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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兵种设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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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国兵种介绍:

    以下内容多数摘自罗宾斯沃德的《军事编年史》,版权所有,请勿转载。

    法伦西

    (正如大家在以往的章节中得知的,法伦西的王牌是骠骑兵。)从护甲重量上来说,这是一种中偏轻型骑兵。法伦西骠骑兵一般会装备有经过处理的硬皮甲,包括胸甲、肩甲和保护各个关节的护甲;军官们会在皮甲里穿上琐子甲,但多数法伦西出生的人并不信任琐子甲的防护能力,所以经常不穿。后来雷顿大帝强制性地在军规中加入了这一条,琐子甲才被普遍接受。

    骠骑兵的武器有一杆没有护手的长枪,一把军刀。在法伦西起兵的初期,骠骑兵实际上装备斧头的更多一些。但后来在一些混战中,法伦西人发现纳西比斯骑兵的军刀要比他们的斧头更加灵活,之后巴兰克格累斯顿就将自己的骑兵的装备全换成了军刀。至于,法伦西人的长枪,由于普遍比较廉价,所以骠骑兵一般在刺中敌人后就将之脱手。后来,索格兰德琉斯发明了长枪投掷战术,为了贯彻这一战术,他所率领的第三军团还尝试改进长枪,使之能成为刺杀和投掷都可以的武器。当然,这一战术是为了弥补对抗重骑兵和步兵方阵时的劣势。轻步兵方阵经常被这一战术所打乱,然后给骠骑兵以有机可乘。而对于重骑兵,长枪也往往能借助动量原理的相对性,给予其原先无法做到的杀伤。但对于训练有素的士兵,这一招并不能收到特别好的效果。

    玛斯塔尔

    玛斯塔尔人真正引以为傲的是他们的重步兵——方阵军,可以说超过4法兹的长枪、能够覆盖整个人的椭圆型盾牌以及厚重的全身甲才是玛斯塔尔军的灵魂。客观地来说,大陆上没有任何一支军队敢于和玛斯塔尔方阵军正面交锋的,因为完全不可能获得胜利。但同样,战场上没有绝对的事情。玛斯塔尔人由于不重视轻步兵,特别是弓箭手的发展,所以在帝国初期其军队的远程火力几乎为零。在大陆公历211年的战役中,帕米斯人让自负的玛斯塔尔人吃足了苦头。可即使是这样,玛斯塔尔依然没有放弃方阵军的想法,而是为其开始配备其他类型的部队以弥补起缺点。最后,如今的玛斯塔尔各个军团和联队都是以方阵军为中心建立起来。这个做法就好比,不放弃笨重的重型坦克,而是以其为核心配备一个完整的由中型坦克、自行火炮等其他装甲单位而形成的部队。虽然这样玛斯塔尔军重新确立了不败的地位,但也只是限于“不败”而已。除非变成阵地站,否则玛斯塔尔依然很难获得优势。

    伊比里亚

    在格兰特王朝没有建立以前,玛斯塔尔女皇——希格拉妮一世曾这样评论伊比里亚军,“士兵就是一群胆小的农民,军官就是一群贪婪愚蠢的贵族强盗。”伊比里亚军的战斗力也就可想而知了。

    (威廉格兰特针对伊比里亚军队的特性,制定一套符合国情的战术,在未来的几个章节我们会讲到,这里就不多累述了。)

    帕米斯

    帕米斯骁骑兵一直是公认的大陆最强,虽然他们西边的邻居——雷诺克斯人也许不同意。但无庸质疑,在曾经发生过的大规模骑兵战中,帕米斯人从无败绩。而骁骑兵在对抗步兵时也表现得很出色。以上的一切,首先要归功于骁骑兵那严格的纪律。就我们所知,在骑兵开始冲锋后,想要在约束他们,把他们重新组织起来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帕米斯人在这一点上做得很好。一对一的话,也许一个帕米斯骁骑兵不是一个雷诺克斯骑兵的对手。但是如果出现集团作战的情况,那么雷诺克斯人只能在初期与之持平,战况拖得越久,帕米斯人严格纪律的优势就越明显。所以,单纯把任何一个帕米斯万骑长看成一介武夫的想法都是侮辱自己智商的行为。玛斯塔尔重甲枪骑兵也许能一直保持一个完整的阵型,但却没法像帕米斯人那样散看阵型能够很快按指挥官的要求重新集阵;而法伦西方面,除非是索格兰德琉斯亲自训练和指挥的部队,否则骠骑兵冲锋后和一群失去头羊的羊羔崽子相比,除了能说话和会吃肉之外没什么两样。

    装备方面,帕米斯骁骑兵的标准装备有一张弓以及装20支箭的箭袋、一杆没有护手的长枪,一柄短剑。帕米斯人的长枪更为考究,他们在近战也更为依靠长枪而非短剑。当然,我们不排除有个别万骑长喜好他们特殊的武器,如双手大剑、流星锤或者是铁链之类的各种奇怪的东西。

    希塔洛斯

    希塔洛斯的军队的怀旧情节看来比玛斯塔尔还严重,他们一直死抱着战车这个老古董不放,更让人可恨的是雷诺克斯人和玛斯塔尔人居然经常对这个老古董一筹莫展。

    三辆战车后面跟250名步兵,这个看来有点像现在的一辆坦克后跟一个排的步兵一样。希塔洛斯的战车是三套,这样似乎能便于转向,并且在死亡一匹马后不致是速度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车上有五名成员,一名驾驶者,两名持枪的盾牌手兼替补驾驶员,两名弓箭手。因为有步兵的掩护,所以盾牌手的注意力可以更多地放在防守上。同时,由于战车相对与马匹的平稳,所以弓箭手的命中率要好于相同素质的弓骑兵。

    于是相对雷诺克斯人,希塔洛斯人有更好的防御力;相对玛斯塔尔人,他们有更好的机动性。并且即使在对冲中,大陆质量最大的玛斯塔尔枪骑兵也能冲垮对方的战车阵线,自己却很容易被围困住而丧失机动力。

    雷诺克斯

    (这是一个大家还比较陌生的国家)

    谈到雷诺克斯的军队,大家往往会想起那些嗜酒如命的重步兵以及作风彪悍的特色骑兵——翼胡萨,当然雷诺克斯人更喜欢自称为“风骑士”。翼胡萨是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兵种,他们骑马时腿蜷得很高,冲锋起来也是典型的不要命。但最让人注意的是他们背后的东西,他们会背两根软木条,然后把飞刀一把把地插在软木条上。从远处看去,就像是背上长着两个翅膀一样,这就是大陆上其他国家称他们叫“翼胡萨”的原因,“胡萨”在雷诺克斯语中就是骑兵的意思。

    翼胡萨基本上是来源于一个阶层,雷诺克斯人称之为“独院地主”,也就是比较富裕的自耕农。以往的历代雷诺克斯皇帝都给这个阶层很多特权和照顾,在雷诺克斯,如果一个翼胡萨和一个伯爵打官司,经常都法官都是会偏向翼胡萨这一边,除非那个伯爵本人也是个“风骑士”。不过到了特兰王朝的末期,由于大量的独院地主中的精英都在329年丧生在了帕米斯,这个阶层的风光也就大不如以前了。

    米亚斯

    “这个世界上,没有比他们机动性更高的步兵了。”索格兰德·琉斯这样评价米亚斯掷矛手。而他的评价也是恰如其分的。

    这群黑皮肤的战士有着全世界最出色的奔跑能力,他们成人的仪式就是独自一人去追捕一只羚羊,带回它的角和皮。当一个男孩能够独自完成这个任务,那么他就被承认为一个合格的战士和一个男人。就是略知动物学皮毛的孩子都知道羚羊可以长时间保持每小时80公里以上的速度,而即使最好的短跑运动员也只能达到52公里的时速。“他们可以在一小时内带着所有装备,奔跑到10法里以外的地方后立即投入战斗,如果地形崎岖,他们也最多花上一个半小时。”《军神语录》中是这么记载的。

    米亚斯人的装备,若是外行人看上去多半会觉得简陋。他们几乎不披甲,只有少数精英战士和军官会穿戴皮甲。他们甚至都没有鞋子,通常赤着双足在野地里奔跑。他们的武器是5到8支木质标枪,这是一种用米亚斯特有的硬质木材制作的武器,米亚斯人可以轻松地在助跑后把它掷出60法兹甚至更远。他们还会携带一种淬毒的吹箭,可以迅速致使人麻痹。他们也很喜欢制作精良的猎刀,在弄不到猎刀时,他们会选择用特殊硬木制成的大砍刀。米亚斯人的盾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盾牌的蒙皮代表着这个战士的地位和能力。王国建立后,只有国王和被他钦定的人才能在盾牌上蒙狮子的皮。新兵一般只有自己成人仪式上猎取的羚羊皮,能够装备犀牛皮和鳄鱼皮的都是经验老到的战士。好的米亚斯盾牌,既轻便又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