余骓抓着手腕,身体猛地后仰,身体竟凌空平行于地面,团腿冲着余骓胸口踹过来:“偃师余孽!我今天就要取你的狗命!”
余骓下意识松开他的手后退一大段距离,听清那人口中嚷的话后,表情严肃起来:“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
对方更加惊讶:“你果然是偃师?!”
“……”
余骓在心里默默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别闹了好不好,我真不认识你啊小兄弟,我现在就是个卖菜的——”
对方已经完全听不进他的话,举起蝴蝶钺就要冲上来,余骓连忙摆着双手喊道:“停停停!我们之间显然是有什么误会,或者你单方面对偃师有误会。昨天晚上你扔下三枚飞镖,我仔细查看过,上面没有粹毒,就说明你并不想杀我吧——或者说自己都在犹豫该不该杀我。不然的话,凭你的身手,偷袭倒是会成功,单打独斗,你可是吃亏的那个。”
穿斗篷的人听着余骓一顿长篇大论,仍是摆着攻击姿势,仅露在外面的眼睛突然露出凶光,余骓只觉眼前人影一闪,胳膊上便传来割裂的声音。他猛地退后,黑斗篷已经站在他五米开外的墙根底下了,略带沙哑的声音从面罩底下模糊传来:“狂妄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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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问你一句,你到底是不是偃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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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骓背对着他一边走一边用两人都听得到的声音自言自语:“现在的人,真是越来越猖狂了,明明是有事情要问别人,还用一副这——么理所当然的态度。有本事就直接杀了我好了。”
对方对偃师恨得咬牙切齿,却仍旧没有直接下狠手,他就断定这个人是不会在没弄清楚状况之前下死手,所以他才有信心敢背对着他,后门大敞。
可是,为什么会有人对偃师有敌意?师父说过,他们一脉一直避世隐居,几乎不与外族交往。历史上曾经被记载的那位偃师,也只是摸到点皮毛的异姓弟子而已,真正的偃师是不会用自己的手艺去取悦王侯将相的。这样的族群,怎么可能有敌人呢?
还有一点,这个人是怎么知道他身份的,关于偃师的事他谁都没说过,更没有在外人面前透露过半分,太奇怪了。
余骓这边天人交战的时候,穿斗篷的小子也在纠结,他做不到对一个没有回手之意的敌人出手,更不会真的如同他说的那样低三下四求他告知真相,不能随便杀人,但是又不能放过他,纠结了一会儿只好默默跟上余骓的脚步。
他还是有些犹豫,不想太靠近余骓,又不能离太远,只好干巴巴地跟在人家后边。
余骓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忍不住笑了笑,更加肆无忌惮地往住处去,到旅社之后就照常装车整理货物,仿佛一点都不知道自己身后跟来个小尾巴。
余骓在外面耽误久了,到旅社之后恰好是晚饭时间,他就叫了几个小菜,又要了一盆刚蒸好的大黄米饭拿去房间里吃。累了一下午,肚子已经瘪了。余骓端着碗要往嘴里扒饭的时候,突然觉得窗口有道视线,他抬头看过去,正对上一双迷离的大眼睛,牢牢盯着他……的饭碗。
“我操!吓我一跳!你坐在那儿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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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骓无语地俯视这对方,小矮子却完全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反倒责备地看了余骓一眼:“浪费粮食是要遭雷劈的!”
余骓无奈地摇摇头重新坐回去:“你还没说,跟着我干嘛啊。”
“我要监视你,免得你再做恶事。”
余骓莫名其妙,一把抢过碗往嘴里扒了两口,还在大黄米上放了几块油光光的焖茄子,用力捅几下拌匀了,又往自己嘴里扒了一口。
余骓就听到极响亮的吸口水音,滋溜一声。
“……”
余骓看着重新爬回窗台上坐着的黑斗篷,面无表情指指自己对面:“要不要坐下来,一起吃点?”
“不吃!”
黑斗篷很有骨气地拒绝了,从怀里掏出块半个手掌大小土黄色的东西往嘴里塞——而且还能从面罩底下往里塞,余骓觉得他这手本事也是挺厉害的。
余骓无奈地放下筷子:“好,那你别盯着我,这样我吃不下,麻烦你把脸转回去好么。”
“不行,我要监视你!”
余骓要被这气炸了,于是不再管他,直接抱着饭碗大吞大嚼,吃得前所未有地香。伴着不断吸溜吸溜的口水声,余骓硬生生把一盆大黄米全吃进肚子里去了,盘子里连个油星儿都没剩下。他拍着自己鼓鼓的肚皮看着黑斗篷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余骓觉得他眼角挤出来两颗泪花。
余骓幸灾乐祸地拿竹签子剃着牙,走到窗前朝黑斗篷打个饱嗝道:“啊,吃饱了,睡觉,你还有……”
“呜哇哇——!!!偃师果然都是坏人!你们都是坏蛋!我要杀了你!!!!”
“……”
余骓深刻地觉得,有些人你跟他讲道理是讲不通的,面前这人就是其中之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