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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德鲁伊与穴居人

作者:雪绒花和庄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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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阵天旋地转之后,马丁就已经到达了万里之外的悍堡这座城市的某处法师塔。

    当注意到法师塔里的法师们对自己这个不速之客颇有敌意后,马丁连忙双手奉上了一封翠丝忒的介绍信。

    “呼,幸好那些法师不是行动派的……”马丁在走出法师塔的时候颇有一种心有余辜的感觉。在当时,他可以清楚的感觉到,颇有几个法师手里已经准备好了例如解离术这样的强力魔法,只是引而不发。

    不过翠丝忒的介绍信还是很好使的,当那些法师看过信件,并且检验出上面的图章与魔法标记确实属于翠丝忒女士之后,明显对马丁改变了态度。

    只是遗憾的是,翠丝忒之前给马丁说的那个有可能帮助他的法师,眼下不在法师塔中,而是出去游历去了。

    但是,这点对于马丁来说算不上太大的问题。

    之前,坎尼安对马丁单人前去北地冒险表示了担忧。那确实没错。在冒险途中,谁也不能担保会出现什么事。初出茅庐的冒险者们在第一次冒险中碰上了巨龙导致团灭这类事情也不是没有。冒险途中的太多变数让单身冒险变成了一种十分危险的举动。

    不过好在马丁是一名德鲁伊,而且是一名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

    本来,德鲁伊就是最合适一个人进行冒险的职业之一。而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又比一般的德鲁伊更为强大。

    因为,一般来说,一支冒险小队至少需要战士(可用野蛮人,圣武士,游侠,等替代),牧师(可用德鲁伊,吟游诗人等替代,但效果不是很好),法师(可用术士替代)这三种不同力量的存在才能有足够的战斗力,即所谓的战牧法铁三角。而视情况而定则加入游荡者等特殊职业做一些特殊事情。

    而德鲁伊,一个人就能完成战士,牧师,法师的工作!

    当然,这不是指的同时完成。而是德鲁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替代这三位的工作。

    虽然一般来说,因为要修炼自然神术等缘故,德鲁伊的近战能力肯定是比不上同等的战士的。但是让德鲁伊从事战士的工作进行近战却也是没有问题的,毕竟他们也要花费很多时间学习弯刀等武器的使用。况且德鲁伊还有一项特殊能力:野性变身。变成大白熊来一个熊抱或者熊掌十八拍的话,是颇具威胁的。而虽然德鲁伊的医疗能力比不上牧师,但是作为能够施展治疗法术的存在,德鲁伊在一些时候确实是勉强可以替代牧师的角色的。至于法师那一套,德鲁伊在输出,控场等方面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但是同样可以取代一部分的法师工作。

    也就是说,德鲁伊有一种万金油的意思。就好像自然界中的鼯鼠,很多东西都会点,却都不专精。

    但是,在团队中,德鲁伊是战士、牧师、法师的极好补充。而如果是单人冒险的话,德鲁伊则一跃成为最合适的角色。暂且不提野外生存之类的事情。但说战斗,他就比其他职业更合适一个人冒险。例如,他不需要队友充当肉盾,他自己就是一线的能打角色。他也不需要有一个牧师队友,他自身就有医疗能力。同理,在遇上免疫物理攻击的特殊怪物的时候,他也不会像战士一样束手无策。他自身就能召唤火焰或者闪电来攻击对手。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德鲁伊本身就有一个动物伙伴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队友的作用。而又可以召唤自然盟友。一个德鲁伊领着一群暴怒的野兽作战的场面,能够成为敌人挥之不去的噩梦。

    所以马丁并不是特别担心队友的问题。特别是眼下的他,比当初进攻黑袍布尔的城堡时的实力又上了一个台阶。现在,他已经能够施展六级神术了。他将唯一的一个六级神术位置准备了一个木遁术。一旦情况不妙,可以立刻以此传送到安全地带。有了这个保命神术,马丁才不会畏惧一个人在严酷的北地冒险的。

    眼下他正在盘点自己的装备问题。虽然在实力差别太大的情况下,装备再好也只能是给敌人送战利品,例如说即使给地精神器,地精也无法屠龙。但是在同等级别的情况下,装备则有可能左右战局,例如给一条银龙一件神器,那么他就能轻松殴打红龙。

    马丁眼下的装备不但不差,相反,因为他的师父欧内斯特给的那些魔法物品,再加上击败黑袍布尔后获得的红利,让坎尼安都有些担心别人因为眼红马丁那身装备而谋财害命。尽管这样,考虑到这次冒险的困难,坎尼安还是将自己的一部分装备,以及从别人处借来的一部分装备交给了马丁使用。

    在当初怕连累翠丝忒而离开的那段日子里,马丁已经花钱重新打造了他的弯刀,眼下他的弯刀除了具备以前的品质之外,还附加上了力场法术。每次成功的击中敌人的话,都能造成足以击倒一个成年男子的力场伤害。而那身龙鳞甲自不必多说,性能优越到了马丁有些觉得受之有愧的程度。当然,在后来知道那次冒险的收益的时候,他就比较心理平衡了——因为除了一把乱舞魔剑和一把乱寇刀损伤较小修复回来之外,剩下的几件蛇魔的武器因为破损严重无法修复,于是就索性融化打造了一件锁子甲,其品质不比马丁穿的龙鳞甲差。而那条倒霉的蛇魔的鳞片也被做成了一件恶魔鳞甲,品质和马丁那件同样是一个级别的。

    此外,马丁一身穿戴也都是魔法物品。食人魔之力手套,剑圣护腕,跑跳靴,感知护符,次级位移斗篷……眼下,马丁的富裕程度或许赶不上一个国王,但是在身上堆积的魔法物品的质量却超过了某些大领主的程度。

    现在,就连马丁骑着的那匹马,其实都是魔法物品——平时,它只是一个能够拿在手里的石质战马雕塑,而一旦说出指令便会成了一匹活生生的战马,而且永远不会累,也不需要休息或喂食。这件方便旅行的魔法物品乃是当年诺玛禁卫骑兵的装备之一,是坎尼安从神殿里借出来给马丁用的——即便有那件能够探测到圣物的魔法物品,依然需要进行周密的搜索的,所以必须给马丁配齐交通工具。如果不是马丁说不用,恐怕坎尼安会想尽办法借来折叠船等水上魔法物品交通工具的。

    就在石马上,马丁琢磨着对于各种敌人的战术。人永远是威胁之一,不过对于那些凶名在外的北地海盗,马丁并不是太在乎。而此地的蛮荒还给马丁带来了一个好处,让他那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的身份不易被戳穿,而即便戳穿也不容易遭到有组织的追杀。

    至于各种怪物,北地出产寒系怪物。例如龙的话,就是白龙。魔法兽的话,就是冬狼。对于这些寒系的怪物,马丁准备了充足的火焰类法术。从1级的燃火术到2级的炽焰法球再到高等级的焰击术。马丁的大多数攻击法术都准备成了火焰类的。再加上雷击术的辅助,召唤自然盟友做肉盾。只要不碰上超出能力的怪物,马丁都有一套方案对付。即便是碰到了特别恐怖的存在,马丁也有把握至少能够逃走。

    各项备案都准备好之后,马丁开始有功夫胡思乱想了。

    他在想柳克丽霞。

    马丁是一名斯达赫宾塞派德鲁伊。按照他们的一贯思想,他们的恋爱对象最好也是优秀的人,这是出于一种朴素的优生优育思想而确定的。马丁虽然是一个缺乏阅历的青年,接触到的异性有限——但不是没有。事实上,例如黑暗精灵术士萨丝丽,翠丝忒女士等都是很优秀的异性,而且也都漂亮。但从没有一个人让马丁在见到第一面的时候就觉得心脏在怦怦跳动——马丁认为,对于柳克丽霞,他是有点一见钟情的感觉的。

    但是感情这种事情,一厢情愿是不成的。柳克丽霞眼中,马丁究竟是什么样的?马丁不知道。

    而且,越想,马丁就越觉得没谱。

    大概是因为出身自农奴的缘故,在马丁坚强的表面背后,其实是相当自卑的。

    没错,以马丁的实力来讲,已经是相当不错了。特别是在考虑年龄的话,简直可以说是天才了。

    但是那又如何?比起来那种不世出的豪杰来说,还是差的太多。在马丁这个年纪,那位大帝不是已经成为世界征服者了吗?与他相比,马丁可谓是一无是处。

    而血统方面的事情也让马丁自卑。他没有一个显赫的出身,柳克丽霞能够接受的了他这个缺陷吗?毕竟这个世界的人们是很喜欢盯着血统的。有时候仅仅拥有高贵的血脉就足以解决很多事情。

    还有相貌,说实话,马丁长的并不差,充满阳刚之气,肌肉发达,但又不至于变成那种魔鬼肌肉人。不过,那又如何?万一柳克丽霞喜欢的偏偏是那种线条柔和的小白脸呢?早年的农奴生活再加上后来的艰苦修炼让马丁的脸永远失去了那种柔和。

    还有身家财产的事情。马丁认为,按照柳克丽霞的性格,并不是那种嫌贫爱富,耽于享乐的女性。不然她早就可以有一桩不错的婚姻,嫁入豪门,而不是和一群臭烘烘的冒险者在危险的战场上摸爬滚打。但是,考虑到目前出现的竞争者的身份,马丁还是觉得没有把握。

    如此种种的事情,让马丁觉得越来越没把握。

    不知不觉的,他忽然想起来了斯诺瑞的胡诌来。

    似乎,有一种所谓群体无意识理论。而斯诺瑞不知道从哪里零星的了解到了那么一点。

    由遗传保留的无数同类型经验在心理最深层积淀的人类普遍性精神……祖先生命的残留……

    那些理论让斯诺瑞指出来了这么一件事,那就是,马丁对柳克丽霞的喜欢,则是出于所谓的一种代代相传的无数同类经验在拓曼族全体成员心理上的沉淀物。

    也就是说,那是一种具备金发碧眼特征的蛮族拓曼族男子,对于黑发黑眼的文明种族诺玛人女子的爱。

    是可以上溯多少多少年的一种神秘而又悠久的存在。

    按照斯诺瑞的说法是群体无意识影响着马丁对柳克丽霞的感情。

    也就是说那些列祖列宗造成的共同记忆促使马丁对柳克丽霞又那种感情。

    那么,那些列祖列宗是怎么获得诺玛女人的呢?

    是暴力……

    于是斯诺瑞指出来,爱情不是请客吃饭,不是花前月下,不是吟诗作画。爱情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爱情是战争,是一个人攻陷另一个人内心的暴烈的行动。

    所以,斯诺瑞建议说,干脆抽空一棒子从背后打昏柳克丽霞,然后抓住她那精巧的脚踝,将她拖走。斯诺瑞特别指出,那是很美的场景。拖腿很美的,因为在那时可以充分显示出小腿的线条与那份修长。

    据他说,其实女人们也喜欢被那样对待,那是自穴居人时代流传下的记忆。因为在那个时代,被一个强壮的男性打昏抢走,乃是大好事,意味着以后可以获得足够的食物抚养后代。所以她们喜欢被强壮的男人扛在肩上。

    不过马丁只是瞎想了一下,没有真的打算那么做。

    毕竟再怎么着,马丁也不打算退化到穴居人的时代。

    他继续纵马疾驰,向北,再向北。

    向着那片出产蜂蜜酒和小熊的土地进发。

    ————————————————————————————————————————————————————————————————————————————————————————————————————————————————————————————————————————————————恩,到底是完成了这章。对于对之前小说进行修改的事情,我打算仅仅将语句整的更流畅。不加入过多的情节。而让我很遗憾,忘了写的情节。则考虑再之后的章节中采用回忆之类的方式补上。

    其实在大概一年多以前,偶然看到了三个黑化版的格林童话的动画片,其中蓝胡子那集,有拖腿的镜头,真的很美。一直想要用上,写到如今终于加上了。

    荣格那套学说我看不懂……弗洛伊德的还好理解,荣格的就真需要下力气研究了。

    穴居人那个……貌似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有很多那类的描写。加拿大作家李珂克还专门讽刺过。

    再次给自己的那篇《邪恶者的面具》打一下广告,写的比这篇好。那段爱情不是请客吃饭就是在那篇里先用到的。从正文上面就可以找到那篇。

    忽然发现,有种在每篇最后记日记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