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9章 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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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维哲这间茶铺,并没有请手艺十分过硬的大厨。但是做白案的茶点师傅家常菜还是十分了得,程维哲不想回家的时候,多半就在茶铺里凑活着吃。
今日为了给杨中元父子俩接风,程维哲特地跟师傅商量了四菜一汤。大多都是杨中元幼时喜欢吃的东西。
一盆板栗鸡,一碗八宝烧鸭,一碟清蒸鲈鱼,一道回锅肉,再加上丝瓜青豆腊肉汤,一顿接风宴倒也像模像样。
茶点师傅做菜偏甜一些,也不太够辣,卖相也不是极出众。但是杨中元一看到这桌菜,就不由自主红了眼睛。
见儿子盯着菜色好半天没讲话,周泉旭不由叹道:“小哲,你有心了,这么多年,还记得小元爱吃什么。”
程维哲给杨中元和周泉旭一人夹了一块鸡肉,这才举起茶杯:“我们一同长大,我不记得,要谁来记得呢?泉叔身体不好,我们这顿便以茶代酒,一起喝一杯吧。”
周泉旭在桌子下面拍拍儿子的手,跟着举起茶杯:“你这里的茶自然是顶好的,今日泉叔可有口福了。”
“谢谢你。”等到父亲话音落下,杨中元才深吸口气,同程维哲碰了碰杯。
程维哲没在讲什么,只是笑着喝下那杯茶,然后催促着父子俩使劲吃菜。
杨中元小时候吃饭十分各色,不喜欢的是从来不吃的,每顿饭都是挑三拣四,吃的并不多。所以这次程维哲虽然为了好看特地多做了些,但也打着吃不完晚上继续吃的主意。
只是没想到长大后的杨中元这样生猛,只看他风扫残云般片刻就吃下半碗饭去,速度简直快得吓人。
程维哲和周泉旭惊呆了,纷纷停下筷子,呆愣愣看他吃。
杨中元吃得开心,半碗饭下去正想喝口茶润润嗓子,却发现另外两个都不吃不喝只盯着他看。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样子有些太过奇怪,一张脸登时红成灯笼,好半天才解释道:“我现在,吃得多……你们都别看我,快吃吧。”
“哦。”程维哲和周泉旭对视一眼,这才回过神来,默默吃起了饭。
一时之间,气氛竟有些沉闷起来,杨中元渐渐放慢了吃饭的速度,费尽脑筋想找个话题聊聊。
也不知是父子间的心灵感应,还是周泉旭真的想问这个问题,杨中元自己还未讲话,便听父亲道:“小哲,你跟小元同岁,如今也二十有四了,家里给你操办亲事没?”
不约而同的,程维哲和杨中元捏着筷子的手都顿了顿,半响片刻后程维哲道:“泉叔,你也知道我还在给我爹守孝,亲事……并不着急。”
他这么一说,周泉旭才想起来,道:“你也倒是姻缘坎坷,十四岁束发之后,两位爷爷相继过世,这孝一守就是六七年,好容易二十来岁终于出了孝,你爹突然又没了,唉。”
听了爹爹的话,杨中元不知怎么地心里竟然松了一松,他低头扒着饭,努力把那些异样的情绪压在心底。
想起早亡的爹爹,程维哲脸色黯然下来:“我爹这一辈子,实在太短了,我还没来得及尽孝,他就离我而去,我实在是……”
说到后来,程维哲几乎有些哽咽,爹爹虽然三年前便过世,但那时的所有事情都仿佛就发生在昨日,叫他忘也忘不掉,徒生煎熬。
见他这样难过,周泉旭马上便安慰一句:“你爹是个顶好的人,以前就对小元特别好,对我也十分照顾,我们父子俩都很感谢他。”
当年的事情,小一辈并不太清楚,可他却是知道的。周泉旭向来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因此心里便对和善英武的林少峰更有好感,对于程维哲的父亲程赫,更多的则是厌恶了。
杨中元少时离家,对程家的事情并不是太清楚,在程家所有人里,只有程维哲的爹林少峰他最为熟悉,而对他父亲,则几乎毫无印象。
他只隐约记得程赫是个读书人,苦读十几年,最终还是只考上了秀才,再多的便没了。
桌上气氛一时越发沉闷,杨中元见程维哲只顾着发呆,忙道:“阿哲,我这开铺子也匆忙,招牌还没来得及做,不如你帮我写一幅大字吧。”
程维哲回过神来,轻轻吸了口气,缓缓才说:“哦?行,我的字你要是看的上眼,写多少都行。”
杨中元冲他笑笑,在桌子底下拉了拉父亲的手,又说:“真是太谢谢你了,回头你要是懒得做饭,便找我吃就是了,我的手艺,保准好。”
知道他不会说自己是跟谁学的,程维哲也没问他手艺到底如何好,只是点点头,算是应了下来。
程维哲这会儿显得高兴了些,见杨中元已经吃完一碗饭,便起身又给他添了一碗:“泉叔,您别光考虑我了,小元不也到了岁数吗?”
话题一转到杨中元身上,他就不说话了。周泉旭脸色白了白,末了还是道:“小元身体不好,我们如今也居无定所,定以后做好了房子,再说也不迟。”
他这话里话外,竟是不打算现在给杨中元说亲了。程维哲十分诧异,却看了父子两个脸色都不好,便没有继续问下去。
以他们如今的年纪,许多人家都早早成亲有了孩子,他们两个拖到现在,程维哲是因为一直守孝,杨中元的理由,却一定不是这个。
但缘分之事,合该天注定,急也急不得。既然周泉旭不着急,那他们父子俩就这样过下去,也未尝不可。
周泉旭和程维哲本就很会讲话,加上杨中元在外历练好些年,所以之后气氛还算融洽。三个人开开心心吃了一顿接风宴,杨中元把爹爹送回家里,又揣了一快质地普通的藤黄幌子回到茶铺。
他们午膳吃的时间有些长了,这个时候许多雪塔巷的百姓们刚巧醒了午觉,三三两两围坐在茶馆里喝茶嗑瓜子听书。
夏日天气炎热,茶铺子四面通风,最便宜的大盖碗茶也不过五个铜板一杯,瓜子五个铜板一把,只要十文钱,便能消磨一下午时光,倒是难得的消暑好去处。
这一段日子杨中元进出茶铺好几次了,老客都认得他是小老板的弟弟,因此这会儿见他来,都打趣道:“杨老弟,又来找你哥哥哦。”
他们这话讲得忒有些暧昧,但杨中元却丝毫没有生气,还笑着同他们拱手道:“老几位,过几日隔壁我那间面铺也要开张,几位若是喜欢吃面,便去赏个脸,您几位都是这里的老顾客,到时我请几位吃个草茶午饭,都是行的。”
他这一句话,不仅给了程维哲面子,也给了那几个老顾客里子,话音刚落下,便有其他熟客跟着起哄,说要一起去蹭碗面吃。
杨中元笑眯眯一一应了,这才转身要往后院走去。
却不料他刚一转身,便看到程维哲正靠在门边,似笑非笑瞅着他瞧。
杨中元本不想叫他看到自己如此市侩的一面,可他就住茶铺隔壁,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佯装下去到底不好做生意。如今叫程维哲瞧了,便也只是尴尬笑笑,就此揭过。
“待会儿你可有其他事忙?”杨中元跟他一同往后面走,边走边问。
程维哲帮他推开后屋的门,笑着说:“我就这一间铺子要管,哪里有那么多事情?你要去哪里?”
杨中元见他已经准备好了笔墨纸砚,忙把那个不长不短的幌子平铺在书桌上。这屋子大多是程维哲吃饭算账时用,所以笔墨倒也齐全。
程维哲把放在书桌上的墨盒打开,里面整齐摆了三根用了大半的墨条:“我这里有松墨、衢墨与岭南香,你要用哪一种?”
衢墨是衢州出产的名墨,墨色黑亮均匀,是落款题诗最好的墨。而岭南香则是岭南一地盛产的香墨,墨色虽然浅淡,却有阵阵绵香扑鼻。松墨就是最普通的墨,颜色很深,吃墨也重,虽说并不名贵,却偏巧适合写幌子。
杨中元见他竟还有岭南香这等好物,不由拿起来把玩片刻,才有些依依不舍放下来:“就用松墨便是了,这幌子也用不了多久,能让人远远敲清楚便是了。”
“这还不简单,我给你写大些,绝对能一眼便看到。说吧,你给铺子起了什么名?”程维哲把那块松墨取出盒子,放在砚台上细细磨了起来。
杨中元想也未想,张嘴便说:“那就请小程老板,给我写一个大大的‘面’字吧。就是银丝面的面。”
程维哲一愣,片刻之后便笑了起来:“真有你的风格,妙哉!妙哉!”
“这铺子地方小,也放不下几张桌,我一个人要做饭洗碗上菜的,做面食倒还忙得过来,我也不求别的,能养活我们父子俩便成了。”杨中元站在桌边,低头认真看着程维哲在纸上练写的字体。
程维哲自幼敏而好学,一手书法总是能博得学堂老师赞许,他不仅会书本皆用的楷体,就连狂草与颜体也有涉猎,虽说十几年未见,如今程维哲也当起了茶铺老板,但杨中元却毫无理由便笃定,他的书法,肯定比幼时好上许多。
果然,程维哲一口气给他写了五六种笔法的面字,一手笔墨飘逸洒脱,颇有大家之风。
杨中元端详半天,最终选了一个看起来最洒脱的狂草,这个字虽说程维哲写得大气非凡,却也让人能一眼看出便是个“面”字,一星半点都不会认错。
“你的字写得就是好,就这一个吧。”
程维哲这间茶铺,并没有请手艺十分过硬的大厨。但是做白案的茶点师傅家常菜还是十分了得,程维哲不想回家的时候,多半就在茶铺里凑活着吃。
今日为了给杨中元父子俩接风,程维哲特地跟师傅商量了四菜一汤。大多都是杨中元幼时喜欢吃的东西。
一盆板栗鸡,一碗八宝烧鸭,一碟清蒸鲈鱼,一道回锅肉,再加上丝瓜青豆腊肉汤,一顿接风宴倒也像模像样。
茶点师傅做菜偏甜一些,也不太够辣,卖相也不是极出众。但是杨中元一看到这桌菜,就不由自主红了眼睛。
见儿子盯着菜色好半天没讲话,周泉旭不由叹道:“小哲,你有心了,这么多年,还记得小元爱吃什么。”
程维哲给杨中元和周泉旭一人夹了一块鸡肉,这才举起茶杯:“我们一同长大,我不记得,要谁来记得呢?泉叔身体不好,我们这顿便以茶代酒,一起喝一杯吧。”
周泉旭在桌子下面拍拍儿子的手,跟着举起茶杯:“你这里的茶自然是顶好的,今日泉叔可有口福了。”
“谢谢你。”等到父亲话音落下,杨中元才深吸口气,同程维哲碰了碰杯。
程维哲没在讲什么,只是笑着喝下那杯茶,然后催促着父子俩使劲吃菜。
杨中元小时候吃饭十分各色,不喜欢的是从来不吃的,每顿饭都是挑三拣四,吃的并不多。所以这次程维哲虽然为了好看特地多做了些,但也打着吃不完晚上继续吃的主意。
只是没想到长大后的杨中元这样生猛,只看他风扫残云般片刻就吃下半碗饭去,速度简直快得吓人。
程维哲和周泉旭惊呆了,纷纷停下筷子,呆愣愣看他吃。
杨中元吃得开心,半碗饭下去正想喝口茶润润嗓子,却发现另外两个都不吃不喝只盯着他看。他这才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样子有些太过奇怪,一张脸登时红成灯笼,好半天才解释道:“我现在,吃得多……你们都别看我,快吃吧。”
“哦。”程维哲和周泉旭对视一眼,这才回过神来,默默吃起了饭。
一时之间,气氛竟有些沉闷起来,杨中元渐渐放慢了吃饭的速度,费尽脑筋想找个话题聊聊。
也不知是父子间的心灵感应,还是周泉旭真的想问这个问题,杨中元自己还未讲话,便听父亲道:“小哲,你跟小元同岁,如今也二十有四了,家里给你操办亲事没?”
不约而同的,程维哲和杨中元捏着筷子的手都顿了顿,半响片刻后程维哲道:“泉叔,你也知道我还在给我爹守孝,亲事……并不着急。”
他这么一说,周泉旭才想起来,道:“你也倒是姻缘坎坷,十四岁束发之后,两位爷爷相继过世,这孝一守就是六七年,好容易二十来岁终于出了孝,你爹突然又没了,唉。”
听了爹爹的话,杨中元不知怎么地心里竟然松了一松,他低头扒着饭,努力把那些异样的情绪压在心底。
想起早亡的爹爹,程维哲脸色黯然下来:“我爹这一辈子,实在太短了,我还没来得及尽孝,他就离我而去,我实在是……”
说到后来,程维哲几乎有些哽咽,爹爹虽然三年前便过世,但那时的所有事情都仿佛就发生在昨日,叫他忘也忘不掉,徒生煎熬。
见他这样难过,周泉旭马上便安慰一句:“你爹是个顶好的人,以前就对小元特别好,对我也十分照顾,我们父子俩都很感谢他。”
当年的事情,小一辈并不太清楚,可他却是知道的。周泉旭向来是个有一说一有二说二的人,因此心里便对和善英武的林少峰更有好感,对于程维哲的父亲程赫,更多的则是厌恶了。
杨中元少时离家,对程家的事情并不是太清楚,在程家所有人里,只有程维哲的爹林少峰他最为熟悉,而对他父亲,则几乎毫无印象。
他只隐约记得程赫是个读书人,苦读十几年,最终还是只考上了秀才,再多的便没了。
桌上气氛一时越发沉闷,杨中元见程维哲只顾着发呆,忙道:“阿哲,我这开铺子也匆忙,招牌还没来得及做,不如你帮我写一幅大字吧。”
程维哲回过神来,轻轻吸了口气,缓缓才说:“哦?行,我的字你要是看的上眼,写多少都行。”
杨中元冲他笑笑,在桌子底下拉了拉父亲的手,又说:“真是太谢谢你了,回头你要是懒得做饭,便找我吃就是了,我的手艺,保准好。”
知道他不会说自己是跟谁学的,程维哲也没问他手艺到底如何好,只是点点头,算是应了下来。
程维哲这会儿显得高兴了些,见杨中元已经吃完一碗饭,便起身又给他添了一碗:“泉叔,您别光考虑我了,小元不也到了岁数吗?”
话题一转到杨中元身上,他就不说话了。周泉旭脸色白了白,末了还是道:“小元身体不好,我们如今也居无定所,定以后做好了房子,再说也不迟。”
他这话里话外,竟是不打算现在给杨中元说亲了。程维哲十分诧异,却看了父子两个脸色都不好,便没有继续问下去。
以他们如今的年纪,许多人家都早早成亲有了孩子,他们两个拖到现在,程维哲是因为一直守孝,杨中元的理由,却一定不是这个。
但缘分之事,合该天注定,急也急不得。既然周泉旭不着急,那他们父子俩就这样过下去,也未尝不可。
周泉旭和程维哲本就很会讲话,加上杨中元在外历练好些年,所以之后气氛还算融洽。三个人开开心心吃了一顿接风宴,杨中元把爹爹送回家里,又揣了一快质地普通的藤黄幌子回到茶铺。
他们午膳吃的时间有些长了,这个时候许多雪塔巷的百姓们刚巧醒了午觉,三三两两围坐在茶馆里喝茶嗑瓜子听书。
夏日天气炎热,茶铺子四面通风,最便宜的大盖碗茶也不过五个铜板一杯,瓜子五个铜板一把,只要十文钱,便能消磨一下午时光,倒是难得的消暑好去处。
这一段日子杨中元进出茶铺好几次了,老客都认得他是小老板的弟弟,因此这会儿见他来,都打趣道:“杨老弟,又来找你哥哥哦。”
他们这话讲得忒有些暧昧,但杨中元却丝毫没有生气,还笑着同他们拱手道:“老几位,过几日隔壁我那间面铺也要开张,几位若是喜欢吃面,便去赏个脸,您几位都是这里的老顾客,到时我请几位吃个草茶午饭,都是行的。”
他这一句话,不仅给了程维哲面子,也给了那几个老顾客里子,话音刚落下,便有其他熟客跟着起哄,说要一起去蹭碗面吃。
杨中元笑眯眯一一应了,这才转身要往后院走去。
却不料他刚一转身,便看到程维哲正靠在门边,似笑非笑瞅着他瞧。
杨中元本不想叫他看到自己如此市侩的一面,可他就住茶铺隔壁,每日抬头不见低头见的,佯装下去到底不好做生意。如今叫程维哲瞧了,便也只是尴尬笑笑,就此揭过。
“待会儿你可有其他事忙?”杨中元跟他一同往后面走,边走边问。
程维哲帮他推开后屋的门,笑着说:“我就这一间铺子要管,哪里有那么多事情?你要去哪里?”
杨中元见他已经准备好了笔墨纸砚,忙把那个不长不短的幌子平铺在书桌上。这屋子大多是程维哲吃饭算账时用,所以笔墨倒也齐全。
程维哲把放在书桌上的墨盒打开,里面整齐摆了三根用了大半的墨条:“我这里有松墨、衢墨与岭南香,你要用哪一种?”
衢墨是衢州出产的名墨,墨色黑亮均匀,是落款题诗最好的墨。而岭南香则是岭南一地盛产的香墨,墨色虽然浅淡,却有阵阵绵香扑鼻。松墨就是最普通的墨,颜色很深,吃墨也重,虽说并不名贵,却偏巧适合写幌子。
杨中元见他竟还有岭南香这等好物,不由拿起来把玩片刻,才有些依依不舍放下来:“就用松墨便是了,这幌子也用不了多久,能让人远远敲清楚便是了。”
“这还不简单,我给你写大些,绝对能一眼便看到。说吧,你给铺子起了什么名?”程维哲把那块松墨取出盒子,放在砚台上细细磨了起来。
杨中元想也未想,张嘴便说:“那就请小程老板,给我写一个大大的‘面’字吧。就是银丝面的面。”
程维哲一愣,片刻之后便笑了起来:“真有你的风格,妙哉!妙哉!”
“这铺子地方小,也放不下几张桌,我一个人要做饭洗碗上菜的,做面食倒还忙得过来,我也不求别的,能养活我们父子俩便成了。”杨中元站在桌边,低头认真看着程维哲在纸上练写的字体。
程维哲自幼敏而好学,一手书法总是能博得学堂老师赞许,他不仅会书本皆用的楷体,就连狂草与颜体也有涉猎,虽说十几年未见,如今程维哲也当起了茶铺老板,但杨中元却毫无理由便笃定,他的书法,肯定比幼时好上许多。
果然,程维哲一口气给他写了五六种笔法的面字,一手笔墨飘逸洒脱,颇有大家之风。
杨中元端详半天,最终选了一个看起来最洒脱的狂草,这个字虽说程维哲写得大气非凡,却也让人能一眼看出便是个“面”字,一星半点都不会认错。
“你的字写得就是好,就这一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