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章千年前的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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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尾巴?魏军士兵哄堂大笑,他们早就觉得剃发留辫的柔然人看起来很古怪,只是没有想到这么形象的词汇,一时间各个笑的前仰后合。
柔然使者阿史那也被高枫说的哑口无言,他也想不出用什么词汇来驳斥高枫。
高枫在另外一个时空见过太多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很多人都否认元朝和清朝是属于中原王朝,而把他们看做是异族的殖民者。但是从古至今都没有人把北魏当做异族殖民政权,因为鲜卑族在彻底汉化之后,整个民族都融合进了汉民族的血液中,成为汉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独立民族的鲜卑族则从历史上消失。
鲜卑的消亡不是因为族人被杀戮殆尽,而是主动彻底的归化了中原文明,所有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认为孝文帝拓跋宏是蛮夷政权。拓跋宏出生在长城以内,自幼穿汉服说汉语写汉字,而且连鲜卑的姓氏拓跋改成了汉姓:元。
这就如同二十一世纪的美国,不会有人认为奥巴马总统是肯尼亚人是同样的道理。华夏与蛮夷,自古以来就是靠文化认同来区分,而不仅仅是靠血脉来区分。
阿史那被高枫驳的面红耳赤,指着身后一个白熊般健硕的武士,恶狠狠的道:“战场上是靠实力说话的,你们魏国有这么强壮的武士吗?”他又敲敲武士身上的明光铠:“你们魏国有这样刀枪不入的铁甲吗?十万像他一样强壮,穿着同样铁甲的武士出现在军粮城下,你们能抵抗多久?”
高枫冷笑:“图穷匕见了啊!十万重甲骑兵?你还真敢吹,如果柔然有五千铁甲重骑兵,你们的大汗就不会派你和我们谈判了!”
高枫沉吟片刻之后,竖立了两根手指:“两千!你们充其量有两千的铁甲重骑!”
阿史那悚然而惊,柔然举国不过一千五百名铁甲重骑,而且几乎耗尽了柔然的国力,可是对面那个光头是怎么知道的呢?
重甲铁骑兵在这个时候的战场上,威力丝毫不逊色于后世的坦克。刀枪不入的重甲骑兵以整齐的阵列冲击对方战阵的时候,腾起的烟尘能有三丈多高,大地都为之颤抖,对方的士兵往往看见之后就会被吓的望风而逃。
重甲骑兵厉害归厉害,但是那也是吞金兽,首先普通的马匹就无法承受人和马双重铁甲的重量,必须是河曲的健马或者是从遥远西域引进的汗血宝马。而全副明光铠加上一副马甲的价格,就是一百户中等人家的赋税。
高枫在史册上看过,在大隋朝的时候,隋文帝末年倾全国之力打造重甲铁骑兵,以大隋之富也不过训练了五千而已。以柔然的财力,能有两千重甲骑兵就算不错了。
看见高枫和阿史那话不投机,站在阿史那身后的那个棕发碧眼满面虬髯的武士,自顾自的脱掉身上的铁甲。
“这家伙要干嘛?”
“好家伙,比狗熊还壮啊!瞧那眼珠子绿莹莹的像狼一样,脸白的像死人!”
魏军士卒窃窃私语,搞不清这个虬髯巨汉想要干什么。
虬髯武士脱掉衣甲之后,活动了一下手臂,然后径直向前两步,伸手就要拽高枫的脖领子。
“大胆!”
一旁的李校尉大怒,冲过来挡在高枫身前,却被那个白熊般的武士一把推出老远。李校尉“腾腾腾”倒退了七八步,后背撞到土墙上才止住后退的势头。
推开李校尉,虬髯武士奔着高枫就过来,一把薅住了高枫的脖领子,想将他凭空提起。
“这是我们突厥勇士沙尔虎,想要和魏国武士切磋一下!”
一旁的阿史那嘴角挂着一丝冷笑,抄着手冷眼旁观,其他的魏军士兵想要出手相助,但是事出突然却来不及帮忙。
高枫的身材在汉人中算是比较健硕的,肩宽腰细四肢修长,但是比起这个魔兽般的虬髯武士,就显得颇为瘦小。
虬髯武士熊掌般的巨手一把就拽住了高枫的衣领,手臂用力向上拽了一把,却发现面前这个比自己低了半头的汉人就像是钉子锲进了土里,居然是一动不动。虬髯武士加了把劲还是没拽动高枫,他干脆两只手一起上,同时拽住高枫的衣领往上提,却发现还没来得及发力,高枫就被自己丢到了半空中。
虬髯武士一头雾水,这个汉人好歹也是五尺汉子,怎么比一只小鸡子还要轻巧?还没用劲呢,他就飞出去了!
高枫借着这个柔然武士的力量,腰肢灵活的一扭从他的头顶窜了过去,轻巧的团身落地之后,背对着虬髯武士将右腿****他两腿之间,挑起他的一条支撑腿,然后用背部发力,没等虬髯武士反应过来,就被高枫借力打力丢到了空中,然后像一根被伐倒的木头般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这么一个半截铁塔般的巨汉,竟然被高枫摔了个结结实实,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阿史那看得真切,高枫使用的是最纯粹的摔跤架势,动作娴熟流畅,就算是在草原上最厉害的摔跤手,充其量也不过如此了。而被摔倒的虬髯巨汉沙尔虎,是阿史那的同族突厥人,一向以力大无穷而著称,虽然高枫占了攻其不备的便宜,但是能一招就把他放倒,还是惊的阿史那险些把眼珠子掉出来。
高枫长开双手,用草原上获胜者的礼节躬身向四方行礼,阿史那的几个随从竟然一时看的入神,情不自禁的拍起来巴掌,气的阿史那七窍生烟回头恶狠狠的瞪了他们一眼,随从才如梦初醒。
“小心!”
李校尉发出一声惊呼,高枫从地上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只见被摔倒的虬髯巨汉沙尔虎不晓得什么时候从地上爬起来,从靴筒里抽出一柄短刀猛扑向高枫。高枫机警的侧身闪过,刀刃划过手臂,献血顿时喷涌出来。
高枫顾不得手臂剧痛,伸出一只脚,沙尔虎收势不住,被绊了个狗啃泥,被坚硬的冻土甭掉了两颗门牙,嘴里立刻流如泉涌,短刀也飞出了老远落在地上。
“沙尔虎,你疯了?”
阿史那大惊失色,按照草原的规矩,被摔倒的人绝对不可以攻击胜利者,而现在自己身在魏军的大营之内,沙尔虎的做法无疑是自寻死路。一旁的魏军纷纷抄起兵器,马旗牌怒吼一声:“奶奶的,打不过还动刀子?弟兄们,宰光这些蠕蠕狗!”
高枫一跃而起,用膝盖压住沙尔虎的后背,然后摆手制止魏军士卒:“慢,两军相争不斩来使!你们不要冲动!”
阿史那连声附和:“他说的对,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高枫用膝盖控制住沙尔虎,任他在地上怎么挣扎也爬不起来。高枫扭头冲阿史那挤出一丝残酷的笑意,猛的将膝盖抬高,重重的砸在了沙尔虎的脊椎骨上。
“啊!”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沙尔虎全身抽搐了几下七窍流血,像被宰杀的牲口般徒劳的蹬了几下腿就不再动弹。
“你,你不是说,两国象征不斩来使,为什么杀我随从!”
阿史那厉声喝道。
高枫云淡风轻的道:“你刚才说了,你们的武士要和我中原武士切磋一下!我这是按照草原摔跤的规矩,处置偷袭对手的失败者!看看,我用的是草原的规矩,正是表示对贵使者的尊敬!”
阿史那愤愤不平道:“按照草原的规矩?那如果按照你们魏国人的规矩呢?”
“宰了喂狗!”
高枫淡淡的道。
阿史那顿时语塞。
在魏军士兵的哄笑声中,阿史那的几个随从将沙尔虎沾满泥土和血污的尸体丢在马上,一行人灰头土脸的离开了军粮城。
军粮城的城门缓缓关闭,吊桥拉起。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马旗牌和孔三狗将高枫抬起,所有的士卒一拥而上,抬着高枫在军粮城巡游。
“神医威武!”
一个士兵扯着嗓子喊道。
高枫不失时机的大喊:“魏军威武!”
众人同时跟着他大喊:“魏军威武!”
一时间,口号声惊天动地,在大营的一角,伤口初愈的花木兰站在无人的角落,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
“啪、啪、啪……”
一座华丽的金帐内传来一阵阵皮鞭的脆响,夹杂着阿史那低沉的呻吟。
柔然使者阿史那刻勒被脱光了衣服绑在帐内的柱子上,一个头戴金冠的柔然男子,恶狠狠的用马鞭抽打他的后背,片刻之后他的背上已经伤痕累累。
“你这个无用的锻奴,丢尽我大柔然汗国的脸!”
戴金冠的男子一边打一边怒骂。
“大汗,属下无能,求大汗饶命!”
阿史那苦苦哀求。
金冠男子打了半天累的自己气喘吁吁,这次丢下鞭子,一旁的柔然贵族也纷纷过来求情,他才气哼哼的道:“明天攻城,你们突厥锻奴打头阵,如果失败的话,全都砍头!”
阿史那刻勒被几个族人搀扶着,千恩万谢的离开了柔然大汗的金帐,一个十一二岁的突厥金发突厥少年,回过头冷冷的看着金帐,磨牙的声音清晰可闻。
“阿史那土门,现在不是时候!我们突厥人要忍,要像野狼一样,等到最好的时机!”
遍体鳞伤的阿史那刻勒,压低声音向少年耳语。
“我们要忍到什么时候?我们突厥人已经被柔然人奴役了两百年,还要被他们奴役多久?”
突厥少年愤愤不平道。
阿史那刻勒突然笑了起来,受伤失血惨白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红晕,望着远方军粮城的方向悠悠的道:“快了,快了!我相信,这一天不会遥远!”
月明星稀,塞北的夜空格外美丽,军营内一片沉寂,喧闹了一整天的士兵都已经入寝,沉沉的睡的香甜,只有巡哨的打着更鼓挑着灯不停的转来转去。
军粮城的中军帐内,马旗牌带着亲兵在帐外守卫,小丫母女则站在帐内堵着进口,帐内的大床上搭起了厚厚的幔帐,高枫轻手轻脚的帮花木兰换药。
“看不出来,你的武艺还不错啊!”
花木兰的伤口被触动,疼的钻心,她忍着剧痛和高枫说话来分散注意力。
高枫看见她眉头紧锁,笑了笑:“伤口疼,说明开始长新肉了,再过几日就能复原了。”
解开她的裹胸的时候,高枫迟疑了一下抬眼看看花木兰没有什么不悦的表情,才慢慢的将一层层的裹胸解开,浑圆挺拔的酥胸立刻弹了出来,不得不说,常年的习武生涯令花木兰的身体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矫健如母豹,肌肤的弹性十足。
高枫不由自主的吞了一口唾沫,专心致志的给她挤出胸口上的淤血,等到污血放尽流出鲜红的血液之后,又在伤口上撒上云南白药和外用的消炎药。花木兰的伤口在胸部,高枫给她挤淤血上药,就免不了要用手在她挺拔的酥胸上挤压,这个动作看起来格外的暧昧。两人的影子投射到幔帐上,小丫的母亲看了之后掩嘴窃笑。小丫不解的问道:“娘,和尚叔叔在干什么?”
“小孩子不该问的别问!”
小丫母亲压低声音瞪眼道:“出去对任何人都不许乱说,要不然将军就不给咱们吃饭了!”
小丫吓的立刻闭嘴,在她的童年记忆里只有饥饿,对她来说,不许吃饭比任何事都要可怕。
高枫帮花木兰包扎好伤口,小丫的母亲将沾满血污的纱布拿走,帮花木兰穿好衣服戴上束发的簪子。
“这几天躺的骨头都酸了,想出去走走。”
花木兰淡淡的道。
高枫沉思片刻:“外面风冷,多穿件衣服。”
小丫吃力的抱着一件玄狐皮裘,花木兰在她皴裂的小脸上摸了一把,然后将狐裘披上,临行前从架子上取下头盔戴上,然后回头冲着高枫道:“你可否愿陪我上城墙走走?”
高枫点点头,跟着花木兰一起出了大帐,迎头撞上了巡营的李校尉。李校尉惊喜的道:“花将军,你能下地了?”
花木兰点头笑道:“白天就能下地了,我还看见你们和蠕蠕人比武。”
李校尉脸一红:“属下无能,失了大魏的军威,请将军责罚!”
花木兰平淡的道:“好勇斗狠,一勇之夫罢了!排兵布阵决胜千里才是真功夫,你不用自责!”
李校尉向高枫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继续带人巡营,花木兰边走边道:“李虎和我同年被征召从军,屡立战功临敌争先,只是性格莽撞了些,说话有些不入耳,你不要和他计较。”
高枫笑着道:“李校尉性格耿直,我倒是喜欢这样的好汉。”
俩人边走边聊,信步登上了土城,登高望远就看见远处柔然人的军营灯火如繁星。
兵到一万无边无沿,兵到十万彻地连天。高枫本来对军队数量没什么概念,此刻看见远处星星点点的火光,也不禁头皮发麻。
花木兰看着远方,沉默许久道:“你觉得,咱们能打败柔然人吗?”
高枫一愣,在别人口中,都把柔然称为蠕蠕,或者是胡虏、胡狗,猛然听见“柔然”二字,高枫还有点不适应了。
花木兰看透了高枫的心思,平淡如水的道:“将敌人贬低为虫子,若是己方败给敌人,岂不是说自己连虫子都不如?为将之道,不在于争口舌之利!”
高枫点头不语,花木兰取下头盔,强劲的北方将她的长发吹拂,像一面黑色的战旗,配上她浓烈如刀的剑眉,阴柔和阳刚,英气和秀美,两种极端反差的景象在她身上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高枫看的入神,由衷的赞叹:“你真美!”
花木兰一愣,许久之后才惨然一笑:“你是第一个说我美的人!”
说罢,她拍拍土城墙的垛口,示意高枫坐下来,然后幽然的道:“我是家中长女,父亲到了四十岁还没有儿子,一直心有不甘,自幼就把我当做男孩子打扮,我家附近的乡亲也一直当我是个男孩。从小父亲就教我弓马骑射排兵布阵,后来柔然犯边,我父亲又重病在身,我家世代军户不能不出战,那一年我十六岁。万般无奈,我就顶了父亲的名册从军,结果这一来就是十年!”
高枫沉默不语,他无法想象一个女子是怎样在军营这个地方冒充了整整十年,而没有被人发现的。
花木兰苦涩的笑道:“时间太久了,我几乎都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只有军中弟兄们下河洗澡的时候,我才记得自己是个女儿身。”
高枫好奇的道:“如果军中兄弟拉你去洗澡,那你怎么办?”
花木兰痛苦的长叹道:“我一直说自己有怪病,不能沾水。在初入军营的时候,有整整两年时间,我从来没洗过澡,身上臭气熏天!直到有一天我受不了啦,躲开军中兄弟偷偷的在夜间下河洗澡,结果还被巡营的人看见,第二天营地里就传说,说是河中有女鬼!”
女鬼?高枫不得不佩服,这个年代的人的想象力真是够丰富的!
高枫笑着打趣道:“如果女鬼要是像你这样美的话,那恐怕全天下的男人都想娶个女鬼回家做老婆了!”
花木兰转过脸,用极为正式的语气问道:“你真的觉得我美?”
高枫不假思索道:“美极了!你这种美,不同于一般的女人那种水一般的柔美,而是像一团火焰,能烧到人的心里去!”
花木兰幽然长叹:“我自己都几乎忘了,自己穿女装是什么样子了!”
高枫一本正经的道:“就算是你自己忘了,可天下人不会忘,即使是千年之后,全天下的人都会知道,有个叫花木兰的大美女代父从军大破柔然!你的英勇和你的美貌,将会被载入史册千古留名!”
花木兰惊喜的抓住高枫的肩膀,脸凑到高枫面前,盯着高枫的眼睛道:“真的吗?我真大很美吗?”
孤男寡女,月夜皎洁,这样的场景再不发生点什么暧昧的事情,简直就对不起天空的那一轮明月。
高枫不由自主的凑过去,霸道的将花木兰揽在怀中,火热的嘴唇盖在她的朱唇。
猪尾巴?魏军士兵哄堂大笑,他们早就觉得剃发留辫的柔然人看起来很古怪,只是没有想到这么形象的词汇,一时间各个笑的前仰后合。
柔然使者阿史那也被高枫说的哑口无言,他也想不出用什么词汇来驳斥高枫。
高枫在另外一个时空见过太多的极端民族主义者,很多人都否认元朝和清朝是属于中原王朝,而把他们看做是异族的殖民者。但是从古至今都没有人把北魏当做异族殖民政权,因为鲜卑族在彻底汉化之后,整个民族都融合进了汉民族的血液中,成为汉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作为独立民族的鲜卑族则从历史上消失。
鲜卑的消亡不是因为族人被杀戮殆尽,而是主动彻底的归化了中原文明,所有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认为孝文帝拓跋宏是蛮夷政权。拓跋宏出生在长城以内,自幼穿汉服说汉语写汉字,而且连鲜卑的姓氏拓跋改成了汉姓:元。
这就如同二十一世纪的美国,不会有人认为奥巴马总统是肯尼亚人是同样的道理。华夏与蛮夷,自古以来就是靠文化认同来区分,而不仅仅是靠血脉来区分。
阿史那被高枫驳的面红耳赤,指着身后一个白熊般健硕的武士,恶狠狠的道:“战场上是靠实力说话的,你们魏国有这么强壮的武士吗?”他又敲敲武士身上的明光铠:“你们魏国有这样刀枪不入的铁甲吗?十万像他一样强壮,穿着同样铁甲的武士出现在军粮城下,你们能抵抗多久?”
高枫冷笑:“图穷匕见了啊!十万重甲骑兵?你还真敢吹,如果柔然有五千铁甲重骑兵,你们的大汗就不会派你和我们谈判了!”
高枫沉吟片刻之后,竖立了两根手指:“两千!你们充其量有两千的铁甲重骑!”
阿史那悚然而惊,柔然举国不过一千五百名铁甲重骑,而且几乎耗尽了柔然的国力,可是对面那个光头是怎么知道的呢?
重甲铁骑兵在这个时候的战场上,威力丝毫不逊色于后世的坦克。刀枪不入的重甲骑兵以整齐的阵列冲击对方战阵的时候,腾起的烟尘能有三丈多高,大地都为之颤抖,对方的士兵往往看见之后就会被吓的望风而逃。
重甲骑兵厉害归厉害,但是那也是吞金兽,首先普通的马匹就无法承受人和马双重铁甲的重量,必须是河曲的健马或者是从遥远西域引进的汗血宝马。而全副明光铠加上一副马甲的价格,就是一百户中等人家的赋税。
高枫在史册上看过,在大隋朝的时候,隋文帝末年倾全国之力打造重甲铁骑兵,以大隋之富也不过训练了五千而已。以柔然的财力,能有两千重甲骑兵就算不错了。
看见高枫和阿史那话不投机,站在阿史那身后的那个棕发碧眼满面虬髯的武士,自顾自的脱掉身上的铁甲。
“这家伙要干嘛?”
“好家伙,比狗熊还壮啊!瞧那眼珠子绿莹莹的像狼一样,脸白的像死人!”
魏军士卒窃窃私语,搞不清这个虬髯巨汉想要干什么。
虬髯武士脱掉衣甲之后,活动了一下手臂,然后径直向前两步,伸手就要拽高枫的脖领子。
“大胆!”
一旁的李校尉大怒,冲过来挡在高枫身前,却被那个白熊般的武士一把推出老远。李校尉“腾腾腾”倒退了七八步,后背撞到土墙上才止住后退的势头。
推开李校尉,虬髯武士奔着高枫就过来,一把薅住了高枫的脖领子,想将他凭空提起。
“这是我们突厥勇士沙尔虎,想要和魏国武士切磋一下!”
一旁的阿史那嘴角挂着一丝冷笑,抄着手冷眼旁观,其他的魏军士兵想要出手相助,但是事出突然却来不及帮忙。
高枫的身材在汉人中算是比较健硕的,肩宽腰细四肢修长,但是比起这个魔兽般的虬髯武士,就显得颇为瘦小。
虬髯武士熊掌般的巨手一把就拽住了高枫的衣领,手臂用力向上拽了一把,却发现面前这个比自己低了半头的汉人就像是钉子锲进了土里,居然是一动不动。虬髯武士加了把劲还是没拽动高枫,他干脆两只手一起上,同时拽住高枫的衣领往上提,却发现还没来得及发力,高枫就被自己丢到了半空中。
虬髯武士一头雾水,这个汉人好歹也是五尺汉子,怎么比一只小鸡子还要轻巧?还没用劲呢,他就飞出去了!
高枫借着这个柔然武士的力量,腰肢灵活的一扭从他的头顶窜了过去,轻巧的团身落地之后,背对着虬髯武士将右腿****他两腿之间,挑起他的一条支撑腿,然后用背部发力,没等虬髯武士反应过来,就被高枫借力打力丢到了空中,然后像一根被伐倒的木头般重重的摔在了地上。
所有人都看得目瞪口呆,这么一个半截铁塔般的巨汉,竟然被高枫摔了个结结实实,半天都没能爬起来。
阿史那看得真切,高枫使用的是最纯粹的摔跤架势,动作娴熟流畅,就算是在草原上最厉害的摔跤手,充其量也不过如此了。而被摔倒的虬髯巨汉沙尔虎,是阿史那的同族突厥人,一向以力大无穷而著称,虽然高枫占了攻其不备的便宜,但是能一招就把他放倒,还是惊的阿史那险些把眼珠子掉出来。
高枫长开双手,用草原上获胜者的礼节躬身向四方行礼,阿史那的几个随从竟然一时看的入神,情不自禁的拍起来巴掌,气的阿史那七窍生烟回头恶狠狠的瞪了他们一眼,随从才如梦初醒。
“小心!”
李校尉发出一声惊呼,高枫从地上看到一个黑色的影子,只见被摔倒的虬髯巨汉沙尔虎不晓得什么时候从地上爬起来,从靴筒里抽出一柄短刀猛扑向高枫。高枫机警的侧身闪过,刀刃划过手臂,献血顿时喷涌出来。
高枫顾不得手臂剧痛,伸出一只脚,沙尔虎收势不住,被绊了个狗啃泥,被坚硬的冻土甭掉了两颗门牙,嘴里立刻流如泉涌,短刀也飞出了老远落在地上。
“沙尔虎,你疯了?”
阿史那大惊失色,按照草原的规矩,被摔倒的人绝对不可以攻击胜利者,而现在自己身在魏军的大营之内,沙尔虎的做法无疑是自寻死路。一旁的魏军纷纷抄起兵器,马旗牌怒吼一声:“奶奶的,打不过还动刀子?弟兄们,宰光这些蠕蠕狗!”
高枫一跃而起,用膝盖压住沙尔虎的后背,然后摆手制止魏军士卒:“慢,两军相争不斩来使!你们不要冲动!”
阿史那连声附和:“他说的对,两国交战不斩来使!”
高枫用膝盖控制住沙尔虎,任他在地上怎么挣扎也爬不起来。高枫扭头冲阿史那挤出一丝残酷的笑意,猛的将膝盖抬高,重重的砸在了沙尔虎的脊椎骨上。
“啊!”
随着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沙尔虎全身抽搐了几下七窍流血,像被宰杀的牲口般徒劳的蹬了几下腿就不再动弹。
“你,你不是说,两国象征不斩来使,为什么杀我随从!”
阿史那厉声喝道。
高枫云淡风轻的道:“你刚才说了,你们的武士要和我中原武士切磋一下!我这是按照草原摔跤的规矩,处置偷袭对手的失败者!看看,我用的是草原的规矩,正是表示对贵使者的尊敬!”
阿史那愤愤不平道:“按照草原的规矩?那如果按照你们魏国人的规矩呢?”
“宰了喂狗!”
高枫淡淡的道。
阿史那顿时语塞。
在魏军士兵的哄笑声中,阿史那的几个随从将沙尔虎沾满泥土和血污的尸体丢在马上,一行人灰头土脸的离开了军粮城。
军粮城的城门缓缓关闭,吊桥拉起。人群中爆发出震耳欲聋的欢呼声,马旗牌和孔三狗将高枫抬起,所有的士卒一拥而上,抬着高枫在军粮城巡游。
“神医威武!”
一个士兵扯着嗓子喊道。
高枫不失时机的大喊:“魏军威武!”
众人同时跟着他大喊:“魏军威武!”
一时间,口号声惊天动地,在大营的一角,伤口初愈的花木兰站在无人的角落,嘴角挑出一丝玩味的笑意。
“啪、啪、啪……”
一座华丽的金帐内传来一阵阵皮鞭的脆响,夹杂着阿史那低沉的呻吟。
柔然使者阿史那刻勒被脱光了衣服绑在帐内的柱子上,一个头戴金冠的柔然男子,恶狠狠的用马鞭抽打他的后背,片刻之后他的背上已经伤痕累累。
“你这个无用的锻奴,丢尽我大柔然汗国的脸!”
戴金冠的男子一边打一边怒骂。
“大汗,属下无能,求大汗饶命!”
阿史那苦苦哀求。
金冠男子打了半天累的自己气喘吁吁,这次丢下鞭子,一旁的柔然贵族也纷纷过来求情,他才气哼哼的道:“明天攻城,你们突厥锻奴打头阵,如果失败的话,全都砍头!”
阿史那刻勒被几个族人搀扶着,千恩万谢的离开了柔然大汗的金帐,一个十一二岁的突厥金发突厥少年,回过头冷冷的看着金帐,磨牙的声音清晰可闻。
“阿史那土门,现在不是时候!我们突厥人要忍,要像野狼一样,等到最好的时机!”
遍体鳞伤的阿史那刻勒,压低声音向少年耳语。
“我们要忍到什么时候?我们突厥人已经被柔然人奴役了两百年,还要被他们奴役多久?”
突厥少年愤愤不平道。
阿史那刻勒突然笑了起来,受伤失血惨白的脸上浮现出了一丝红晕,望着远方军粮城的方向悠悠的道:“快了,快了!我相信,这一天不会遥远!”
月明星稀,塞北的夜空格外美丽,军营内一片沉寂,喧闹了一整天的士兵都已经入寝,沉沉的睡的香甜,只有巡哨的打着更鼓挑着灯不停的转来转去。
军粮城的中军帐内,马旗牌带着亲兵在帐外守卫,小丫母女则站在帐内堵着进口,帐内的大床上搭起了厚厚的幔帐,高枫轻手轻脚的帮花木兰换药。
“看不出来,你的武艺还不错啊!”
花木兰的伤口被触动,疼的钻心,她忍着剧痛和高枫说话来分散注意力。
高枫看见她眉头紧锁,笑了笑:“伤口疼,说明开始长新肉了,再过几日就能复原了。”
解开她的裹胸的时候,高枫迟疑了一下抬眼看看花木兰没有什么不悦的表情,才慢慢的将一层层的裹胸解开,浑圆挺拔的酥胸立刻弹了出来,不得不说,常年的习武生涯令花木兰的身体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矫健如母豹,肌肤的弹性十足。
高枫不由自主的吞了一口唾沫,专心致志的给她挤出胸口上的淤血,等到污血放尽流出鲜红的血液之后,又在伤口上撒上云南白药和外用的消炎药。花木兰的伤口在胸部,高枫给她挤淤血上药,就免不了要用手在她挺拔的酥胸上挤压,这个动作看起来格外的暧昧。两人的影子投射到幔帐上,小丫的母亲看了之后掩嘴窃笑。小丫不解的问道:“娘,和尚叔叔在干什么?”
“小孩子不该问的别问!”
小丫母亲压低声音瞪眼道:“出去对任何人都不许乱说,要不然将军就不给咱们吃饭了!”
小丫吓的立刻闭嘴,在她的童年记忆里只有饥饿,对她来说,不许吃饭比任何事都要可怕。
高枫帮花木兰包扎好伤口,小丫的母亲将沾满血污的纱布拿走,帮花木兰穿好衣服戴上束发的簪子。
“这几天躺的骨头都酸了,想出去走走。”
花木兰淡淡的道。
高枫沉思片刻:“外面风冷,多穿件衣服。”
小丫吃力的抱着一件玄狐皮裘,花木兰在她皴裂的小脸上摸了一把,然后将狐裘披上,临行前从架子上取下头盔戴上,然后回头冲着高枫道:“你可否愿陪我上城墙走走?”
高枫点点头,跟着花木兰一起出了大帐,迎头撞上了巡营的李校尉。李校尉惊喜的道:“花将军,你能下地了?”
花木兰点头笑道:“白天就能下地了,我还看见你们和蠕蠕人比武。”
李校尉脸一红:“属下无能,失了大魏的军威,请将军责罚!”
花木兰平淡的道:“好勇斗狠,一勇之夫罢了!排兵布阵决胜千里才是真功夫,你不用自责!”
李校尉向高枫笑了笑算是打了招呼,然后继续带人巡营,花木兰边走边道:“李虎和我同年被征召从军,屡立战功临敌争先,只是性格莽撞了些,说话有些不入耳,你不要和他计较。”
高枫笑着道:“李校尉性格耿直,我倒是喜欢这样的好汉。”
俩人边走边聊,信步登上了土城,登高望远就看见远处柔然人的军营灯火如繁星。
兵到一万无边无沿,兵到十万彻地连天。高枫本来对军队数量没什么概念,此刻看见远处星星点点的火光,也不禁头皮发麻。
花木兰看着远方,沉默许久道:“你觉得,咱们能打败柔然人吗?”
高枫一愣,在别人口中,都把柔然称为蠕蠕,或者是胡虏、胡狗,猛然听见“柔然”二字,高枫还有点不适应了。
花木兰看透了高枫的心思,平淡如水的道:“将敌人贬低为虫子,若是己方败给敌人,岂不是说自己连虫子都不如?为将之道,不在于争口舌之利!”
高枫点头不语,花木兰取下头盔,强劲的北方将她的长发吹拂,像一面黑色的战旗,配上她浓烈如刀的剑眉,阴柔和阳刚,英气和秀美,两种极端反差的景象在她身上完美的融合在了一起。
高枫看的入神,由衷的赞叹:“你真美!”
花木兰一愣,许久之后才惨然一笑:“你是第一个说我美的人!”
说罢,她拍拍土城墙的垛口,示意高枫坐下来,然后幽然的道:“我是家中长女,父亲到了四十岁还没有儿子,一直心有不甘,自幼就把我当做男孩子打扮,我家附近的乡亲也一直当我是个男孩。从小父亲就教我弓马骑射排兵布阵,后来柔然犯边,我父亲又重病在身,我家世代军户不能不出战,那一年我十六岁。万般无奈,我就顶了父亲的名册从军,结果这一来就是十年!”
高枫沉默不语,他无法想象一个女子是怎样在军营这个地方冒充了整整十年,而没有被人发现的。
花木兰苦涩的笑道:“时间太久了,我几乎都忘记自己是个女人。只有军中弟兄们下河洗澡的时候,我才记得自己是个女儿身。”
高枫好奇的道:“如果军中兄弟拉你去洗澡,那你怎么办?”
花木兰痛苦的长叹道:“我一直说自己有怪病,不能沾水。在初入军营的时候,有整整两年时间,我从来没洗过澡,身上臭气熏天!直到有一天我受不了啦,躲开军中兄弟偷偷的在夜间下河洗澡,结果还被巡营的人看见,第二天营地里就传说,说是河中有女鬼!”
女鬼?高枫不得不佩服,这个年代的人的想象力真是够丰富的!
高枫笑着打趣道:“如果女鬼要是像你这样美的话,那恐怕全天下的男人都想娶个女鬼回家做老婆了!”
花木兰转过脸,用极为正式的语气问道:“你真的觉得我美?”
高枫不假思索道:“美极了!你这种美,不同于一般的女人那种水一般的柔美,而是像一团火焰,能烧到人的心里去!”
花木兰幽然长叹:“我自己都几乎忘了,自己穿女装是什么样子了!”
高枫一本正经的道:“就算是你自己忘了,可天下人不会忘,即使是千年之后,全天下的人都会知道,有个叫花木兰的大美女代父从军大破柔然!你的英勇和你的美貌,将会被载入史册千古留名!”
花木兰惊喜的抓住高枫的肩膀,脸凑到高枫面前,盯着高枫的眼睛道:“真的吗?我真大很美吗?”
孤男寡女,月夜皎洁,这样的场景再不发生点什么暧昧的事情,简直就对不起天空的那一轮明月。
高枫不由自主的凑过去,霸道的将花木兰揽在怀中,火热的嘴唇盖在她的朱唇。