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7.第277章 还原犯罪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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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案件现场勘察得出以下结论,董雪涧家却为第一案发现场。
他的尸体在客厅东半角被发现,头骨后侧有两个处很明显的外伤,出血量较大。但绝大多少血污都是在地板上找到的,只有客厅一侧墙壁上有一排模糊的血手印。
沿着血手印,办案人员一路查找到厨房,厨房的旁边有个杂物室,里面摆放的多数是董雪涧用过的东西,旧的乐器,桌椅,摆设,墙角的架子上还摆放着几个旧纸箱,里面都是运动装,网球服,运动服,帽子鞋子都有,还有一些运动器材,鱼竿,球拍,球杆,还有几只棒球棒,和死者身边发现的那支很相似。
杂物室的墙壁,一米七高低的位置,有喷溅血痕,地板上还有零星血色斑点和凌乱的脚印。
经鉴定,这些血渍脚印都是董雪涧本人的,可除此之外,无论客厅和杂物室都没发现其他人留下的痕迹。
杂物室有后窗直通向小巷,可窗外安装了不锈钢护栏,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就连护栏上的浮灰还保持了原来的样子,显然,没人碰过。
本案除一名受害者外,并无任何财产遗失,就连死者手腕上的瑞士名表和口袋内的现金也没有丢失,很显然,罪犯想要的,不是钱财,就是董雪涧的命。
除此之外,办案人员还仔细的勘察了四合院内所有的房间,除了董雪涧卧室门开着,床榻上被褥散乱,其余屋,都紧闭着,没有打斗和翻找的痕迹。
综上所述,根据案发现场的诸多线索,办案人员还原重塑了犯罪现场。
大约在凌晨三点左右,董雪涧在睡梦中忽然听到异样的声音,于是,他下了床,出门查看。
也许,他察觉到了危险,所以才进了杂物室,想找一样东西防身。
不料,却被隐藏在那里的罪犯用棒球棒击中后脑,鲜血喷溅在墙壁上。
惊慌之余,董雪涧逃出杂物室,扶着墙壁往客厅跑,他倒下的位置不远处就是固定电话,也许,他是想报警,可是没跑到就被罪犯追上,脑部再次受到重创。
这次,外颅骨严重损失,倒地不起,失血过多身亡。
直到第二天早上被前来上班的助手丁宁发现,报警。
曾明明从头到尾仔细浏览完现场的照片和笔录。
觉得刑侦人员客观并真实的还原了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并无明显遗漏。
只是有一点比较诡异。
现场竟没有发现任何第三者的痕迹,也没留下打斗和挣扎的痕迹。
只有董雪涧一个人的脚印,血手印和一路挣扎逃跑的痕迹。
而犯罪分子却没留下任何线索,指纹和可查找的痕迹。
这一点,颇让人深思。
这也是为什么琳达姐妹虽有重大嫌疑但却迟迟不能定案突审的原因之一。
那晚,两人都曾大量饮酒,事后体内的酒精含量都达到了醉酒的标准。
如果其中的一个人是罪犯的话,不难解释她们的杀人动机源自长期郁闷积累和一时酒后冲动。
当晚,虽然KTV的工作人员没看见她们外出,可不能排除工作人员有疏漏。
毕竟凌晨三四点开始,人的感官都会迟钝,而且前台接待曾经离开过一次。
如果姐妹俩其中的一个真的离开过,并来到了董雪涧家实行了这场犯罪,又不被任何人发现,她必然得在这次空当之间出入。
据工作人员的记忆,他离开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包间的客人喝多了吐了一地,服务员实在不好清洁,他才过去帮忙的。
回来的时候他特意看了下时间,三点四十五分,他记得自己是三点半离开的,离开时间大约十五分钟。
只有十五分钟,时间似乎太短了。
虽说KTV离胜利巷不远,可短短十几分钟要想打一个来回,杀人,泯灭证据,时间显然不够。
而且,琳达和朱迪只不过是个演员,没有任何反刑侦经验,而且当晚还喝多了,如何能在杀人后这么短的时间把所有证据都清除干净?
这实在有些说不通。
曾明明按照沐言所教,将这些证据一一排列出来。
还绘制了死者和嫌疑犯之间的关系图。
苦思冥想了整整一天,就连午饭沐言订了她最喜欢的烧麦都没心思吃。
直到下午五点多,她总算整理好所有的资料,从沙发上站起,突然觉得脑子一阵晕眩,差点栽倒。
沐言早就忙完了自己的事,一直没敢打搅她,见状,连忙走了过来,将她扶住。
“沐言,我太没用了,一个案子审看了一天,现在也没得出任何结论。”
曾明明有点气馁。
“凡事都有循序渐进的过程,你太专注所有的细节了,脑力消耗过大,所以才会如此疲倦,其实,专注不是坏事,只是你必须在众多线索中筛选出对关键的证据,剔除其他,才次能尽快得出自己的结论。”
“该怎么筛选?我都看懵了,觉得哪个人都像,却又全不像。”
曾明明头大如斗,原本以为刑侦只要用心分析就好,却不知会这么难。”
“你分析的角度有误。传统的刑侦的确是根据线索来判定嫌疑人作案时间,动机,或根据现场留下的线索采样取证确定罪犯。可这个案子明显有很多疑点。”
沐言的声音很沉静,带着惯有的笃定。
曾明明全神贯注的聆听着他的话,生怕漏掉那个细节。
“首先,罪犯在现场没有遗漏任何线索,死者死亡的时间是午夜,这里房间这么多,地形复杂加上视线模糊,他如何会如此轻易的实施犯罪并逃脱?”
“他对这里的环境和死者非常熟悉,所以才能预先猜测到他的行动,躲在暗处,给予死者致命一击。然后,从容全身而退。”曾明明分析。
“你分析的不错,据现场遗留的财物看,这明显是仇杀,不是为财。有仇怨,熟悉死者和这里的环境,朱迪,琳达和丁宁都在嫌疑范围之内。”
“可他们都有不在场的证据啊。”曾明明也想到了这一点,可有些事她还是想不通。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逆向思维。”
沐言认真看着她。
“你之所以想不通,是因为你太重视眼前的线索了,可你有没有想过,这些所谓的证据中有一些是错误的呢?就是它们误导了你的思维。”
“你是说有人做伪证?”曾明明一怔。
那些证词她审看过三次,没发现任何疏漏。
据案件现场勘察得出以下结论,董雪涧家却为第一案发现场。
他的尸体在客厅东半角被发现,头骨后侧有两个处很明显的外伤,出血量较大。但绝大多少血污都是在地板上找到的,只有客厅一侧墙壁上有一排模糊的血手印。
沿着血手印,办案人员一路查找到厨房,厨房的旁边有个杂物室,里面摆放的多数是董雪涧用过的东西,旧的乐器,桌椅,摆设,墙角的架子上还摆放着几个旧纸箱,里面都是运动装,网球服,运动服,帽子鞋子都有,还有一些运动器材,鱼竿,球拍,球杆,还有几只棒球棒,和死者身边发现的那支很相似。
杂物室的墙壁,一米七高低的位置,有喷溅血痕,地板上还有零星血色斑点和凌乱的脚印。
经鉴定,这些血渍脚印都是董雪涧本人的,可除此之外,无论客厅和杂物室都没发现其他人留下的痕迹。
杂物室有后窗直通向小巷,可窗外安装了不锈钢护栏,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就连护栏上的浮灰还保持了原来的样子,显然,没人碰过。
本案除一名受害者外,并无任何财产遗失,就连死者手腕上的瑞士名表和口袋内的现金也没有丢失,很显然,罪犯想要的,不是钱财,就是董雪涧的命。
除此之外,办案人员还仔细的勘察了四合院内所有的房间,除了董雪涧卧室门开着,床榻上被褥散乱,其余屋,都紧闭着,没有打斗和翻找的痕迹。
综上所述,根据案发现场的诸多线索,办案人员还原重塑了犯罪现场。
大约在凌晨三点左右,董雪涧在睡梦中忽然听到异样的声音,于是,他下了床,出门查看。
也许,他察觉到了危险,所以才进了杂物室,想找一样东西防身。
不料,却被隐藏在那里的罪犯用棒球棒击中后脑,鲜血喷溅在墙壁上。
惊慌之余,董雪涧逃出杂物室,扶着墙壁往客厅跑,他倒下的位置不远处就是固定电话,也许,他是想报警,可是没跑到就被罪犯追上,脑部再次受到重创。
这次,外颅骨严重损失,倒地不起,失血过多身亡。
直到第二天早上被前来上班的助手丁宁发现,报警。
曾明明从头到尾仔细浏览完现场的照片和笔录。
觉得刑侦人员客观并真实的还原了犯罪分子的作案过程,并无明显遗漏。
只是有一点比较诡异。
现场竟没有发现任何第三者的痕迹,也没留下打斗和挣扎的痕迹。
只有董雪涧一个人的脚印,血手印和一路挣扎逃跑的痕迹。
而犯罪分子却没留下任何线索,指纹和可查找的痕迹。
这一点,颇让人深思。
这也是为什么琳达姐妹虽有重大嫌疑但却迟迟不能定案突审的原因之一。
那晚,两人都曾大量饮酒,事后体内的酒精含量都达到了醉酒的标准。
如果其中的一个人是罪犯的话,不难解释她们的杀人动机源自长期郁闷积累和一时酒后冲动。
当晚,虽然KTV的工作人员没看见她们外出,可不能排除工作人员有疏漏。
毕竟凌晨三四点开始,人的感官都会迟钝,而且前台接待曾经离开过一次。
如果姐妹俩其中的一个真的离开过,并来到了董雪涧家实行了这场犯罪,又不被任何人发现,她必然得在这次空当之间出入。
据工作人员的记忆,他离开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包间的客人喝多了吐了一地,服务员实在不好清洁,他才过去帮忙的。
回来的时候他特意看了下时间,三点四十五分,他记得自己是三点半离开的,离开时间大约十五分钟。
只有十五分钟,时间似乎太短了。
虽说KTV离胜利巷不远,可短短十几分钟要想打一个来回,杀人,泯灭证据,时间显然不够。
而且,琳达和朱迪只不过是个演员,没有任何反刑侦经验,而且当晚还喝多了,如何能在杀人后这么短的时间把所有证据都清除干净?
这实在有些说不通。
曾明明按照沐言所教,将这些证据一一排列出来。
还绘制了死者和嫌疑犯之间的关系图。
苦思冥想了整整一天,就连午饭沐言订了她最喜欢的烧麦都没心思吃。
直到下午五点多,她总算整理好所有的资料,从沙发上站起,突然觉得脑子一阵晕眩,差点栽倒。
沐言早就忙完了自己的事,一直没敢打搅她,见状,连忙走了过来,将她扶住。
“沐言,我太没用了,一个案子审看了一天,现在也没得出任何结论。”
曾明明有点气馁。
“凡事都有循序渐进的过程,你太专注所有的细节了,脑力消耗过大,所以才会如此疲倦,其实,专注不是坏事,只是你必须在众多线索中筛选出对关键的证据,剔除其他,才次能尽快得出自己的结论。”
“该怎么筛选?我都看懵了,觉得哪个人都像,却又全不像。”
曾明明头大如斗,原本以为刑侦只要用心分析就好,却不知会这么难。”
“你分析的角度有误。传统的刑侦的确是根据线索来判定嫌疑人作案时间,动机,或根据现场留下的线索采样取证确定罪犯。可这个案子明显有很多疑点。”
沐言的声音很沉静,带着惯有的笃定。
曾明明全神贯注的聆听着他的话,生怕漏掉那个细节。
“首先,罪犯在现场没有遗漏任何线索,死者死亡的时间是午夜,这里房间这么多,地形复杂加上视线模糊,他如何会如此轻易的实施犯罪并逃脱?”
“他对这里的环境和死者非常熟悉,所以才能预先猜测到他的行动,躲在暗处,给予死者致命一击。然后,从容全身而退。”曾明明分析。
“你分析的不错,据现场遗留的财物看,这明显是仇杀,不是为财。有仇怨,熟悉死者和这里的环境,朱迪,琳达和丁宁都在嫌疑范围之内。”
“可他们都有不在场的证据啊。”曾明明也想到了这一点,可有些事她还是想不通。
“这就是我接下来要说的,逆向思维。”
沐言认真看着她。
“你之所以想不通,是因为你太重视眼前的线索了,可你有没有想过,这些所谓的证据中有一些是错误的呢?就是它们误导了你的思维。”
“你是说有人做伪证?”曾明明一怔。
那些证词她审看过三次,没发现任何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