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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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语刚来北京的时候,压根没想到自己会和大多数北漂一样,带着满腔热情而来,却被现实无情的拍在大时代的沙滩上,奋斗了整整十年,终究一事无成。
其实,一事无成还算好的,在北京混不下去的一些人至少还有家可回,家里有爸妈,有亲朋,还有家底儿,肯定比在北京活的滋润。可唐语却没这福气,如今的他,一无所有,要说他还剩下什么,就只有这条半死不活的贱命了。
上个月,落魄后的他在天桥底下睡觉,意外遇到了老家的邻居唐言。唐言把他捡了回去,总算有个可以睡觉吃饭的地儿了。
唐言跟他的名字挺像一家人的,他们那个县,古时候叫唐家屯,后来逐渐发展壮大,升级成了县级市,所以姓唐的特别多,重名的也不在少数。
唐言是个傻子,因为排行老二,老家人都叫他唐二傻。他没想到,当所有人都不要他,嫌弃他的时候,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老乡却收留了他。
或许就是因为他傻吧。白白养了一个心灰意冷的废人,唐言看着还挺高兴的。
唐二傻是个特别善良纯朴的人,十年前(具体时间唐语已经记不清了),自己差点让车撞死,别人都干看着,只有唐二傻背着他去医院抢救,保住了他的小命。说起来,这个唐二傻,已经救了他两次了。
要不是能再次遇到唐二傻,他或许永远也想不起自己还有这么个恩人。常年操蛋的生活已经把他折磨得自私自利,麻木不仁了。自顾不暇的情况下,谁有心思回忆故人呢?
唐二傻不会说话,从早到晚只有一个表情——傻乐。工地中午做了好吃的,他都会带回宿舍给他吃。唐语有时候因为心情压抑闹情绪,半夜里抱头痛哭,绝望的想去死,唐二傻子都会一宿不睡觉陪着他。虽然不会说话,但那双温暖的手,总是不停的拍抚他的肩膀,给他些微的安慰。
唐语觉得自己这辈子活的太憋屈了,就跟做了一场不真实的梦似的。
他妈以前老跟他说,人的命运是由性格决定的,像他这种死拧死拧的性格,早晚有一天要吃亏。他不爱听他妈唠叨,但他妈真说对了,他以后的命运全都因为自己这份固执偏离了人类该走的正常轨道,简直和畜生没什么区别。
在他的人生里,被人坑被人骗都是小事,做生意失败被人陷害入狱,被同性恋人劈腿都是家常便饭。他觉得自己这短短十几年的北漂生活完全可以写本书,名字就叫《倒霉催的》。
唐语一点也不想回忆过去,太痛苦了,痛得他想一头扎进车轱辘里。
老天开眼,经历了大半年猪狗不如的生活,在唐二傻子的照顾下,唐语总算恢复了一些生气。人嘛,活着总要有个念想,这次能从泥潭里爬出来,全靠这个唐二傻。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唐语彻底看开了,他现在只想跟唐二傻好好生活下去。
2014年3月,唐语在工地找了份监工的工作,打算开始他的新生活。唐语是上过大学的人,做监工绰绰有余了。一个月能赚个两千来块,他跟唐二傻赚的钱加起来,小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
刚开了钱,唐语合计着出去租个房子住,跟一群民工挤在宿舍里实在不方便,又臭又热,呼噜声又大,唐语有神经衰弱的毛病,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他很难睡好。
唐言当然不会有意见,他什么都听唐语的。唐语很快找好了一间平房,是大杂院里的一间。唐语以学过厨子,做饭很好吃。两人白天在工地工作,晚上回来唐语去菜市场买剩菜,回家做顿丰盛的晚餐,俩人心满意足的吃完,剩下的放房东的冰箱里,第二天带着去工地,留着中午吃。这种日子虽然平淡,但唐语前所未有的安心幸福。
他认唐言做了弟弟,他又有家了。
唐言实际年龄比他大,但他太傻,需要人照顾,唐语占了人家的便宜,自作主张的当了他的大哥。不过唐言永远不会有意见的,他很听话,就会傻乐。
唐言长的很好看,虽然三十几岁了,但仍然跟小时候很像,都说傻子老的慢,这话还真不假。没心没肺嘛,每天都过的开心,当然不容易老啦。不过唐语觉得,这傻子再好看也没自己长得帅。
傻子的确是好看,但他对傻子从来没产生过那种想法,他只拿他当亲人看。他想给傻子讨个媳妇,丑点矮点穷点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会过日子,懂得心疼傻子,还有,脑子得好使,影响下一代的智商就不好了。
唐语实在太开心了,连睡觉都能笑出声来,他又有事情干了。此时,唐语才真正有了活着的感觉。自从背井离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快乐过。而现在,他才想起,原来自己也是个乐观的,有幽默感,有爱心的男人。
唐语在心底希望这种快乐的日子就这么持续下去吧。可正如唐语想给自己写的那本书一样,他的确是倒霉催的,他不但自己倒霉,还连累了唐二傻跟他一起倒霉了。
昨晚工地出了点小事故,工人们都留下来抢修,傻子自然也没办法回家睡觉了。唐语跟傻子不是一个承包队的,所以不需要值班。第二天,唐语怕傻子饿着了,起的很早,他做好早饭给傻子带过去。
他怎么也没想到,他在穿过工地后边的一条小路的时候,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几个民工正在对另一个民工行凶,那个民工毫无反抗的能力,肚子被扎了好几刀,鲜血像盥洗一样顺着工服的裂口涌出。这个被扎的不是别人,正是傻子。
唐语过去所受过的一切痛苦在此时都变成了泡沫,这些刽子手的尖刀刺穿傻子的身体,比扎在他自己身上还疼。唐语能感觉到自己浑身的寒毛倒立,他恨不得立刻化身成恶鬼,一口吞下这群畜生。唐语东北虎的性子瞬间爆发出来,扔掉饭盒,发疯的冲了上去。
他顺手抄起铁棍,砸向几个瘦小的矮矬男。他们根本不是唐语的对手,有凶器也没用。唐语人高马大,再加上他已经疯了,不要命了,他就算是蹲大狱,也要把这几个人打死。铁棍被打弯了,几个人在地上爬来爬去,洒了满地的血。唐语不解恨,拾起板砖疯狂的往他们脑袋上拍,把几个奄奄一息的畜生打的满地打滚,连连求饶。
唐语没花多长时间就把几个人搞定了。他最终没杀了他们。因为他没时间,他要救傻子。他背起气息尚存的傻子,一边走,一边打120。
电话拨通后,唐语还没等张开嘴,就听到咔嚓一声巨响,颅骨碎裂的声音响彻整个狭窄的过道,产生了惊悚的回声,唐语当时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响,鼻腔里瞬间涌出一股腥甜味,鲜血从七窍中喷了出来,唐语眼前红白交错的闪了两下,立即昏死过去。
恍惚间,唐语听到了另外几个罪犯的对话,他们想冒充被害民工的家属领取死亡赔偿金,工地上最怕出这种事,包工头都会息事宁人,所以不会深入调查,一般都会给个万把块把家属打发走。这伙人就是看准了这条缝隙,寻找那些好欺负,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民工伺机下手,而傻子就是被他们盯上的倒霉蛋。听话里的意思,他们是惯犯了。
唐语和傻子被凶手扛到楼顶扔了下去,制造了坠楼身亡的假象。
两人坠落的过程中,彼此都回光返照般的清醒,眼前跟自己一起自由落体的傻子眼睛里竟然多了一丝清明。那眼神忧伤又害怕,唐语心中一酸,张开双臂将他抱紧。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摔成肉泥之前,唐语竟然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他声音飘渺,微笑着说:“别怕,我会永远陪着你。如果有来世,咱要活得精彩点!这辈子太窝囊,死了也干净。”
没错,这是唐语的心声。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那该多好。
唐语刚来北京的时候,压根没想到自己会和大多数北漂一样,带着满腔热情而来,却被现实无情的拍在大时代的沙滩上,奋斗了整整十年,终究一事无成。
其实,一事无成还算好的,在北京混不下去的一些人至少还有家可回,家里有爸妈,有亲朋,还有家底儿,肯定比在北京活的滋润。可唐语却没这福气,如今的他,一无所有,要说他还剩下什么,就只有这条半死不活的贱命了。
上个月,落魄后的他在天桥底下睡觉,意外遇到了老家的邻居唐言。唐言把他捡了回去,总算有个可以睡觉吃饭的地儿了。
唐言跟他的名字挺像一家人的,他们那个县,古时候叫唐家屯,后来逐渐发展壮大,升级成了县级市,所以姓唐的特别多,重名的也不在少数。
唐言是个傻子,因为排行老二,老家人都叫他唐二傻。他没想到,当所有人都不要他,嫌弃他的时候,一个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的老乡却收留了他。
或许就是因为他傻吧。白白养了一个心灰意冷的废人,唐言看着还挺高兴的。
唐二傻是个特别善良纯朴的人,十年前(具体时间唐语已经记不清了),自己差点让车撞死,别人都干看着,只有唐二傻背着他去医院抢救,保住了他的小命。说起来,这个唐二傻,已经救了他两次了。
要不是能再次遇到唐二傻,他或许永远也想不起自己还有这么个恩人。常年操蛋的生活已经把他折磨得自私自利,麻木不仁了。自顾不暇的情况下,谁有心思回忆故人呢?
唐二傻不会说话,从早到晚只有一个表情——傻乐。工地中午做了好吃的,他都会带回宿舍给他吃。唐语有时候因为心情压抑闹情绪,半夜里抱头痛哭,绝望的想去死,唐二傻子都会一宿不睡觉陪着他。虽然不会说话,但那双温暖的手,总是不停的拍抚他的肩膀,给他些微的安慰。
唐语觉得自己这辈子活的太憋屈了,就跟做了一场不真实的梦似的。
他妈以前老跟他说,人的命运是由性格决定的,像他这种死拧死拧的性格,早晚有一天要吃亏。他不爱听他妈唠叨,但他妈真说对了,他以后的命运全都因为自己这份固执偏离了人类该走的正常轨道,简直和畜生没什么区别。
在他的人生里,被人坑被人骗都是小事,做生意失败被人陷害入狱,被同性恋人劈腿都是家常便饭。他觉得自己这短短十几年的北漂生活完全可以写本书,名字就叫《倒霉催的》。
唐语一点也不想回忆过去,太痛苦了,痛得他想一头扎进车轱辘里。
老天开眼,经历了大半年猪狗不如的生活,在唐二傻子的照顾下,唐语总算恢复了一些生气。人嘛,活着总要有个念想,这次能从泥潭里爬出来,全靠这个唐二傻。经历了人生的大起大落,唐语彻底看开了,他现在只想跟唐二傻好好生活下去。
2014年3月,唐语在工地找了份监工的工作,打算开始他的新生活。唐语是上过大学的人,做监工绰绰有余了。一个月能赚个两千来块,他跟唐二傻赚的钱加起来,小日子过的还是不错的。
刚开了钱,唐语合计着出去租个房子住,跟一群民工挤在宿舍里实在不方便,又臭又热,呼噜声又大,唐语有神经衰弱的毛病,在这样的环境里生活,他很难睡好。
唐言当然不会有意见,他什么都听唐语的。唐语很快找好了一间平房,是大杂院里的一间。唐语以学过厨子,做饭很好吃。两人白天在工地工作,晚上回来唐语去菜市场买剩菜,回家做顿丰盛的晚餐,俩人心满意足的吃完,剩下的放房东的冰箱里,第二天带着去工地,留着中午吃。这种日子虽然平淡,但唐语前所未有的安心幸福。
他认唐言做了弟弟,他又有家了。
唐言实际年龄比他大,但他太傻,需要人照顾,唐语占了人家的便宜,自作主张的当了他的大哥。不过唐言永远不会有意见的,他很听话,就会傻乐。
唐言长的很好看,虽然三十几岁了,但仍然跟小时候很像,都说傻子老的慢,这话还真不假。没心没肺嘛,每天都过的开心,当然不容易老啦。不过唐语觉得,这傻子再好看也没自己长得帅。
傻子的确是好看,但他对傻子从来没产生过那种想法,他只拿他当亲人看。他想给傻子讨个媳妇,丑点矮点穷点都不要紧,最重要的是会过日子,懂得心疼傻子,还有,脑子得好使,影响下一代的智商就不好了。
唐语实在太开心了,连睡觉都能笑出声来,他又有事情干了。此时,唐语才真正有了活着的感觉。自从背井离乡,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他从没像现在这样快乐过。而现在,他才想起,原来自己也是个乐观的,有幽默感,有爱心的男人。
唐语在心底希望这种快乐的日子就这么持续下去吧。可正如唐语想给自己写的那本书一样,他的确是倒霉催的,他不但自己倒霉,还连累了唐二傻跟他一起倒霉了。
昨晚工地出了点小事故,工人们都留下来抢修,傻子自然也没办法回家睡觉了。唐语跟傻子不是一个承包队的,所以不需要值班。第二天,唐语怕傻子饿着了,起的很早,他做好早饭给傻子带过去。
他怎么也没想到,他在穿过工地后边的一条小路的时候,看到了永生难忘的一幕。几个民工正在对另一个民工行凶,那个民工毫无反抗的能力,肚子被扎了好几刀,鲜血像盥洗一样顺着工服的裂口涌出。这个被扎的不是别人,正是傻子。
唐语过去所受过的一切痛苦在此时都变成了泡沫,这些刽子手的尖刀刺穿傻子的身体,比扎在他自己身上还疼。唐语能感觉到自己浑身的寒毛倒立,他恨不得立刻化身成恶鬼,一口吞下这群畜生。唐语东北虎的性子瞬间爆发出来,扔掉饭盒,发疯的冲了上去。
他顺手抄起铁棍,砸向几个瘦小的矮矬男。他们根本不是唐语的对手,有凶器也没用。唐语人高马大,再加上他已经疯了,不要命了,他就算是蹲大狱,也要把这几个人打死。铁棍被打弯了,几个人在地上爬来爬去,洒了满地的血。唐语不解恨,拾起板砖疯狂的往他们脑袋上拍,把几个奄奄一息的畜生打的满地打滚,连连求饶。
唐语没花多长时间就把几个人搞定了。他最终没杀了他们。因为他没时间,他要救傻子。他背起气息尚存的傻子,一边走,一边打120。
电话拨通后,唐语还没等张开嘴,就听到咔嚓一声巨响,颅骨碎裂的声音响彻整个狭窄的过道,产生了惊悚的回声,唐语当时只觉得脑子里嗡的一声响,鼻腔里瞬间涌出一股腥甜味,鲜血从七窍中喷了出来,唐语眼前红白交错的闪了两下,立即昏死过去。
恍惚间,唐语听到了另外几个罪犯的对话,他们想冒充被害民工的家属领取死亡赔偿金,工地上最怕出这种事,包工头都会息事宁人,所以不会深入调查,一般都会给个万把块把家属打发走。这伙人就是看准了这条缝隙,寻找那些好欺负,无亲无故无依无靠的民工伺机下手,而傻子就是被他们盯上的倒霉蛋。听话里的意思,他们是惯犯了。
唐语和傻子被凶手扛到楼顶扔了下去,制造了坠楼身亡的假象。
两人坠落的过程中,彼此都回光返照般的清醒,眼前跟自己一起自由落体的傻子眼睛里竟然多了一丝清明。那眼神忧伤又害怕,唐语心中一酸,张开双臂将他抱紧。
“对不起,是我害了你。”摔成肉泥之前,唐语竟然有一种解脱的感觉,他声音飘渺,微笑着说:“别怕,我会永远陪着你。如果有来世,咱要活得精彩点!这辈子太窝囊,死了也干净。”
没错,这是唐语的心声。如果一切可以重来,那该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