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圣武士的抉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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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带紧张走入金碧辉煌的大厅之中,西蒙·佩吉轻轻的进行深呼吸,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他实在是不适应这种环境。他宁愿带队突袭巨魔洞穴,也不愿意衣装革履的站在这里举行仪式。他总是觉得眼下那身整洁的衣服束手束脚的。
此刻的他穿着锃亮的皮靴,盔甲也擦得闪闪发光。不仅如此,他的胡子和头发也做过了修剪。如果你不是他的熟人,那么无论如何你也不会相信,眼下的这个光彩照人的圣武士在半个月前一身泥泞,胡子拉碴,身上的恶臭能熏死一只地精。
但是不管如何,在周围的气氛感染下,他逐渐感觉好多了。周围的同僚们纷纷彼此轻声交谈,谈论之前的冒险,以及之后的仪式。在那漫长而又严酷的与兽人的战斗结束后,活下来的圣武士齐聚在这座大教堂中,进行晋级仪式。
经过整装之后的圣武士西蒙·佩吉仪表堂堂。他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一双如蓝天般的碧眼。虽然历经风吹日晒皮肤而致使皮肤呈现出小麦色,但是如果你能看到诸如胳膊内侧这类太阳晒不到的地方,你就会发现他的皮肤比本地的女人还要白皙。将这些特征综合起来,任何人都能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圣武士西蒙出身蛮族。
虽然如此,他却也没有遭受过什么歧视。圣武士是不问出身的。况且,他那双有力的臂膀曾经多少次的斩断邪恶,捍卫善良?他一直为周围的队友们所钦佩,如果不是他一再推辞,那么他早就是晋升为区队长了。“不,我还不够格。”他一向是这样推辞到的。大家都认为他是谦虚,但是他则是真的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没错,虽然出身蛮族,但是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武艺超群,还极具威望。不过,他知道,自己是绝对不可能铁下心来按照条例处罚犯了错误的弟兄的。他这个人,情感丰富又易于冲动。不会是一个好长官的。
圣武士们没有久等。虽然教会中的繁文缛节愈发的增多,导致很多仪式都极为冗长。但是圣武士的仪式不会那样。他们的仪式永远充满着军人般的高效。
尽管如此,一整套仪式下来,还是花去了不少时间,最后,一名老圣武士走上台去,对这些新晋的后辈们致词。他谈了很多,但是他特别谈到了新一代的圣武士越发的骄纵,失去了以往的谦卑。他说,他注意到现在的圣武士,居然在战斗中喊出了什么“去死吧!审判是吾神之职”这样的话语,那样的话语,不应该由一个圣武士的口中说出。他还说道,主赋予圣武士的能力,就喻示着圣武士的角色。圣武士不只是惩戒者,更重要的是捍卫者。主并没有赐予圣武士狂暴的能力,也不会给圣武士操纵闪电,发射火球的能力。主之所以赐予圣武士们神恩,圣疗,勇气灵光,神佑。就是希望圣武士们能够首先做到守卫信仰、善良、秩序……
当他致词结束之后,所有的圣武士一齐进行宣誓。宣誓的内容是他们所耳熟能详的各项义务。随着宣誓完毕,主持人正式宣布仪式结束。
当从大厅中走出之后,圣武士们逐渐的恢复了活跃的态势。毕竟,卸去种种重担之后,他们还只是一群年轻人。
“嘿!西蒙,你那一剑劈的可真是有力!我那会给那些牧师们讲的时候,他们都还纷纷表示不信呢!真有你的!一剑从头顶劈到下颚骨!用战斧也不会做的更好了。”
一个快活的小个子圣武士向西蒙说道。他眨巴着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西蒙,说的兴高采烈,就仿佛那些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一样。
圣武士西蒙只是淡淡的一笑。他了解这个浅色头发的小伙子,知道他生性活跃。
见到西蒙没有什么表示,圣武士尼克·弗罗斯特并不气馁。他跑到了队伍的前面,高叫到:“弟兄们,戒食已经让我前胸贴脊梁了,况且,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也不能没有酒哇!让我们一起去一个酒馆快活快活吧!”
“好!”众圣武士大多表示赞同。在举办晋级仪式之前,这些圣武士可是要戒食三日的。现在,再也没有什么比大快朵颐一番更另他们所期望的了。
在这个黑暗的年代,饮酒是少数下层民众能够进行的娱乐之一。自然而然的,酒馆也就遍地开花。不过这些圣武士们怎么也不能随便找一个低矮阴暗的小酒馆进去。他们虽然并非全是贵族,可也不是普通民众所能相提并论的。当然了,他们也不会进入哪些仅有的豪华会所。那里不符合他们现在所需的气氛。如果是在将来携女友进餐,那里或许不错。但是他们现在要的是热闹而又喧嚣的欢庆。
好在不远处就有一个合适的饭店。它既不像有些高级餐厅会让人束手束脚,又不会像那些小酒馆一样只能送上简陋的伙食与像泥淌一样的劣酒。事实上,那个饭店原本是定位于为城中的那所大学的学生们服务的。虽然那些学生经常大肆喧哗,扰乱治安。但是也毕竟带来了商机。虽然有一些学生囊中羞涩,但是毕竟大多数学生至少是出自中产之家的。故此,这家饭店无论是气氛,还是伙食都符合这些圣武士的要求。
快手快脚的圣武士尼克抢先一步跑入了饭店,干脆的足以举办宴会的那个最大的房间包了下来。等到众圣武士走入其中的时候,手脚麻利的仆人们已经摆好了餐盘与酒杯了。
一上来,圣武士们就要了大量的炸甜面团、小薄煎饼这类的小吃。戒食三日的他们没工夫等待那一道又一道的热菜上来。当他们安慰完肚子之后,才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那一瓶瓶的美酒之中。尼克或许在战斗上有所不足,但是他与每个人的关系都很好。他充分考虑到了众人的口味,眼下各色美酒在餐桌上应有尽有。从刺激喉咙的烈性的蒸馏酒,到必不可缺的各色果酒(最多的当然是那葡萄酒),再到带着甘甜味的蜂蜜酒,再到游牧民族中所酿造的马奶酒,以及加进了香料又进行了甜化的利口酒。桌上甚至还有普雷蒙特莱修道院所秘制的那种金灿灿的药酒,那酒美味可口,暖人脾胃,装在褐色的小陶土瓶之中。至于常见的麦酒,当然更是不可缺少的了,一名圣武士干脆借用了西蒙随身携带的那把小斧头劈开盖子让大家开怀畅饮。
如果有谁对酒的兴趣不大(事实上这里所坐的人中绝无那样的人),那么也有充足的牛奶,各色果汁以及清澈的泉水供他饮用。
“这个地方真可谓是绝妙啊!大家看,各色的酒类应有尽有啊。按照老板透露,他经常重金委托各地的学生们带来他们的家乡酒,所以这里的酒水才如此丰富。我想各位必然都能喝到想喝的美酒。”尼克夸口到。
“那可不一定,这里就少了我们家乡所出产的一种酒。”一名同样出身于蛮族的圣武士叫道。
“什么?”
“那就是我们民族所酿造的那清凉可口的格瓦斯!不过,不要让这扰了我们的兴致,毕竟,这里还有上等的蜂蜜酒。”
热菜也一道又一道的送了上来,煎小牛腰子、煎狍子肉、肚子里塞着香料与水果的鹌鹑、烤羊腿、蜜汁烤鸡、云雀和鸽子肉做的肉馅酥饼。圣武士们纷纷丢下刚才还在大塞大嚼的葡萄、无花果,烤苹果。扑向了那些滴着油的美味。什锦砂锅也端了上来,里面满是各色美味。在这些美食面前,圣武士们显得有些过于饕餮暴饮了。他们直接用手将大块的食物送入口中,塞得满满的,接着又依靠着酒勉强将那些食物冲下肚中。当然了,如果需要,这些圣武士们完全也可以文质彬彬,礼节俱全的参加贵族们举办的宴会。但是在眼下禁食三日又这么热闹喜庆的情况下,他们这样肆意放纵也无可厚非。按照尼克的说法就是“都是自己人,没必要装模作样!”
随着圣武士们满足了温饱问题,更加精美的菜肴也送了上来。比之前更加精美的糕点,还有从遥远的异地送来的山珍海味让这宴席丰盛无比。例如在葡萄酒中煮熟的螃蟹这样的美味比比皆是。
尼克真的是一个很活跃的人,在他的鼓动下,圣武士们如牛一般的豪饮着。祝酒词走马灯似的轮换着。一会是为了主,一会是为了王上,一会则是为了手中的武器。事实上,这精美的菜肴,这泛滥的美酒是不该出现的。曾经有无数的清规在约束着圣武士们,教导着他们谦逊。但是那一切以如过眼的烟云一般。随着这片土地的逐渐日益富饶,在世俗的侵蚀下,教会已然开始腐化。不过,本质性的变化并没有发生。捍卫秩序,守护善良依然是圣武士们的口号,而他们也的的确确是这样做的。就拿眼下这些看起来让人直皱眉头的圣武士来说吧,他们当中的哪个人没负过伤?哪个人没有与残暴的兽人英勇奋战过?他们拯救了无数的黎民苍生。他们觉得,他们有权力偶尔追求一下世俗的欢乐,这欢宴是他们应得的。那个圣武士只以清水为饮,杜绝享乐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如今这里的圣武士一面口呼着“人性的解放!”一面也如世俗的骑士一般追求情妇了。
但不管怎么说,西蒙,他那与人为善的宽厚性格虽然让他无法杜绝享乐行为(因为那无疑与周围的人产生极大的隔阂。)但是他一直都是很有节制的。他从来不曾犯下严重的违纪行为。
虽然这一房间的圣武士制造出的喧嚣不弱于任何的一群人,但是比起这个房间的大小。圣武士们的人数还是显得少了一些。而尼克早已打发侍者前去招呼来其他朋友了。尼克极善交际,因为是他在招呼,所以转眼之间屋子里又多了一群游侠和牧师。圣武士们吵吵闹闹的为他们挤出位置。
尼克请来的那些牧师可不是只会念经的修士。那些牧师非但与他们同属一个教派,更是他们在战场上并肩作战的战友。这些牧师们在战场上身穿全身板甲,手持重型硬头锤,在神恩的作用下,作战起来并不比圣武士们逊色多少。在这个铁血时代,如果没有一群骁勇善战的牧师,教会是绝无可能扩张的。
而那些游侠们,也是教友。一马平川的平原上,是圣武士们的天下。而幽暗的森林之中,需要依靠的就是这些游侠了。当然,他们也多次并肩作战。这些目光敏锐的游侠们手持弓弩,为他们的圣武士战友提供远程支援。
一同而来的,还有个吟游诗人。他手持七弦琴,进一步的营造氛围。
随着牧师们和游侠们的入座,牛奶浸泡的蔬果也被一扫而光。肚中有了些食物之后,他们也一起喝了起来。很明显游侠们偏爱果酒,而牧师们则更多的在牛角做的酒杯中倒入麦酒。
随着大家都喝得有些多了,一些酒桌上常有的争执也起来了。这些教友,毕竟也只是凡人呐。
争执是这样而起的,一名游侠出言说这里的野味,并不够肥美。大概是他的言语尖刻了一些,又让圣武士们想起了上次围猎时的不快。于是乎有一个圣武士开炮了,他嘲笑那些游侠过于瘦弱,恐怕在兽人面前肉搏的话走不过三个回合。又有一个圣武士则嘲笑到,说那些游侠只会放冷箭。而一名牧师连忙的来劝阻,但是因不善言辞,又惹得圣武士向牧师开火,说那些牧师们念经念得身体虚弱,需要靠蛮牛之力的加持才能够挥的动重型硬头锤。
嘴上的争执引发了实际行动。当然,无论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因此动手彼此厮打起来。他们口中嚷着说较量较量。却只是搬开了些碟碗,腾出地方来掰手腕。这就是此刻最简洁而又合适的较量了。
事实上,较量一开始就让圣武士们大感意外。游侠们派出了一个来自舍伍德森林的大汉。一看到他,熟识他的圣武士就感觉情况不妙。而当他亮出胳膊时,情况就越发的不妙了。那胳膊比起他们前不久砍翻的那些兽人的胳膊,只粗不细。
那名来自舍伍德森林的大汉名叫比尔·奈伊。他曾经是活动于舍伍德森林里那只响当当的队伍中的一员。后来李察王归国,大家都接受了招安,他却不愿意和曾经的仇人将和,于是渡海来到了这片大陆。舍伍德的弓箭手可是大名鼎鼎。即使是那些尖耳朵的傲慢的精灵,也不敢轻易宣称自己的射技胜过舍伍德弓箭手。从白雪皑皑之地到炎炎沙漠之中,没有军中的射手不知晓那些舍伍德弓箭手的威名。而他们使用的武器正是那大名鼎鼎的紫杉长弓。虽然长弓在岛上随处可见。而那个岛国也一直成批的招募长弓手。但是舍伍德射手依然和那些在世人眼里已经是优秀射手的长弓兵拉开了距离。舍伍德射手所使用的长弓,比一般的长弓手的长弓还要长上一尺,要知道,普通的长弓手的紫杉长弓就已经比大陆上的长弓要长上一尺了。长度的增加带来的是威力的提升,紫杉长弓远比一般弓箭要远,而舍伍德弓箭手手中的长弓,射程要比一般的紫杉长弓更远。
而比尔所一直携带的那把长弓,长度是七尺。拉力超过200磅。究竟是多大,谁也不知道。这么强的长弓,别人也不是拉不开。在军中无聊的时候,经常有人起哄,鼓动某人去试试那把长弓。时不时的就有人能将那长弓拉圆。但是关键在于,这把长弓,比尔是应用自如。他能够使用它连续射击。
果然,面对这么一个煞星,圣武士们纷纷败下了阵来。就连那个不用长剑,一贯使用战斧的马丁·弗瑞曼也败下阵来。他能把那沉重的战斧舞的虎虎生风。但是却奈何不了这个来自舍伍德的游侠。舍伍德弓箭手的名声并不是吹出来的。那个岛上的长弓手,曾经以肉搏作战击败了数倍的下马骑士而名声大振。但是舍伍德弓箭手,比他们还强。那些落败的圣武士毫不怀疑,即使是使用长剑作战,他们也不是比尔的对手。
但是这时西蒙上场了。他示意比尔先休息一下,以免比试有所不公。
另其他游侠诧异的是,比尔接受了这个请求。要知道,刚才比尔连续击败了十一名圣武士,一直没有要求休息片刻啊。
但是比尔知道自己对手的水平。出身蛮族的西蒙力量惊人。事实上,比尔的祖国就一直遭受着那些蛮族的侵袭,对于他们的可怕,比尔清楚的很。那些蛮族可是惯于抬着船在路上行军的!而对于西蒙的臂力,比尔也有所听闻。西蒙用剑砍过的兽人,那伤口比一般人用战斧砍的还要深上几分。面对这样的对手,比尔不敢托大,他充分的休息之后,又做了几个准备活动,调动好浑身的肌肉。
上了台子之后,两人立刻调动起了浑身的肌肉来应对这次挑战。双方都是难得的大力士,但是要在这里决出谁是真正的王者。
随着时间的过去,比尔缓缓而又坚定让对方的胳膊逐渐的倾斜。但是随着西蒙一次闪电般的发力,如同爆炸般的动作一举扭转了战局。
虽然比尔没有被这一击直接击败。但是却也不远了。这下,是比尔的胳膊向桌面靠近了。尽管比尔作出了顽强的抵抗,但是西蒙用他那过人的膂力,还有那压倒一切的意志让比尔最终落败。
当比尔的手咚的一声砸上桌子的时候,比尔摇着头认输了。
“看来,抗船的时候,你那边只需要你一个人就行了。”比尔开玩笑说道。
“不,”西蒙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我们和那些扛着船到处经商打仗的人并非是一个民族,虽然确实有着一定的血缘关系。”
在见识了这场比试之后,牧师那边,干脆就不派出代表了,虽然他们之中也有穿着板甲满地跑,手挥重型硬头锤像挥剑似的壮汉,但是他们知道他们比不过。况且,他们可是就在不久前和西蒙并肩作战过的。他们亲眼见识到,别说了兽人了,就是普通的食人魔在力量上也不是西蒙的对手。他们还曾见到过,西蒙在无聊的时候,拿东西捏着玩。他能把钢铁制品扭成麻花。
所以他们明知的选择了认输。
随着比试结束,他们又坐在一同,兴高采烈的畅怀痛饮了。西蒙一下子成了众人的中心,大家又试着用酒来灌到他。
这次西蒙倒下了,一个人无论如何是喝不过一群人的。即使他有着那蛮族的酒量。
但是他在倒下前,也让那些人没好过。他的对手们,同样醉的不轻。
这就是圣武士西蒙,眼下,他才24岁,正是如火一般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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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写了这么久,情节还没有展开?
恩,我这是在尝试新的风格,和我以前不同的风格。
当然了,大家也能注意到,开始很不一样,但是跑到后来,我又回到老路上了。
事实上,写到后来,有点脱离了我的本意了。我本身是看了梅里美的小说,想试试变一下风格的。并不打算一定要真的怎么怎么样。反正风格一定要扭转
但是看来还是失败了。
不过,这只是开始,要看接下来的章节了。
不管怎么说,对于我尝试转变风格,大家请给书评,书评书评书评书评!!!!!
以及,我忽然觉得自己该加强锻炼了。上初中的时候,我能做二十个以上的引体向上。而最近试了一下,最多只能做六个了。当然了,这些年过去,我的体重上升了很多。但是不管怎么说,引体向上还做不了十个,那也太不像话了。我本来以为胳膊上有点肌肉的,怎么也能做上十个。现在看来,引体向上要动用的肌肉很多啊。不光是胳膊上的。
是该注意远离电脑的时候了。
PS:条顿悲歌中,已经用诺夫哥罗德统一波罗的海了。就在统一前的那个回合,满残暴的大公死了。完成统一的是信上任的高美德大公……
略带紧张走入金碧辉煌的大厅之中,西蒙·佩吉轻轻的进行深呼吸,缓解自己的紧张情绪。他实在是不适应这种环境。他宁愿带队突袭巨魔洞穴,也不愿意衣装革履的站在这里举行仪式。他总是觉得眼下那身整洁的衣服束手束脚的。
此刻的他穿着锃亮的皮靴,盔甲也擦得闪闪发光。不仅如此,他的胡子和头发也做过了修剪。如果你不是他的熟人,那么无论如何你也不会相信,眼下的这个光彩照人的圣武士在半个月前一身泥泞,胡子拉碴,身上的恶臭能熏死一只地精。
但是不管如何,在周围的气氛感染下,他逐渐感觉好多了。周围的同僚们纷纷彼此轻声交谈,谈论之前的冒险,以及之后的仪式。在那漫长而又严酷的与兽人的战斗结束后,活下来的圣武士齐聚在这座大教堂中,进行晋级仪式。
经过整装之后的圣武士西蒙·佩吉仪表堂堂。他有着一头灿烂的金发,一双如蓝天般的碧眼。虽然历经风吹日晒皮肤而致使皮肤呈现出小麦色,但是如果你能看到诸如胳膊内侧这类太阳晒不到的地方,你就会发现他的皮肤比本地的女人还要白皙。将这些特征综合起来,任何人都能得出一个显而易见的结论:圣武士西蒙出身蛮族。
虽然如此,他却也没有遭受过什么歧视。圣武士是不问出身的。况且,他那双有力的臂膀曾经多少次的斩断邪恶,捍卫善良?他一直为周围的队友们所钦佩,如果不是他一再推辞,那么他早就是晋升为区队长了。“不,我还不够格。”他一向是这样推辞到的。大家都认为他是谦虚,但是他则是真的认为自己不能胜任。没错,虽然出身蛮族,但是他受过良好的教育,武艺超群,还极具威望。不过,他知道,自己是绝对不可能铁下心来按照条例处罚犯了错误的弟兄的。他这个人,情感丰富又易于冲动。不会是一个好长官的。
圣武士们没有久等。虽然教会中的繁文缛节愈发的增多,导致很多仪式都极为冗长。但是圣武士的仪式不会那样。他们的仪式永远充满着军人般的高效。
尽管如此,一整套仪式下来,还是花去了不少时间,最后,一名老圣武士走上台去,对这些新晋的后辈们致词。他谈了很多,但是他特别谈到了新一代的圣武士越发的骄纵,失去了以往的谦卑。他说,他注意到现在的圣武士,居然在战斗中喊出了什么“去死吧!审判是吾神之职”这样的话语,那样的话语,不应该由一个圣武士的口中说出。他还说道,主赋予圣武士的能力,就喻示着圣武士的角色。圣武士不只是惩戒者,更重要的是捍卫者。主并没有赐予圣武士狂暴的能力,也不会给圣武士操纵闪电,发射火球的能力。主之所以赐予圣武士们神恩,圣疗,勇气灵光,神佑。就是希望圣武士们能够首先做到守卫信仰、善良、秩序……
当他致词结束之后,所有的圣武士一齐进行宣誓。宣誓的内容是他们所耳熟能详的各项义务。随着宣誓完毕,主持人正式宣布仪式结束。
当从大厅中走出之后,圣武士们逐渐的恢复了活跃的态势。毕竟,卸去种种重担之后,他们还只是一群年轻人。
“嘿!西蒙,你那一剑劈的可真是有力!我那会给那些牧师们讲的时候,他们都还纷纷表示不信呢!真有你的!一剑从头顶劈到下颚骨!用战斧也不会做的更好了。”
一个快活的小个子圣武士向西蒙说道。他眨巴着他那双水汪汪的眼睛看着西蒙,说的兴高采烈,就仿佛那些是他自己做出来的一样。
圣武士西蒙只是淡淡的一笑。他了解这个浅色头发的小伙子,知道他生性活跃。
见到西蒙没有什么表示,圣武士尼克·弗罗斯特并不气馁。他跑到了队伍的前面,高叫到:“弟兄们,戒食已经让我前胸贴脊梁了,况且,在这喜庆的日子里,也不能没有酒哇!让我们一起去一个酒馆快活快活吧!”
“好!”众圣武士大多表示赞同。在举办晋级仪式之前,这些圣武士可是要戒食三日的。现在,再也没有什么比大快朵颐一番更另他们所期望的了。
在这个黑暗的年代,饮酒是少数下层民众能够进行的娱乐之一。自然而然的,酒馆也就遍地开花。不过这些圣武士们怎么也不能随便找一个低矮阴暗的小酒馆进去。他们虽然并非全是贵族,可也不是普通民众所能相提并论的。当然了,他们也不会进入哪些仅有的豪华会所。那里不符合他们现在所需的气氛。如果是在将来携女友进餐,那里或许不错。但是他们现在要的是热闹而又喧嚣的欢庆。
好在不远处就有一个合适的饭店。它既不像有些高级餐厅会让人束手束脚,又不会像那些小酒馆一样只能送上简陋的伙食与像泥淌一样的劣酒。事实上,那个饭店原本是定位于为城中的那所大学的学生们服务的。虽然那些学生经常大肆喧哗,扰乱治安。但是也毕竟带来了商机。虽然有一些学生囊中羞涩,但是毕竟大多数学生至少是出自中产之家的。故此,这家饭店无论是气氛,还是伙食都符合这些圣武士的要求。
快手快脚的圣武士尼克抢先一步跑入了饭店,干脆的足以举办宴会的那个最大的房间包了下来。等到众圣武士走入其中的时候,手脚麻利的仆人们已经摆好了餐盘与酒杯了。
一上来,圣武士们就要了大量的炸甜面团、小薄煎饼这类的小吃。戒食三日的他们没工夫等待那一道又一道的热菜上来。当他们安慰完肚子之后,才将注意力转移到了那一瓶瓶的美酒之中。尼克或许在战斗上有所不足,但是他与每个人的关系都很好。他充分考虑到了众人的口味,眼下各色美酒在餐桌上应有尽有。从刺激喉咙的烈性的蒸馏酒,到必不可缺的各色果酒(最多的当然是那葡萄酒),再到带着甘甜味的蜂蜜酒,再到游牧民族中所酿造的马奶酒,以及加进了香料又进行了甜化的利口酒。桌上甚至还有普雷蒙特莱修道院所秘制的那种金灿灿的药酒,那酒美味可口,暖人脾胃,装在褐色的小陶土瓶之中。至于常见的麦酒,当然更是不可缺少的了,一名圣武士干脆借用了西蒙随身携带的那把小斧头劈开盖子让大家开怀畅饮。
如果有谁对酒的兴趣不大(事实上这里所坐的人中绝无那样的人),那么也有充足的牛奶,各色果汁以及清澈的泉水供他饮用。
“这个地方真可谓是绝妙啊!大家看,各色的酒类应有尽有啊。按照老板透露,他经常重金委托各地的学生们带来他们的家乡酒,所以这里的酒水才如此丰富。我想各位必然都能喝到想喝的美酒。”尼克夸口到。
“那可不一定,这里就少了我们家乡所出产的一种酒。”一名同样出身于蛮族的圣武士叫道。
“什么?”
“那就是我们民族所酿造的那清凉可口的格瓦斯!不过,不要让这扰了我们的兴致,毕竟,这里还有上等的蜂蜜酒。”
热菜也一道又一道的送了上来,煎小牛腰子、煎狍子肉、肚子里塞着香料与水果的鹌鹑、烤羊腿、蜜汁烤鸡、云雀和鸽子肉做的肉馅酥饼。圣武士们纷纷丢下刚才还在大塞大嚼的葡萄、无花果,烤苹果。扑向了那些滴着油的美味。什锦砂锅也端了上来,里面满是各色美味。在这些美食面前,圣武士们显得有些过于饕餮暴饮了。他们直接用手将大块的食物送入口中,塞得满满的,接着又依靠着酒勉强将那些食物冲下肚中。当然了,如果需要,这些圣武士们完全也可以文质彬彬,礼节俱全的参加贵族们举办的宴会。但是在眼下禁食三日又这么热闹喜庆的情况下,他们这样肆意放纵也无可厚非。按照尼克的说法就是“都是自己人,没必要装模作样!”
随着圣武士们满足了温饱问题,更加精美的菜肴也送了上来。比之前更加精美的糕点,还有从遥远的异地送来的山珍海味让这宴席丰盛无比。例如在葡萄酒中煮熟的螃蟹这样的美味比比皆是。
尼克真的是一个很活跃的人,在他的鼓动下,圣武士们如牛一般的豪饮着。祝酒词走马灯似的轮换着。一会是为了主,一会是为了王上,一会则是为了手中的武器。事实上,这精美的菜肴,这泛滥的美酒是不该出现的。曾经有无数的清规在约束着圣武士们,教导着他们谦逊。但是那一切以如过眼的烟云一般。随着这片土地的逐渐日益富饶,在世俗的侵蚀下,教会已然开始腐化。不过,本质性的变化并没有发生。捍卫秩序,守护善良依然是圣武士们的口号,而他们也的的确确是这样做的。就拿眼下这些看起来让人直皱眉头的圣武士来说吧,他们当中的哪个人没负过伤?哪个人没有与残暴的兽人英勇奋战过?他们拯救了无数的黎民苍生。他们觉得,他们有权力偶尔追求一下世俗的欢乐,这欢宴是他们应得的。那个圣武士只以清水为饮,杜绝享乐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如今这里的圣武士一面口呼着“人性的解放!”一面也如世俗的骑士一般追求情妇了。
但不管怎么说,西蒙,他那与人为善的宽厚性格虽然让他无法杜绝享乐行为(因为那无疑与周围的人产生极大的隔阂。)但是他一直都是很有节制的。他从来不曾犯下严重的违纪行为。
虽然这一房间的圣武士制造出的喧嚣不弱于任何的一群人,但是比起这个房间的大小。圣武士们的人数还是显得少了一些。而尼克早已打发侍者前去招呼来其他朋友了。尼克极善交际,因为是他在招呼,所以转眼之间屋子里又多了一群游侠和牧师。圣武士们吵吵闹闹的为他们挤出位置。
尼克请来的那些牧师可不是只会念经的修士。那些牧师非但与他们同属一个教派,更是他们在战场上并肩作战的战友。这些牧师们在战场上身穿全身板甲,手持重型硬头锤,在神恩的作用下,作战起来并不比圣武士们逊色多少。在这个铁血时代,如果没有一群骁勇善战的牧师,教会是绝无可能扩张的。
而那些游侠们,也是教友。一马平川的平原上,是圣武士们的天下。而幽暗的森林之中,需要依靠的就是这些游侠了。当然,他们也多次并肩作战。这些目光敏锐的游侠们手持弓弩,为他们的圣武士战友提供远程支援。
一同而来的,还有个吟游诗人。他手持七弦琴,进一步的营造氛围。
随着牧师们和游侠们的入座,牛奶浸泡的蔬果也被一扫而光。肚中有了些食物之后,他们也一起喝了起来。很明显游侠们偏爱果酒,而牧师们则更多的在牛角做的酒杯中倒入麦酒。
随着大家都喝得有些多了,一些酒桌上常有的争执也起来了。这些教友,毕竟也只是凡人呐。
争执是这样而起的,一名游侠出言说这里的野味,并不够肥美。大概是他的言语尖刻了一些,又让圣武士们想起了上次围猎时的不快。于是乎有一个圣武士开炮了,他嘲笑那些游侠过于瘦弱,恐怕在兽人面前肉搏的话走不过三个回合。又有一个圣武士则嘲笑到,说那些游侠只会放冷箭。而一名牧师连忙的来劝阻,但是因不善言辞,又惹得圣武士向牧师开火,说那些牧师们念经念得身体虚弱,需要靠蛮牛之力的加持才能够挥的动重型硬头锤。
嘴上的争执引发了实际行动。当然,无论如何,他们也不可能因此动手彼此厮打起来。他们口中嚷着说较量较量。却只是搬开了些碟碗,腾出地方来掰手腕。这就是此刻最简洁而又合适的较量了。
事实上,较量一开始就让圣武士们大感意外。游侠们派出了一个来自舍伍德森林的大汉。一看到他,熟识他的圣武士就感觉情况不妙。而当他亮出胳膊时,情况就越发的不妙了。那胳膊比起他们前不久砍翻的那些兽人的胳膊,只粗不细。
那名来自舍伍德森林的大汉名叫比尔·奈伊。他曾经是活动于舍伍德森林里那只响当当的队伍中的一员。后来李察王归国,大家都接受了招安,他却不愿意和曾经的仇人将和,于是渡海来到了这片大陆。舍伍德的弓箭手可是大名鼎鼎。即使是那些尖耳朵的傲慢的精灵,也不敢轻易宣称自己的射技胜过舍伍德弓箭手。从白雪皑皑之地到炎炎沙漠之中,没有军中的射手不知晓那些舍伍德弓箭手的威名。而他们使用的武器正是那大名鼎鼎的紫杉长弓。虽然长弓在岛上随处可见。而那个岛国也一直成批的招募长弓手。但是舍伍德射手依然和那些在世人眼里已经是优秀射手的长弓兵拉开了距离。舍伍德射手所使用的长弓,比一般的长弓手的长弓还要长上一尺,要知道,普通的长弓手的紫杉长弓就已经比大陆上的长弓要长上一尺了。长度的增加带来的是威力的提升,紫杉长弓远比一般弓箭要远,而舍伍德弓箭手手中的长弓,射程要比一般的紫杉长弓更远。
而比尔所一直携带的那把长弓,长度是七尺。拉力超过200磅。究竟是多大,谁也不知道。这么强的长弓,别人也不是拉不开。在军中无聊的时候,经常有人起哄,鼓动某人去试试那把长弓。时不时的就有人能将那长弓拉圆。但是关键在于,这把长弓,比尔是应用自如。他能够使用它连续射击。
果然,面对这么一个煞星,圣武士们纷纷败下了阵来。就连那个不用长剑,一贯使用战斧的马丁·弗瑞曼也败下阵来。他能把那沉重的战斧舞的虎虎生风。但是却奈何不了这个来自舍伍德的游侠。舍伍德弓箭手的名声并不是吹出来的。那个岛上的长弓手,曾经以肉搏作战击败了数倍的下马骑士而名声大振。但是舍伍德弓箭手,比他们还强。那些落败的圣武士毫不怀疑,即使是使用长剑作战,他们也不是比尔的对手。
但是这时西蒙上场了。他示意比尔先休息一下,以免比试有所不公。
另其他游侠诧异的是,比尔接受了这个请求。要知道,刚才比尔连续击败了十一名圣武士,一直没有要求休息片刻啊。
但是比尔知道自己对手的水平。出身蛮族的西蒙力量惊人。事实上,比尔的祖国就一直遭受着那些蛮族的侵袭,对于他们的可怕,比尔清楚的很。那些蛮族可是惯于抬着船在路上行军的!而对于西蒙的臂力,比尔也有所听闻。西蒙用剑砍过的兽人,那伤口比一般人用战斧砍的还要深上几分。面对这样的对手,比尔不敢托大,他充分的休息之后,又做了几个准备活动,调动好浑身的肌肉。
上了台子之后,两人立刻调动起了浑身的肌肉来应对这次挑战。双方都是难得的大力士,但是要在这里决出谁是真正的王者。
随着时间的过去,比尔缓缓而又坚定让对方的胳膊逐渐的倾斜。但是随着西蒙一次闪电般的发力,如同爆炸般的动作一举扭转了战局。
虽然比尔没有被这一击直接击败。但是却也不远了。这下,是比尔的胳膊向桌面靠近了。尽管比尔作出了顽强的抵抗,但是西蒙用他那过人的膂力,还有那压倒一切的意志让比尔最终落败。
当比尔的手咚的一声砸上桌子的时候,比尔摇着头认输了。
“看来,抗船的时候,你那边只需要你一个人就行了。”比尔开玩笑说道。
“不,”西蒙摇了摇头,认真的说道。“我们和那些扛着船到处经商打仗的人并非是一个民族,虽然确实有着一定的血缘关系。”
在见识了这场比试之后,牧师那边,干脆就不派出代表了,虽然他们之中也有穿着板甲满地跑,手挥重型硬头锤像挥剑似的壮汉,但是他们知道他们比不过。况且,他们可是就在不久前和西蒙并肩作战过的。他们亲眼见识到,别说了兽人了,就是普通的食人魔在力量上也不是西蒙的对手。他们还曾见到过,西蒙在无聊的时候,拿东西捏着玩。他能把钢铁制品扭成麻花。
所以他们明知的选择了认输。
随着比试结束,他们又坐在一同,兴高采烈的畅怀痛饮了。西蒙一下子成了众人的中心,大家又试着用酒来灌到他。
这次西蒙倒下了,一个人无论如何是喝不过一群人的。即使他有着那蛮族的酒量。
但是他在倒下前,也让那些人没好过。他的对手们,同样醉的不轻。
这就是圣武士西蒙,眼下,他才24岁,正是如火一般的青春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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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写了这么久,情节还没有展开?
恩,我这是在尝试新的风格,和我以前不同的风格。
当然了,大家也能注意到,开始很不一样,但是跑到后来,我又回到老路上了。
事实上,写到后来,有点脱离了我的本意了。我本身是看了梅里美的小说,想试试变一下风格的。并不打算一定要真的怎么怎么样。反正风格一定要扭转
但是看来还是失败了。
不过,这只是开始,要看接下来的章节了。
不管怎么说,对于我尝试转变风格,大家请给书评,书评书评书评书评!!!!!
以及,我忽然觉得自己该加强锻炼了。上初中的时候,我能做二十个以上的引体向上。而最近试了一下,最多只能做六个了。当然了,这些年过去,我的体重上升了很多。但是不管怎么说,引体向上还做不了十个,那也太不像话了。我本来以为胳膊上有点肌肉的,怎么也能做上十个。现在看来,引体向上要动用的肌肉很多啊。不光是胳膊上的。
是该注意远离电脑的时候了。
PS:条顿悲歌中,已经用诺夫哥罗德统一波罗的海了。就在统一前的那个回合,满残暴的大公死了。完成统一的是信上任的高美德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