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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旁观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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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了他这番理直气壮的人生宣言,洛筝真是恨不能拿马鞭抽他一顿。

    她前后两辈子最痛恨的便是花心的男人,娶了妻子却不愿对她一心一意,凭什么男人三妻四妾就是理直气壮,潇洒风流,却要求女子必须从一而终,还不能给男人们戴绿帽子?

    再一想到同安公主前世嫁给他守了一辈子的活寡,永远都是独守空房,不由恨声道:“像你这样的,既然喜欢游戏花丛,最好就一辈子别成亲,免得害了人家姑娘!”

    容遇摸了摸鼻子,他实在是不知道这位长得好看,脾气火爆,极有性格的木兰郡主为何就是看他不顺眼,这实在是让向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在女人堆里无往而不利的容二公子郁闷极了。

    他闷闷地道:“齐王殿下也是这般说我的。”他看了洛筝一眼,故意又加了一句,“你们二人实在是心有灵犀啊!”

    洛筝丢给他一记眼刀,“哼,我才不信那个面冷心冷的家伙会这样替他妹子着想?”

    容遇点点头,“其实开始我也是有些不信的,毕竟我们一道长大,这十几年下来,确实没见齐王表哥待同安表妹有什么不同的。”

    秦恒是个什么样的人,洛筝还能不知道吗?像他这等无情无义,没心没肺之人,洛筝觉得除了那把龙椅,在秦恒心中只怕对任何一个人都是没什么感情的,对他的亲生父亲心怀恨意,对兄弟妹妹冷淡无情,对自己这个结发妻子,恩,那就更没没什么好说的了。

    所以秦恒如今忽然对同安公主的婚事这般上心,让洛筝觉得事有反常必为妖,不知道这人渣又在肚子里盘算着什么坏水。

    她不由得便问出了口,“那他为何此次对同安公主的婚事这般上心,居然还以权势压人,强逼你这位国公府的二公子二选一?”

    “不瞒郡主,从宫中回来后,我也在不停的想这个问题,到底是什么原因使得我这位素有‘冰郎’之称的表哥一下子变得我都快不认识他了。我想了很久,终于得出了一个答案,郡主想听吗?”容遇一副献宝的表情。

    洛筝没好气的瞪他一眼,“还不快说!”

    容遇打开折扇摇了两下,洛筝看着他的眼神更添鄙夷,这都已经是十一月的天气了,还拿把扇子在这里装潇洒,真是个臭美显摆的大骚包。

    可惜容二公子浑然不觉,反而声情并茂的漫声吟道:“问世间,情为何物,只教人生死相许!这世间最能使一个人改变的不是圣贤书,也不是老夫子,而是爱情,唯有真爱才能使人脱胎换骨,大异从前。”

    洛筝捂住胸口觉得自己很有想吐一吐的冲动。

    爱情,还真爱?秦恒这个死渣男连心都没有还谈何爱人,看来这位容二公子不是脑子被驴给踢了,就是脑子有病,还病得不轻,得治。

    洛筝懒得再跟他废话,打算直接走人,容遇赶忙道:“郡主你可别不信啊!是齐王殿下亲口说他这么做是因为郡主你,我才敢如此肯定这一定是爱情的力量。”

    “因为我???”

    “不错,其实我当时也有问过齐王表哥,他只说了一句话,他说郡主和同安表妹甚是要好,于是,聪明如我就什么都明白了。”容遇看着洛筝,抛过去一个桃花眼,笑得那叫一个意味深长。

    洛筝恨不能一棒子把他打得清醒点,还都明白了,明白什么呀?你个脑子里只有男女情爱的种马男,你以男女之间就只有谈情说爱呀,真是个白痴!

    “容二公子自已满脑子的风花雪月,可别把别人都想得和你一样单蠢,你那位表哥就算对我有什么特别的意思,那也绝不可能是你想的那样,他不过是看上我洛家的兵权罢了,有些男女之间是注定没有什么真爱的,有的只是阴谋算计、互相利用罢了!”

    对于洛筝这番论断,容遇一口否决,“非也非也,郡主也不要把我这位表哥想得这么坏嘛!”

    洛筝很想反驳,她这可不是想当然,而是前世的切肤之痛,可惜她却不能宣之于口。

    容遇一脸认真地道:“方才郡主说我是情场高手,我倒也不否认,只怕于这男女情爱一事上,若论洞察幽微,这满京城的人都不如我。一个男子或女子是不是坠入情网,只消看他或她一眼,在下便可知晓,从无差错。”

    “齐王殿下谈起郡主时,我从未见他脸上神情那般柔和,双目如此明亮,那眸中的深情似是对郡主已渴慕了千年一般,非是情根深种绝不会有这种眼神,若说他对郡主是别有用心,打死我也不信。”

    洛筝被他说的鸡皮疙瘩掉了一地,“你当真这么肯定?”

    “那是自然,郡主要知道我身为男子,自然比你们女儿家更清楚当一个男子爱上女子时会是何等情态。别的不说,就说方才郡主硬要拖着我出来时,齐王殿下那射过来的眼神,简直恨不能将我的胳膊剁了一样,这明显就是在吃醋嘛!他若不是对郡主别有情愫,哪里会醋成这样?这要是今天吃饺子,都不用给他上醋碟子了。”

    洛筝可没心情听他耍贫嘴,直接问道:“理由?”

    “啊,什么理由?”

    “你不是说齐王喜欢我吗,那理由呢?少跟我说什么情不知何所起,一往而深。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一个人要喜欢上另一个人,绝对是有原因的。如果你说不出一个齐王对我动心的理由,我只会认为你是在胡说八道,说不定还是在替齐王做说客。”

    容遇连声喊冤,“我只是实话实说而已,郡主你可别冤枉好人。这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郡主生得这般好颜色,容光艳艳,灼灼其华,又人材出众,巾帼不让须眉,足以令齐王殿下一见倾心。”

    洛筝冷笑,“容二公子喜欢以色取人,可别把齐王也看得这般肤浅,若只是生了一副好皮囊就能让齐王动心的话,京城第一美女礼部姜尚书的女儿去年就当上齐王妃了。至于才名嘛,我有自知之明,比起许大学士的爱女来无论琴棋书画、诗辞歌赋都是完败。至于这淑女二字,本郡主就更不敢当了,如今这京城之中,只怕我是所有名门贵女中最刁蛮不懂礼数的一个异类,每次见了齐王,都是无礼之极,可不是你们男人最为中意的温柔淑女。”

    容遇“啪”的一声把折扇往掌心一合,笑道:“只怕正是这郡主这与众不同之处才打动了齐王一颗万年冰封的心哪!”

    洛筝不解,“此话怎讲?”

    “郡主可知,为何这帝京之中暗中倾慕在下的名门闺秀也不在少数,而且不乏才貌双全的佳人,可在下却更是喜欢去那些不大上得了台面的秦楼楚馆去倚红偎翠呢?”

    “哼,你们男人不是有句口头禅,‘家花没有野花香’吗?”洛筝在塞外军中时,可没少听那些老兵们这般口无遮拦的说起女人。

    “郡主果然是见多识广啊,咳咳,其实倒也不是野花当真就比家花香,只不过当你闻惯了家花的味道突然再闻到一股不一样的野花香味时,自然会心醉神迷。”

    “我喜欢去秦楼楚馆,不过是因为那里面的女子和我寻常所见的大家闺秀都不一样罢了,她们更为鲜活生动,嬉笑怒骂,举手投足,各具风情,千姿百态。不像那些大家闺秀一个个看上去都像是戴着个差不多的面具,总是束手束脚的放不开,往好了说叫规矩有礼,贞静贤淑,说白了就是跟个木头人儿一样,无趣的紧。”

    容遇一面说着,一面瞧着对面的美人儿,心里实在有些惋惜,按他方才所讲的那一套理论,这位木兰郡主完全不同于他所见过的各色女子,若不是齐王殿下已经先下手为强,他也是极愿和这位郡主亲近亲近的。

    洛筝鄙夷道:“那些规矩礼法、三从四德不都是你们男人制定出来要求女子贤淑听话的吗,这会子又嫌弃起来了?”

    容遇赶紧陪笑道:“哪有哪有,我也只是打个比方,其实是各有各的好,不过我见惯了大家闺秀罢了,所以更稀罕野花些,也就是在郡主面前,在下才敢这般直言不讳,还望郡主……”

    “放心,你对大家闺秀的那一番评语本郡主一定会帮你守口如瓶的。”不等容遇松下一口气来,她笑眯眯的又补了一句,“才怪!”

    看着容遇一脸吃鳖的样子,洛筝心情大好,“敢说就要敢当嘛!反正同安公主没成婚之前,你也不能娶亲,就算得罪了帝都里的大家闺秀们,你也没什么损失呀!还不如让姑娘们多了解了解容二公子,省得你再祸害她们。”

    容遇垂头丧气地道:“只怕郡主替在下这么一番‘美言’之后,我这京城最受人喜欢的名公子榜首的位子怕是保不住了。”

    “谁让你自己祸从口出?反正你的意思我也明白了,不就是说因为我不像帝都的闺秀们那般像个木头人儿,要更,恩,疏野随性一些,所以才得了齐王的青眼?”

    “倒也不全是因为这个,只怕更多的还是因为郡主您对齐王殿下的态度。”

    “我对他的态度,我就没给过他一次好脸。”

    容遇感叹道:“我那位齐王表兄从小到大,只怕还是第一次被人如此相待,毫不客气的一次次打脸,便是我那皇帝舅舅,虽然再不喜欢他,也只是待他冷淡些,可没像郡主这般一点面子都不给他。”

    “我不过是想让他离我远点罢了。”

    “可是,结果呢?”容遇又把他的扇子刷的一下甩开,扇了两下,“郡主可知,在下在外面的红粉知已虽有数十人之多,但能让我放在心头,时时牵挂,无时或忘的却只有一位佳人,那便是惜红阁的楚楚姑娘。”

    说到这里,容遇似是触动情肠,先自喟叹了一声,“我也时常扪心自问,这位楚楚姑娘若论其容貌身段也不见得就比群芳院的芳菲姑娘更为美艳,论歌喉舞技比不过燕春楼的燕五姑娘,烹茶煮酒也要略输莳花馆的花醉姑娘,可我这一颗心却偏偏就是在她身上拴得更牢靠些,郡主可知为何?”

    洛筝想了想,隐隐有些明白了,便道:“难道是因为她也从不给你好脸色看?”

    容遇垮下脸道:“郡主,你要不要这么聪明,一下就直中要害。”

    想他容遇,顶着京城第一美男的名头,哪家姑娘见了他不是心中小鹿儿乱撞,眼含柔情,眸送秋波,粉脸儿羞红,若能得自己一顾,便欣喜无限,可偏偏只有这位楚楚姑娘却对自己始终冷若冰霜,丝毫不为自己的男性魅力所动。

    从容遇年满十四岁起至今,游遍花丛,楚楚乃是唯一对他毫不动心的女子,自然便成了他床前的明月光,心上的朱砂痣。

    容遇在这里嗟叹自己的情路坎坷,洛筝却想到前世的自已,到底是为了什么竟会爱上那样一个无情无义,没心没肺的渣男呢?

    这个问题前世她从没问过自己,重活一世后她曾无数次扪心自问,但直到此刻,似乎才找到了答案。

    也许前世她会爱上秦恒,不是因为他人生得俊朗不凡,卓尔不群,而是他身上那种冷冷然,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

    洛筝从小在塞外草原长大,在大秦军营里自不用说,大将军的女儿不是人人捧着宠着的天之娇女是什么。便是在鄂温族人中,因为生得美,更是被称为“草原上最美丽的花”。

    从十四岁起,便有不少草原上的鄂温族儿郎对着她放声高唱大胆示爱的情歌,采来草原上最美丽的七叶兰献给她。父亲手下的将士们虽然不敢明目张胆的打她的主意,但悄悄对她献殷勤的也不在少数。

    回到京城之后,上门来求亲的王孙公子们更是险些将门槛都踏断了,就连皇子们也都对她极为倾慕,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总之面上对她那可真是比春风还温暖,只除了一个齐王秦恒。

    在当时满帝都的青年才俊都对她积极示好时,只有这个“冰郎”秦恒,对她正眼也不瞧一眼,仍是冷冷淡淡,扫过她的眼神就跟扫过路边的一株杂草一般,全不放在眼里。

    不正是秦恒对她迥异于众人的态度才引起她的注意的吗?这才心生好奇,想要去多了解他,结果人家越是给自己甩冷脸,自己就越是想往上贴,最后一头栽进去,以为可以用自己大胆热烈的爱把这块“冰郎”给捂热乎了,哪知人家就是个养不熟的白眼狼,靠了洛家的相助夺了皇位却转过头来飞鸟尽,良弓藏,把她一家都给炮灰了。

    看来,这人哪都是喜欢犯贱的,都是对唾手可得的人和事毫不在意,喜欢舍近求远。前世是自己犯贱,上赶着倒追他。不过重生之后嘛,似乎风水轮流转,轮到秦恒这个渣男反过来追自己了,如果他不是别有用心的话。

    若是前世的洛筝,只要想到有一天秦恒居然也会为她心动,为她吃醋,恐怕睡着了都会笑醒,可是现在,洛筝却觉得无比的讽刺,为什么生活总是这样,在你最想要某样的东西的时候,它迟迟不来,等你已经不需要它的时候,它却杵在你面前,赶也赶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