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问劫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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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生府有莲水坞。
一般府中接待贵客都会在这里,荷风习习,颇有情调。
雨还在下,已经分不清白昼和黑夜。
鹤川的百姓早就习惯了不见太阳的日子,因为这雨已经下了足足三个月。
湿衣服只能用火盆烘干,农作物全部涝死,靠着从周围郡县运来的粮食为生,人们平日里苦中作乐互相打趣,说是再下个几月鹤川都能看海了。
南楚在内陆,鹤川更是内陆的内陆,尤其是地处香积山的盆地之中,较为闭塞,这里很多人一生都没看过海,看海便成了不少孩童小时候最大的梦想。
“九州十二国,七权五师四圣,数巫圣南相柳最为风姿卓人,如今一见,传言不欺我也。”阴凤歌说着亲自斟了一盏酒,放在南相柳面前。
“天上青云殿,人间长生府。阴大人生财有道,诚不我欺。今日有缘相会,南某三生有幸。”南相柳莞尔道。
红衣黑发,低眼人间,扬眉覆手便握尽南楚金银命脉。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风姿脱俗的美男子便是南楚首富。
都说世间善谈者寡,闪笑者众,但顾琛觉得眼前这个男子的笑容很不寻常,像是一个繁华而靡丽的美梦。
他很想问他,你的眼睛都能看得见么?
因为顾琛自己那只黛蓝色的眸子是看不见东西的。
而阴凤歌的眼睛又和他一模一样……
无论是略薄的眼皮,还是眸子的颜色,都丝毫没有差别,这能不叫人好奇,心惊,恐惧么?
然后,更让他恐惧的还在后面。
只见阴凤歌从墙壁上的暗格中取出一个银胎点蓝的圆盒,顾琛见他如此宝贝,还以为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毕竟能让南楚首富如此珍视的宝物应该……什么?等他看仔细了,竟然只是一小盒的茶叶。
顾琛揉揉眉心,看着他倒了一些茶在杯中,过了七遍水,直到第八次时才折倒入烫好的点金茶杯。
顾琛扫了一眼面前的茶杯,微微皱眉的样子落在阴凤歌眼里,他挥手屏退侍女和下人,浅浅一笑,道:“姑娘家,不该喝酒。”
南相柳手中的酒盏刚碰到唇边,闻言,便放下杯子,“多谢阴大人,不过我家阿狸喝不惯老君眉。”
阴凤歌一笑,“这不是老君眉,是沐月银钩。”
是的。
南相柳坐得稍远,再加上屋内的熏香,他可能没有闻清,但顾琛的一颗心从看到阴凤歌倒出的茶叶那一刻就开始紧张起来。
沐月山的银钩茶,不是因为罕见而珍贵,而是因为其味道独特而不太被常人接受,苦涩微酸,还带着些泥土味。可偏偏顾琛非常喜欢,另外她喝这茶还有个毛病,一定要过七次水,用点金的杯子来品。
这个笑眯眯的阴凤歌,看样子不但知道她是女儿身,知道她喜欢银钩,还知道她喝银钩时候的癖好。
有个人,他对你似乎很了解,而你除了他的名字之外一无所知,这难道不令人恐惧么。
顾琛的心情和南相柳一样,这位活财神果然是个人物,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她转了个话头,“阴大人的衣服看起来不像是九云纱,为何方才沾到雨水也不湿呢。”
阴凤歌看看自己的衣服,哈哈一笑,从腰间解下一枚灰黑色的牡丹花石佩递给顾琛,“阿狸也是好眼力,其实都是因为这个辟水火的石佩。”
南相柳一皱眉,显然对阿狸这个称呼很不满意。
顾琛也不明白这位活财神为何如此之自来熟,更不懂他为何把这石佩放到自己面前。
阴凤歌看她不接,眼睛眯成银月,手又向前送了送,“送给小阿狸,就当是见面礼。”
“这个……”顾琛摸摸头,她想拒绝,阴凤歌却硬是把那石佩塞到她手中,“说来也奇怪,一看到你就觉得特别亲切,像是在镜子中看到年轻时候的自己,只不过是个女孩儿,”他声音低了低,似乎有些落寞,“若我有个妹妹,大概也是阿狸这般的容貌吧……”他忽然一拍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若是阿狸不介意,不如认我做哥哥,我分你一半的家产,或者……”
话没说完,一个侍卫打扮的人行色匆匆而入,附耳低言。
顾琛看得出来,阴凤歌的表情随着侍卫的话喜悦了起来,那是掩饰不住的眉飞色舞,那种喜悦同他和自己寒暄时候的笑意完全不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高兴。
侍卫退下之后,阴凤歌也忙起身,拱手道:“国师大人,阿狸妹妹,家中来了贵客,恕在下失陪,若有需要之处可随时派人到随园来找我。”
望着阴凤歌飞扬而去的衣角,顾琛无奈地摇摇头,“有钱人真是任性得很,初次见面的人竟然就要分人家一半的家产。”
南相柳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后,拎过石佩,小心翼翼地系在顾琛腰间,“阴凤歌富可敌国,他的一半家产,就是半个南楚的财力,应承下来倒也是件美事。”
顾琛摸摸头,“飞来横福大抵都是飞来横祸,我还想多活几年呢,”她说着摸了摸石佩,圆润清凉,像是美人的肌肤,“这么个小小的物件,看不出什么特别,倒有如此大的威力。”
“你可别小看它,它叫做劫灰,世界终尽,劫火洞烧,此灰是也。据说这东西是神仙府主人之物,不是这个神仙府,是太古真神饮玉的神仙府。当年饮玉的未婚妻凡女春音遇天火受伤,之后沉睡,饮玉真神懊悔不已,待她醒来之后,他亲自到玄女那里讨了这东西送给春音。”
“这样的宝贝送给我?若不是他已经有了妻室,我还真要自作多情地以为他对我有意呢。”顾琛自我调侃着道。
南相柳垂头,似乎在望她,嘴角微挑,高深莫测地一笑,“幸亏他不是,不然……”
“不然?”
“杀了他,”想了想,他又补上一句,“再抢夺他的家产,霸占他的妻子。”
“……”
“玩笑话,”南相柳摸摸顾琛的头,“呵呵。”
这边厢顾琛被南相柳的玩笑吓得呛了一口银钩不说,那边厢一个身材高大的紫衣男人带着一个青年已被引到正厅之中。
管家殷勤道:“叶掌门,真是不好意思,我家主人在莲水坞会客,稍后就到。”
叶流白撩衣上座,气定神闲,“可是周国的南相柳?”
管家一笑,都说步天宫叶流白是活神仙,果不其然,他道:“真是什么都逃不出叶掌门的慧眼,香积山泥龙大发,周国的送亲队伍在我们府上借宿,行列的长官正是国师大人。”
北乐也问:“师父您如何得知?”
“方才在游廊看到了绣着相柳的大旗。九首蛇身,是个喜欢吃土的小妖怪。九州之中以相柳为家徽的想必就是巫圣了。”回答的人似乎心情不错,周身的冷气敛了许多。
北乐点点头,“原来如此。徒儿还听说南相柳是自从三百多年前燕国巫祝傅汝玉离世之后第一个在风姿,灵力上能比上他的人,不仅如此,就是因为他,处在荒蛮之地的周国才能代替燕国成为十二国之首,逐鹿中原,号令天下。”他说着,双眸闪出钦佩的火花。
管家却摇摇头,“只是就算是巫圣大人,也有他解决不了的事。就说这次送亲到小葵山吧,也不知道那小葵山山主拂玉君是个什么人物,竟能引四方妖魔朝奉,若不给他进献夫人,他就叫妖物去哪里作乱,可怜了这些年轻貌美的公主啊。”
管家唉声叹气地说完便退了出去,留下几个年轻娇俏的丫鬟在里外间伺候。
叶流白站在窗口,呼吸着湿润的冷冷的空气,三千银发一丝不苟地梳在玉冠之中。
他的师父,紫涵真人曾给他看过一幅画,一幅变幻莫测,时时刻刻流动的活着的画。
那时,师父一边指着画一边说,“距乱世烟火七百里,距人间红尘七百里,那就是饮玉长生府。这幅画流传了几千年,一直在步天宫,为师死后,就把它烧了吧。被它人见到,徒增妄念。”
叶流白心中升起一丝趣味,眼前的长生府,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和当年师父给自己看过的一般无二。
也就是说,建造这座大宅的主人,要么见过那幅画,要么……他曾经是画中人。
一夜暴富的乞丐,久病卧床的美□□子,三百年前和阿狸的尸体一同消失的凤鸣春晓剑,神秘莫测的长生府,雨夜被困鹤川的燕国送亲行列,小葵山山主拂玉君……这一切真的仅仅是巧合?
阴凤歌,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还是说……
你根本就不是人。
叶流白正想着,忽然背后有人朗声大笑。
长生府有莲水坞。
一般府中接待贵客都会在这里,荷风习习,颇有情调。
雨还在下,已经分不清白昼和黑夜。
鹤川的百姓早就习惯了不见太阳的日子,因为这雨已经下了足足三个月。
湿衣服只能用火盆烘干,农作物全部涝死,靠着从周围郡县运来的粮食为生,人们平日里苦中作乐互相打趣,说是再下个几月鹤川都能看海了。
南楚在内陆,鹤川更是内陆的内陆,尤其是地处香积山的盆地之中,较为闭塞,这里很多人一生都没看过海,看海便成了不少孩童小时候最大的梦想。
“九州十二国,七权五师四圣,数巫圣南相柳最为风姿卓人,如今一见,传言不欺我也。”阴凤歌说着亲自斟了一盏酒,放在南相柳面前。
“天上青云殿,人间长生府。阴大人生财有道,诚不我欺。今日有缘相会,南某三生有幸。”南相柳莞尔道。
红衣黑发,低眼人间,扬眉覆手便握尽南楚金银命脉。
很难想象,这样一个风姿脱俗的美男子便是南楚首富。
都说世间善谈者寡,闪笑者众,但顾琛觉得眼前这个男子的笑容很不寻常,像是一个繁华而靡丽的美梦。
他很想问他,你的眼睛都能看得见么?
因为顾琛自己那只黛蓝色的眸子是看不见东西的。
而阴凤歌的眼睛又和他一模一样……
无论是略薄的眼皮,还是眸子的颜色,都丝毫没有差别,这能不叫人好奇,心惊,恐惧么?
然后,更让他恐惧的还在后面。
只见阴凤歌从墙壁上的暗格中取出一个银胎点蓝的圆盒,顾琛见他如此宝贝,还以为是什么贵重的东西,毕竟能让南楚首富如此珍视的宝物应该……什么?等他看仔细了,竟然只是一小盒的茶叶。
顾琛揉揉眉心,看着他倒了一些茶在杯中,过了七遍水,直到第八次时才折倒入烫好的点金茶杯。
顾琛扫了一眼面前的茶杯,微微皱眉的样子落在阴凤歌眼里,他挥手屏退侍女和下人,浅浅一笑,道:“姑娘家,不该喝酒。”
南相柳手中的酒盏刚碰到唇边,闻言,便放下杯子,“多谢阴大人,不过我家阿狸喝不惯老君眉。”
阴凤歌一笑,“这不是老君眉,是沐月银钩。”
是的。
南相柳坐得稍远,再加上屋内的熏香,他可能没有闻清,但顾琛的一颗心从看到阴凤歌倒出的茶叶那一刻就开始紧张起来。
沐月山的银钩茶,不是因为罕见而珍贵,而是因为其味道独特而不太被常人接受,苦涩微酸,还带着些泥土味。可偏偏顾琛非常喜欢,另外她喝这茶还有个毛病,一定要过七次水,用点金的杯子来品。
这个笑眯眯的阴凤歌,看样子不但知道她是女儿身,知道她喜欢银钩,还知道她喝银钩时候的癖好。
有个人,他对你似乎很了解,而你除了他的名字之外一无所知,这难道不令人恐惧么。
顾琛的心情和南相柳一样,这位活财神果然是个人物,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她转了个话头,“阴大人的衣服看起来不像是九云纱,为何方才沾到雨水也不湿呢。”
阴凤歌看看自己的衣服,哈哈一笑,从腰间解下一枚灰黑色的牡丹花石佩递给顾琛,“阿狸也是好眼力,其实都是因为这个辟水火的石佩。”
南相柳一皱眉,显然对阿狸这个称呼很不满意。
顾琛也不明白这位活财神为何如此之自来熟,更不懂他为何把这石佩放到自己面前。
阴凤歌看她不接,眼睛眯成银月,手又向前送了送,“送给小阿狸,就当是见面礼。”
“这个……”顾琛摸摸头,她想拒绝,阴凤歌却硬是把那石佩塞到她手中,“说来也奇怪,一看到你就觉得特别亲切,像是在镜子中看到年轻时候的自己,只不过是个女孩儿,”他声音低了低,似乎有些落寞,“若我有个妹妹,大概也是阿狸这般的容貌吧……”他忽然一拍手,似乎是想起了什么,“若是阿狸不介意,不如认我做哥哥,我分你一半的家产,或者……”
话没说完,一个侍卫打扮的人行色匆匆而入,附耳低言。
顾琛看得出来,阴凤歌的表情随着侍卫的话喜悦了起来,那是掩饰不住的眉飞色舞,那种喜悦同他和自己寒暄时候的笑意完全不同,是一种发自内心的高兴。
侍卫退下之后,阴凤歌也忙起身,拱手道:“国师大人,阿狸妹妹,家中来了贵客,恕在下失陪,若有需要之处可随时派人到随园来找我。”
望着阴凤歌飞扬而去的衣角,顾琛无奈地摇摇头,“有钱人真是任性得很,初次见面的人竟然就要分人家一半的家产。”
南相柳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后,拎过石佩,小心翼翼地系在顾琛腰间,“阴凤歌富可敌国,他的一半家产,就是半个南楚的财力,应承下来倒也是件美事。”
顾琛摸摸头,“飞来横福大抵都是飞来横祸,我还想多活几年呢,”她说着摸了摸石佩,圆润清凉,像是美人的肌肤,“这么个小小的物件,看不出什么特别,倒有如此大的威力。”
“你可别小看它,它叫做劫灰,世界终尽,劫火洞烧,此灰是也。据说这东西是神仙府主人之物,不是这个神仙府,是太古真神饮玉的神仙府。当年饮玉的未婚妻凡女春音遇天火受伤,之后沉睡,饮玉真神懊悔不已,待她醒来之后,他亲自到玄女那里讨了这东西送给春音。”
“这样的宝贝送给我?若不是他已经有了妻室,我还真要自作多情地以为他对我有意呢。”顾琛自我调侃着道。
南相柳垂头,似乎在望她,嘴角微挑,高深莫测地一笑,“幸亏他不是,不然……”
“不然?”
“杀了他,”想了想,他又补上一句,“再抢夺他的家产,霸占他的妻子。”
“……”
“玩笑话,”南相柳摸摸顾琛的头,“呵呵。”
这边厢顾琛被南相柳的玩笑吓得呛了一口银钩不说,那边厢一个身材高大的紫衣男人带着一个青年已被引到正厅之中。
管家殷勤道:“叶掌门,真是不好意思,我家主人在莲水坞会客,稍后就到。”
叶流白撩衣上座,气定神闲,“可是周国的南相柳?”
管家一笑,都说步天宫叶流白是活神仙,果不其然,他道:“真是什么都逃不出叶掌门的慧眼,香积山泥龙大发,周国的送亲队伍在我们府上借宿,行列的长官正是国师大人。”
北乐也问:“师父您如何得知?”
“方才在游廊看到了绣着相柳的大旗。九首蛇身,是个喜欢吃土的小妖怪。九州之中以相柳为家徽的想必就是巫圣了。”回答的人似乎心情不错,周身的冷气敛了许多。
北乐点点头,“原来如此。徒儿还听说南相柳是自从三百多年前燕国巫祝傅汝玉离世之后第一个在风姿,灵力上能比上他的人,不仅如此,就是因为他,处在荒蛮之地的周国才能代替燕国成为十二国之首,逐鹿中原,号令天下。”他说着,双眸闪出钦佩的火花。
管家却摇摇头,“只是就算是巫圣大人,也有他解决不了的事。就说这次送亲到小葵山吧,也不知道那小葵山山主拂玉君是个什么人物,竟能引四方妖魔朝奉,若不给他进献夫人,他就叫妖物去哪里作乱,可怜了这些年轻貌美的公主啊。”
管家唉声叹气地说完便退了出去,留下几个年轻娇俏的丫鬟在里外间伺候。
叶流白站在窗口,呼吸着湿润的冷冷的空气,三千银发一丝不苟地梳在玉冠之中。
他的师父,紫涵真人曾给他看过一幅画,一幅变幻莫测,时时刻刻流动的活着的画。
那时,师父一边指着画一边说,“距乱世烟火七百里,距人间红尘七百里,那就是饮玉长生府。这幅画流传了几千年,一直在步天宫,为师死后,就把它烧了吧。被它人见到,徒增妄念。”
叶流白心中升起一丝趣味,眼前的长生府,一草一木,一砖一瓦都和当年师父给自己看过的一般无二。
也就是说,建造这座大宅的主人,要么见过那幅画,要么……他曾经是画中人。
一夜暴富的乞丐,久病卧床的美□□子,三百年前和阿狸的尸体一同消失的凤鸣春晓剑,神秘莫测的长生府,雨夜被困鹤川的燕国送亲行列,小葵山山主拂玉君……这一切真的仅仅是巧合?
阴凤歌,你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还是说……
你根本就不是人。
叶流白正想着,忽然背后有人朗声大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