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夜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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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人墓里热闹非凡,覃柒坐在桌前,一杯接一杯的喝着水。虽然她的身体是稻草人,平日里感觉不到口渴,但脖子上的龙鳞,需要不停的从她的身体里汲水,为了保证龙鳞有足够的水滋养,她不得不一天喝下几十杯。
覃柒喝完水,从怀中掏出装满海水的瓶子,皱着眉头细细端详。她觉得很奇怪,那个拿着长笛,穿着披风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又为什么要送她这么一瓶东西。送她东西的人,十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而且既然送出这东西,定然是有目的。但此后已经过了好几日,那个拿长笛的人都没有再出现,他莫名其妙送这种东西,难不成只是为了吓一吓人?覃柒想着想着,便觉得头痛,扶额撑在桌上。
皇甫执正倚在高台上一张狐裘垫铺满的长椅上,同金老板打嗑,他是个有魔力的人,可以三句话同陌生人熟络起来,并且很容易得到对方的信任。金老板向来话少,同皇甫执聊天的时候,竟然可以互相打趣。
两人话音中断时,皇甫执瞥见端坐在下面的覃柒,面容紧蹙,看起来心事重重,他眼睛盯着覃柒手里的瓶子,忍不住猜测。金老板朝皇甫执目光的方向看去,心领神会地笑道,“皇甫公子难道不知道,覃姑娘和云公子的关系?”
皇甫执用自己多余的那只手指,不停的磨蹭狐裘上柔软的皮毛,道,“看起来很像主仆啊。”他嘴上这么说,心里一点也不这么认为。覃柒是他见过的,比大小姐还要有气势的女人,一点奴性也没有,甚至比很多男人还要自立自强。
金老板转了转右大拇指上的玉扳指,道,“所以,你知道她是云公子的人?”
皇甫执反应过来金老板的意思,满脸邪笑道,“覃姑娘只属于她自己,而且,看起来,云公子好像并不把覃姑娘放在眼里。”
金老板饶有兴致的昂头,道,“哦?”
皇甫执道,“云初这样的人,连看一眼他的刀都要发怒,若覃姑娘是他的人,我岂不是同她说句话就要被打死。”
金老板道,“所以,你是喜欢覃姑娘?”
皇甫执笑着摇了摇头,“其实金老板心里知道,我这样的人,就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不喜欢要强的女人。”
金老板摊了摊手,一副随便你的样子,道,“覃姑娘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
皇甫执看着覃柒,笑道,“确实漂亮。”
黄昏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大厅里的客人几乎散尽。覃柒眼睁睁看着云初拿着那把玄青色的刀出了门,他的脸色几乎都变成了玄青色。覃柒突然想跟着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大多人讨厌夜晚,喜欢暖洋洋的太阳,可杀手喜欢黑夜,只有这天然的黑色屏障,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所以,做杀手是件悲伤的事。没有人能理解,他们躲在角落里匍匐时的心情,像蝼蚁一样活着的人,其实最期待阳光。
夜空碧惨,星辰下里没有一丝风,世界陷入死寂。由远及近的驼铃“叮叮当当”,划破夜空。来自远方的旅客,周旋在沙漠。
青铜门从前门到后堂,从侧房边的一棵老树,到院落中心的一口枯井,全部挂着白绫,极尽刺目的白,衬得夜晚无比寂寞。青铜门的旗帜很高,远远望去,摆动的半只鹰,像在同所有人招手,又像是送别每一个靠近他的人。世界上有太多人,想把这面旗易主,只有云初想把它砍倒,并且期望它永远不会再次竖立。
青铜门出离的安静,安静中透着诡异,比狂风暴雨前的寂静还要令人胆颤。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点灯,就好像这里是废弃了很久的房落,不见生人。
云初轻松的从一个房顶跳到另一个房顶,动作轻盈的像一只匍匐在危险中的敏锐的猫。
覃柒一直跟在云初身后,她的动作更加轻盈,更加小心。覃柒用力时,总觉得身体很笨重,于是轻声骂了一句,“文吉这个蠢货。”她一旦有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想起来文吉,然后会忍不住骂他两声,解解气也是好的。
云初经过大厅时,萧索的房间里摆放着尉离寻的尸体,一个看起来憔悴不堪的老人无力的坐在扶椅上,覃柒看到本该继续前行的云初,停顿了片刻脚步。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静,好像面前的一切死亡和悲伤,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白布下躺着的尸体,本该是鲜活的生命,死在了他的刀下,扶椅上孤凉的老人,本该享受天伦之乐,却因为他失去了爱子。听起来那么残忍的事情,甚至换不到云初眼中一抹难过。
倘若覃柒知道云初的过往,了解他的仇恨,或许就不会觉得他此刻的神情有什么不妥。
云初继续向前走,身体几乎和夜色混为一体,好在覃柒有一双与人类不同的眼睛,她能将夜幕下的一切看得像白日般明亮。所以,她更加清楚的看见,一个蓝色衣服的女孩,不远不近的跟在云初的身后。她的轻功很高,就连覃柒也捕捉不到她发出的声音,以云初这凡人的耳力,根本不可能注意到她的存在。
女孩像一只巨大的蝴蝶,在空中翻飞,若不是覃柒亲眼看见,谁又能相信,有人能将轻功用的比最美的舞蹈还要美。
这女孩的轻功已经到了巅峰,那么轻柔的动作,比起人类,她更像是一只鬼魅,几乎能用飘来形容她的姿态。
覃柒第一反应便是要保护云初,她没有丝毫迟疑,悄无声息的绕到蓝衣女子的身后,幻出一把匕首,抵住她的腰,轻声道,“你是谁?”
蓝衣愣了愣,有些惊讶,她从小便是以追踪为生,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跟踪。她知道身后的人是谁,这么冷静又温柔的声音,是属于覃柒的。
蓝衣亲眼看见过覃柒夺下云初的刀,她知道覃柒的动作很快,她没有把握能闪身逃过覃柒的匕首,所以一时并不敢妄动。
覃柒道,“我不杀人,但也不能让你害云初。”
蓝衣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以为自己是要刺杀云初,要把自己交给云初。
虽然是误会,但她不能解释,教主曾经千叮咛万嘱咐,即便是死,也不能让云初知道,斑翎教派人跟着他。
蓝衣一时有些慌乱,她绝对不能让云初看到自己,因为落到云初手里,除了自尽,她便无路可选。杀手最重要的使命感,在蓝衣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情急之下,她只好掀起手边的一块瓦片,丢到地上。制造混乱,是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她知道云初的武功,也知道覃柒的武功,她相信两人能轻易脱身。
虽然地面上堆满沙土,仍旧阻止不了夜空中清脆的一声“啪嗒”。
覃柒惊骇,想制止已经来不及。
声音传得不远,不足以吵醒沉睡的人,也并没有让青铜门沸腾起来。但伤心的夜晚,总有伤心的人睡不着,清醒的人,只要不是聋子,总会好奇声音的来源。
云初听到声音的一瞬间,他对面房间的房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一个粉红色的群角露了出来,云初来不及躲避,身影暴露无遗,女孩厉声呵斥,“谁?”
云初不慌不忙的从房顶下跳了下来,飞身离开。
伴着女孩的厉斥,一群带刀守卫冲了出来,女孩道,“有刺客,还不追。”
覃柒顾不得再管蓝衣,忙飞身去追云初。
一行人骑着马,追到大漠,覃柒一直在身后跟着。
云初一直在逃,还时不时回身望身后的追兵,覃柒觉得云初很傻,这种时刻,一般人除了死命往前跑,根本顾不得其它,他竟然还频频回头。
眼见着远离青铜门,云初竟然主动停下脚步,背对着追兵站立不动。
这个世界上,能让云初低头的人不多,能让他屈服的事情也很少,对他来说,就算是死,也不可能在青铜门的追捕下,像丧家犬一样逃跑。他只是想将这些人引出来,暗暗杀掉,免得把事情闹大,影响义父的计划。
粉衣女子坐在马上,以一种蔑视的眼神望着云初,她的眼睛有光,似乎可以照见世界上一切阴暗的地方。内心秘密越多的人,越是怕同这样的眼睛对视。
女孩很漂亮,即便是不施粉黛,也足够令所有女人黯然失色。女孩的皮肤很白,脸颊粉嫩,几乎和江南女子一样水润,让人不敢相信,她竟然是在大漠里长大。女孩手上带着一串红色的手链,手链上垂着长长的流苏。
女孩挥着手中的马鞭,在地上抽出一条深深的痕迹,怒道,“你胆子还真是大,竟然敢夜闯青铜门。”
云初并未理会,眼睛盯着天边的月亮。
又是一鞭落下,不同的是,这一鞭直朝云初的脸上而来。
云初不慌不忙的伸手,一把握住呼啸的鞭,手心留下了一道的红色印迹。
活人墓里热闹非凡,覃柒坐在桌前,一杯接一杯的喝着水。虽然她的身体是稻草人,平日里感觉不到口渴,但脖子上的龙鳞,需要不停的从她的身体里汲水,为了保证龙鳞有足够的水滋养,她不得不一天喝下几十杯。
覃柒喝完水,从怀中掏出装满海水的瓶子,皱着眉头细细端详。她觉得很奇怪,那个拿着长笛,穿着披风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样的人,又为什么要送她这么一瓶东西。送她东西的人,十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而且既然送出这东西,定然是有目的。但此后已经过了好几日,那个拿长笛的人都没有再出现,他莫名其妙送这种东西,难不成只是为了吓一吓人?覃柒想着想着,便觉得头痛,扶额撑在桌上。
皇甫执正倚在高台上一张狐裘垫铺满的长椅上,同金老板打嗑,他是个有魔力的人,可以三句话同陌生人熟络起来,并且很容易得到对方的信任。金老板向来话少,同皇甫执聊天的时候,竟然可以互相打趣。
两人话音中断时,皇甫执瞥见端坐在下面的覃柒,面容紧蹙,看起来心事重重,他眼睛盯着覃柒手里的瓶子,忍不住猜测。金老板朝皇甫执目光的方向看去,心领神会地笑道,“皇甫公子难道不知道,覃姑娘和云公子的关系?”
皇甫执用自己多余的那只手指,不停的磨蹭狐裘上柔软的皮毛,道,“看起来很像主仆啊。”他嘴上这么说,心里一点也不这么认为。覃柒是他见过的,比大小姐还要有气势的女人,一点奴性也没有,甚至比很多男人还要自立自强。
金老板转了转右大拇指上的玉扳指,道,“所以,你知道她是云公子的人?”
皇甫执反应过来金老板的意思,满脸邪笑道,“覃姑娘只属于她自己,而且,看起来,云公子好像并不把覃姑娘放在眼里。”
金老板饶有兴致的昂头,道,“哦?”
皇甫执道,“云初这样的人,连看一眼他的刀都要发怒,若覃姑娘是他的人,我岂不是同她说句话就要被打死。”
金老板道,“所以,你是喜欢覃姑娘?”
皇甫执笑着摇了摇头,“其实金老板心里知道,我这样的人,就喜欢小鸟依人的女人,不喜欢要强的女人。”
金老板摊了摊手,一副随便你的样子,道,“覃姑娘确实是个漂亮的女孩。”
皇甫执看着覃柒,笑道,“确实漂亮。”
黄昏的最后一抹余晖消失,大厅里的客人几乎散尽。覃柒眼睁睁看着云初拿着那把玄青色的刀出了门,他的脸色几乎都变成了玄青色。覃柒突然想跟着他,想知道他在做什么。
大多人讨厌夜晚,喜欢暖洋洋的太阳,可杀手喜欢黑夜,只有这天然的黑色屏障,才能给他们带来安全感。
所以,做杀手是件悲伤的事。没有人能理解,他们躲在角落里匍匐时的心情,像蝼蚁一样活着的人,其实最期待阳光。
夜空碧惨,星辰下里没有一丝风,世界陷入死寂。由远及近的驼铃“叮叮当当”,划破夜空。来自远方的旅客,周旋在沙漠。
青铜门从前门到后堂,从侧房边的一棵老树,到院落中心的一口枯井,全部挂着白绫,极尽刺目的白,衬得夜晚无比寂寞。青铜门的旗帜很高,远远望去,摆动的半只鹰,像在同所有人招手,又像是送别每一个靠近他的人。世界上有太多人,想把这面旗易主,只有云初想把它砍倒,并且期望它永远不会再次竖立。
青铜门出离的安静,安静中透着诡异,比狂风暴雨前的寂静还要令人胆颤。所有的房间都没有点灯,就好像这里是废弃了很久的房落,不见生人。
云初轻松的从一个房顶跳到另一个房顶,动作轻盈的像一只匍匐在危险中的敏锐的猫。
覃柒一直跟在云初身后,她的动作更加轻盈,更加小心。覃柒用力时,总觉得身体很笨重,于是轻声骂了一句,“文吉这个蠢货。”她一旦有不顺心的事情,就会想起来文吉,然后会忍不住骂他两声,解解气也是好的。
云初经过大厅时,萧索的房间里摆放着尉离寻的尸体,一个看起来憔悴不堪的老人无力的坐在扶椅上,覃柒看到本该继续前行的云初,停顿了片刻脚步。他的表情还是那么冷静,好像面前的一切死亡和悲伤,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白布下躺着的尸体,本该是鲜活的生命,死在了他的刀下,扶椅上孤凉的老人,本该享受天伦之乐,却因为他失去了爱子。听起来那么残忍的事情,甚至换不到云初眼中一抹难过。
倘若覃柒知道云初的过往,了解他的仇恨,或许就不会觉得他此刻的神情有什么不妥。
云初继续向前走,身体几乎和夜色混为一体,好在覃柒有一双与人类不同的眼睛,她能将夜幕下的一切看得像白日般明亮。所以,她更加清楚的看见,一个蓝色衣服的女孩,不远不近的跟在云初的身后。她的轻功很高,就连覃柒也捕捉不到她发出的声音,以云初这凡人的耳力,根本不可能注意到她的存在。
女孩像一只巨大的蝴蝶,在空中翻飞,若不是覃柒亲眼看见,谁又能相信,有人能将轻功用的比最美的舞蹈还要美。
这女孩的轻功已经到了巅峰,那么轻柔的动作,比起人类,她更像是一只鬼魅,几乎能用飘来形容她的姿态。
覃柒第一反应便是要保护云初,她没有丝毫迟疑,悄无声息的绕到蓝衣女子的身后,幻出一把匕首,抵住她的腰,轻声道,“你是谁?”
蓝衣愣了愣,有些惊讶,她从小便是以追踪为生,这还是第一次被人跟踪。她知道身后的人是谁,这么冷静又温柔的声音,是属于覃柒的。
蓝衣亲眼看见过覃柒夺下云初的刀,她知道覃柒的动作很快,她没有把握能闪身逃过覃柒的匕首,所以一时并不敢妄动。
覃柒道,“我不杀人,但也不能让你害云初。”
蓝衣立刻明白了她的意思,她是以为自己是要刺杀云初,要把自己交给云初。
虽然是误会,但她不能解释,教主曾经千叮咛万嘱咐,即便是死,也不能让云初知道,斑翎教派人跟着他。
蓝衣一时有些慌乱,她绝对不能让云初看到自己,因为落到云初手里,除了自尽,她便无路可选。杀手最重要的使命感,在蓝衣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情急之下,她只好掀起手边的一块瓦片,丢到地上。制造混乱,是她能想到的唯一办法。
她知道云初的武功,也知道覃柒的武功,她相信两人能轻易脱身。
虽然地面上堆满沙土,仍旧阻止不了夜空中清脆的一声“啪嗒”。
覃柒惊骇,想制止已经来不及。
声音传得不远,不足以吵醒沉睡的人,也并没有让青铜门沸腾起来。但伤心的夜晚,总有伤心的人睡不着,清醒的人,只要不是聋子,总会好奇声音的来源。
云初听到声音的一瞬间,他对面房间的房门便吱呀一声打开,一个粉红色的群角露了出来,云初来不及躲避,身影暴露无遗,女孩厉声呵斥,“谁?”
云初不慌不忙的从房顶下跳了下来,飞身离开。
伴着女孩的厉斥,一群带刀守卫冲了出来,女孩道,“有刺客,还不追。”
覃柒顾不得再管蓝衣,忙飞身去追云初。
一行人骑着马,追到大漠,覃柒一直在身后跟着。
云初一直在逃,还时不时回身望身后的追兵,覃柒觉得云初很傻,这种时刻,一般人除了死命往前跑,根本顾不得其它,他竟然还频频回头。
眼见着远离青铜门,云初竟然主动停下脚步,背对着追兵站立不动。
这个世界上,能让云初低头的人不多,能让他屈服的事情也很少,对他来说,就算是死,也不可能在青铜门的追捕下,像丧家犬一样逃跑。他只是想将这些人引出来,暗暗杀掉,免得把事情闹大,影响义父的计划。
粉衣女子坐在马上,以一种蔑视的眼神望着云初,她的眼睛有光,似乎可以照见世界上一切阴暗的地方。内心秘密越多的人,越是怕同这样的眼睛对视。
女孩很漂亮,即便是不施粉黛,也足够令所有女人黯然失色。女孩的皮肤很白,脸颊粉嫩,几乎和江南女子一样水润,让人不敢相信,她竟然是在大漠里长大。女孩手上带着一串红色的手链,手链上垂着长长的流苏。
女孩挥着手中的马鞭,在地上抽出一条深深的痕迹,怒道,“你胆子还真是大,竟然敢夜闯青铜门。”
云初并未理会,眼睛盯着天边的月亮。
又是一鞭落下,不同的是,这一鞭直朝云初的脸上而来。
云初不慌不忙的伸手,一把握住呼啸的鞭,手心留下了一道的红色印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