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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大赚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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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君第一次吃这种平淡的家常菜,像他这样的公子少爷,不管是在家里还是在外面,吃的住的都是最好的,最精致的,从来没有吃过这么简单的东西,简单到这道他非常喜欢的香椿炒肉,除了油盐,连佐料都没有。

    然而稀奇的是,算是什么佐料都没有,这道菜自然散发出来的香味,却依旧诱人。

    慕贞边吃饭,边小心的观察着沈君的神情,见他的筷子时时伸向香椿,心里暗松了一口气。

    连这过惯了锦衣玉食,吃惯了山珍海味的少爷,都可以接受这道菜,自己何愁还卖不出去?

    吃罢饭,沈君也没有拐弯抹角,直接道:“贞娘手里有多少香椿的存货?我全都要了。至于价格,不知道贞娘想要怎么卖呢?”

    对方豪爽,慕贞也直接,“香椿晒干之后不吃称,如果我按斤卖,大家的第一反应是咋这么贵?我自己也不划算。而且我以后会长期卖这个,对象也许并不拘于贵酒楼,还有上河镇的乡绅富人,所以就按两卖。”

    看了一眼对方,见他示意自己继续说下去,慕贞接着道:“一两香椿泡发之后,按照我刚才的炒法,可以炒五盘菜出来,如果按贵酒楼的装盘量,可以装六盘。那么我就卖二十五文一两,差不多一盘菜的成本就四文钱,沈公子咋的都会赚。”

    沈君见她一个妇道人家,说的头头是道,条理分明,有心想要考考她,“我一盘菜,最少要赚二十文,如果按贞娘刚才的做法,一楼的客人肯定会点的多,但是如果价格高了,他们吃不起,二楼三楼客人如果按一楼的标准,他们又会觉得这道菜不上档次,我如何能赚?”

    慕贞并不知道对方想要试探她的想法,认真想了一下,道:“这道菜其实荤素皆宜,沈公子到时不防给一楼客人上素的,给二楼三楼客人上荤的,价格的话,一楼可以卖十五文一盘,二楼三楼客人可以卖三十到四十文一盘,拉平之后,肯定能达到沈公子的盈利标准。”

    慕贞的建议,听的沈君暗暗称叹,事实上,他酒楼的菜确实是这么卖的。只是,不知道她一个乡野村妇,怎么会懂这么多。这让沈君的心里,对她越发重视起来。

    折扇潇洒一挥,笑道:“贞娘虽是一介妇人,着实有想法。你的香椿大概有多少斤?我沈君全买了。价格的话,我给贞娘算四十文一斤。”

    听到沈君的话,慕贞一愣,这硬是比她去满堂香提的价格贵了一倍啊,“沈公子,谢谢你的照顾,只是这四十文一斤,太贵了,我虽说是为了赚钱,但也能让你吃亏啊。”

    听了慕贞的话,沈君哈哈一笑,道:“小娘子好生有趣,我是生意人,自然不会做亏本的买卖。这东西以前从未有人吃过,贞娘可知,我在京城还有酒楼?”

    额……原来是自己自作多情了,顿时觉得尴尬不以,她就说嘛,两人非亲非故,别人怎么可能做这种亏本便宜她的好事。

    拉去京城卖,满街都是豪门望族,到时候,说不定那里的平民百姓,都能消费的起这里二楼三楼的水平了。

    不过,慕贞也十分感谢他,如果他不告诉自己这些,就按原价收购,她还是无话可说。

    “贞娘在这里多谢沈公子的照顾,如若不嫌弃,贞娘倒是愿意和沈公子一起,商讨一下贵店和满堂香的竞争手段。”别人仁义,慕贞也不会白占便宜。

    眼前这妇人心思缜密,想法颇多,沈君也原因听听她的想法,正色道:“贞娘请说,沈某愿闻其详。”

    对方并不是什么奸诈狡猾之辈,慕贞也愿意与其长期合作,想了想,道:“不瞒沈公子,刚才在来贵店之前,我去过满堂香,与那边儿的小二比起来,贵店的小二倒是十分亲和。所以,首先要从对小二的训练做起。如果你是客人,那小二喜欢拜高踩低,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晓得了,这家店的态度不好,谁愿意花钱买气受?”

    喝了一口茶,慕贞接着道:“其二,贵店的环境和满堂香比起来,有过之而无不及。想和对方拉开距离,最好的做法就是有能吸引别人的地方,而不能让客官一直有相信熟人的想法。”

    慕贞的话让沈君的思路渐渐清明,却还是谦逊的问道:“不晓得贞娘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客人在点菜之后上菜之前,不知道沈公子可有赠送些什么东西?还是让客人就那么干等着?”

    沈君面露疑色,“这……我的菜价都是定好了的,如果再送东西,那不是亏了么?”

    慕贞摇摇头,道:“沈公子不用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我说的送,并不是要送什么值钱的东西。首先,送东西的盘子,可以小一些,另外,送的东西要不值钱。”

    “这盘子小一些我能理解,不值钱的,别人会要吗?”慕贞的话让沈君觉得匪夷所思。

    慕贞笑了笑,道:“比方说,咱们上河镇有二十好几的村,基本上每家每户都种的有葵花,物以稀为贵,东西多了自然就不值钱了,沈公子可以去收购一些葵花。另外,这里每家每户都用泡菜,泡菜的原材料疙瘩菜一样家家都有,让厨师们泡一些。这些东西都可以在上菜之前送给客人的。”

    “可是,别人都有的,又不值钱,谁还稀罕?”

    “自己有和别人送的是不一样的,这种心理是每个人都有的,在你眼里或许觉得不值钱,但在客人眼里,他们就会觉得,这家东家很大方,让他们有种占了便宜的感觉,时间久了,大家都知道了,自然来这里吃饭的人就多了,那么,你送出去的那点东西的成本,也就赚回来了。”

    沈君一边摇着折扇,一边思索着慕贞的话,看她的眼光,也越发幽深了,“贞娘有此见识,就是沈某也深感佩服。等沈某与掌柜商议个章程出来,再去实施。这次算沈某占了贞娘的便宜,下次贞娘有什么吃食要卖了,直接送到我这里来,有多少我要多少。”

    其实慕贞讲的观点,在前世是很大众化的营销理念。她只是照本宣科,算不得什么厉害。

    本来还想着以这个时代人们的思想,沈君接受她的这些观点需要些时间,没想到他这么就理解了自己的意思,这倒是让慕贞对他刮目相看。

    不过,他接受的快,对自己来说也是好事,这样,自己以后有什么新奇的东西了,至少不用愁怎么打开市场。

    “沈公子莫要夸我,贞娘的夫君就是一个种庄稼的,不过是祖上做过生意,从小跟这父亲耳濡目染了一些祖上的手记,这才打肿脸充胖子,沈公子不笑话我班门弄斧,贞娘就感谢了,可禁不起夸赞了。”

    谈妥了之后,沈君立马让掌柜先给慕贞拿了二十两的定金。

    前面已经说过了,一百文为一贯,十贯为一两白银,十两白银可兑一两黄金,十两黄金就等于一张一百两的银票。

    而慕贞打算卖的椿芽有两百斤,两百斤就是两千两,可以卖八万文,换算成银子,就是八十两白银。

    这是慕贞开始怎么都没预料到的收入,接过王掌柜取来的二十两银子,如果不是看到沈君和王掌柜在场,慕贞真想把这银子塞嘴里咬一下,看是不是真的,不然怎么有种不真是的感觉呢?

    八十两银子,这得一般的庄稼户挣几年才能得到?她就这么十几天的时间就赚到了,怎么能不高兴?

    “贞娘,外面有一个叫红梅的,说是你嫂子,问你忙好没有,她在外面等你。”王宝泉的声音,把沉浸在喜悦之中的慕贞唤醒了。

    还好自己没有什么过分的举动,否则还不把人给笑死?

    赶紧应道:“哦,好,谢谢宝泉兄弟,我这就来。”

    因为已经饷午了,要是这时去平窑村,回来肯定得摸黑,山路不好走,两人便商议好了明天再去。一切都已经谈妥了,慕贞就拜别了沈君和王掌柜。

    沈君要亲自送慕贞,推脱不得,知得让他送到一品堂门口,就怎么都不准再送了。东家都起身相送了,王掌柜自然得作陪。

    看着慕贞远去的身影,王掌柜好奇的问:“东家,那小娘子今天说的话虽然新奇有理,但不一定实用,为啥值得您这般礼遇?”

    沈君看了王掌柜一眼,在继续看着那快消失不见了的身影,道:“给本公子从上到下都交待一遍,以后贞娘来我们酒楼里送东西了,一律全收,如果我不在这里,价格你就按她提的再多加一辈。”

    说着,也不等王掌柜在说什么,摇着折扇上搂了。

    王掌柜一头雾水的看着自己的东家,这答非所问的,他还是不明白啊。不过,东家既然交待了,他也只好吩咐下去。

    红梅并没有在一品堂门口等慕贞,而是让小二传了话后,在一品堂拐角的一家面馆等着。在她眼里,一品堂那种酒楼,看着就金碧辉煌,哪里是她这种小老百姓待的地方,她不自在不说,还怕把别人的地儿弄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