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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万里迢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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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应该不是真正的纯血至尊兽。”

    很快,尘风便是强迫自己的心平静了下来。

    因为尘风很快便是确认了,那并不是一只正在的纯血至尊兽的尸体。

    纯血至尊兽可是真正无敌的存在,这个级别的蛮兽几乎可以横扫整个蛮荒大地了。

    最起码单挑的情况下,蛮荒大地还没多少人会是纯血至尊兽的对手。

    那是超越了蛮荒圣兽的存在。

    尘风之所以确定眼前的不知名飞禽的尸体不是纯血至尊兽的原因,就是它的尸体还是开始腐烂了。

    虽然腐烂的速度很慢,腐烂的程度还很微小。

    但是尘风还是能感觉到那尸体之中散发出来的一丝丝腐烂的气息。

    只要达不到真正肉身不坏的地步,就绝对不是真正的纯血至尊兽。

    真正的纯血至尊兽,就算死后亿万年,身体也不会出现腐朽、糜烂。

    “不过,看得出来这尸体存在的时间也已经十分的久远了,腐烂的程度还是十分的微小,可见,就算它不是真正的纯血至尊兽,也应该是蛮荒圣兽的巅峰,一只脚要踏入至尊兽的无敌存在。”

    尘风心里暗自揣测着。

    其实,尘风猜得不错。

    这是一只临门一脚,就要突破到纯血至尊兽的火云雀。

    这只半步至尊兽的火云雀已经死了好几万年了。

    但是在一万年多年前,火云雀的尸体被洞天血蟒偶遇得到。

    有心吞噬火云雀的血脉,但是洞天血蟒却无法承受火云雀的血脉强度,而耽搁了下来。

    哪怕是半步至尊兽,那也是十分可怕的。

    因此,血蟒洞天才把火云雀的尸体隐藏在它的洞天之中。

    希望能得到百炼无花果,强化自己的身体之后,再吞噬火云雀的血脉。

    谁知道,洞天血蟒天衣无缝的计划赶不上变化,它遇上了尘风。

    不但计划落空,还落得个身陨的下场。

    随着洞天血蟒的死去,它的洞天也就无法维持了。

    洞天破碎,火云雀的尸体终于是显化出来了。

    如果洞天血蟒知道,自己所有的一切精心准备都注定要成为尘风的嫁衣,只怕它从一开始遇见尘风之时,就有多远躲多远了。

    可惜,没有如果,火云雀的尸体终于还是便宜了尘风。

    说洞天血蟒倒霉也好,说尘风福缘深厚也罢!

    总之,洞天血蟒的一切都被迫“贡献”给了尘风。

    “唉!这半步至尊兽的血脉何等难得,可惜不合适我啊!”尘风看着火云雀的尸体,他心里有着一种滴血的心痛。

    这火云雀的血脉固然是强大,但是太少了。

    区区一只火云雀,只怕都不够尘风塞牙缝的。

    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不够诸神血脉塞牙缝的。

    因此,虽然火云雀的血脉难得,珍贵异常,尘风也只能望洋兴叹。

    “不过倒是可以给白柳,她现在修为已经足够了,只要能从这火云雀的血脉之中提炼出涅槃之火,倒是能让她的修为更进一步。”

    尘风虽然用不上,但是送给白柳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涅槃境的大高手需要涅槃,也就需要高级蛮兽的血脉。

    一般来说,每一个涅槃涅槃境的大高手都需要涅槃八次。

    因为每换一种蛮兽血就需要涅槃一次,以消除蛮兽血脉带给人类身体的不适以及隐患。

    一般人在换血境的时候,都需要换血八次才能达到换血境的巅峰。

    因此涅槃境的时候也就需要涅槃八次才能突破到洞天境。

    而涅槃所用的涅槃之火一般都是需要从蛮兽的血脉之中提取的。

    蛮兽血脉狂暴,血是阳性的。

    经过特殊的提炼,血脉之中的阳气就可以凝聚成火,用这样的火涅槃效果最好。

    因此,一般蛮兽火又称之为涅槃之火。

    这只火云雀的血脉阳性十足,用来提炼涅槃之火,涅槃的质量更高。

    越是高级的蛮兽火,涅槃的质量也就更好。

    当然了,除了蛮兽火之外,相传天地之间还有着一种天然形成的火焰。

    这样的火焰十分的霸道,甚至能焚毁天地。

    不过那毕竟只是一种传说,谁也都没见到过。

    但是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种火焰的威力却能让世间的至强者都为之战栗。

    把火云雀的尸体收进斋主扳指,尘风不顾孤狼那念念不舍的目光。

    连同干瘪得不成样子的洞天血蟒的尸身都丢进了扳指空间之中。

    这洞天血蟒虽然气血全无,但是它的皮囊鳞甲还是十分的有价值的。

    这样的东西若是拿出去拍卖,只怕价值连城。

    还有洞天血蟒的两颗毒牙,见血封喉。

    敲下来就是天然的蛮具。

    尘风又怎么会放过?

    以后有机会,找一个有名的蛮具大师炼祭一番,毒牙不但可以得到不错的攻击型蛮具。

    还能用血蟒的鳞甲制作一件不错的防护型蛮具。

    一举多得。

    搞定这一切之后,尘风终于是没有任何牵绊地跳入河水之中了。

    这一通狂洗,尘风足足用了两个时辰,把自己浑身上下都洗了一个遍,就差没把自己的皮给扒下来。

    就算是这样,尘风依然感觉浑身难受地紧。

    阵阵恶臭如同跗骨之蛆一般难以真正根除。

    尘风在洞天血蟒的身体之中待太久了,一些气味甚至都深入到他的肌肤之中。

    这需要长时间的慢慢挥发才能彻底除尽。

    倒是孤狼让尘风嫉妒不已。

    它就好像是水火不侵一样,只是象征性地在河岸边游荡一圈,上岸之后一抖身子。

    浑身雪白的毛发顿时恢复了光泽,洁白无瑕,充满圣洁的气息。

    居然一点气味都不留。

    带着一种淡淡的恶臭,尘风的心情十分的不爽地上了岸,换了一身全新的服侍。

    上岸之后,尘风倒是有些犯难了,他想要去找白柳。

    但是他现在也不知道白柳在哪里啊!

    其实,尘风在哄骗白柳离开的时候,曾经说过,有孤狼在尘风能轻易找到她。

    可是实际上,孤狼毕竟还不是真正的神兽。

    它的鼻子再厉害,也不可能在毫无方向的情况下,准备地寻找到白柳!

    短距离还可以,长距离的话,就算是孤狼也要束手无策。

    更何况,尘风和孤狼在血蟒洞天的肚子里待了不短的时间了。

    鬼知道他们被洞天血蟒带到了哪里?

    一念及此,尘风拿出了神魔废墟的地图,他需要确认方向才能更好地寻找白柳。

    “这里是……”尘风拿出了手里的地图,不多时便是确定了自己的方位。

    “我靠,这里是无底沼泽,距离死亡平原最少都十万八千里。”尘风顿时无语,心里的一点希冀被彻底打破。

    其实,这里只是无底沼泽的外围,无底沼泽乃是洞天血蟒的大本营,这里是两栖类蛮兽的天下。

    洞天血蟒在离开了死亡平原之后,立刻便是踏破虚空,不远十万八千里来到这里。

    只怕洞天血蟒也没有想到,它火急火燎地赶回来,等待它的不是无花果的药效,而是身死道消的下场。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回去寻找白柳不现实,只能各安天命了。”尘风心有不舍。

    但是尘风的理智告诉他,先不说这万里迢迢赶回去需要浪费不少的时间。

    回去也不见得能找到白柳,白柳不可能一直在死亡平原等着他的。

    打消了回去的念头,尘风继续打量起地图来。

    这死亡平原倒是没有什么值得尘风关注的宝物,不过这里特别标注了一下,黑色的小字写着“危机重重。”

    “咦!没想到居然有人比我们的速度还快,嘿嘿!不过貌似只是一个弱小的人类啊!”

    然而,就在尘风仔细地观看着地图的时候,一声惊疑之声带着丝丝的冷笑传到了尘风的耳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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