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通灵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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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就凭你也降得住我?为夫就是只剩一口气也不可能着你的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听过没,天魔的身体构造和能量来源比人类强太多,我们根本不是一个次元的对手。别说几个凡人,就算诸天神佛来了为夫也不惧。想当年,我与元冕联手破八王和十二上仙的连环阵,出阵时可是毫发无损,对方则溃不成军,早被我们打趴下了。”大魔头冷笑,就算是假设也不接受这个设定。
这自信满满的口气让吴临水楞了几秒,一个念头飞快闪过——既然他是这么强大无敌的存在,为什么还会被自己下药放倒?
按说修为这般高的大魔头,要分辨水里是不是有其他物质应该不是难事,就算一时没有防备喝下去,也不该产生多大的危害才对。可犯无赦却把自己说成可怜兮兮的受害者,不但中毒,还差点丢掉性命,这么弱鸡和刚刚才那番炫耀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难道根本没有这段往事,这一切是为了骗失忆的他而说的假话?
如果是这样,他这么做有什么目的?
对戒的通话功能还连着,虽然已经可以控制自己的脑内小剧场不通过心语传递给对方,但男人还会读心术,所以不敢深思,怕暴露心底的小怀疑。
吴临水打算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暂时不去想心里那个疙瘩。
“元冕是谁,好像和我舅舅还有点关系,也是天魔族的人吗?”这个问题他早就想弄清楚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菅元子不知是怕被逼问,还是不敢和犯无赦长期相处,从落石镇回来之后找了许多借口外宿,整天躲在别的地方。想问男人,时机又不凑巧,要是故意追问到这上面,他那脾气阴晴不定的,肯定不乐意回答。现在正好,居然主动说起这个人,可以借机打探情形。
“他是我同母异父的兄长,也是抚养我长大的恩人,还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英雄。”犯无赦只用了三句话,轻描淡写地概括两人的关系,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情谊和尊敬。
至于其他情况,男人没有提及,只是在长久的缄默后补上一句话:“一切都是子元的错!”
“要真是他的错,你怎么不跟揍我一样,胖揍他一顿出气。”虽然在落石镇发生过不愉快,但两人并没有真正起肢体冲突。当然,这和菅元子当缩头乌龟整天东躲西藏有一定关系,但以魔族的手段,想找个凡人易如反掌,真要弄死他是分分钟的事,没必要拖这么久。
他不动手,说明内心不愿意伤害他!
“我如果出手的话,一定会控制不住杀了他……”虽然是用心语交流,男人的表情还是跟着字句变得悲伤。
他的侧脸仿佛笼罩在无边的悲痛中,几乎要溺死:“我恨他恨得要死,巴不得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可子元要是真的死了,元冕也会肝肠寸断,跟着伤心而亡,我不想看到这种结局,所以会留下他的狗命。”
“原来他们是这种关系。”不知为何,并不感到惊讶。
男人没有接话,而是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从未见过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可以爱到这种程度……他因为一件小事露出笑容,他就傻乎乎地跟着高兴好几天。他要是伤心难过,他定比他痛苦千万倍。他偶尔闹点小脾气,他就跟天塌了一样。他想要的任何东西,不管多刁钻古怪他都会满足。很多年前子元死过一次,那个痴情的傻子不惜逆天行事,宁愿忍受天谴也要救心上人。结果呢,被救的混蛋丢下在地狱业火中痛苦挣扎的爱人,独自逃走了。”
“子元走的时候毁了元冕的不灭金身,导致他至今不能元神归位,如孤魂野鬼般游荡在虚空中,饱受痛苦。”比起愤怒,犯无赦的口气更接近绝望:“掏心挖肺地对一个人好,最后却换来这种结局,可见痴情是种原罪,所以修行的人得斩断情丝才能六根清净。”
“……怎么会这样。”听上去,菅元子渣得连他这个旁观者都看不下去了。
“呵呵,反正背叛是你们家的传统美德,你外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机会再给你介绍他的手段。”犯无赦语句中的冷嘲热讽格外明显,连傻子都听得出挖苦的口气:“果然是从基因里就带着的毛病,一代传一代。”
“那个,今天已经太晚了,我们得回家了,不然爸妈会担心。”空气中的尴尬因子暴增到最高峰,就在吴临水搜肠刮肚想找话题缓解气氛时,几位少女主动打开局面。毕竟还是群高中生,又听了可怕的鬼故事,想在天色暗下来之前回家。
“没想到都这个时间了,快回家吧,路上小心点。”犯无赦瞬间换上迷人的笑容,好像情绪上的不愉快从来没发生过,语句温柔体贴。
“能不能加你的微信或者微博?”虽然告辞,女孩们却没有立刻离开,扭扭捏捏好一会才有人开口:“拜托,加一下吧,只是偶尔聊聊,我们绝对不会烦你。”
“可我没有手机啊。”犯无赦面带难色,说了句听上去简直不可思议的拒绝。
但他没说谎,手机这玩意吴临水还没来得及给他买。
“加我的吧,我们住在一起,找我就找得到他……啊……”不忍心看女孩们快要哭出来的表情,吴临水主动开口。没想到大腿立刻传来一阵锥心刺骨的剧痛,导致他面部扭曲地发出惨叫,身子也不正常地颤抖。低头一看,犯无赦完全魔化的右手狠狠抓在他大腿上,尖锐的指甲陷进肉里几公分。
“他怎么了?没事吧!”由于某人吃痛的表情过于狰狞,直接吓坏女孩们。
“没事,胃痛的老毛病,一阵一阵地发作,吃点药休息会就好。”犯无赦乐呵呵地笑,冲刚才讲故事的女孩说:“我会照顾他的,别担心。你把手机号给我,之后给你打电话。”
“好,不管什么时候打过来,我肯定第一时间接电话。”没想到男神会选中自己,女孩露出惊喜的表情,心思都写在脸上,实在有点太单纯。她傻傻点头,立刻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满怀期待递给犯无赦,眼神里都是闪亮的光芒。
接过纸条,男人才不紧不慢地松手,而吴临水腿上的血窟窿一点愈合的迹象也没有,还在往外汩汩冒血。
“不能互加微信真的很抱歉,为了表达歉意,这个小玩意送给你们,不嫌弃的话戴上吧。”男人收回去的手已经变回人类的模样,连血迹都没留下。他从口袋里掏出几串红绳编制的手链,每串上面都坠着一只小动物,可爱的造型立刻引起少女们的尖叫,接连点头说一定会珍惜。这些手链和给马薇的项链造型差不多,能感觉到强大的保护性法力,估计是男人自制的护身符,至少能抵御一次危险。
对刚认识的陌生人都这么好,为什么对我就跟杀父仇人一样。想着想着,吴临水悲从中来,一脸生无可恋。
此时的犯无赦谈笑风生,一副风流倜傥的男神样,撩妹技能恰到好处,展示了魅力却不会有任何低俗龌蹉的感觉,逗得少女们花枝乱颤。而旁边那个人,虽然也是个帅哥,却痛得说不出话来,满脸冷汗,狼狈地趴在桌上要死不活,跟男神两个字完全不沾边!
女孩子们离开后,犯无赦才收起脸上的笑容,瞬间变脸:“在我面前还敢要其他人的电话,你是不是想死!”
“我错了,再也不敢了,犯大爷您就饶了小的吧。”知道辩解没用,只能低三下四求饶:“灵珠不是能治伤吗,为什么被你打伤的地方却好不了。不对,是有些伤很快就好了,有的伤却一直在痛,上次你烙我后腰那块,过了半个月都没好!”
“为夫能力特殊,区区一颗灵珠而已,只要我想,当然能让它变得无效,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犯无赦想了想,换了一种更通俗的方式解释:“我单用拳头揍你一顿,造成的是皮肉上的普通伤害,灵珠能很快做出反应。但如果我在攻击中加入一点儿魔气,留下的就不是普通的皮外伤。你看伤口上是不是有层黑雾,那就是为夫的气,灵珠对高层次的攻击,特别是我这种等级的根本是束手无策。哎呀,我是不是好厉害!”
“厉害个鬼,我管你什么情况,现在你在我大腿上戳了五个血洞,再不给我止血,我就要上西天了!”吴临水用手捂着大腿,又不能让周围的人看出端倪,一脸我要镇定却痛到扭曲的表情。
“闭嘴别叫,给你治就是了。”男人坐下,掌心收紧,伤口上的黑雾尽数被吸入掌中,灵珠立刻发挥作用,不到半分钟伤口便痊愈。为了不留下可疑的痕迹,男人还用法力修补破掉的裤子,擦干净地上的血迹。
“善后好麻烦。”犯无赦抱怨。
“别随便伤害我就不用善后了!”吴临水十分无语,总觉得这种事多来几次他真的要崩溃了。
“好了,回归正题。”收起调笑的表情,男人终于正经起来:“虽然扮驱魔人带猎物上门是个方法,但我这么强,你怎么可能抓得住,不合逻辑。”
“知道你很强,这点毋庸置疑,不过让你当猎物那是因为你好看啊,和实力没有关系。会做这么多人偶收藏起来的变态,肯定对美人毫无抵抗力。我把你带过去其实是上个诱饵,那家伙要是看上了肯定会动歪脑筋抢,不就自己送上门了?”比起多方面调查,吴临水更倾向掌握足够线索后正面出击。
反正他们要干翻的生物不是人类,不必拘束在社会准则和律法的框架中,*律和证据是警察的事,他只负责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
“这和电视剧里的不一样,破案之前不是该逐步调查吗?本来还想过过侦探瘾的,难得我这么喜欢看犯罪片,居然省略过程直接解决。”犯无赦单手撑头,摆出随意又无死角的好看姿势,似乎接受了因为长得好看才能做诱饵的说法,但还是很不满意直入虎穴这种做法。
“你还看电视啊,都看些什么?”在他家这段时间,男人电脑玩得很溜,不但能打wow,居然还有个装备很不错的满级号。一个魔族玩网络游戏已经够让人吃惊了,没想到他还喜欢看电视剧,难以想象!
“《识骨寻踪》、《犯罪心理学》、《csi》什么的,爱看的多了去了。”大魔头追美剧,脑补一下犯大美人穿着居家服,慵懒地躺在沙发上,一边吃零食喝可乐一边看电视剧,这反差略萌。
吴临水笑嘻嘻地看他,又问:“魔域也有网络吗,没想到你们这帮魔族还挺赶时髦的。”
“当然有,别说得魔域跟山沟沟里的闭塞小村庄一样好吗。哼,虽然人类既渺小又可笑,但电脑和网络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犯无赦表情严肃地发出一些列赞叹,看得某人一愣一愣的。
“我说,你该不会还喜欢网购吧。”本来只是试探性地问问,没想到对方很爽快地接话:“不瞒你说,我还真喜欢。网上买东西又快又方便,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都有,就是收货比较麻烦。得邮寄到魔族驻人间快递中转中心,由那边的工作人员接收后再发往魔域,中间会多耽误好几天。”
魔族驻人间快递中转中心?这什么鬼,吴临水彻底无语……
“呵,就凭你也降得住我?为夫就是只剩一口气也不可能着你的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听过没,天魔的身体构造和能量来源比人类强太多,我们根本不是一个次元的对手。别说几个凡人,就算诸天神佛来了为夫也不惧。想当年,我与元冕联手破八王和十二上仙的连环阵,出阵时可是毫发无损,对方则溃不成军,早被我们打趴下了。”大魔头冷笑,就算是假设也不接受这个设定。
这自信满满的口气让吴临水楞了几秒,一个念头飞快闪过——既然他是这么强大无敌的存在,为什么还会被自己下药放倒?
按说修为这般高的大魔头,要分辨水里是不是有其他物质应该不是难事,就算一时没有防备喝下去,也不该产生多大的危害才对。可犯无赦却把自己说成可怜兮兮的受害者,不但中毒,还差点丢掉性命,这么弱鸡和刚刚才那番炫耀根本就是自相矛盾。
难道根本没有这段往事,这一切是为了骗失忆的他而说的假话?
如果是这样,他这么做有什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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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临水打算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暂时不去想心里那个疙瘩。
“元冕是谁,好像和我舅舅还有点关系,也是天魔族的人吗?”这个问题他早就想弄清楚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菅元子不知是怕被逼问,还是不敢和犯无赦长期相处,从落石镇回来之后找了许多借口外宿,整天躲在别的地方。想问男人,时机又不凑巧,要是故意追问到这上面,他那脾气阴晴不定的,肯定不乐意回答。现在正好,居然主动说起这个人,可以借机打探情形。
“他是我同母异父的兄长,也是抚养我长大的恩人,还是我心目中最伟大的英雄。”犯无赦只用了三句话,轻描淡写地概括两人的关系,却能体会到其中的情谊和尊敬。
至于其他情况,男人没有提及,只是在长久的缄默后补上一句话:“一切都是子元的错!”
“要真是他的错,你怎么不跟揍我一样,胖揍他一顿出气。”虽然在落石镇发生过不愉快,但两人并没有真正起肢体冲突。当然,这和菅元子当缩头乌龟整天东躲西藏有一定关系,但以魔族的手段,想找个凡人易如反掌,真要弄死他是分分钟的事,没必要拖这么久。
他不动手,说明内心不愿意伤害他!
“我如果出手的话,一定会控制不住杀了他……”虽然是用心语交流,男人的表情还是跟着字句变得悲伤。
他的侧脸仿佛笼罩在无边的悲痛中,几乎要溺死:“我恨他恨得要死,巴不得千刀万剐,挫骨扬灰。可子元要是真的死了,元冕也会肝肠寸断,跟着伤心而亡,我不想看到这种结局,所以会留下他的狗命。”
“原来他们是这种关系。”不知为何,并不感到惊讶。
男人没有接话,而是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从未见过一个人爱另一个人可以爱到这种程度……他因为一件小事露出笑容,他就傻乎乎地跟着高兴好几天。他要是伤心难过,他定比他痛苦千万倍。他偶尔闹点小脾气,他就跟天塌了一样。他想要的任何东西,不管多刁钻古怪他都会满足。很多年前子元死过一次,那个痴情的傻子不惜逆天行事,宁愿忍受天谴也要救心上人。结果呢,被救的混蛋丢下在地狱业火中痛苦挣扎的爱人,独自逃走了。”
“子元走的时候毁了元冕的不灭金身,导致他至今不能元神归位,如孤魂野鬼般游荡在虚空中,饱受痛苦。”比起愤怒,犯无赦的口气更接近绝望:“掏心挖肺地对一个人好,最后却换来这种结局,可见痴情是种原罪,所以修行的人得斩断情丝才能六根清净。”
“……怎么会这样。”听上去,菅元子渣得连他这个旁观者都看不下去了。
“呵呵,反正背叛是你们家的传统美德,你外公也不是什么好东西,有机会再给你介绍他的手段。”犯无赦语句中的冷嘲热讽格外明显,连傻子都听得出挖苦的口气:“果然是从基因里就带着的毛病,一代传一代。”
“那个,今天已经太晚了,我们得回家了,不然爸妈会担心。”空气中的尴尬因子暴增到最高峰,就在吴临水搜肠刮肚想找话题缓解气氛时,几位少女主动打开局面。毕竟还是群高中生,又听了可怕的鬼故事,想在天色暗下来之前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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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怎么了?没事吧!”由于某人吃痛的表情过于狰狞,直接吓坏女孩们。
“没事,胃痛的老毛病,一阵一阵地发作,吃点药休息会就好。”犯无赦乐呵呵地笑,冲刚才讲故事的女孩说:“我会照顾他的,别担心。你把手机号给我,之后给你打电话。”
“好,不管什么时候打过来,我肯定第一时间接电话。”没想到男神会选中自己,女孩露出惊喜的表情,心思都写在脸上,实在有点太单纯。她傻傻点头,立刻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满怀期待递给犯无赦,眼神里都是闪亮的光芒。
接过纸条,男人才不紧不慢地松手,而吴临水腿上的血窟窿一点愈合的迹象也没有,还在往外汩汩冒血。
“不能互加微信真的很抱歉,为了表达歉意,这个小玩意送给你们,不嫌弃的话戴上吧。”男人收回去的手已经变回人类的模样,连血迹都没留下。他从口袋里掏出几串红绳编制的手链,每串上面都坠着一只小动物,可爱的造型立刻引起少女们的尖叫,接连点头说一定会珍惜。这些手链和给马薇的项链造型差不多,能感觉到强大的保护性法力,估计是男人自制的护身符,至少能抵御一次危险。
对刚认识的陌生人都这么好,为什么对我就跟杀父仇人一样。想着想着,吴临水悲从中来,一脸生无可恋。
此时的犯无赦谈笑风生,一副风流倜傥的男神样,撩妹技能恰到好处,展示了魅力却不会有任何低俗龌蹉的感觉,逗得少女们花枝乱颤。而旁边那个人,虽然也是个帅哥,却痛得说不出话来,满脸冷汗,狼狈地趴在桌上要死不活,跟男神两个字完全不沾边!
女孩子们离开后,犯无赦才收起脸上的笑容,瞬间变脸:“在我面前还敢要其他人的电话,你是不是想死!”
“我错了,再也不敢了,犯大爷您就饶了小的吧。”知道辩解没用,只能低三下四求饶:“灵珠不是能治伤吗,为什么被你打伤的地方却好不了。不对,是有些伤很快就好了,有的伤却一直在痛,上次你烙我后腰那块,过了半个月都没好!”
“为夫能力特殊,区区一颗灵珠而已,只要我想,当然能让它变得无效,这并不是什么难事。”犯无赦想了想,换了一种更通俗的方式解释:“我单用拳头揍你一顿,造成的是皮肉上的普通伤害,灵珠能很快做出反应。但如果我在攻击中加入一点儿魔气,留下的就不是普通的皮外伤。你看伤口上是不是有层黑雾,那就是为夫的气,灵珠对高层次的攻击,特别是我这种等级的根本是束手无策。哎呀,我是不是好厉害!”
“厉害个鬼,我管你什么情况,现在你在我大腿上戳了五个血洞,再不给我止血,我就要上西天了!”吴临水用手捂着大腿,又不能让周围的人看出端倪,一脸我要镇定却痛到扭曲的表情。
“闭嘴别叫,给你治就是了。”男人坐下,掌心收紧,伤口上的黑雾尽数被吸入掌中,灵珠立刻发挥作用,不到半分钟伤口便痊愈。为了不留下可疑的痕迹,男人还用法力修补破掉的裤子,擦干净地上的血迹。
“善后好麻烦。”犯无赦抱怨。
“别随便伤害我就不用善后了!”吴临水十分无语,总觉得这种事多来几次他真的要崩溃了。
“好了,回归正题。”收起调笑的表情,男人终于正经起来:“虽然扮驱魔人带猎物上门是个方法,但我这么强,你怎么可能抓得住,不合逻辑。”
“知道你很强,这点毋庸置疑,不过让你当猎物那是因为你好看啊,和实力没有关系。会做这么多人偶收藏起来的变态,肯定对美人毫无抵抗力。我把你带过去其实是上个诱饵,那家伙要是看上了肯定会动歪脑筋抢,不就自己送上门了?”比起多方面调查,吴临水更倾向掌握足够线索后正面出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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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电视剧里的不一样,破案之前不是该逐步调查吗?本来还想过过侦探瘾的,难得我这么喜欢看犯罪片,居然省略过程直接解决。”犯无赦单手撑头,摆出随意又无死角的好看姿势,似乎接受了因为长得好看才能做诱饵的说法,但还是很不满意直入虎穴这种做法。
“你还看电视啊,都看些什么?”在他家这段时间,男人电脑玩得很溜,不但能打wow,居然还有个装备很不错的满级号。一个魔族玩网络游戏已经够让人吃惊了,没想到他还喜欢看电视剧,难以想象!
“《识骨寻踪》、《犯罪心理学》、《csi》什么的,爱看的多了去了。”大魔头追美剧,脑补一下犯大美人穿着居家服,慵懒地躺在沙发上,一边吃零食喝可乐一边看电视剧,这反差略萌。
吴临水笑嘻嘻地看他,又问:“魔域也有网络吗,没想到你们这帮魔族还挺赶时髦的。”
“当然有,别说得魔域跟山沟沟里的闭塞小村庄一样好吗。哼,虽然人类既渺小又可笑,但电脑和网络绝对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发明。”犯无赦表情严肃地发出一些列赞叹,看得某人一愣一愣的。
“我说,你该不会还喜欢网购吧。”本来只是试探性地问问,没想到对方很爽快地接话:“不瞒你说,我还真喜欢。网上买东西又快又方便,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都有,就是收货比较麻烦。得邮寄到魔族驻人间快递中转中心,由那边的工作人员接收后再发往魔域,中间会多耽误好几天。”
魔族驻人间快递中转中心?这什么鬼,吴临水彻底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