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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将进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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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刚被打开,胡不归就看见了她。

    她一个人坐在飘窗上,整个人都蜷缩在这个小小的平台里,她带着一副耳麦,头靠在玻璃上,一头披肩长发垂落下来,身上罩着一件黑色的睡袍,只有两只脚露在了外面。

    她似乎感觉到了开门的动静,睁开眼看了一眼进来的两个人,旋即又闭上了。

    胡不归悲哀地发现,她竟然不认识自己。而更令他感到悲哀的是,自己竟然也不认识她。

    她的面庞竟然是那么的陌生,整齐的齐刘海自然地垂落到眉宇之间,微闭的眼睛微微有些有些浮肿,眼圈之下露出淡淡的淤青,应该是熬夜留下的痕迹。脸颊苍白,甚至微微有些泛黄,线条精致,但却又显得有些淡薄,仿佛一首无可删减的短诗。

    在这令人绝望的一刹那,胡不归猛然意识到,“若晴”在他的心目中,与其说是一个人,不如说是一个名字、一个代号,是自己在盲目生活中为自己寻找的一座灯塔,是自己对抗残酷现实生活的一根支柱。他们俩只有一段短暂的、并不愉快的一面之缘,尔后发生的一切——梦中的卿卿我我、信件的牵肠挂肚、安全的担心忧虑,其实都不过是自己的自作多情。

    胡不归的心里产生了一种恐惧——一种付出了巨大牺牲的承重代价后害怕被无视、被忽略甚至被拒绝的巨大恐惧,他的自我保护意识迅速膨胀起来,竟似乎要驱使着着身体夺路而逃。

    窗台上的女孩似乎察觉出了一直站在门口的两个人的异样,在胡不归即将夺路狂奔前的一刹那,终于再度睁开了眼睛,摘下了耳麦,看着璇子问道:“你男朋友?”

    璇子一脸无辜地回道:“你男朋友!”

    ——————

    女孩一怔,她下了窗台,向胡不归走来,睡袍下的身体动作高雅而婉约,她直走到胡不归的面前,才微笑着恍然大悟而又有些吃惊地问道:“你……是那个狱警?”

    女孩友好地伸出了右手。

    胡不归却仍然没有回应,他无论如何也无法把眼前这个长发披肩的翩翩佳人与海州监狱的那个“若晴”重叠起来,他不清楚是自己记忆的背叛,还是那个冬日午后春梦的作祟。

    女孩看着胡不归出神的样子,眼睛里突然闪过一丝狡黠的目光,她突然在胡不归的面前转了个圈,回过头来的时候,那一头长发已经消失不见。

    胡不归心中的女神终于与眼前的女孩再度重叠,他欣喜若狂,却又觉得不可理喻。

    女孩,不,应该说若晴在胡不归眼前甩了甩手上的假发,一切竟然如此简单。

    胡不归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璇子及时化解了尴尬,邀请胡不归走进了客厅。

    她没有多作停留,很豪爽地邀请胡不归中午留下吃饭,便起身出了门。

    ——————

    “你怎么会到北京的?”若晴对胡不归的来访充满惊讶。

    “哦,我到这里来开会的,正好……”胡不归想了想,似乎这个理由实在是有些牵强,自己都觉得编不下去了。

    “呵呵。”若晴似乎也发觉,纠结于这个问题只会让两人更加尴尬,她转移了话题,“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胡不归想了想,实在找不出更好的托词,干脆直接开口道:“那天,在海州监狱,真的很对不起,我这人脾气臭,你多担待。”

    若晴扑哧一声笑了:“你从海州那么远过来,难道就是为了找我道歉?”

    胡不归有些羞红了脸,说道:“不不不,你……你寄给郑海东的那封信……”

    若晴脸上的笑容不见了,她问道:“那封信郑伯伯看到了吗?他怎么说?”

    胡不归抱歉地摇了摇头:“不好意思,那封信的内容……按照规定是必须被扣留的,所以,郑海东……你郑伯伯没有能看到。”把“郑海东”改口为“郑伯伯”,胡不归感到很不适应。

    “噢!”若晴理解地点了点头。

    “但是,你离开之后,发生了很多事情。所以,我想请你……”胡不归鼓起勇气,想和若晴说出一切。

    “你如果不介意的话。”若晴打断了他的话,“我的作息时间比较乱。所以,能不能等到晚上,我们再谈?”

    胡不归这才想起璇子说过的话,若晴每天上的是夜班,他不仅深深懊悔自己的自私。

    “没关系,你先休息吧,我们晚上再谈。”

    ——————

    璇子买菜回来时,看到胡不归一个人正坐在沙发上发呆。

    她悄悄地进了门,用手指了指若晴房间紧闭的房门。

    胡不归点了点头。

    璇子朝胡不归招了招手,俩人悄无声息地出了门。

    “她睡觉了?”璇子问道。

    “嗯。”胡不归点点头,接着又关心地问道:“你也要上夜班,昨天又被我吵得没有能好好休息,不回去睡一会吗?”

    “我没事,习惯了。”

    “难道,经常有人半夜骚扰你?”

    璇子哈哈大笑起来:“你这个人脑子真轴,夜里一定要有人吵才能睡不着吗?”

    璇子叹了一口气,接着说道:“有时候,是因为失眠,有时候,是因为玩过了头,总之,睡不着的原因也是有很多啦!”

    胡不归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感觉自己的思维方式似乎已经完全脱离社会环境了。

    为了排解自己的尴尬,胡不归岔开话题道:“我们现在去哪儿?”

    璇子想了想,有些调皮地说道:“你要是有钱呢,就陪我去逛街,你要是没钱呢,就陪我去逛公园。”

    两人最终既没有去逛街,也没有去逛公园,而是进了小区旁边的一个游乐场。

    此时的北京仍然处在供暖的季节,整个游乐场内,都弥漫着一股浓重的烟雾,四周的墙壁和屋顶都被香烟熏成油黄色,空气里充斥着劣质烟草和啤酒混合而成的呛人味道。

    璇子似乎和游乐场的老板很熟,买游戏币时,俩人热情地打着招呼,老板还朝胡不归报以一个暧昧的颜色,似乎是误把他们当成了情侣的关系。

    反正是在一个陌生的环境,胡不归也懒得解释,将错就错地笑了笑,和璇子找了一台游戏玩了起来。

    他们玩的是一种叫做“恐龙快打”的非常古老的街机游戏。胡不归的印象中,自己似乎只有在小学的时候,才在学校边上的游戏机厅里接触过一两回。在璇子的指导下,他选择了一个带着黄色帽子的角色,璇子则选择了一个卷发披肩的美女。

    胡不归玩得很不顺利,在游戏的世界里跌跌撞撞,常常沦为打酱油的角色,反倒是璇子英勇无比,左冲右杀,一次次地上演美女救英雄的戏码。

    璇子玩得很投入,她的额角甚至沁出了汗珠,胡不归突然很羡慕眼前这个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